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作者:约翰·福尔斯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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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得循规蹈矩尽义务,

    尽管对叫你做的事摸不着头脑。

    世人要你上教堂,

    世人要你上舞场,

    父母要你早成家,

    姐妹同学也一样。

    h克劳义务

    “噢,哼,他呀!”她鄙夷地嚷道,

    “他算个啥子?

    看不出有什么出息;

    衣服倒穿得花里胡哨,

    可拉扯他长大的山民,

    并没教他懂得多少”

    威廉巴里斯2多塞特乡音诗集(89)

    亚瑟休斯克劳(89—8),英国诗人,著有诗体小说旅之恋。

    2威廉巴里斯(80—88),英国牧师、诗人。他坚持用英国多塞特方言写诗,主要作品有乡情集等。

    大约与这次意外相遇的同一时刻,欧内斯蒂娜焦躁不安地从床上爬起来,打开梳妆台的抽屉,拿出她那本摩洛哥皮封套的黑色日记本。她绷着脸,翻到早晨写的几句话。从文学的角度看,那几句话实在是平庸无奇。“给妈妈写了信。没见到最亲爱的查尔斯。天气挺好,但没有外出。觉得不开心。”

    这位可怜的姑娘一整天都无所事事,只有特兰特姨妈待在身边,给她消愁解闷。查尔斯差人送来的水仙花和长寿花早就放在那儿,这时,她正在嗅着花儿的香味。谁知那些花儿也叫她烦恼。特兰特姨妈家的院落不大,她听到查尔斯的男仆萨姆敲前大门,又听到趾高气扬、心眼很坏的女仆玛丽开门两个人的嘀咕声、女仆在远处的咯咯笑声和关门声,这一切使她的脑海里闪过一个肮脏而可怕的疑团:查尔斯当时就在楼下,跟玛丽打情骂俏。这就触动了她的心思,她对查尔斯最不放心的就是这一点。

    她知道,查尔斯曾在巴黎和里斯本住过,也到其他不少地方旅行过。她知道查尔斯比自己大十一岁,也知道他是很讨女人喜欢的男子。对他过去征服过什么样的女人,她总是装作漫不经心地问三问四,而他也就轻描淡写地回答她。问题就出在这里。她感到他一定对她隐瞒着什么事情或许他跟一位倒了霉的法国伯爵夫人,也或许是跟一位多情善感的葡萄牙女侯爵有过什么风流韵事。她永远没想到过巴黎下层社会的姑娘或葡萄牙辛特拉市旅馆长着杏核眼的女招待,其实那倒更为接近实情。从某种程度上讲,查尔斯是否与别的女人睡过,她并不象现代姑娘那么醋劲十足。当然,她一想到那种罪过的事情时,便要说一句“我无论如何也不干”而她真正嫉妒的却是查尔斯的心。不管过去还是现在,她都无法摸透查尔斯的心思。她不懂得分析问题应去其枝节,抓住要害。查尔斯说,他确实没有真正地恋爱过,这倒是实话,而她在心情不佳的当儿,反而将此话当作确凿证据,证明他以前曾经热烈地爱过别人。她认为,查尔斯镇静的外表,是激战过后战场上的可怕沉寂,是激战一个月后的滑铁卢,除了那次战役外,别的都不值得一提。

    大门关上后,欧内斯蒂娜考虑到自己尊贵的身分,便尽力控制自己的感情,时间之长正好是一分半钟。随后,她伸出纤细的小手,毫不犹豫地拉了一下床边拉绳的镀金手柄,楼下的厨房里便响起一阵丁丁当当的清脆铃声。过了不一会儿,楼梯上响起了脚步声、敲门声。门开了,玛丽走进来,手里捧着一只花瓶,里面插着一大束春天的各种鲜花。那姑娘走上前来站在床边,脸给花儿半掩着。她那笑眯眯的神态,男人见了无论如何是不会恼火的,而对欧内斯蒂娜来说却恰恰相反。她看见这个不受欢迎的弗洛拉就皱起了眉头,责备地望着她。

    罗马神话中的花神。

    在本书已写到的三位年轻女子中,照我看来,玛丽是最漂亮的一位。她总是那样生气勃勃,没有一点儿私心,而且她的外表又是那样俊俏她的粉红色的皮肤细嫩纯净,头发呈黄色,淡蓝色的大眼睛特别迷人,男人看了定会为之动情,作为回报,这对眼睛也会含情脉脉地朝那男人回望一下。这对眼睛象是上等美酒,芬香扑鼻,但又不给人过分的感觉。她时常穿一身维多利亚时代的标准衣服,尽管因为旧而显得寒伧,但它不能掩盖玛丽那匀称、丰满的身材。我说“丰满”其实这个词儿并不确切。我刚才提到过朗萨德,他有个词儿倒是可以用来形容玛丽,叫做“丰腴”既有挑逗性的丰满而又不失苗条之魅力。玛丽的曾孙女在我写本书的这个月正好年满二十二岁,长得极象其先祖;她的美貌闻名世界,因为她是英国著名的青年影星。

    但是这种脸蛋儿在一八六七年恐怕还吃不开。例如它并不能博得波尔蒂尼夫人的欢心。三年前波尔蒂尼夫人就熟悉这张面孔了。玛丽是弗尔利夫人一个堂兄的侄女。弗尔利夫人到波尔蒂尼夫人那里求情,让她留下玛丽在她那可憎的厨房里干活。可是莫尔伯勒府邸对玛丽来说,就象坟墓对一只金翅雀一样。波尔蒂尼夫人有一天暗暗地巡视她的统治区,从楼上的窗口里突然发现一个令人作呕的场面:年轻的马夫正向玛丽恳求接个吻,而他竟没有怎样遭到拒绝。这一下,金翅雀立即获得了自由,飞到特兰特夫人家中。波尔蒂尼夫人严肃地警告那位夫人,说收留这样一个事实已证明了的荡妇实在太莽撞了。可是警告无济于事。

    玛丽在布罗德街过得很愉快。特兰特夫人喜欢漂亮姑娘,更喜欢笑眯眯的漂亮姑娘。欧内斯蒂娜是她的外甥女,当然得到她更多的关心。可是,她每年只能见欧内斯蒂娜一两次,而玛丽,她却可以每天看到。这姑娘表面上轻佻,含情脉脉,实际上对人很和善、亲热。再说她并不吝啬,人家对她热情,她对人家也是一副热心肠。欧内斯蒂娜并不知道,布罗德街的这幢房子里有一个令人惊愕的秘密:有时厨子放假时,特兰特姨妈居然和玛丽在楼下的厨房里一起坐着用膳。这对两个人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生中最愉快的时刻。

    玛丽并非是无可指责的,其缺点之一就是对欧内斯蒂娜充满妒意。这倒不全是因为从伦敦来的那位年轻女子一到,她便立刻失去了这个家庭中默认的宠儿的地位,而是因为那年轻女子不但从伦敦来了,还带来一箱箱伦敦和巴黎的时髦衣着,这对一个整年只有三条裙子可换的女仆来说,不能算是最好的见面礼。在那些时装中,没有一件是她看了顺眼的。最好的一件她看了最窝火,那全是因为它是由来自首都的那位年轻王子送给欧内斯蒂娜的。她还认为查尔斯长得很帅,是位漂亮丈夫,要是配欧内斯蒂娜这样病恹恹的可怜虫,他未免太好了些,实在可惜。这就是为什么每次她给查尔斯开门或在街上撞见他时,查尔斯总是有幸得到那对灰眸子传来的秋波。事实上,这鬼头鬼脑的小东西常常故意选在查尔斯到来或告辞时出现在门口。每次查尔斯在街上向她脱帽致意时,她心里便偷偷地向欧内斯蒂娜翘起鼻子表示轻蔑。她心里很清楚,为什么查尔斯一走,欧内斯蒂娜便匆匆回到楼上。象所有的风流女仆一样,她敢于去想那些年轻的女主人不敢想的事情,而且她也知道自己比她们敢想。

    指上楼窥望查尔斯是否在离去时与玛丽打情骂俏。

    在用恰当而又恶毒的方式向病人炫耀了自己的健康和欢乐以后,玛丽把鲜花放在旁边的小衣橱上。

    “查尔斯先生叫送来的,蒂娜小姐,她向您问候。”玛丽说起自己的土话来总是乱用代词和后缀,叫人听起来很不舒服。

    “把花放到梳妆台上。我不喜欢它们靠我这么近。”

    玛丽顺从地把花放到梳妆台上,又稍稍重新整理一下花束,表示对女主人的吩咐不那么服贴。随后,她笑着侧转过身,望着疑心重重的欧内斯蒂娜。

    “他亲自送来的吗?”

    “不是,小姐。”

    “查尔斯先生在什么地方?”

    “不知道,小姐。我没问过他的仆人。”她紧绷着嘴巴,似乎要咯咯地笑出声来一样。

    “可是我听见你跟他的仆人说过话呀。”

    “是的,小姐。”

    “说什么来着?”

    “就是问问当时是几点钟,小姐。”

    “就是这个使你笑的吗?”

    “是的,小姐,是他说话的腔调使我笑的,小姐。”

    当时出现在门口的萨姆与早晨磨剃刀时那个满脸忧郁、愤懑的萨姆判若两人。他把漂亮的鲜花塞到淘气的玛丽的胳膊弯里,说:“给楼上那位漂亮的年轻女士。”接着,玛丽正要关门,萨姆灵巧地把一只脚插在门槛里边,又机灵地从背后抽出一只手,送上一小束藏红花,另一只手迅速摘下时髦的短边礼帽,向面前的姑娘致意,说道:“给楼下这位更可爱的女士。”玛丽脸上飞过一阵红晕。萨姆觉得,刚才挤住他的脚的那扇门这时压力奇妙地减轻了。他瞅着玛丽闻那些黄色的鲜花。她闻花时的姿势虽不优美,但却是当真地在闻着,结果她那漂亮而傲慢的鼻尖染上了一点桔黄色。

    “那袋烟灰得照吩咐的那样马上送去。”她咬着嘴唇,等待萨姆回答。“有一个条件,就是不赊帐,必须立即付钱。”

    “那么要付多少钱?”

    萨姆站在门口盯着对方,似乎在计算一个公平的价格。随后,他把手指放在嘴唇上,朝玛丽莫名其妙地用力挤了挤眼。就是他这个动作引起了玛丽的那阵笑声,但她又不敢大笑,只得尽力克制自己。接着,门砰地一声关了起来。

    欧内斯蒂娜瞪了玛丽一眼。当然,这一眼不会使波尔蒂尼夫人丢脸,因她早已把玛丽赶走了。“你要记住,那个仆人是从伦敦来的。”

    “是的,小姐。”

    “史密逊先生已跟我谈起过他。那人把自己看成是唐璜。”

    唐璜原是西班牙文学中的人物。据说他生活在十四世纪,曾引诱了塞维利亚驻军司令的女儿,并在决斗中将这个司令杀死。在欧洲文学中,唐璜常常是浪子的形象。

    “小姐,唐璜是什么东西?”

    玛丽问话时那种迫不及待的样子使欧内斯蒂娜大为不悦。

    “这你就别管了。要是他进一步动什么坏脑筋,我希望你马上告诉我。好啦,去给我端点大麦茶来。以后要当心点。”

    玛丽的目光微微闪烁一下,很象是表示轻蔑。不过她很快垂下眼皮,平顶花边小帽也随着脑袋低垂下来。她弯腰象征性地行了个礼,便离开了房间。她走下三段楼梯,回来时再爬三段楼梯,去给小姐端大麦茶。而在这期间,欧内斯蒂娜却坐在那儿回忆往事,来安慰自己。她对特兰特姨妈家那种有益于健康但却不好喝的大麦茶丝毫不感兴趣。

    从某种意义上讲,玛丽在这次对话中倒是占了上风,因为它使欧内斯蒂娜(从本质上讲,她并非是个家庭暴君,而仅仅是个宠坏了的孩子)想到,她不多久就用不着假装家庭主妇,而要成为名副其实的家庭主妇了。当然,想到这一点她心里挺快活。有自己的家,脱离父母这自然不错,可是仆人是个很头痛的问题,人家都这么说。人家还说,现在的仆人跟过去不一样了。总之,这是件令人讨厌的事。欧内斯蒂娜的这种疑虑和忧伤在查尔斯身上也不见得没有此时,他正汗流浃背地沿着海岸跋涉着。生活会改变一切,这是毋庸置疑的。但与此同时,还不得不承受着烦恼,别无选择的余地。

    为了解除这种对未来思虑引起的烦恼即便此时已到下午,她还在烦恼着欧内斯蒂娜抽出日记本,在床上支起身子,再次翻到贴着茉莉花枝的那一页。

    十九世纪中叶,按财富划分社会等级的趋势已经在伦敦出现。当然,高贵的血统和门第并没有被取代,但是世人已经公认,健全的大脑和金钱可以人为地创造出能被人们所承认的社会地位来。当时的首相迪斯雷利就属于这种靠金钱和大脑起家的人,而这样的人还为数不少。欧内斯蒂娜的祖父年轻时也不过是斯托克纽文顿一个富裕的布商,可到去世前竟变成了一个腰缠万贯的布商而且还不止于此,他搬到伦敦市中心做生意,在西区建立了最大的商店之一,除布匹之外,又开辟了好几个其他营业部。她的父亲使女儿受到他自己受到的同样教育用金钱所能买到的最上等的教育。除了出身以外,他的确变成了一位无懈可击的绅士。他考虑周到,娶了一位比自己门第高的女子,伦敦一位最著名法官的女儿。那位法官的地位比得上**官,其名声之煊赫与他不远的先祖不相上下。因此,欧内斯蒂娜对自己社会地位的担心实在是杞人忧天,即使按照维多利亚时代的标准看,她也大可不必焦虑。而且,查尔斯从来也不把此事放在心上。

    “想想看,”查尔斯有一次对她说“我这个姓氏史密逊是多少不光彩,多么粗俗。”

    “说的是,不过要是你叫布拉巴宗瓦瓦苏勋爵,我就会更爱你的呀!”

    但是,在她这种自我解嘲的背后,却潜伏着一种恐惧心理。

    他是前一年十一月遇到她的。当时一位太太请客,她早就看中了查尔斯,想把自己一窝子傻乎乎的女儿挑一个嫁给他。糟糕的是,尽管这些淑女们在晚会开始前已由父母指点过一番,但她们在晚会上还是犯了一个大错误。她们装模作样地对查尔斯说,古生物学深深地打动了她们,并要求查尔斯务必给她们开出这一方面最有趣的书单。而欧内斯蒂娜则不同,她带着彬彬有礼但又挖苦人的神气,决心对他不那么认真。她咕哝道,要是在煤筒里发现什么有趣的煤块标本,她一定送给他。过了一会儿,她又说,她认为他太懒惰。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伦敦的任何客厅里都有许多他感兴趣的那种物件,只要他迈开双脚就行了。

    本来,这两位年轻人都以为那一定是个令人扫兴的晚会,可是晚会后他们各自回家时,却发现事情并非是他们原来想象的那样。

    他们两人都发现对方很聪明,都很随便,说话直来直去,叫人觉得有趣。那一年冬天,已有一大堆小伙子摆到她面前,让她审查。她放出口风说“那个史密逊先生”倒是调起了她的胃口。她的母亲做了周密的调查,随后便和丈夫商议,丈夫又进行了更多的调查。任何男性青年,要踏进海德公园旁边那所高房子的客厅之中,都要经过缜密的审查,就象如今要进入保安部门的任何原子科学家都得经过审查一样。查尔斯完全成功地通过了秘密的严格考查。

    欧内斯蒂娜已看清了她的情敌们的错误,她知道硬塞给查尔斯的妻子是永远不会打动他的心的。后来,欧内斯蒂娜的母亲经常请查尔斯吃饭、看戏,但他惊奇地发现,这其中没有一般婚姻中常使用的手腕。她的母亲直截了当地说:她的小乖乖是多么喜欢孩子“偷偷地盼着冬天赶快结束”(据说,绊脚石伯父一死,查尔斯就要永远住在温斯亚特庄园)。而她的父亲则更率直地说“我最可爱的女儿”会给她的丈夫带去一大笔财产。其实这话也是多此一举。海德公园的那所房子完全配得上一位公爵居住,欧内斯蒂娜没有兄弟姐妹,还能给谁呢?唯一的继承人本身不是比银行的千百条声明还能说明问题吗?

    欧内斯蒂娜后来当然是完全投入了查尔斯的怀抱,但在当初,她象一般宠坏了的孩子一样,却决心不给查尔斯以任何优待。查尔斯到她家时,她总要设法让一些漂亮的小伙子也在场,并不给她真正的猎物以任何特殊的关注和青睐。她对查尔斯从来都是随随便便,虽然未曾明言,但她给他的印象是,她之所以喜欢他,是因为他好玩。当然她心里明白,他是非她不娶的。后来,在一月份的一天傍晚,她决定摊牌。

    她看见查尔斯一个人站在客厅的一端,另一端是位老寡妇,此人跟波尔蒂尼夫人差不多,都是贵族老太婆。欧内斯蒂娜看得出,查尔斯对那个老太婆十分讨厌。她朝查尔斯走去,说:

    “您何不跟费尔韦瑟太太谈一谈?”

    “我宁愿跟您一谈。”

    “我可以把您介绍给她,那样您就可以亲自观赏一下早期白垩时期发生的事情了。”

    他笑了。“早期白垩是个纪,而不是个时期。”

    “这无关紧要,反正它一定很古老。而且我知道,过去九千万年之内发生的事情,您是不感兴趣的。请吧。”

    他们便走向客厅的另一头,朝那位“白垩纪老太太”走去。走到一半,她止住步子,将手搭在他的胳膊上,两眼流盼生情,看着他的脸。

    “如果您决意当个令人讨厌的老光棍儿,史密逊先生,那您就该装得更象一些。”

    他还没来回答,她便走开了。她那句话听起来只不过是平时的玩笑话,但就在那短暂的一刻,她的目光告诉他,她是在求婚。错不了,当时的伦敦,踯躅于草市街大门口的那些女人就是向行人投去这样的目光。

    但她并不知道,她的行为触动了查尔斯内心深处日渐敏感的区域。他感到自己越发象住在温斯亚特的伯父了。随着时光的流失,他对婚姻大事,象对许多别的事情一样,越发挑剔、懒散、自私总之越来越不成样子了。这两年来,他没有出国旅行。他认为,自己到现在还没成家,其原因就在于旅行。旅行这玩意儿他他顾不得成家立业。在旅行中,他也有机会跟什么女人睡上一夜,但他对这种乐事儿还是尽力克制自己的。那大概是因为他还没有忘记在英国时,他在这方面写的第一篇文章所引起的内心的恐惧。

    旅游不再有吸引力了,有吸引力的是女人。他在道德方面是很敏感的,所以,他虽然在**满足方面极不顺利,但也不愿再到比利时的奥斯坦德或到巴黎去住上一个星期了。他不想为了满足**而去旅游。自从欧内斯蒂娜看他那一眼后,他反复考虑了一个星期。随后,有一天早晨他醒了过来。

    他觉得事情很简单,他爱欧内斯蒂娜。他想,在这样一个清冷、灰暗的早晨,地上撒着白花花的雪片,倘若一觉醒来,看见那文静甜蜜、对一切都不以为然的小脸儿睡在身边,那该多有意思。而且,天哪(这一事实使查尔斯大吃一惊),那是上帝和人类都认为合法的“睡在身边”几分钟后,他急匆匆地打铃,惊动了睡眼惺忪的仆人萨姆。萨姆慌忙跑上楼来,主人的话叫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萨姆!我是个绝对的、百分之百的混帐大傻瓜!”

    一两天后,这位“十足的大傻瓜”与欧内斯蒂娜的父亲谈了一席话。谈话很简短,双方也都满意。随后,查尔斯到了客厅,欧内斯蒂娜的母亲坐在那儿,浑身激烈地颤抖着。她连跟查尔斯讲话的力气也没有了。只是糊里糊涂地朝暖房的方向指了指。查尔斯来到暖房,打开白色大门,一阵花香扑鼻而来。他东张西望地寻找,最后发现欧内斯蒂娜站在暖房最远的一个角落里,一族白兰花遮住她的身子。他看见她瞥了他一眼,随后急忙垂下眼皮转向一边。她拿着一把银剪刀,假装在剪除枯花。查尔斯走近她的身后,咳嗽了一声。

    查尔斯说:“我辞行来了。”她痛苦地瞟了他一眼,但他假装看着地面,没有注意她的表情,并接着说:“我已决定离开英国。我的后半生将用来旅行。一个脾气不好的老光棍儿还能怎样打发日子呢?”

    他还想再往下说,但他发现欧内斯蒂娜垂下了头,抓住桌子的手因用力过猛,指节都发白了。他知道,要是在平时,她会马上看出他在开玩笑。而现在她竟如此迟钝,那是因为她太激动了。查尔斯看出她的确十分激动。

    “但是,要是有人对我特别关心,愿意跟我一起”

    他不能再讲下去了,因为她转过身来,眼里噙满泪水。他们的手碰到了一起,他拥抱了她。他们没有接吻。他们无力接吻。天生的性本能被无情地囚禁了二十年,然后大门豁然敞开,囚徒怎能不激动得啜泣一会儿呢?

    过了几分钟,欧内斯蒂娜稍微平静了一些,查尔斯便带着她穿过暖房的花间通道,往客厅走去。他在一棵茉莉前停下,折了一小枝花,往她的头发里插。

    “这虽不是槲寄生,但意思是相同的,对吗?”

    当时英国人订婚时,男子习惯上要送给女子槲寄生。

    于是他们便孩子般地热烈亲吻着。欧内斯蒂娜又哭起来,随后她擦干眼泪,让他领着回客厅。她的父母站在那儿。用不着再说什么了,欧内斯蒂娜扑向母亲张开的双臂,流了比刚才多两倍的眼泪。而两个男子则站在那里会心地笑了。一个好象刚刚达成了一笔极好的交易;另一个好象糊里糊涂地不知落到了哪一个星球上,但他真心地希望这个星球上的居民能够通达容人。

    一鸣扫描,雪儿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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