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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作沉水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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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安静的女子,却偏偏喜欢红色。红色极艳,又极壮阔,很有鲜衣怒马的风情。这喜欢,没有来由,就像相爱的两个人,说不清哪里好,但就是觉得好。

    壹

    红色,是那么张扬,仿佛料峭春寒中的一枝小桃花,分外扎眼、分外夺目。没有谁能够拒绝红色的吸引,即便不喜欢,也一定会多看上两眼。

    记得在小城读高中时,我花28元买了一套运动服。整个春天,我是校园里最惹眼的风景。那时,我梳着齐耳短发,很没心没肺地在校园里穿行。校园里满是丁香树,每年春天来的时候,丁香花整树整树地开起来,那么不管不顾。多像青春,即便刹那间便消逝得无影无踪,也要忘情地过一回,哪怕历经风雨,也不后悔。

    我穿着那套红衣服在丁香树下拍了几张照片,算是我青春时期最美的纪念。每次我看时,都觉得那时最美,女儿则说我那时看起来很傻。我知道,那时即便青涩,却分外纯净与简单。而现在的我,是再也回不到那时的心境了。再也回不到了。

    那套红衣服我留了很多年,最后还是送了人。许多旧物、旧事甚至旧人都是这样,无论曾经多么舍不得,到最后还是免不了物是人非。而红色,则成了我生活中不离不弃的伴随,就似带着苍绿的光阴,永远让人动情、动心。

    贰

    不得不承认,红,有一种浩荡之气。恰如红尘二字,野泼泼地让人爱。而这爱,让每一个女子,都祈望在这红尘中,把所有的好与不好一同珍藏,如同珍藏一段爱情。

    女人一生中最值得记忆的恐怕是穿上嫁衣的一刻了。那时,我从头到脚都是红色。我没按照化妆师的设计戴得满头是花,我只要求她在我的发髻间插了一朵红色的玫瑰,身上是红色羊毛套裙,脚上是一双红色高跟小皮靴。我知道,那天,我是最美的女子。我也知道,从这一天起,我也会从无忧无虑、无牵无挂到有所约束、有所顾忌。

    我本是表面平稳,内心狂野的女子,那一刻,我看着身边忙忙碌碌的客人,还有身边忙忙碌碌的他,心内竟无限地沉静起来。想到一句乐府诗:“欢作沉水香,侬作博山炉”我暗暗地下着决心,要与他一起牵着手去市场买菜,与他同甘同苦,与他细细地品尝这人间烟火味,与他一起慢慢变老,与他很值得很值得地度过这滚滚红尘

    叁

    红纵是大俗的颜色,但到底是我们的,是我的。参加工作后,红色依然是我的最爱,我的穿戴至少有三分之一与红色有关。红色的包、红色的帽子、红色的衣裙

    我与红色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有各种颜色的丝巾,但我最喜欢纯红的一条。早春、初秋,我穿黑色的t恤,白色的休闲裤,然后系上红色的丝巾,真扎眼。若有风吹来,丝巾飘动,心中竟有花开水流的美丽。不相干的人,也会因为这飘动的红丝巾格外看我几眼,满足我小小的虚荣。

    我就这样义无反顾地喜欢着红,喜欢着它的艳,它的寂。艳到极致是寂寞。是的,我能感觉到我的心是空灵的。她饱满、凛冽又干净,仿佛不染尘埃的仙子。只是她渐渐被这尘世的烟火气熏陶,再熏陶,落入了凡间,变得又生动又朴素又真实。活脱脱一个良家小女人,嗬,不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