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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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袖佳人论坛斑竹碰头会上,规定每位斑竹必须参加[心吧客]的我为什么嫁不掉征文活动,想俺一大老爷们,怎么写?这不是为难咱吗?但经过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没办法。只得把当年那点破罗曼史搬出来,就算是交任务吧,不过,千万别让俺老婆看见啊(她是可经常穿着马甲在红袖游荡),不然,她收回著作权事小,俺又得喝不许放糖的洗澡水了。
——题记
认识菊儿(俺老婆的闺名),是在大二的时候吧,记不清具体时间(又该挨踢了),那时候,俺是学生会的干部呢,学生会搞了一次书画比赛,为了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俺写了一幅书法,一幅画。书法是毛老人家的“岁岁重阳,今又重阳,战地黄花分外香。”另一幅是菊花图,并题有元稹的“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说实话,就俺那半拉子水平,字和画确实不咋的。
参赛作品展出的第一天,观看的人络绎不绝,俺知道自己的水平,站得远远的,装着在欣赏别人的作品,其实呢,是担心自己的东东被人指指点点。中午的时候吧,一个长发披肩,秀丽清纯,身材婀娜的女学生站在俺的书画前(有点情人眼里出西施的味道吧?),细细地观看,俺心中窃喜,终于有人欣赏俺的东东了,但由于俺特有的自卑心理,俺没敢上前唐突佳人(其实呢,读高中的时候也给小女生递过小纸条,写过朦胧诗,那时只是觉得好玩啊)。以至于,下午上课,老师讲了些什么,脑袋里一片空白。放学后,俺就迫不急待地跑到展厅,来个守株待兔,盼着那位长发飘逸的姑娘再次出现,尽管希望渺茫,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嘿嘿,果然皇天不负苦心人,她真的就再次出现在俺的画前(有点写小说的味道吧?这可是真的)。我在心里已经无数次设计过与她讲话的场景,于是,俺就装出一幅温文尔雅、风度蹁蹁的样子(其实心里没底),走上前去,轻声问道:“同学,看来你很欣赏这幅画,请你多提宝贵意见。”
她看了我一眼,说:“你就是画的作者阿胜?”
“是呀,请你多指教。”俺高兴地说。
“呵呵,说不上指教,总体印象是简捷明快,线条流畅,浓淡相宜,只是神韵略显不足,你的工笔画还算认真,如果泼墨写意,更能酣畅淋漓的表现菊花清淡高雅的品格,我是喜欢元稹那几句诗。”她轻笑着说。
“听同学你的口气,似乎对书画很有心得,能不能加以指导啊?”我尽力找寻今后交往的借口。
“你也别叫我什么同学了,我叫菊儿,也是学生会的。对书画,喜欢,要说指教,实在谈不上。”她谦和地笑了笑(靠,学生会有这样的美女吗,我怎么没有发现?)。
“你是新来的吧?怎么没看见过你?”我问道。
“我是刚到学生会的,记得我们在一起开过一次会,你是贵人多忘事啊,”她说。
“俺能来找你吗?”我再问。
“呵呵,再说吧。”她一甩秀发,妩媚一笑,从俺的身边走过,留下一路青春的气息,一种沉沉的醉意涌上俺的心头,真有点把持不住了(汗!有点讨好老婆之嫌)。
俺的魂早已在她的微笑中飞出了体外,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已经走远。接下来的日子,对俺来说,确实是一种煎熬,整个人像掉了魂似的,俺知道,多梦的季节到了,沉睡多年的少男之心,开始了划时代的蠢蠢欲动(跟小品里学的)。
同寝室的七娃、狗剩、甫志高知道了情况,挺够哥们义气的,给俺出了不少的歪点子馊主意,但没有一条用得上。但七娃经过侦察,为俺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菊儿的父亲是市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她本人是新闻学系的。同时告诉俺:“追她的人很多,哥们,一般的追法肯定不行,得另僻蹊径,至于怎么僻,就看你的板眼(办法)了。”
于是,俺狠狠心,花了三天的生活费,到地摊买了追mm必读、女生心理学、情书大全,钻进被窝狂啃三昼夜,又去书店买了汪国真诗文集、席幕容诗集、情诗精选等书,将其背得烂熟,以备不时之需。
机会终于来了,为纪念“一二九”运动,学生会组织了一场文艺演出,主席要求学生会的干部也要参加,鬼使神差,俺竟然就和一个胖子分到了菊儿一组,于是,大家就商议着排什么节目,舞蹈,已经有人排了,歌曲呢,太俗,而且唱的人也多,器乐,胖子又不会,节目真不好选,菊儿说,不如干脆来一段现代京剧沙家滨里的斗智,正好我们一胖一瘦,一个胡传奎,一个刁德一,这个建议得到了大家的认同。排练的日子,正是俺发起全面进攻的日子。在她面前,俺可不敢把以前的朦胧诗拿出来,于是,把那些背得烂熟的汪诗、席诗,东拼西凑,一天三贴,情书频递。背着胖子那个草包,更是秋波暗送,情愫暗结。节目演完,菊儿在俺的猛攻之下,态度也有了明显的改变。
接下来的日子,俺每天都乐颠颠的跟着菊儿,教室、图书馆、林荫道,留下了俺俩的身影,那亲密的样子,终于使那些追逐者望而却步。当然,情书照写不误,情话常挂嘴边。热恋的时候,俺也经常有猴急的时候,总想那啥来着,每次都被给予严重警告:不到入洞房那天,休想!不然就拉爆(玩完)。俺暗地里骂她死脑筋、保守派,脸上却装着一幅顺从的样子。
她经常问一个最白痴的问题:“为什么喜欢我?”俺每都挑她想听到的结果,但俺每次的回答都不会令她满意,搞不清她心里到底在想什么。俺也试着问她为什么喜欢俺,她说:“俺喜欢你吗?俺可从来没说过。不过呢,俺喜欢你的画,和画上的诗,因为俺的名字里有个菊字,所以就喜欢上你的画,至于人嘛,嘿嘿,次之。”俺当场就晕到了。我又说:“你不喜欢俺的帅吗?”她听了,哈哈大笑,捧着肚子说:“帅?你帅得过梁朝伟(那是她的心中偶像)?富,你富得过李嘉诚(俺是一穷光蛋)?不过,你也有自己的长处:老实可爱。”听到此处,俺一脸清纯状,漾起幸福的笑,眨眨眼,崇拜的样子,望着她。她便用小手指在俺额头上一撮:“瞧你那傻样!”后来她还告诉俺:“你以为你那些情书俺不知道你是从哪里拼凑的?比你写得好的情书俺见多了。只是不揭穿你罢了。”
后来毕业分配,在她父亲的帮助下,俺找到了工作单位。顺理成章,她也成了俺的老婆。
结婚多年来,俺们相亲相爱,相儒以沫,小日子也过得甜甜蜜蜜,女儿的出生,更增添了生活的欢乐。有时,她也会照着镜子,发出几声概叹:“唉,当初的红颜,已成昨日黄花了,老公,你会一直把俺当成你手心里的宝吗?”
俺便打趣她说:“老婆,昨日黄花咋的了,仍然是朵花啊,你永远是俺心中那朵淡雅芬芳、永远青春鲜艳的菊花。”
后记:如果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它并没有我们想像的那么可怕,围城外面风光固然美丽,围城内何尝没有风景。人生,总会走进这座城堡,所以,女孩子们,别太挑剔,放亮你的目光,盯准你的白马王子,找一个理由,把自己嫁掉。
红袖佳人论坛斑竹碰头会上,规定每位斑竹必须参加[心吧客]的我为什么嫁不掉征文活动,想俺一大老爷们,怎么写?这不是为难咱吗?但经过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没办法。只得把当年那点破罗曼史搬出来,就算是交任务吧,不过,千万别让俺老婆看见啊(她是可经常穿着马甲在红袖游荡),不然,她收回著作权事小,俺又得喝不许放糖的洗澡水了。
——题记
认识菊儿(俺老婆的闺名),是在大二的时候吧,记不清具体时间(又该挨踢了),那时候,俺是学生会的干部呢,学生会搞了一次书画比赛,为了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俺写了一幅书法,一幅画。书法是毛老人家的“岁岁重阳,今又重阳,战地黄花分外香。”另一幅是菊花图,并题有元稹的“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说实话,就俺那半拉子水平,字和画确实不咋的。
参赛作品展出的第一天,观看的人络绎不绝,俺知道自己的水平,站得远远的,装着在欣赏别人的作品,其实呢,是担心自己的东东被人指指点点。中午的时候吧,一个长发披肩,秀丽清纯,身材婀娜的女学生站在俺的书画前(有点情人眼里出西施的味道吧?),细细地观看,俺心中窃喜,终于有人欣赏俺的东东了,但由于俺特有的自卑心理,俺没敢上前唐突佳人(其实呢,读高中的时候也给小女生递过小纸条,写过朦胧诗,那时只是觉得好玩啊)。以至于,下午上课,老师讲了些什么,脑袋里一片空白。放学后,俺就迫不急待地跑到展厅,来个守株待兔,盼着那位长发飘逸的姑娘再次出现,尽管希望渺茫,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嘿嘿,果然皇天不负苦心人,她真的就再次出现在俺的画前(有点写小说的味道吧?这可是真的)。我在心里已经无数次设计过与她讲话的场景,于是,俺就装出一幅温文尔雅、风度蹁蹁的样子(其实心里没底),走上前去,轻声问道:“同学,看来你很欣赏这幅画,请你多提宝贵意见。”
她看了我一眼,说:“你就是画的作者阿胜?”
“是呀,请你多指教。”俺高兴地说。
“呵呵,说不上指教,总体印象是简捷明快,线条流畅,浓淡相宜,只是神韵略显不足,你的工笔画还算认真,如果泼墨写意,更能酣畅淋漓的表现菊花清淡高雅的品格,我是喜欢元稹那几句诗。”她轻笑着说。
“听同学你的口气,似乎对书画很有心得,能不能加以指导啊?”我尽力找寻今后交往的借口。
“你也别叫我什么同学了,我叫菊儿,也是学生会的。对书画,喜欢,要说指教,实在谈不上。”她谦和地笑了笑(靠,学生会有这样的美女吗,我怎么没有发现?)。
“你是新来的吧?怎么没看见过你?”我问道。
“我是刚到学生会的,记得我们在一起开过一次会,你是贵人多忘事啊,”她说。
“俺能来找你吗?”我再问。
“呵呵,再说吧。”她一甩秀发,妩媚一笑,从俺的身边走过,留下一路青春的气息,一种沉沉的醉意涌上俺的心头,真有点把持不住了(汗!有点讨好老婆之嫌)。
俺的魂早已在她的微笑中飞出了体外,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已经走远。接下来的日子,对俺来说,确实是一种煎熬,整个人像掉了魂似的,俺知道,多梦的季节到了,沉睡多年的少男之心,开始了划时代的蠢蠢欲动(跟小品里学的)。
同寝室的七娃、狗剩、甫志高知道了情况,挺够哥们义气的,给俺出了不少的歪点子馊主意,但没有一条用得上。但七娃经过侦察,为俺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菊儿的父亲是市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她本人是新闻学系的。同时告诉俺:“追她的人很多,哥们,一般的追法肯定不行,得另僻蹊径,至于怎么僻,就看你的板眼(办法)了。”
于是,俺狠狠心,花了三天的生活费,到地摊买了追mm必读、女生心理学、情书大全,钻进被窝狂啃三昼夜,又去书店买了汪国真诗文集、席幕容诗集、情诗精选等书,将其背得烂熟,以备不时之需。
机会终于来了,为纪念“一二九”运动,学生会组织了一场文艺演出,主席要求学生会的干部也要参加,鬼使神差,俺竟然就和一个胖子分到了菊儿一组,于是,大家就商议着排什么节目,舞蹈,已经有人排了,歌曲呢,太俗,而且唱的人也多,器乐,胖子又不会,节目真不好选,菊儿说,不如干脆来一段现代京剧沙家滨里的斗智,正好我们一胖一瘦,一个胡传奎,一个刁德一,这个建议得到了大家的认同。排练的日子,正是俺发起全面进攻的日子。在她面前,俺可不敢把以前的朦胧诗拿出来,于是,把那些背得烂熟的汪诗、席诗,东拼西凑,一天三贴,情书频递。背着胖子那个草包,更是秋波暗送,情愫暗结。节目演完,菊儿在俺的猛攻之下,态度也有了明显的改变。
接下来的日子,俺每天都乐颠颠的跟着菊儿,教室、图书馆、林荫道,留下了俺俩的身影,那亲密的样子,终于使那些追逐者望而却步。当然,情书照写不误,情话常挂嘴边。热恋的时候,俺也经常有猴急的时候,总想那啥来着,每次都被给予严重警告:不到入洞房那天,休想!不然就拉爆(玩完)。俺暗地里骂她死脑筋、保守派,脸上却装着一幅顺从的样子。
她经常问一个最白痴的问题:“为什么喜欢我?”俺每都挑她想听到的结果,但俺每次的回答都不会令她满意,搞不清她心里到底在想什么。俺也试着问她为什么喜欢俺,她说:“俺喜欢你吗?俺可从来没说过。不过呢,俺喜欢你的画,和画上的诗,因为俺的名字里有个菊字,所以就喜欢上你的画,至于人嘛,嘿嘿,次之。”俺当场就晕到了。我又说:“你不喜欢俺的帅吗?”她听了,哈哈大笑,捧着肚子说:“帅?你帅得过梁朝伟(那是她的心中偶像)?富,你富得过李嘉诚(俺是一穷光蛋)?不过,你也有自己的长处:老实可爱。”听到此处,俺一脸清纯状,漾起幸福的笑,眨眨眼,崇拜的样子,望着她。她便用小手指在俺额头上一撮:“瞧你那傻样!”后来她还告诉俺:“你以为你那些情书俺不知道你是从哪里拼凑的?比你写得好的情书俺见多了。只是不揭穿你罢了。”
后来毕业分配,在她父亲的帮助下,俺找到了工作单位。顺理成章,她也成了俺的老婆。
结婚多年来,俺们相亲相爱,相儒以沫,小日子也过得甜甜蜜蜜,女儿的出生,更增添了生活的欢乐。有时,她也会照着镜子,发出几声概叹:“唉,当初的红颜,已成昨日黄花了,老公,你会一直把俺当成你手心里的宝吗?”
俺便打趣她说:“老婆,昨日黄花咋的了,仍然是朵花啊,你永远是俺心中那朵淡雅芬芳、永远青春鲜艳的菊花。”
后记:如果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它并没有我们想像的那么可怕,围城外面风光固然美丽,围城内何尝没有风景。人生,总会走进这座城堡,所以,女孩子们,别太挑剔,放亮你的目光,盯准你的白马王子,找一个理由,把自己嫁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