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4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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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仿佛出现了蚩尤的影子,那个单纯的深爱着她的少年。
她的声音虚弱至极:“爱哭鬼。”
突如其来的沉默笼罩在头顶上方。
阿金因为太过震惊,脸上反而不见什么表情,直到一只手轻轻抬起,原意是替他拭去颊边的泪水,最终又无力的垂落下来。
赵初心勾了勾嘴角,这次离去也许会有牵挂,但已经无憾了。
搂着她的手臂蓦然收紧,她听到有人在耳边哀伤的吼了一声,然后抱着她以最快的速度朝家的方向掠去。
金眼爹的咆哮声很快就惊动了赵小宝,他从未见过这样暴躁的父亲,于是一种不祥的预感开始在心头盘旋。
“爸!”他拉着赵小云一路跟在金眼爹身后,“妈怎么样?!”
金眼爹没有理会他,只小心翼翼的把妻子抱回床上,赵小宝想再凑近一点看,忽然一道凌厉无比的视线射了过来。
“滚!”
愤怒的咆哮响彻四周,尸鬼吓得一个激灵,一手拎一个往门外跑。
赵小宝在匆忙间回头,就连他都知道便宜妈已经不行了,金眼爹怎么会不明白?
然而金眼爹一直不肯离去,赵小宝看到他直直的俯在便宜妈的上方,然后低头吻了她。
在普通人眼中,那也许是情人间表达爱意的亲吻,是相濡以沫,是互相温慰。
赵小宝已经不算普通人,在大门被关上的刹那他微微眯起眼睛,看到他父亲似乎正用亲吻的方式渡着什么东西给母亲,那东西会发光……
直到大门真正阖上,阻隔了他的视线。
尸鬼没走远,带着赵小宝和赵小云在门口等了一夜。
赵小宝曲着腿,靠着墙,他知道便宜妈过不去今晚了,可奇的是他竟然没了当初的伤心和难过,剩下的只有绝望过后的麻木。
他挨着墙,赵小云挨着他,傻丫头什么也不懂,打着呵欠问:“哥哥,爸爸妈妈在房间里做什么?”
赵小宝低着头,不回话。
赵小云:“哥哥,我困了,我们什么时候回去睡觉?”
赵小宝仍是不作声,只用羡慕的眼神看着她,傻有傻的好处,至少没烦恼。
他数着时间,希望天永远也不要亮,随后又胡思乱想,金眼爹是僵尸,在他眼中人类不过是可以饱腹的食物,他喜欢便宜妈,也仅仅是活着的便宜妈,假如便宜妈去了,他会不会吃了她?
也许吃了也挺好,金一直渴望与赵初心的亲近,血脉相融是比所有的亲密都更亲密。
赵小宝愣了下,五指用力抠上大腿的肉,在惶恐当中为自己的想法而心惊不已。
*
浓郁的睡意让赵初心睡了过去,她睡得深沉,甚至做了一个梦。
梦到她置身于一片皑皑白雪的空地上,阳光明媚,折射出的金芒在远处的老头身上环绕。
赵初心下意识的朝他走去,低头才发现走路的竟然是一双鹤足。
老头一甩佛尘,慈眉善目的对她招手:“白鹤,你来啦。”
赵初心在昏迷三天之后醒来,徐徐睁开眼睛,撞上的是一双金色的眼瞳。
金瞳的主人正温柔地吻着她的唇,不,也不是吻,他正在用亲吻的方式将体内的精元渡给她……
赵初心眉心一紧:“够了。”
他不为所动,搂着腰,固执的吻她。
赵初心叹气:“我饿了。”
他终于停下动作,握住她的手去,似要揉碎她的力道:“我去煮面。”
赵初心有点腻味的说:“不想吃面,我要吃肉。”
吃肉?吃什么肉?
他没问,直接冲出门外。
煮肉总比煮面费工夫,他不打算费工夫,于是翻出墙外去了最近的一家大酒楼,顺手打劫了人家的厨房。
赵初心看一眼缠绕在指尖的气体,心中已经明了个大概,幽幽长叹一声:这只傻粽子。
粽子虽傻动作倒是挺快,没一会儿功夫几乎给她弄来一桌满汉全席,又因为走的匆忙,这些鸡鸭鱼肉通通搅和在一块,俨然已经变成一桌大杂烩。
赵初心并不嫌弃,握筷子挑着肉吃,她吃得多吃得快,似乎已经恢复到从前的食欲。
金色的眼睛直盯着她,三日来浑浊的瞳子里终于有了神采。
赵初心夹了一块不知名字的肉放进嘴里,嚼着嚼着视线渐渐模糊,有泪珠在眼眶里打转……
她的小脸蛋依然是面无表情的,可眼角却有了水光。
阿金彻底慌了神,他从未见过赵初心掉泪,也不知她是身体不好还是自己给得不够,于是手忙脚乱的替她擦拭。
“给了多少?”她问。
金瞳僵尸拥有四千年的修为,在这四千年中他每日汲取日月精华,以胎息术的方式将精元存储在丹田之内。
之前她时不时会找他借气,可借的只是普通的灵气,因为自身的限制所以能借的不多,后来她体力渐弱,自知这点气起不了作用便再也没和他借过。
谁知这傻子在她弥留之际,竟用体内宝贵的精元替她续命。
她抬起一指,轻摁上他额际,闭目凝神间又是一叹。
“值得吗?”
耗尽四千年的修为,只为了修复一具脆弱的皮囊。
“人类不过区区数十年的寿命,值得用千年的道行去换吗?”她面无表情的问,脸上还有未干的泪痕。
阿金搂着她的肩膀:“值得。”
没了她,他守着这些修为又有何用?
赵初心愣了下,掩着唇又是一轮咳嗽。
他顿时慌了神,俯身又要给她渡气,却被一只手格挡开。
“够了。”她轻轻摇头,“再给我,你会死的。”
“我不在乎。”
对他而言四千年的岁月算得了什么?失去她才是全天下最残忍的酷刑。
“我在乎。”
他微微一愣,顿时勾了唇:“初心,你是不是爱上我了。”
赵初心忍不住笑出声:“你是真的傻。”
她闭目调息,刚才的咳嗽只是因为身体还不习惯,等到渐渐适应这些精元,她发现她的皮囊似乎比从前更健康了,照这么下去,活他四五十年不成问题。
转过身,那双金色的眼睛依旧一眨也不敢眨的盯着她看。
“我欠你的,大概永远也还不起了。”她长叹,她最不喜欢的事就是欠人家的情。
“那就一直欠着。”他冲着她笑。
永生永世与他纠缠不清。
她在心里想:蚩尤啊,蚩尤,怎么会有那么傻的人。
“好。”她亲吻他的眼睛,“以后,换我保护你。”
“好。”
唇被狠狠吻住,失而复得的疯狂瞬间燃成一片火海。
“……我还没吃完。”她不满的抱怨。
他装作听不见,扳着媳妇的肩膀正准备将火海燃到床上的时候,门口突然传来“咚”的一声响动。
赵小宝牵着赵小云站在大门外,通红的眼眶里溢满了惊喜:“妈!”
上方的身影蓦地一僵,阿金脸上明显挂着被人打扰的不悦。
于是这一天赵小宝又挨他爹揍了,但这一回他破天荒的被揍得很开心!
余韵过后,赵初心汗津津的趴在床上:“你又打小宝了?我记得你曾经很喜欢他的,怎么现在老打他呢?”
阿金蹭了蹭媳妇的脖子,想了想说:“我喜欢过他?”
赵初心比划了下:“是呀,当他还这么小的时候……”
他认真地听着,随后皱起眉头。
当赵小宝还是一团肉的时候,确实水灵灵的很可爱,可惜这几年越长越歪,眼里的精明劲儿实在让他喜欢不来,而且这欠打的小子最近很喜欢用一种特别“怜悯”的眼神看着他……
看得他十分不爽,于是手板子就痒了。
赵初心咯咯的笑出声,盯着他的眼睛不放。
他失去四千年的修为,但眼睛还是金色的,除了跳得没过去高,掠走的速度没过去快之外,他依然是一只很讨喜的粽子。
她捧着他的脸越瞧越喜欢,普天之下大概再也找不到能让她更喜欢的人。
抬头冲着他的脸“啵”地亲了一大口,在他吃惊的目光下,她露出甜甜的笑容:“傻子,我爱你。”
*
那一夜过后,赵小宝不知金眼爹对便宜妈做了什么,但他知道便宜妈活下来了。
再看一眼傻乎乎的赵小云,他决定把这件事当做一个秘密藏在心里,永远也不让傻小云知道。
后来一切恢复如常,除了便宜妈不再局限于家中,开始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往外跑,金眼爹每天跟在便宜妈后面唠唠叨叨,碎碎念念之外,日子还是一样的过。
一眨眼的功夫,又是四年过去。
今年赵小宝十八岁了。
他虽然生得没金眼爹帅气,没便宜妈精致,但也算皮肤白皙,眉毛浓秀,自认是英俊的大小伙一枚。
这一日,便宜妈在饭桌上忽然对他促膝长谈了一番,大意是他长大了,该出去闯荡了,男儿志在四方,他不能总赖在一个地方,这样很没有出息。
赵小宝认认真真的听着,偶尔觑一眼便宜妈狡黠的目光,在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他分明看到的是这几个大字:死小子,在我家白吃白喝这么些年,该滚去给老娘赚钱了。
赵小宝正襟危坐,开始提条件:“行!我走可以,但你得把赵小云给我。”
赵初心微微一愣。
赵小宝在她拒绝之前,快一步说:“赵小云已经是我的人了,你们不给我,也没人要她了!”
赵初心顿时就笑了,颇具威严的目光扫向女儿:“小云?”
赵小云自然是看不懂母亲的威胁,只顾着耳根子发红,扭扭捏捏的说:“我……我和哥哥煮饭了,以后哥哥去哪……我,我去哪……”
“好,很好。”赵初心唇边带笑,射向赵小宝的目光凌厉如箭,“狗胆挺大,嗯?”
赵小宝一秒认怂,扑通一下跪在赵初心面前,在金眼爹巴掌落下之前,先假兮兮的抽了自己两下。
然后做了个可怜兮兮的模样,连哭带诉的把这么多年的旧账挖出来,顺便表一表自己对赵小云的爱意,听得一旁的赵小云也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也傻兮兮的跟着哥哥一起磕起头来。
赵初心十分冷漠的看着底下的人精,忽然有点想笑。
“你会对她好?”
赵小宝一愣,立即敛去那副滑头劲,变得无比认真:“是,我会对赵小云很好很好,就像阿爸对您一样的好。”
赵初心勾起唇角:“我只有一个女儿,你却让我交给你这一穷二白的混小子,日后你若食言了可怎么办?”
赵小宝想了想,说:“妈,你给我下咒,最狠的咒,假如我说话不算话,就让我七窍流血,天打雷劈那种。”
赵初心咯咯直笑:“放心,早在两年前就下了。”
他在两年前和赵小云生命煮成熟饭,所以便宜妈一早就知道了?而且知道也装作不知道?!
赵小宝张大了嘴,顿时寒毛直竖。
“记着你的话。”赵初心对着女儿换了一副温和的面孔,“跟他走吧。”
赵小云泪流满面:“谢谢妈。”
转而看向她爸,登时被她爸脸上的阴霾吓了一跳。
“孩子大了,让他们去吧。”赵初心淡淡的语气瞬间安抚了丈夫的情绪。
虽然他还是很不情愿,恶狠狠的瞪了赵小宝一眼。
赵小宝被盯着头皮一阵阵的发麻,一切太过顺利,顺利得叫他越发的忐忑不安。
之后赵初心给女儿置办了一场不算盛大,但也绝对能见人的婚礼,至于赵小云的嫁妆,是五十根金灿灿的大黄鱼。
赵小云哪里是个管钱的料,所以这些大黄鱼还是变相的落入赵小宝的手里,赵小宝起初不敢要,后来看到便宜妈的眼神他顿时又明白了。
这哪是给赵小云的嫁妆,分明是给他拿去创业的第一桶金。
他瞬间涕泪直下,真心诚意的给从前的便宜妈,现在的岳母大人重重磕了一个头。
终于迎来离别的日子。
赵小云拉着母亲的手哭得稀里哗啦,好像这一走就再也不回来了似的。
至于金眼爹也拉着赵小宝的手,他目光深沉,一副慈父送儿的不舍样……
久久才愿松开,与妻子一起目送一双儿女的远去。
直到他们渐走渐远,远得再也看不到便宜妈和金眼爹。
赵小云忍不住哽咽:“哥,你别哭了,你哭得我也想哭了。”
赵小宝仍在默默流泪,半晌后赵小云听到他爆出一声粗口:“妈的,是我想哭吗?老子手断了!”
这力道,假如便宜妈不在场,他的胳膊大概要废了吧。
不过废了也没关系,这几年便宜妈教他的都是无价宝,足够他出去坑蒙拐骗,不对,是替人占卜运势,趋吉避凶,然后让赵小云过上好日子。
此后赵小宝带着赵小云在南京扎了根,每一年回上海省亲一回,虽然每次回去金眼爹都不会有什么好脸色给他,他仍然记恨着他这小白眼狼把自己闺女拐跑的事儿。
好在两年后,小小宝出生了。
金眼爹看到这个外孙女几乎不肯撒手,对他的脸色也终于回暖了些。
赵小宝在一旁庆幸,幸好生的是个闺女,倘若是个儿子,十八年后也躲不掉挨外公揍的命。
后来的后来,他记不清又过了几年,华夏的局势越来越乱,到处都在打仗,他的日子也越发的不好混了。
于是赵小宝包袱款款,打算拖家带口的回去投靠便宜妈,谁知刚到家门口就发现,便宜妈不在了?
小洋房依然安安静静的伫立在思南路上,只不过里面的家具都蒙了尘,许久无人居住的样子。
赵小宝在大厅傻站,听到妻子在一旁啼哭。
“爸妈呢?”
赵小宝心想:我怎么知道?我也想问呢。
小小宝看到母亲哭,也跟着“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赵小宝被这一大一小吵得实在心烦,正打算把程风叔叔叫出来问一问,远处飞来一只纸蝶,扇着翅膀飘入掌心。
是母亲的式神。
赵小宝连忙把黄纸打开,上边用娟秀的字迹写了一串地址。
龙洲城外一个偏僻的小山沟。
赵小宝立即动身,带着赵小云和小小宝连坐三趟火车,步行两日终于来到一扇富丽堂皇的大门前。
大门里是一幢别墅式的小洋楼,楼不算很大,然而造型别致,大门一旁的铁栅栏上缠着牵牛花藤,小花园里的小池塘放了几条可以炖汤的大鲫鱼,一个傀儡在花园里打扫,三个傀儡在远处的田地里收小稻,二黑叔在鸡棚里喂鸡……
在深山老林里弄一幢别墅,收几个仆人过隐居生活什么的,赵小宝是想都不敢想的,但如果那人换成便宜妈,就一切皆有可能。
二黑叔把他们带去属于他们房间,便宜妈和金眼爹不在屋里,听二黑叔说两人去了小河边。
赵小宝片刻都不耽搁,撂下行李,拉着赵小云就往小河边跑。
沿着小路跑,很快就看到了两人的身影。
宁静的午后。
便宜妈舒舒服服的靠在大躺椅上晒太阳,金眼爹则蹲在一旁替她编辫子。
周围除去鸟叫便只余下潺潺的水声。
赵小宝看到这一幕忽然有些恍惚,原来在不知不觉间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
“爸!妈!我们回来了!”
后来赵小宝想,也许赵初心并不是为了躲避战乱才选择隐居,而是为了隐藏金眼爹身上的秘密,因为他是不会老的。
十年后,赵小宝四十岁了,金眼爹渐渐活成了他弟的模样。
岁月使人苍老,便宜妈也慢慢从金眼爹的妻子变成了他的大姐,然而金眼爹却像是完全感觉不到妻子的变化,他依然每日背着她漫山遍野的走,看日出,采露水,然后乐此不彼的偷亲她的嘴。
直到她头上开始长出白发,眼角出现细纹,也依然如故。
赵小宝总是想,也许这大概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吧。
END
------题外话------
虽然很舍不得,但这本书完结,番外后补。
眼前仿佛出现了蚩尤的影子,那个单纯的深爱着她的少年。
她的声音虚弱至极:“爱哭鬼。”
突如其来的沉默笼罩在头顶上方。
阿金因为太过震惊,脸上反而不见什么表情,直到一只手轻轻抬起,原意是替他拭去颊边的泪水,最终又无力的垂落下来。
赵初心勾了勾嘴角,这次离去也许会有牵挂,但已经无憾了。
搂着她的手臂蓦然收紧,她听到有人在耳边哀伤的吼了一声,然后抱着她以最快的速度朝家的方向掠去。
金眼爹的咆哮声很快就惊动了赵小宝,他从未见过这样暴躁的父亲,于是一种不祥的预感开始在心头盘旋。
“爸!”他拉着赵小云一路跟在金眼爹身后,“妈怎么样?!”
金眼爹没有理会他,只小心翼翼的把妻子抱回床上,赵小宝想再凑近一点看,忽然一道凌厉无比的视线射了过来。
“滚!”
愤怒的咆哮响彻四周,尸鬼吓得一个激灵,一手拎一个往门外跑。
赵小宝在匆忙间回头,就连他都知道便宜妈已经不行了,金眼爹怎么会不明白?
然而金眼爹一直不肯离去,赵小宝看到他直直的俯在便宜妈的上方,然后低头吻了她。
在普通人眼中,那也许是情人间表达爱意的亲吻,是相濡以沫,是互相温慰。
赵小宝已经不算普通人,在大门被关上的刹那他微微眯起眼睛,看到他父亲似乎正用亲吻的方式渡着什么东西给母亲,那东西会发光……
直到大门真正阖上,阻隔了他的视线。
尸鬼没走远,带着赵小宝和赵小云在门口等了一夜。
赵小宝曲着腿,靠着墙,他知道便宜妈过不去今晚了,可奇的是他竟然没了当初的伤心和难过,剩下的只有绝望过后的麻木。
他挨着墙,赵小云挨着他,傻丫头什么也不懂,打着呵欠问:“哥哥,爸爸妈妈在房间里做什么?”
赵小宝低着头,不回话。
赵小云:“哥哥,我困了,我们什么时候回去睡觉?”
赵小宝仍是不作声,只用羡慕的眼神看着她,傻有傻的好处,至少没烦恼。
他数着时间,希望天永远也不要亮,随后又胡思乱想,金眼爹是僵尸,在他眼中人类不过是可以饱腹的食物,他喜欢便宜妈,也仅仅是活着的便宜妈,假如便宜妈去了,他会不会吃了她?
也许吃了也挺好,金一直渴望与赵初心的亲近,血脉相融是比所有的亲密都更亲密。
赵小宝愣了下,五指用力抠上大腿的肉,在惶恐当中为自己的想法而心惊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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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郁的睡意让赵初心睡了过去,她睡得深沉,甚至做了一个梦。
梦到她置身于一片皑皑白雪的空地上,阳光明媚,折射出的金芒在远处的老头身上环绕。
赵初心下意识的朝他走去,低头才发现走路的竟然是一双鹤足。
老头一甩佛尘,慈眉善目的对她招手:“白鹤,你来啦。”
赵初心在昏迷三天之后醒来,徐徐睁开眼睛,撞上的是一双金色的眼瞳。
金瞳的主人正温柔地吻着她的唇,不,也不是吻,他正在用亲吻的方式将体内的精元渡给她……
赵初心眉心一紧:“够了。”
他不为所动,搂着腰,固执的吻她。
赵初心叹气:“我饿了。”
他终于停下动作,握住她的手去,似要揉碎她的力道:“我去煮面。”
赵初心有点腻味的说:“不想吃面,我要吃肉。”
吃肉?吃什么肉?
他没问,直接冲出门外。
煮肉总比煮面费工夫,他不打算费工夫,于是翻出墙外去了最近的一家大酒楼,顺手打劫了人家的厨房。
赵初心看一眼缠绕在指尖的气体,心中已经明了个大概,幽幽长叹一声:这只傻粽子。
粽子虽傻动作倒是挺快,没一会儿功夫几乎给她弄来一桌满汉全席,又因为走的匆忙,这些鸡鸭鱼肉通通搅和在一块,俨然已经变成一桌大杂烩。
赵初心并不嫌弃,握筷子挑着肉吃,她吃得多吃得快,似乎已经恢复到从前的食欲。
金色的眼睛直盯着她,三日来浑浊的瞳子里终于有了神采。
赵初心夹了一块不知名字的肉放进嘴里,嚼着嚼着视线渐渐模糊,有泪珠在眼眶里打转……
她的小脸蛋依然是面无表情的,可眼角却有了水光。
阿金彻底慌了神,他从未见过赵初心掉泪,也不知她是身体不好还是自己给得不够,于是手忙脚乱的替她擦拭。
“给了多少?”她问。
金瞳僵尸拥有四千年的修为,在这四千年中他每日汲取日月精华,以胎息术的方式将精元存储在丹田之内。
之前她时不时会找他借气,可借的只是普通的灵气,因为自身的限制所以能借的不多,后来她体力渐弱,自知这点气起不了作用便再也没和他借过。
谁知这傻子在她弥留之际,竟用体内宝贵的精元替她续命。
她抬起一指,轻摁上他额际,闭目凝神间又是一叹。
“值得吗?”
耗尽四千年的修为,只为了修复一具脆弱的皮囊。
“人类不过区区数十年的寿命,值得用千年的道行去换吗?”她面无表情的问,脸上还有未干的泪痕。
阿金搂着她的肩膀:“值得。”
没了她,他守着这些修为又有何用?
赵初心愣了下,掩着唇又是一轮咳嗽。
他顿时慌了神,俯身又要给她渡气,却被一只手格挡开。
“够了。”她轻轻摇头,“再给我,你会死的。”
“我不在乎。”
对他而言四千年的岁月算得了什么?失去她才是全天下最残忍的酷刑。
“我在乎。”
他微微一愣,顿时勾了唇:“初心,你是不是爱上我了。”
赵初心忍不住笑出声:“你是真的傻。”
她闭目调息,刚才的咳嗽只是因为身体还不习惯,等到渐渐适应这些精元,她发现她的皮囊似乎比从前更健康了,照这么下去,活他四五十年不成问题。
转过身,那双金色的眼睛依旧一眨也不敢眨的盯着她看。
“我欠你的,大概永远也还不起了。”她长叹,她最不喜欢的事就是欠人家的情。
“那就一直欠着。”他冲着她笑。
永生永世与他纠缠不清。
她在心里想:蚩尤啊,蚩尤,怎么会有那么傻的人。
“好。”她亲吻他的眼睛,“以后,换我保护你。”
“好。”
唇被狠狠吻住,失而复得的疯狂瞬间燃成一片火海。
“……我还没吃完。”她不满的抱怨。
他装作听不见,扳着媳妇的肩膀正准备将火海燃到床上的时候,门口突然传来“咚”的一声响动。
赵小宝牵着赵小云站在大门外,通红的眼眶里溢满了惊喜:“妈!”
上方的身影蓦地一僵,阿金脸上明显挂着被人打扰的不悦。
于是这一天赵小宝又挨他爹揍了,但这一回他破天荒的被揍得很开心!
余韵过后,赵初心汗津津的趴在床上:“你又打小宝了?我记得你曾经很喜欢他的,怎么现在老打他呢?”
阿金蹭了蹭媳妇的脖子,想了想说:“我喜欢过他?”
赵初心比划了下:“是呀,当他还这么小的时候……”
他认真地听着,随后皱起眉头。
当赵小宝还是一团肉的时候,确实水灵灵的很可爱,可惜这几年越长越歪,眼里的精明劲儿实在让他喜欢不来,而且这欠打的小子最近很喜欢用一种特别“怜悯”的眼神看着他……
看得他十分不爽,于是手板子就痒了。
赵初心咯咯的笑出声,盯着他的眼睛不放。
他失去四千年的修为,但眼睛还是金色的,除了跳得没过去高,掠走的速度没过去快之外,他依然是一只很讨喜的粽子。
她捧着他的脸越瞧越喜欢,普天之下大概再也找不到能让她更喜欢的人。
抬头冲着他的脸“啵”地亲了一大口,在他吃惊的目光下,她露出甜甜的笑容:“傻子,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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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夜过后,赵小宝不知金眼爹对便宜妈做了什么,但他知道便宜妈活下来了。
再看一眼傻乎乎的赵小云,他决定把这件事当做一个秘密藏在心里,永远也不让傻小云知道。
后来一切恢复如常,除了便宜妈不再局限于家中,开始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往外跑,金眼爹每天跟在便宜妈后面唠唠叨叨,碎碎念念之外,日子还是一样的过。
一眨眼的功夫,又是四年过去。
今年赵小宝十八岁了。
他虽然生得没金眼爹帅气,没便宜妈精致,但也算皮肤白皙,眉毛浓秀,自认是英俊的大小伙一枚。
这一日,便宜妈在饭桌上忽然对他促膝长谈了一番,大意是他长大了,该出去闯荡了,男儿志在四方,他不能总赖在一个地方,这样很没有出息。
赵小宝认认真真的听着,偶尔觑一眼便宜妈狡黠的目光,在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他分明看到的是这几个大字:死小子,在我家白吃白喝这么些年,该滚去给老娘赚钱了。
赵小宝正襟危坐,开始提条件:“行!我走可以,但你得把赵小云给我。”
赵初心微微一愣。
赵小宝在她拒绝之前,快一步说:“赵小云已经是我的人了,你们不给我,也没人要她了!”
赵初心顿时就笑了,颇具威严的目光扫向女儿:“小云?”
赵小云自然是看不懂母亲的威胁,只顾着耳根子发红,扭扭捏捏的说:“我……我和哥哥煮饭了,以后哥哥去哪……我,我去哪……”
“好,很好。”赵初心唇边带笑,射向赵小宝的目光凌厉如箭,“狗胆挺大,嗯?”
赵小宝一秒认怂,扑通一下跪在赵初心面前,在金眼爹巴掌落下之前,先假兮兮的抽了自己两下。
然后做了个可怜兮兮的模样,连哭带诉的把这么多年的旧账挖出来,顺便表一表自己对赵小云的爱意,听得一旁的赵小云也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也傻兮兮的跟着哥哥一起磕起头来。
赵初心十分冷漠的看着底下的人精,忽然有点想笑。
“你会对她好?”
赵小宝一愣,立即敛去那副滑头劲,变得无比认真:“是,我会对赵小云很好很好,就像阿爸对您一样的好。”
赵初心勾起唇角:“我只有一个女儿,你却让我交给你这一穷二白的混小子,日后你若食言了可怎么办?”
赵小宝想了想,说:“妈,你给我下咒,最狠的咒,假如我说话不算话,就让我七窍流血,天打雷劈那种。”
赵初心咯咯直笑:“放心,早在两年前就下了。”
他在两年前和赵小云生命煮成熟饭,所以便宜妈一早就知道了?而且知道也装作不知道?!
赵小宝张大了嘴,顿时寒毛直竖。
“记着你的话。”赵初心对着女儿换了一副温和的面孔,“跟他走吧。”
赵小云泪流满面:“谢谢妈。”
转而看向她爸,登时被她爸脸上的阴霾吓了一跳。
“孩子大了,让他们去吧。”赵初心淡淡的语气瞬间安抚了丈夫的情绪。
虽然他还是很不情愿,恶狠狠的瞪了赵小宝一眼。
赵小宝被盯着头皮一阵阵的发麻,一切太过顺利,顺利得叫他越发的忐忑不安。
之后赵初心给女儿置办了一场不算盛大,但也绝对能见人的婚礼,至于赵小云的嫁妆,是五十根金灿灿的大黄鱼。
赵小云哪里是个管钱的料,所以这些大黄鱼还是变相的落入赵小宝的手里,赵小宝起初不敢要,后来看到便宜妈的眼神他顿时又明白了。
这哪是给赵小云的嫁妆,分明是给他拿去创业的第一桶金。
他瞬间涕泪直下,真心诚意的给从前的便宜妈,现在的岳母大人重重磕了一个头。
终于迎来离别的日子。
赵小云拉着母亲的手哭得稀里哗啦,好像这一走就再也不回来了似的。
至于金眼爹也拉着赵小宝的手,他目光深沉,一副慈父送儿的不舍样……
久久才愿松开,与妻子一起目送一双儿女的远去。
直到他们渐走渐远,远得再也看不到便宜妈和金眼爹。
赵小云忍不住哽咽:“哥,你别哭了,你哭得我也想哭了。”
赵小宝仍在默默流泪,半晌后赵小云听到他爆出一声粗口:“妈的,是我想哭吗?老子手断了!”
这力道,假如便宜妈不在场,他的胳膊大概要废了吧。
不过废了也没关系,这几年便宜妈教他的都是无价宝,足够他出去坑蒙拐骗,不对,是替人占卜运势,趋吉避凶,然后让赵小云过上好日子。
此后赵小宝带着赵小云在南京扎了根,每一年回上海省亲一回,虽然每次回去金眼爹都不会有什么好脸色给他,他仍然记恨着他这小白眼狼把自己闺女拐跑的事儿。
好在两年后,小小宝出生了。
金眼爹看到这个外孙女几乎不肯撒手,对他的脸色也终于回暖了些。
赵小宝在一旁庆幸,幸好生的是个闺女,倘若是个儿子,十八年后也躲不掉挨外公揍的命。
后来的后来,他记不清又过了几年,华夏的局势越来越乱,到处都在打仗,他的日子也越发的不好混了。
于是赵小宝包袱款款,打算拖家带口的回去投靠便宜妈,谁知刚到家门口就发现,便宜妈不在了?
小洋房依然安安静静的伫立在思南路上,只不过里面的家具都蒙了尘,许久无人居住的样子。
赵小宝在大厅傻站,听到妻子在一旁啼哭。
“爸妈呢?”
赵小宝心想:我怎么知道?我也想问呢。
小小宝看到母亲哭,也跟着“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赵小宝被这一大一小吵得实在心烦,正打算把程风叔叔叫出来问一问,远处飞来一只纸蝶,扇着翅膀飘入掌心。
是母亲的式神。
赵小宝连忙把黄纸打开,上边用娟秀的字迹写了一串地址。
龙洲城外一个偏僻的小山沟。
赵小宝立即动身,带着赵小云和小小宝连坐三趟火车,步行两日终于来到一扇富丽堂皇的大门前。
大门里是一幢别墅式的小洋楼,楼不算很大,然而造型别致,大门一旁的铁栅栏上缠着牵牛花藤,小花园里的小池塘放了几条可以炖汤的大鲫鱼,一个傀儡在花园里打扫,三个傀儡在远处的田地里收小稻,二黑叔在鸡棚里喂鸡……
在深山老林里弄一幢别墅,收几个仆人过隐居生活什么的,赵小宝是想都不敢想的,但如果那人换成便宜妈,就一切皆有可能。
二黑叔把他们带去属于他们房间,便宜妈和金眼爹不在屋里,听二黑叔说两人去了小河边。
赵小宝片刻都不耽搁,撂下行李,拉着赵小云就往小河边跑。
沿着小路跑,很快就看到了两人的身影。
宁静的午后。
便宜妈舒舒服服的靠在大躺椅上晒太阳,金眼爹则蹲在一旁替她编辫子。
周围除去鸟叫便只余下潺潺的水声。
赵小宝看到这一幕忽然有些恍惚,原来在不知不觉间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
“爸!妈!我们回来了!”
后来赵小宝想,也许赵初心并不是为了躲避战乱才选择隐居,而是为了隐藏金眼爹身上的秘密,因为他是不会老的。
十年后,赵小宝四十岁了,金眼爹渐渐活成了他弟的模样。
岁月使人苍老,便宜妈也慢慢从金眼爹的妻子变成了他的大姐,然而金眼爹却像是完全感觉不到妻子的变化,他依然每日背着她漫山遍野的走,看日出,采露水,然后乐此不彼的偷亲她的嘴。
直到她头上开始长出白发,眼角出现细纹,也依然如故。
赵小宝总是想,也许这大概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吧。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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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很舍不得,但这本书完结,番外后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