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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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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星期七天、一百六十八小时通常这段时间,新婚夫妇都是在蜜月旅行中度过,可是特别的她有特别的待遇。

    她花了七天和那群高大的男人斗智,可是除了第一回合外,她几乎场场败阵,再没挖到任何有关“他”的资料昨晚,雷斯送另外三个人到机场,从现在起,整个房子剩下空荡荡的氧气,以及几个不爱说话、成天走来走去忙个不停的佣人。

    好无聊哦!想出去,可是想起口袋空空,还是安分点好。

    何况,那几“丛”高大的保安人员在门口走来走去,几双眼珠子全绕着她转,好像在防十亿元长脚逃跑似的,弄得她连走到花园的兴致都没有。

    走过长廊,打开一扇又一扇的门,全是一些摆设高雅的总统套房。

    吧嘛!他钱太多可以拿去开救济院、孤儿院、养老院干嘛拿来盖房间养蚊子,这种人头脑装“塞”不通、不通。

    是了,五楼上回那群男人说“他”住在五楼,反正闲得发闷,就寻他来玩玩,他越不想让她见到,她就非得去把他给挖出来不可。

    抓起裙襬,在膝盖上方打个结,免得阻碍行动。她三步并两步,一楼一楼往上攀。

    可是咦?楼梯怎么到第四层就没了?难不成到五楼要攀绳索或吊钢丝?她来来回回在原处转了几圈,摸不到上楼路,想想算了,不玩啦!

    她走过长廊,一间一间数着,她的房间在二楼,从没走到过这里,一、二、三也是八间房,不过色系不同,这里都是以蓝色为主色调,二楼则为黄色系。

    色系不同说不定摆设也会不同,她随手打开一扇门,玺郡看到一个面向窗子的男人。

    有人耶!她在这个屋子内又发现一条生灵。

    “嗨!你好,我是童玺郡。”先礼后兵、礼多人不怪,反正多礼就不会错了。

    那个男人的背明显地怔了一下。

    “对不起哦!我打搅你了吗?”通常正常人在这时候都会“多礼”地退出房间,可是童玺郡一向和常人不同。

    她慢慢地移步到他身体右边,仰头看他。

    帅她的大脑当机了,帅男人耶!天下无双、举世无敌的超帅男人,轰隆,猛地出现在眼前,没有干冰、没有气泡,这种出场方式太寒酸。

    好想抬高手,把那帅脸从头到脚摸上一摸,吃吃这块味鲜料美的嫩豆腐噢!no、no、no,她不可以那么淫荡,别忘了自己是已婚妇女,将来要立座贞节牌坊来玩玩的女人耶!

    可是放着美食在眼前不去动她又不是冷感女人她想口水一定沿着下巴蜿蜒成河了啦!她站在吃与不吃之间徘徊犹豫。

    玺郡的表情让煜棠想笑,在她眼里他看见自己成了刚上桌的万峦猪脚──她就是有本事制造他的好心情。

    没打算和她见面,可是她的好奇心太过旺盛,迟早会碰上。但煜棠没料过会是现在,本想搭安装在这房间暗室里的电梯上五楼,没想到她这么快就闯进来了,快得让他措手不及。

    “有事吗?”他冷淡开口。

    “就是没事才会无聊到四处乱闯,闯进你的闺房来了。”漂亮男人和漂亮女人的房间都叫闺房吧!不知道耶!她的国文一向比英文差。“你忙不忙,如果不忙的话,陪我聊聊好吗?”

    不介意拿热脸贴在人家的冷屁股上,帅哥的冷屁股总强过丑男的热怀抱吧!

    他停了半晌,然后开口问:“你想聊什么?”

    “嗯先从身份说起好了,我是这个家的新女主人,你呢?”

    “我是主人的朋友。”他的脸一直对着窗外,没移动过姿势。

    “真的吗?你和雷斯、项华那堆人是同一挂的吗?”

    “你们很熟?”难掩的醋意,一闪而过。

    “不太熟,他们在这里住了一个星期,有空我就找他们斗斗法,否则太闲人会生病的。”要她和那个冷面祁战“熟”?算了吧!还是生的好、生的好。

    “无聊怎不出去找朋友、同学?”这是关心,好动的她怎能被关住。

    “去跟他们解释我荒谬的闪电结婚吗?才不!要是碰上以前的小学妹,我肯定会被她们的眼泪鼻涕淹死。”坐在床沿,看着帅哥的背影,光看都舒服“意淫”真是种不错的享受呢!好啦!往后太闲就来找这个帅哥意淫一番。

    “这个婚姻让你很委屈?”

    “当然,现在是二十一世纪耶,你看过哪个新娘都上花轿了,还不知道自己老公是圆是扁,喂,你这房里有没有针孔摄影机?”

    “有!在墙角。”

    玺郡跳起来搜寻,最终找到那个小东西。她对着它扮鬼脸“神主牌老公,看到没有,我正在勾引你的帅帅朋友,你再不出来,我就演出红杏出墙记给你看。”

    煜棠支着,虽极力遏抑,仍然笑得满腹快乐。

    她走到他身边,看着他笑起时眼角的鱼尾纹,天真是性感,和老爸那种类似沙皮狗,会夹死飞行虫的的皱纹完全不一样。

    “窗外有美女吗?为什么你不转过头来,我好想看看你哦!”她的话止住了他的笑,沉吟须臾,他发出难辨的叹息声,然后转头向她。

    玺郡看着他的脸,久久不发一语。

    那是张散发着浓厚男人气息的脸,薄薄的宽唇、粗粗的黑眉,他的五官像雕刻刀下的艺术品。不过在左脸接近唇边处有块直径五公分的伤疤,狰狞而丑陋──那是烧烫伤留下的吧!

    “吓着了?”他刻意轻松,语气却是凝重。

    “不!好加在!”

    “你说什么?”她的回答让他起了满头浓雾。

    “我说好加在,幸好你脸上有伤,不然你的老婆岂不是太没保障?你想想看有哪个女人可以忍受男人长得比自己美?要是我就受不了。”她走向前去,把意淫化为实际行动──伸手抚上那片伤疤。

    “很痛吗?”轻轻柔柔的碰触,她怕把他的旧创弄疼。

    “当时是很痛,现在结了疤,没感觉了。你不觉得很可怖?很多小孩看到我都会被吓哭。”他讶异她的反应。

    “要我评论这个伤口吗?嗯崎岖不平、丑得很均匀,不过你要是在上面贴几张仟元大钞,不但不会有人吓跑,相反的,还会有人挤上前来想和你握手。”

    她不但不怕他脸上的疤、他腿上的不便,相反的,她很喜欢他身上那股让人感到舒服的亲切气质,和安定人心的沉稳。

    “你真不害怕?这道伤很可怕”他想再次确定她的感觉。

    “会吗?长得比你丑的人可多着咧!像吴x宪、康x大概我一天到晚看电视,丑人见多了,心脏也被训练得强而有力,不会被你这点小伤吓住。你的脚走路会很痛吗?”她指指他的腿。

    他摇头失笑,拄着杖走到床边坐下。设想过几百种他们初见面的情形,却怎么也料不到眼前这种,大概她本就是不容易让人预料的人物吧!

    “你很特殊。”若非特殊就是有安慰人的天分。

    “当然,我不只特殊还很昂贵呢!你不知道你那个朋友花了不少钱,买下我呢!”她笑笑,不介意自我嘲讽。

    “在这里住得惯吗?”他转换话题。

    “还好吧!除了衣服穿不惯以外。”她指指膝上的结。

    “这是流行吗?”这些天他早发现,她老是不明原因地把裙子在膝盖处打结,托人下去问,得到的回答只有“猪头”两个字,弄到后来就懒得去理她。

    “你怎么和雷斯一样猪头?有哪种流行风会把肿瘤带在身上,这啊!叫做不方便,裙子这东西就是很讨人厌,总是有块多余的布料在脚边拂来拂去,好像有狗在舔你,把人吓得心里不踏实。”

    他想起来了,她好讨厌狗──自从她小时候被狗咬过以后。

    “你可以试试窄裙。”他好心建议。

    “我要是改穿窄裙,这里会三不五时听到救护车的警铃声大作。”

    “为什么?”他不知道打个肿瘤结和窄裙有何不同。

    “因为我会摔得四脚朝天。”她把小时候的经验说出来。“好啦!不讲这个,你叫什么名字。”

    “郁棠。”他把名字的中间字改成姓。

    “郁棠,我记起来了,换你!”

    “换我?”

    “当然换你,我问了你名字,当然轮到你来问我的名字。”

    “那请问小姐芳名?”

    “我叫童玺郡,你可以喊我玺郡或小郡。”

    “细菌?真可爱的名字。”这句话在若干年前他也对她说过,就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

    “什么细菌,还滤过性病毒咧!玺是玉玺的玺,郡是郡王的郡,别乱喊。”

    仔细观察她的表情,他肯定她早忘记那段。

    “不!我就要喊你细菌。”他坚持。

    “随你,那我也要给你起个绰号。”她不知道自己早已帮他取过不少绰号。

    “我没意见。”他摇摇头不在意。

    “你说的,我一定要取蚌又恶心又讨厌的绰号送你,到时我喊上瘾,你周遭的朋友也会跟着喊,你可就糗毙了。”

    “无所谓,快中午了,你是不是要下楼吃饭?”

    “这是逐客令还是邀约?”她笑容可掬地在他面前晃,看他一脸迷惑,她又补上一句。“我说话很文言吗,怎你老用这号表情看我?”

    偏过头,他想了一下。“你是问我要不要陪你下楼用餐?”

    “聪明!你要不要陪我下楼吃饭?”她覆述一次主题。

    “不!我习惯在房里吃,何况我等一下还有工作要忙。”

    “噢”她的肩倏地垮了下来。

    “怎么了?”她的反应惹得他胸中的疼惜油然升起。

    “一个人吃东西好无聊。”她瘪瘪嘴,无辜地看向他。

    “那”煜棠眼底有着犹豫,这些年,他维持着相同的生活作息,从来没改变过。

    玺郡看出他的为难,不想勉强他。

    “没关系,我找电视陪我好了,虽然电视节目无聊得很,但是有声音就会热闹一点,至少东西吃来也不会那么食不下咽。”

    嫁过来,她最不能适应的就是孤独了,以往在家,上上下下十几口人,一人两句话就能把房顶给掀开,更别说那种经常上演的拌嘴吵架声。

    唉她开始怀念起那些老感她当箭靶的家人了。

    这就是她这些日子食欲不振的原因吗?他还以为以她活泼的个性一定会适应良好,没想到,再怎么说,她都只是一个小女生。

    “明天好了,我今晚把工作处理掉,明天一早就下去陪你吃早餐。”

    “说真的?我明天一定准时下楼。”她跳着脚走出房门,却没注意到腿上的肿瘤结,一个踉跄眼见就要往后摔倒。

    她可怜的后脑勺,又要遭殃幸好,从小到大一路训练下来,那个部位已长得特别坚固。

    眼看她即将落地的身子,煜棠心里一紧,扔下手扙,几个小跑步,伸手去接。

    被安全网罩住,预期的疼痛没有光临,玺郡站直身子,若有所思地看他一眼,然后抓抓头发往外走去。

    看着玺郡的背影,他喃喃地念着她的名字,这是他们的第一次面对面他多年的不幸,在她身上找到安慰,戴了好几年的冷漠面具也因她而龟裂,在他还没打算用真面目面对她的时候,她已经直直闯进他心底深处。

    为了赶着和他共进早餐,玺郡一起床只用了五分钟做好所有预备动作,便冲下楼。

    “小细菌,早安!”他啜饮着咖啡,优雅地向她一点头。

    哦帅毙舔舔嘴唇,她担心一个不小心会流下“猪哥涎”

    “早安!”她迅速坐上他身边的位置。

    “你今天看起来很漂亮。”她很少把头发放下来,要不是把它们胡乱扎个马尾,就是用根筷子把它们固定在脑勺后方,在她身上,长头发是累赘。

    “我?”她瞄了瞄自己,然后不以为然地摇摇头。“你说这种话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谄媚、二是讽剌,你说我该往哪个方向作假设?”

    “你对自己的容貌相当没自信。”

    “站在你这种宇宙无敌、举世无双的大帅哥面前要想找到自信,恐怕比要在台湾找到北极熊还难。信不信?要是我们两个站在我那群可爱的小美眉面前,她们铁定会马上变节,投向你的怀抱。”

    “你很受女孩子欢迎?”

    “算吧!尤其上了圣凯瑟琳学院后,喜欢我的女生多如过江鲫。”

    “没刻意去交几个男朋友?”他问。

    “谁告诉你我没男朋友了?我当然有,像小李、阿饼、乖乖、阿炮好多个耶!每次要去劝募,我第一个想到的都是他们。”

    “他们是”她的话让他的心酸了一下。

    “我高中同学,当诉你一个秘密,我是他们的监护人哦!”她得意洋洋地咬下一大口土司夹蛋。

    “监护人?他们未满十八岁?”她当高中同学的监护人?他发现在她面前,他的思想很容易陷入一片混乱。

    “不是啦!他们的女朋友常会打电话问我,他们有没有在外面搞七捻三。”

    “问你这种话,要叫你怎么回答?”他怀疑。

    “我们是哥儿们,当然会分享心事,你没听过张清芳唱的──后来我才明白有些话你只对朋友说,你们叫它作淡水河边的man'stalk”

    她居然和一群大男人玩起man'stalk!他摇摇头无奈地看着盘中蛋。

    “郁棠,你有没有女朋友?”

    “我结婚了。”他盯住她的眼睛说。

    “噢我的心在滴血,我没希望了怎么会好男人怎么全都死会了”她说得似真似假,然后夸张地笑问:“我这么说,有没有让你觉得虚荣一点点?”

    “何止一点点,是好大一点。”他笑着附和。

    莫名地叹口气,玺郡推开前面的餐盘,翻搅着杯中乳白。

    “怎么了?”他细心问。

    “没什么,你快吃掉早餐陪我出去走走好吗?”习惯性地瘪瘪嘴,讨厌他给的答案。

    “我行动不方便。”这是第二回合吗?她又企图改变他多年习惯。

    “你这样关着不出门,早晚会和我那个神主牌老公一样,变成钟楼怪人。”嘟起嘴,心想,人家老婆都不管了,哪轮得到她这个“门外女”来多管闲事?

    “可是”

    “算了,随便你,我自己出去!”从不闹小女儿脾气的童玺郡,倏地站起身,推开椅子径自往外走去。

    两个彪形大汉堵在她面前,不让她离开。

    “她瞪瞪东边的再瞄瞄西边的,扔了句:“告诉我那神主牌老公,就说我要去爬墙当红杏啦!”

    在她背后的煜棠使了眼色,他们马上向旁撤退一步,让玺郡走出去。

    煜棠喝下杯中最后一口咖啡,呆望着半开敞的两扇门。

    这丫头是老天派来颠覆他生活的吗?

    坐上园中秋千,她摇啊摆啊,荡得老高!累积几天的怒气在这时候全数爆发。

    莫名其妙结婚了,她认了!谁叫她鸡婆多管闲事;莫名其妙嫁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老公,她也认了,反正她本就没对他抱太大希望。

    可是好不容易碰上一个好喜欢的男生,偏偏人家却已经结了婚要她认了太委屈风在耳边吹拂,扬起她一缕长发。黑黑的发丝掩不住她满心满腹不满,虽说这个不满没道理,虽说她知道自己是个已婚妇女、也知道对方就算是上好的“猪肝骨”也轮不到她这只“夭狗”来啃,可是她就是忍不住生气、忍不住委屈、忍不住想哭的感觉这是不是那种“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的惆怅?或是种历尽艰辛攀上世界第一高峰,却又发现对面那座山更高的无奈?

    摇着荡着,她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不介意裙子飞上天,不介意发丝乱舞纷飞她只想这么荡荡摆摆,荡去无聊的落寞。

    “走走吧!”煜棠的声音自身后传来,她停下秋千,转过头,深吸口气,把酸酸的鼻液吸回腹腔。

    “你怎么出来了?”她讶异。

    “美女邀约,我怎么好意思拒绝。”他走近,递给她一枝花。

    “你刚刚已经拒绝了!”她提醒他的健忘。

    “所以啊!换我向你邀约,肯不肯陪我在园子里走走?”

    “考虑当中”她垂下头,思索半晌,然后勾住他的手往前走。

    “刚刚你在想什么?”他轻问。

    “我在想我会不会对你妻子造成威胁?”

    她的问话勾引出他的笑意,他笑着摇头,遏迎不住。

    “你的笑很侮辱人哦!”她停下脚步,站定望他。

    “我没别的意思。”他忙否认。

    “她我是说你的妻子,很漂亮吗?”

    “在我眼里,是的。”他说得笃定。

    “你很爱她?”玺郡一问,马上后悔,以前她常说身边那些小女生恶心,老把爱啊不爱的挂在嘴边,这会儿,她不也一样。

    “我很喜欢她,相当相当喜欢。”

    “为什么呢?”

    “因为她会让我忘记很多很多的不愉快,她会让我觉得人生处处有希望,她让我肯定自己、肯定一切,而且,她常常满足我的虚荣心。”他不自觉地搭上她的肩膀。

    她身体微微一震,这感觉和那些哥儿们勾肩搭背时不一样。

    “看来你对她有很多很多喜欢。”她闷闷不乐。

    “是啊!”他又顺手折下一枝玫瑰给她。

    “你这种人真要不得,为了自己的心情就随意攀折花木,要知道它们也是有生命的个体被摘下来也会痛得哀哀叫。”

    “我以为你喜欢玫瑰花。”他想起她要求用上万朵玫瑰花布置起的礼堂。

    “我是喜欢啊!但它留在枝头我一样喜欢,不用非得把它捏在手中,才能证明我喜欢它。”就像她也好喜欢、好喜欢眼前这个大帅哥,可不一定要把他占为己用啊!这个想法弥补了她心中缺憾。

    “好,下次我会注意。”

    “对了,那天我摔跤,你来救我时,我发现你不用手杖也能走得很快,为什么你还要随身带着这根龙头杖,想学太上老君啊?”

    “我不喜欢跛脚的感觉。”他实说。

    “错!你是对自己没信心,认定自己没了那根黑鸦鸦的东西,就再也走不动。”

    “你是心理医生?说话那么笃定。”他顺开她被风吹散的长发。

    “别一脸不屑,我虽然没合格的医生执照,可依我助人多年的经验得知,当人需要依赖某种东西才能获得安心,那么他的问题绝不是出在身体,而是克服不来心理恐惧。”

    “我的腿还需要复健,一周两次。”他用医生的诊断来证明他的心理正常。

    “我要是那个复健师,我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把你的手杖丢掉。”

    “固执!”

    “真的,记得有回我阿炮去老人院当义工,里面有一个老人哭哭啼啼,吵得室友脾气好大,谁都没办法让她安静下来。”

    “她是生病了,还是不想住进老人院?”

    “没有人知道,我问了她好久,要不是空瓶不小心从她手中滑下来,我也不可能问出答案。”

    原来,她有一瓶维他命吃光了,那是儿子买给她的,她认定没有那瓶神葯,她很快就会死掉。到最后,我们请她儿子再送一瓶相同的维他命,她才停了哭嚎。

    其实院里的医生说她的身体很好,不过她只要一天不吃儿子买给她的葯,就会痛得全身蜷缩,哀嚎不止──你的手杖和她的维他命丸有异曲同工之处。”

    “我看不出我们哪里相同。首先我和那位老阿嬷的年龄至少差了好几轮;第二,维他命是消耗品,手杖是实用物;第三,我要手杖不用别人买,我可以自给自足;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是独立自主的男人,独立到不需要仰赖外来物来支持我的尊严。”

    “哼!沙文!”别过头,这种男人要说服他可难得很,她暂时放弃。“你的脸和脚是怎么弄伤的?”

    “一场大火。”

    “其实你的脸可以去植皮,恢复原状应该不难。”

    “不,我要留着它叫自己记取教训,别再重蹈覆辙。”他说过,再不相信情爱、不相信女人,连唯一的亲人他也没打算放过只不过对她不,她不算在内,她一直是特殊的。

    “没创意,学人家勾践卧薪尝胆,不怕画虎不成反类犬。怕忘记教训不会把教训存在计算机里,一天叫出来三次,分早中晚三个时段去膜拜,干嘛把记号留在脸上,作怪!”她不以为然地吐吐舌头。

    “我会考虑你的建议。”首次,他动了整型念头。

    她用她的方式,一点一滴慢慢、慢慢地改变煜棠,却不自知。

    抬高头,他望向蔚蓝天空。

    他愿意为她改变吗?就算不愿意,他已经为她改变了命运让他们的未来一吋吋缠绕纠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