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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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饱喝足后,她环顾四周,留意到狂欢的人群虽然分散,但大体是按左、中、右,分红、白、蓝三色汇集在一起,与她身后的祭台组成一个巨大的圆圈,圆心就是场地中央最大的篝火,和烹煮羊肉的巨鼎。
看着眼前的布阵,想起在长安突然被要求准备定情物,还要在上面绣制红牛图案的经过,解忧不禁问他:“红白蓝,代表你们不同的部落吗?”
“对。”翁归靡解释:“乌孙国有三大部落,分别以红牛、白狼、蓝鹰作为氏族象征。每逢重大活动,各部落都会派人参加。三种颜色的旗子交错,各部落的人们聚成圈,表示三大部落紧密相连,永不分离。部落首领是世袭族长,也是国王赐封的翕侯,与国王、法师、巫医和王公组成长老议会,协助国王治理国事。”
解忧的目光落在他胸前的蓝色鹰头上。“那么说,你是蓝族的?”
“没错,也可以称蓝鹰。”
“大禄也是长老、翕侯吗?”想到他如此年轻,就做了相当于丞相的大禄,而且还能代替国王娶妻,似乎权力不小,解忧试探地问。
翁归靡笑了,充满阳刚气息的面庞,因这快乐的笑容而显得格外英俊;乌黑的瞳眸在火光、月光的辉映下,熠熠闪亮。“公主觉得呢?”他反问。
“我想应该是吧,大禄是吗?”解忧再把问题丢还给他。
翁归靡低头看看自己左胸前的蓝鹰,目光落在她脸上。“如果我不是,就不能佩戴这个符号。公主觉得我看起来不像,是吗?”
“不,我只是觉得大禄很年轻。”解忧被他显赫的身分吓了一跳。
“二十六岁还算年轻吗?”他注视着她,笑容未减。“草原上的男人,十四岁当家的可不在少数,大汉皇帝和贵国诸王,不也多有幼年继位的?”
他说的是事实,解忧有点被他瞧得不自在,于是致歉。“我说错话了。”
“不必介意,公主并没有说错。”翁归靡安抚她,又指着场中央围着巨鼎跳舞唱歌的人群说:“公主听,阿肯在歌颂你呢!”
他突兀的转了个话题,解忧却明白,他是想以此消除她的拘谨感,不由对他的好感又加深了一层。“什么是阿肯?”
“他们是草原上最受欢迎的游牧歌手。”翁归靡兴致勃勃地说:“他们正在歌唱公主不远万里来和亲,不畏寒苦奔西域的经历呢。”
“真的吗?”解忧倾听歌手们的歌声,赞叹道:“我只能说这歌声曲调悠扬、音色宏亮,可惜我一个字都听不懂等以后我学会乌孙语时,一定要请他们再唱一遍给我听。”
“没问题,只要公主召唤,他们随时可以来。”
说到这儿,解忧钦佩地看着他。“乌孙与汉朝相距万里,身为乌孙人,大禄的汉语说得真好,我也希望自己能像大禄说汉语那样,流利地说乌孙语。”
翁归靡略显僵硬地说:“公主不必着急,在乌孙国居住八年后,公主的乌孙话一定也能说得非常流利。”
解忧是个聪明人,当即问道:“大禄在汉朝住了八年吗?”
“是的,臣下十二岁时,作为质子到长安去,直到六年前父亲去世才返乡。”
弱国之君为取信强国,常将自己的直系子孙送给对方当人质,自春秋以来,便盛行于各国。
得知他曾作过质子,解忧深感同情。“少小离家,大禄一定吃过很多苦,才会如此成熟冷静。”
“那不算苦。”她的悲悯与赞美令翁归靡心头一热,不由得直言:“与大汉公主下嫁乌孙苦寒之地相比,臣下在长安,可是过着锦衣玉食的舒适生活呢。”
解忧不否认。“长安的生活确实比这里好,可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离开父母,独自到陌生国度生活,肯定承受了不少孤独和寂寞。”
翁归靡沉默了,一双黑眸凝着她,彷佛陷入沉思。
“怎么了?我又说错话了吗?”面对他的静默,解忧不安地问。
“没有。”他仍然注视着她。“公主没说错,开始时确实感到孤独寂寞,甚至想逃走,但等有了新朋友、熟悉长安城后,臣下就再也没有那种感觉了。”
“难怪大禄说只要适应改变,生活就会快乐起来,原来那是经验之谈。”解忧低语,目光越过燃烧的篝火和欢乐的人群,投向深邃的夜空。
星月的光辉,在熊熊火光中显得有点黯淡,就连天空也颇为晦暗。
由翁归靡的话中,她联想到不幸早逝的堂姊,也想到了自己的未来。
乌孙王求亲得亲,她奉召不远万里来嫁他,却连在婚礼上都见不到他的面。
尽管有那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解释了他的缺席,可他的冷漠,仍在解忧心里留下很深的阴影。
她忧虑,在这样的阴影下,她要如何开启她的新生活?
“公主不必想太多,吾王是个公正诚实的男人,一定会善待公主。”
翁归靡的声音穿透过她迷惘的思绪,她倏然一惊──这个男人会读心术不成?
“大禄认为我在想什么?”解忧转回头问他。
翁归靡勉强扯出一个笑容。“公主不是在思乡吗?”
不是读心术不过这个男人倒是满可爱的,居然会猜测她的心事。
看着对方纠结的眉宇,解忧的心情陡然放松,微笑道:“我没有思乡,只是在想贵国国王和我自己。我相信大王向吾皇求亲,并不是想要得到一场婚姻,而是想要一个保障;因此,身为和亲公主的我,不该有太多的期待。”
她的话直接而坦率,让翁归靡一时不知该如何开口,骗人的话也决定不再说。
而解忧似乎并没期待他回答,才说完,就飞快地掉头,看了看天空和狂欢的人群,纠正道:“不对,我还是有很多期待的。既然已经来了,我就要尽快学会你们的语言、融入你们的生活。我喜欢草原和蓝天,喜欢草地上奔跑的牛羊和骏马;我要尽快适应这里的生活,让自己快乐,也让其它人快乐。”
她神情认真,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将心里话告诉给一个认识不足一天的男人,也没有察觉她的话,竟让那个男人无比感动。
翁归靡没料到,同样是年轻漂亮的大汉公主,这位却与前一位有着天壤之别。
他对细君公主初到草原时,整日以泪相伴、哀怨幽歌的情景记忆犹新。
那时,纵使王上付出全部时间和精力,小心地呵护她、宠爱她,也没能止住她的泪水。
可眼前这位公主,即使面对国王的冷落,却一心想着她的“和亲”责任,想着要尽快融入他们之中、适应草原生活。
对此,他怎能不感动?
“只要公主有这样的愿望,就一定能实现。”他强抑着内心的澎湃回复。
“你真的认为我能做到吗?”想到不愿见她的夫君,解忧不甚确定地问。
“绝对能!”听到她不再称呼他的头衔,翁归靡双目迸发出热情的光芒。
注视着他闪亮的黑眸,解忧既兴奋又怀疑地问:“我和细君是堂姊妹,细君来了几年,都无法融入你们的生活;我与你只刚认识,你如何能确定我不会像我堂姊那样哀愁悲戚、郁郁而终?”
翁归靡神情专注地凝着她,毫不讳言地回答:“你与你堂姊不同。虽然我们刚认识,但臣下和族人们,都已经看到了公主的坚毅和勇气、开朗和快乐。试想一个喜欢草原和毡房的王妃,怎能不被她的子民爱戴?”
没想到在这个莽荒之地,还能听到如此暖人心扉的话语,解忧激动地说:“希望大王也像你一样了解我。”
说完后又觉得不妥,她赶紧补充:“我是说,我希望能与大王和睦相处。”
“不必解释,我明白。”翁归靡温和地微笑。“两天后,贵国的送亲使节和护兵,就要返回大汉了,臣下希望他们走后,公主也能保持这种乐观开朗的个性,那将有利公主很快达成心愿。”
解忧调皮地做了个鬼脸,装出愁苦的样子。“如果我的个性,在过去二十年都不曾变过的话,那又有什么理由担心它会在此刻忽然改变?”
“说得也是。”她的话和顽皮的神情,惹得翁归靡哈哈大笑。
他的笑声宏亮,解忧望着他英挺的面容,开心地问;“那我们呢?”
翁归靡止住笑声说:“臣下陪同公主等留居夏都,秋分时再返王庭。”
解忧颔首,她知道乌孙国由于气候差异显着,因此有冬、夏两个都城。
特克斯城是夏都,而冬都赤谷城,距此地大约九百里,是乌孙国主要的都城。
如此算来,她将在这里停留近两个月,不知国王是否会来这里与她相会?
吃饱喝足后,她环顾四周,留意到狂欢的人群虽然分散,但大体是按左、中、右,分红、白、蓝三色汇集在一起,与她身后的祭台组成一个巨大的圆圈,圆心就是场地中央最大的篝火,和烹煮羊肉的巨鼎。
看着眼前的布阵,想起在长安突然被要求准备定情物,还要在上面绣制红牛图案的经过,解忧不禁问他:“红白蓝,代表你们不同的部落吗?”
“对。”翁归靡解释:“乌孙国有三大部落,分别以红牛、白狼、蓝鹰作为氏族象征。每逢重大活动,各部落都会派人参加。三种颜色的旗子交错,各部落的人们聚成圈,表示三大部落紧密相连,永不分离。部落首领是世袭族长,也是国王赐封的翕侯,与国王、法师、巫医和王公组成长老议会,协助国王治理国事。”
解忧的目光落在他胸前的蓝色鹰头上。“那么说,你是蓝族的?”
“没错,也可以称蓝鹰。”
“大禄也是长老、翕侯吗?”想到他如此年轻,就做了相当于丞相的大禄,而且还能代替国王娶妻,似乎权力不小,解忧试探地问。
翁归靡笑了,充满阳刚气息的面庞,因这快乐的笑容而显得格外英俊;乌黑的瞳眸在火光、月光的辉映下,熠熠闪亮。“公主觉得呢?”他反问。
“我想应该是吧,大禄是吗?”解忧再把问题丢还给他。
翁归靡低头看看自己左胸前的蓝鹰,目光落在她脸上。“如果我不是,就不能佩戴这个符号。公主觉得我看起来不像,是吗?”
“不,我只是觉得大禄很年轻。”解忧被他显赫的身分吓了一跳。
“二十六岁还算年轻吗?”他注视着她,笑容未减。“草原上的男人,十四岁当家的可不在少数,大汉皇帝和贵国诸王,不也多有幼年继位的?”
他说的是事实,解忧有点被他瞧得不自在,于是致歉。“我说错话了。”
“不必介意,公主并没有说错。”翁归靡安抚她,又指着场中央围着巨鼎跳舞唱歌的人群说:“公主听,阿肯在歌颂你呢!”
他突兀的转了个话题,解忧却明白,他是想以此消除她的拘谨感,不由对他的好感又加深了一层。“什么是阿肯?”
“他们是草原上最受欢迎的游牧歌手。”翁归靡兴致勃勃地说:“他们正在歌唱公主不远万里来和亲,不畏寒苦奔西域的经历呢。”
“真的吗?”解忧倾听歌手们的歌声,赞叹道:“我只能说这歌声曲调悠扬、音色宏亮,可惜我一个字都听不懂等以后我学会乌孙语时,一定要请他们再唱一遍给我听。”
“没问题,只要公主召唤,他们随时可以来。”
说到这儿,解忧钦佩地看着他。“乌孙与汉朝相距万里,身为乌孙人,大禄的汉语说得真好,我也希望自己能像大禄说汉语那样,流利地说乌孙语。”
翁归靡略显僵硬地说:“公主不必着急,在乌孙国居住八年后,公主的乌孙话一定也能说得非常流利。”
解忧是个聪明人,当即问道:“大禄在汉朝住了八年吗?”
“是的,臣下十二岁时,作为质子到长安去,直到六年前父亲去世才返乡。”
弱国之君为取信强国,常将自己的直系子孙送给对方当人质,自春秋以来,便盛行于各国。
得知他曾作过质子,解忧深感同情。“少小离家,大禄一定吃过很多苦,才会如此成熟冷静。”
“那不算苦。”她的悲悯与赞美令翁归靡心头一热,不由得直言:“与大汉公主下嫁乌孙苦寒之地相比,臣下在长安,可是过着锦衣玉食的舒适生活呢。”
解忧不否认。“长安的生活确实比这里好,可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离开父母,独自到陌生国度生活,肯定承受了不少孤独和寂寞。”
翁归靡沉默了,一双黑眸凝着她,彷佛陷入沉思。
“怎么了?我又说错话了吗?”面对他的静默,解忧不安地问。
“没有。”他仍然注视着她。“公主没说错,开始时确实感到孤独寂寞,甚至想逃走,但等有了新朋友、熟悉长安城后,臣下就再也没有那种感觉了。”
“难怪大禄说只要适应改变,生活就会快乐起来,原来那是经验之谈。”解忧低语,目光越过燃烧的篝火和欢乐的人群,投向深邃的夜空。
星月的光辉,在熊熊火光中显得有点黯淡,就连天空也颇为晦暗。
由翁归靡的话中,她联想到不幸早逝的堂姊,也想到了自己的未来。
乌孙王求亲得亲,她奉召不远万里来嫁他,却连在婚礼上都见不到他的面。
尽管有那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解释了他的缺席,可他的冷漠,仍在解忧心里留下很深的阴影。
她忧虑,在这样的阴影下,她要如何开启她的新生活?
“公主不必想太多,吾王是个公正诚实的男人,一定会善待公主。”
翁归靡的声音穿透过她迷惘的思绪,她倏然一惊──这个男人会读心术不成?
“大禄认为我在想什么?”解忧转回头问他。
翁归靡勉强扯出一个笑容。“公主不是在思乡吗?”
不是读心术不过这个男人倒是满可爱的,居然会猜测她的心事。
看着对方纠结的眉宇,解忧的心情陡然放松,微笑道:“我没有思乡,只是在想贵国国王和我自己。我相信大王向吾皇求亲,并不是想要得到一场婚姻,而是想要一个保障;因此,身为和亲公主的我,不该有太多的期待。”
她的话直接而坦率,让翁归靡一时不知该如何开口,骗人的话也决定不再说。
而解忧似乎并没期待他回答,才说完,就飞快地掉头,看了看天空和狂欢的人群,纠正道:“不对,我还是有很多期待的。既然已经来了,我就要尽快学会你们的语言、融入你们的生活。我喜欢草原和蓝天,喜欢草地上奔跑的牛羊和骏马;我要尽快适应这里的生活,让自己快乐,也让其它人快乐。”
她神情认真,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将心里话告诉给一个认识不足一天的男人,也没有察觉她的话,竟让那个男人无比感动。
翁归靡没料到,同样是年轻漂亮的大汉公主,这位却与前一位有着天壤之别。
他对细君公主初到草原时,整日以泪相伴、哀怨幽歌的情景记忆犹新。
那时,纵使王上付出全部时间和精力,小心地呵护她、宠爱她,也没能止住她的泪水。
可眼前这位公主,即使面对国王的冷落,却一心想着她的“和亲”责任,想着要尽快融入他们之中、适应草原生活。
对此,他怎能不感动?
“只要公主有这样的愿望,就一定能实现。”他强抑着内心的澎湃回复。
“你真的认为我能做到吗?”想到不愿见她的夫君,解忧不甚确定地问。
“绝对能!”听到她不再称呼他的头衔,翁归靡双目迸发出热情的光芒。
注视着他闪亮的黑眸,解忧既兴奋又怀疑地问:“我和细君是堂姊妹,细君来了几年,都无法融入你们的生活;我与你只刚认识,你如何能确定我不会像我堂姊那样哀愁悲戚、郁郁而终?”
翁归靡神情专注地凝着她,毫不讳言地回答:“你与你堂姊不同。虽然我们刚认识,但臣下和族人们,都已经看到了公主的坚毅和勇气、开朗和快乐。试想一个喜欢草原和毡房的王妃,怎能不被她的子民爱戴?”
没想到在这个莽荒之地,还能听到如此暖人心扉的话语,解忧激动地说:“希望大王也像你一样了解我。”
说完后又觉得不妥,她赶紧补充:“我是说,我希望能与大王和睦相处。”
“不必解释,我明白。”翁归靡温和地微笑。“两天后,贵国的送亲使节和护兵,就要返回大汉了,臣下希望他们走后,公主也能保持这种乐观开朗的个性,那将有利公主很快达成心愿。”
解忧调皮地做了个鬼脸,装出愁苦的样子。“如果我的个性,在过去二十年都不曾变过的话,那又有什么理由担心它会在此刻忽然改变?”
“说得也是。”她的话和顽皮的神情,惹得翁归靡哈哈大笑。
他的笑声宏亮,解忧望着他英挺的面容,开心地问;“那我们呢?”
翁归靡止住笑声说:“臣下陪同公主等留居夏都,秋分时再返王庭。”
解忧颔首,她知道乌孙国由于气候差异显着,因此有冬、夏两个都城。
特克斯城是夏都,而冬都赤谷城,距此地大约九百里,是乌孙国主要的都城。
如此算来,她将在这里停留近两个月,不知国王是否会来这里与她相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