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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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放、葛百里见这李太平如此笃定,对敌我情势的分析鞭辟入里,心中不由也燃起点点希望,更对那凌云志充满了好奇。
沈放不由赞道:“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却不知是在赞李太平还是在赞凌云志了。
李太平满面春风,笑道:“沈大侠谬奖了。其实我们这些后辈,便是从娘胎里就开始练功,又能到什么火候?论武功,比内力,自然都要远输于前辈的。我们之所以敢去捋虎须、踏虎尾,所长者不过是一不怕死、二不服输,倒叫前辈见笑了。”葛百里笑道:“这孩子!怎么突然间又谦虚起来啦?”
三人俱是大笑,笑声未歇,葛百里突地一顿,神色忧郁道:“那五方煞神的二郎刀阵法发动起来绵绵不绝,昔日连‘登峰洗剑’欧阳野野那样的高手,也被他们逼到一百七十一招只守不攻,后来更葬身其手下。凌少侠若是遇着他们,只怕凶多吉少。”
李太平笑道:“不错,二郎刀阵法如同噬人巨磨,一旦转动开来,绞入其中的人便有通天彻地之能,不死也要脱层皮。可是若不让它发动开来呢?”沈放拍案道:“那不可能!二郎刀三尖两刃,远枪近刀,没有破绽。若是凌少侠一开始就偷袭,还有可能得手,可若是明刀明枪地来,断没有谁能在它发动前遏住阵形。”
李太平冷笑一声,道:“那倒未必。”起身到对面照壁上摘下一口古剑“剑在鞘中,便如二郎刀阵法未动,虽然不动,但随时可以离鞘伤人,甚至带鞘克敌。”
“刷”的一声,他将剑拔出,道:“剑一出鞘,便如二郎刀阵法开动,杀气弥漫,当者立折。”又将剑插回鞘中,却只插进一尺,剑柄沉重下垂,剑身微弯,一把剑颤巍巍地抖个不停。李太平又道:“但若是在这剑将出未出之时,那阵将动未动之际,剑无出鞘之锋,阵无未动之固,力量涣散,趁此机会必可一击而破。”
葛百里追问道:“怎么破?”
“二郎刀正面杀招凌厉,侧面却颇见空虚。只要在他们发动的那一刹那抢到阵法左右两侧,就算点中了二郎刀的阵眼。”
葛百里惊道:“动作要快!”李太平悠然道:“快是关键。”
“那就没用了——任谁想要战胜黑白财神都决非易事。只怕令兄虽能除去李金、李银,身上也已带伤。想要抢快,未必就能如愿。”李太平哈哈大笑,道:“受伤?堂堂凌云志,怎会为区区李金、李银所伤?黑白财神的‘细雨斜风剑’虽颇有可观之处,但终究不是正主儿,毋须多提,一刀偷杀了便是。”
沈放一惊,怒道:“你是说偷袭?那岂是侠义道所为?”
李太平仰天大笑,道:“以一人之力独斗魔教几千人马,这当口儿还要讲究光明磊落,那不是自寻死路么?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侠少盟会凌云志若是如此迂腐,拘泥于手段,那便不过是草莽匹夫罢了,死在血莲花手里,也不算辱没了他!”
只见他狂态复萌,沈放的脸上又挂不住了。他冷笑道:“好!就算他偷袭了黑白财神,就算他偷袭了五方煞神,你以为魔教的人都是傻瓜么?会让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取巧?五方煞神若败,魔教血莲花恐怕就得亲自动手,到那时,没有本事、只会钻营取巧的小子,便是有十条命,也是不够输的!”
李太平眉一扬,道:“不错!血莲花是够厉害,一身‘莲池水’内力,杂以七派十三家的独门绝学,功夫确实不是我大哥现在所能应付的。可惜功夫的高低是一回事,打斗的胜败却是另一回事。我大哥虽赢不了他,但想胜他,却也不是难事。”
他一时说凌云志赢不了血莲花,一时又说凌云志能胜过血莲花。沈放听得气极反笑,道:“输便是输,赢便是赢。胜便是胜,败便是败。哪有赢不了却能胜的?”
“那却不见得。所谓‘赢’,自然是要和血莲花一招一招地拼,拼到两人都打出了真火,将本身所学发挥到淋漓尽致,然后才分高下。若是如此,我大哥与那血莲花无论是在经验见识,还是在功力经验,都差着不是一点半点,自然是赢不得。可是‘胜’,却只是一个结果罢了。我大哥与血莲花相斗,为什么要硬碰硬、以己之短攻敌所长?血莲花成名已久,他以往的战例、动手的习惯,我大哥都早有调查,虽然两人从未见面,血莲花并不知道我大哥的存在,但是对我大哥来讲,他与血莲花的争斗在每日的揣摩中只怕已进行了五六年了。对血莲花,他必然熟之又熟。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大哥必然会仗着年轻,仗着自己对魔教的熟悉与魔教对自己的陌生,出其不意,与之斗速度,斗应变。昔人认为,一场战斗的胜败,在它开始前就已经被决定了。现在我也可以这么说,凌云志对魔教这一战,凌云志必胜——而且,所有打斗,都不会超过三招。”
葛百里沉吟良久,道:“所有的打斗你是说,血莲花在令兄的手下,也走不过三招?”
“只要过了三招,我大哥必败。他的胜利,一定会控制在三招之内的。”
沈放哈哈大笑,道:“那不可能!昔日天下第一高手‘剑荡天下’万归心想要赢那血莲花,都要斗到五百招开外,遑论一个毛头小子!”
李太平也哈哈大笑,笑声渐低,只见他咬紧牙关,从牙缝中一字一字地挤道:“沈大侠!我再提醒你一次,你说的是昔日,我说的是今时;你说的是万归心,我说的是凌云志;你说的是‘赢’,我说的是‘胜’!”
沈放、葛百里见这李太平如此笃定,对敌我情势的分析鞭辟入里,心中不由也燃起点点希望,更对那凌云志充满了好奇。
沈放不由赞道:“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却不知是在赞李太平还是在赞凌云志了。
李太平满面春风,笑道:“沈大侠谬奖了。其实我们这些后辈,便是从娘胎里就开始练功,又能到什么火候?论武功,比内力,自然都要远输于前辈的。我们之所以敢去捋虎须、踏虎尾,所长者不过是一不怕死、二不服输,倒叫前辈见笑了。”葛百里笑道:“这孩子!怎么突然间又谦虚起来啦?”
三人俱是大笑,笑声未歇,葛百里突地一顿,神色忧郁道:“那五方煞神的二郎刀阵法发动起来绵绵不绝,昔日连‘登峰洗剑’欧阳野野那样的高手,也被他们逼到一百七十一招只守不攻,后来更葬身其手下。凌少侠若是遇着他们,只怕凶多吉少。”
李太平笑道:“不错,二郎刀阵法如同噬人巨磨,一旦转动开来,绞入其中的人便有通天彻地之能,不死也要脱层皮。可是若不让它发动开来呢?”沈放拍案道:“那不可能!二郎刀三尖两刃,远枪近刀,没有破绽。若是凌少侠一开始就偷袭,还有可能得手,可若是明刀明枪地来,断没有谁能在它发动前遏住阵形。”
李太平冷笑一声,道:“那倒未必。”起身到对面照壁上摘下一口古剑“剑在鞘中,便如二郎刀阵法未动,虽然不动,但随时可以离鞘伤人,甚至带鞘克敌。”
“刷”的一声,他将剑拔出,道:“剑一出鞘,便如二郎刀阵法开动,杀气弥漫,当者立折。”又将剑插回鞘中,却只插进一尺,剑柄沉重下垂,剑身微弯,一把剑颤巍巍地抖个不停。李太平又道:“但若是在这剑将出未出之时,那阵将动未动之际,剑无出鞘之锋,阵无未动之固,力量涣散,趁此机会必可一击而破。”
葛百里追问道:“怎么破?”
“二郎刀正面杀招凌厉,侧面却颇见空虚。只要在他们发动的那一刹那抢到阵法左右两侧,就算点中了二郎刀的阵眼。”
葛百里惊道:“动作要快!”李太平悠然道:“快是关键。”
“那就没用了——任谁想要战胜黑白财神都决非易事。只怕令兄虽能除去李金、李银,身上也已带伤。想要抢快,未必就能如愿。”李太平哈哈大笑,道:“受伤?堂堂凌云志,怎会为区区李金、李银所伤?黑白财神的‘细雨斜风剑’虽颇有可观之处,但终究不是正主儿,毋须多提,一刀偷杀了便是。”
沈放一惊,怒道:“你是说偷袭?那岂是侠义道所为?”
李太平仰天大笑,道:“以一人之力独斗魔教几千人马,这当口儿还要讲究光明磊落,那不是自寻死路么?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侠少盟会凌云志若是如此迂腐,拘泥于手段,那便不过是草莽匹夫罢了,死在血莲花手里,也不算辱没了他!”
只见他狂态复萌,沈放的脸上又挂不住了。他冷笑道:“好!就算他偷袭了黑白财神,就算他偷袭了五方煞神,你以为魔教的人都是傻瓜么?会让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取巧?五方煞神若败,魔教血莲花恐怕就得亲自动手,到那时,没有本事、只会钻营取巧的小子,便是有十条命,也是不够输的!”
李太平眉一扬,道:“不错!血莲花是够厉害,一身‘莲池水’内力,杂以七派十三家的独门绝学,功夫确实不是我大哥现在所能应付的。可惜功夫的高低是一回事,打斗的胜败却是另一回事。我大哥虽赢不了他,但想胜他,却也不是难事。”
他一时说凌云志赢不了血莲花,一时又说凌云志能胜过血莲花。沈放听得气极反笑,道:“输便是输,赢便是赢。胜便是胜,败便是败。哪有赢不了却能胜的?”
“那却不见得。所谓‘赢’,自然是要和血莲花一招一招地拼,拼到两人都打出了真火,将本身所学发挥到淋漓尽致,然后才分高下。若是如此,我大哥与那血莲花无论是在经验见识,还是在功力经验,都差着不是一点半点,自然是赢不得。可是‘胜’,却只是一个结果罢了。我大哥与血莲花相斗,为什么要硬碰硬、以己之短攻敌所长?血莲花成名已久,他以往的战例、动手的习惯,我大哥都早有调查,虽然两人从未见面,血莲花并不知道我大哥的存在,但是对我大哥来讲,他与血莲花的争斗在每日的揣摩中只怕已进行了五六年了。对血莲花,他必然熟之又熟。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大哥必然会仗着年轻,仗着自己对魔教的熟悉与魔教对自己的陌生,出其不意,与之斗速度,斗应变。昔人认为,一场战斗的胜败,在它开始前就已经被决定了。现在我也可以这么说,凌云志对魔教这一战,凌云志必胜——而且,所有打斗,都不会超过三招。”
葛百里沉吟良久,道:“所有的打斗你是说,血莲花在令兄的手下,也走不过三招?”
“只要过了三招,我大哥必败。他的胜利,一定会控制在三招之内的。”
沈放哈哈大笑,道:“那不可能!昔日天下第一高手‘剑荡天下’万归心想要赢那血莲花,都要斗到五百招开外,遑论一个毛头小子!”
李太平也哈哈大笑,笑声渐低,只见他咬紧牙关,从牙缝中一字一字地挤道:“沈大侠!我再提醒你一次,你说的是昔日,我说的是今时;你说的是万归心,我说的是凌云志;你说的是‘赢’,我说的是‘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