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粮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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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原。
金庾信、金法敏、金钦纯、金品日、金文忠、金文品、金义服、金义光等一众新罗将领策马而立。微风徐徐,金庾信摘下头盔,他们现在是坐东朝西,上午的阳光正好从后面照过来,能够将远方的景致一览无余:连绵起伏的丘陵间,耸立着一座巍峨的营寨。
营寨上飘扬着一列红底黑边大旗,每一面大旗上都绣着一只黑色的三足大鸟,那是扶余族的图腾,高句丽人的旗帜上同样绣着三足鸟,只不过形态更加凶猛。整个营寨在百济人不停的加固下,已经变成了一座坚固的壁垒——下层是石块,中间用巨木搭建,石块和巨木之间向外伸出一根根尖利的毛竹;上层竖着一圈包铁的大盾,盾与盾之间留有缝隙,可供弓箭手射击和长矛手挺刺。根据斥候回报,营寨外围还挖了一条一人多宽、一人多深的壕沟,壕沟下面布满了木桩和竹刺,既能阻挡敌人的进攻,也能用来给大营排水。营寨还向两侧丘陵地的缓坡上伸出两道长墙,宛如三足鸟展开的翅膀,切断了敌人从两翼迂回包抄的可能。
最夸张的是,营寨正面不是平的,而是朝东向突出一块,如果站在高处往下俯视,就会发展整座营寨坐西朝东呈三角形,突出部分就像大鸟尖锐的喙部,极大的增加了守军的防守面积,可以从多个方向居高临下朝敌人进行攻击。不仅如此,阶伯还在新罗人看不到的地方,也就是营寨后部朝西的方向又修了一座小寨。小寨嵌入大寨西侧,新罗人如果由东向西攻破大寨,守军就行退入小寨东侧的围墙组织第二次防御;小寨西侧的围墙虽然与大寨相连,却又凸出大寨之外,与大寨西侧围墙的南北两段形成夹击角。小寨中存放着百济军大部分粮草;镇守小寨的,则是阶伯麾下最精锐的汉人老兵。
金庾信心中一阵感慨:阶伯不愧为百济头号名将,这座营寨不论从位置、结构、朝向来看,都堪称当世极品,就算唐军前来,也未必能在十天内将其攻破。
“大舅,我们已经休整了两天,大家都准备好了,什么时候开始进攻?”金法敏头一回直面两军会战,立功之心颇为急切。
金庾信没有回答他,而是朝边上喊道:“钦纯啊!”
金钦纯打马走上几步,喊了声:“大帅!”他尽管是金庾信的亲弟弟,可在外人面前,他还是会喊他大帅,以示尊重。
金庾信指指远方的营寨,道:“你要多少人,才能在五天内攻下它?”
金钦纯也是征战多年的老将,猜到了金庾信的七八分心思,想了想道:“人多没用,一拨拨填的话,会死很多人。”
金庾信望向金法敏,道:“新罗最精锐的士兵都在我们后面,打光了,我们拿什么去跟唐军叫板?”
金法敏道:“我们跟唐军是盟友,不是敌人!”
“今天的盟友,明天就会变成敌人!”金庾信道,“你是新罗未来的王,眼光要放长远。为了这一仗,赌上整个将来,划不来。”
“那就这么干等着?”侧后方的金品日大声道。与金庾信和金钦纯不同,他是真正新罗王族,金春秋的堂弟,跟金钦纯一向不对付,每次出征,两人都要一争高下,谁都不服谁,也只有金庾信能镇服他俩。
金庾信道:“百济人士气正盛,等太阳出来,晒一晒,烤一烤,再打不迟。”
金品日伸手朝后面大营方向一指,道:“那些粮食怎么办?”他所说的粮食,就是新罗为此次战争筹措的军粮——十三万唐军一个月需要消耗二十万石,五万新罗军三个月需要二十四万石;新罗大军第一批携带的是可供己方一个月及唐军半个月消耗的十八万石粮食。至于剩下的部分,则边打边筹措,陆续运往前线。
金庾信眯起眼睛,道:“粮食在谁手里,就是谁说了算!”
金法敏道:“大舅的意思是?”
金庾信笑了两声,道:“阶伯摆下了个鸟阵,就是要我们去攻;打仗,被人牵着鼻子走,就完蛋喽!”说完,抖了抖缰绳,拨转马头,朝新罗大营方向驰去。众将领面面相觑,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也只能打马跟随。众将之后,是一众身着武士服、随军观摩的花郎团少年,金盘屈、金官昌、昔乃器、朴成仙皆在其中。
五十里外,密林。
元鼎摘下头上的草圈,道:“打仗,要是被人牵着鼻子走,就完蛋喽!”他是昨天午后赶到黄山原大营的,不过他并没有如沙吒相如所期望的,直接带扶余尧回去。元鼎首先要考虑的,是大唐的整体战略。因此,见到阶伯后,他讲述了大唐边军在草原上对付突厥人的办法——主动出击,绝不死守。阶伯也是宿将,权衡之后,同意了他的建议,由他和扶余尧在小寨的汉军中挑选三百人,组成精干的小分队,趁夜色出击,骚扰新罗军后方。
半个时辰前,他们的队伍偷袭了一支新罗运粮队,杀光了押送粮草的百十个新罗人,抢到了充足的口粮,至于带不走的粮食,一颗不留,全部烧光。
扶余尧用胳膊抹了把汗,找了棵大树,在树荫下坐下,喝了几口水,道:“你就是个土匪。”
元鼎指指周围那些杀人越货毫不眨眼的老兵,道:“这些人,哪个不是土匪?想干掉你的敌人,就要比敌人还狠。你可别小看我们干掉的这支运粮队,没了它,新罗人就不敢在今天发起进攻!阶伯拖得越久,对战局就越有利!你能不能让他们把盔甲都脱了,那么热的天,不怕捂出痱子来?”
扶余尧道:“阶伯将军有令,不做完那事,就不能下这事!”
元鼎道:“不在营中,又没外人,就不能好好说话?喂,老麦!”
不远处,一个身材不高,却极为壮实的中年汉子循声走来,将手中铁杖朝地上一插,道:“啥事?”
元鼎道:“告诉大伙儿,把盔甲都脱了,五十个人一组,去河里洗澡!”
老麦是三百个老兵的头,军职是旅率。为了笼络这支汉军,阶伯特意允许他们保留前隋军中的职务,任命了四个威望最高、最能打的兵头为旅率,老麦就是其中之一。老麦早就被缝在衣服上的盔甲捂得头冒蒸汽,可有军令在先,他也不敢造次,只好望向扶余尧。
扶余尧摇摇头,道:“没有阶伯将军的命令,谁都不许卸甲!”
“真的?”元鼎霍然起身,走上几步,居高临下望着她。
扶余尧被他看得一阵耳热。
岂料元鼎突然出手,一把拎起她,将她夹在腋下,二话不说,直接丢进河里。
周围老兵一片哗然,轰然叫好。扶余尧是谁,郡主;放眼百济,比她能打的女人就没有,比她能打的男人也不多。这样一个身份尊贵、性情刚烈、勇武能打的姑娘,就这么毫无反抗的被丢进河里,简直是……太爷们儿了!
河水不深,扶余尧在水里扑腾了两下就站了起来,头上顶着一根水草,抹了把脸,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元鼎,怒道:“小马快,你混蛋!”
“喔……”周围又是一片起哄。有人干脆大叫,郡主,你就从了吧!
元鼎仿佛回到了在边塞与老兵们嬉笑怒骂的日子,道:“都湿了,还不脱啊!”
“嗡!”老兵们笑得更欢了,跟元鼎的距离一下拉近不少。这小子,不但能打,还挺有胆色,连郡主都敢调戏,有种!
扶余尧的泼悍劲儿也上来了,喊道:“有种你下来,我们打一场,你赢了,我脱;我赢了,你脱!”
元鼎哈哈大笑,道:“打就打,横竖我不吃亏!”说完,拔腿冲进河里,迎接他的,是一蓬扑面而来的巨大水花。
扶余尧将他浇了个通透,心下大爽,张牙舞爪的就扑了过去。
老兵们纷纷伸长脖子张望,无奈水花太大,挡住了视线,只能闻其声。
良久,河面上渐渐平静下来。水花散去,只见元鼎和扶余尧一横一竖漂在水面上,动也不动。
“什么情况?”
“不动了?”
“大战三百回合啊!”
“不会就这么挂了吧?”
“端得是两条好汉啊!”
……
扶余尧漂在水面上,望着天空中缓缓浮动的云朵,唤道:“小马快。”
元鼎也漂在水面上,脑袋离她不远,道:“我说妹子,你这么能打,还不肯换衣服,哪个男人敢收了你?”
扶余尧道:“要换了别的男人,早被我打残废了!”
元鼎道:“让你脱,是在帮你。”
扶余尧道:“帮我还打我!”
“不打能行吗?力气比朴金刚大,味道比马十二大……啊!”元鼎话到一半,又是一蓬水当头浇下。
“臭丫头!”元鼎从水里钻出来,就听扶余尧喊道:“转过去!”
元鼎乖乖转身,朝岸上的老兵们挥挥拳头,让他们统统滚蛋,不许偷看。
老兵们哄笑着跑开了。
元鼎背对河面,缓缓走上岸,脱下湿乎乎的软甲背心,露出精壮的上半身来。
扶余尧在他背后喊道:“小马快,帮我拿件衣服来,就在马鞍上!”
元鼎心想小丫头不收拾你一下就不服帖,甩了甩软甲,朝老兵们道:“听到没有,郡主有令,全体卸甲!一百人一组,一组组来!”
老麦立刻扯着嗓子吼道:“愣着干什么,还不动手,等新罗狗来帮你们撕吗?!”
老兵们轰然应诺,立刻行动。
元鼎对这群老兵还是很满意的,这些人虽然看起来松松垮垮没个正形,可是只要上级命令一下,巡逻的巡逻,放哨的放哨,吃饭的吃饭,睡觉的睡觉,没有半点拖拉,每个人都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嬉闹的时候嬉闹,认真的时候认真,各种行军技能相当熟练,很是让人省心。
黄山原。
金庾信、金法敏、金钦纯、金品日、金文忠、金文品、金义服、金义光等一众新罗将领策马而立。微风徐徐,金庾信摘下头盔,他们现在是坐东朝西,上午的阳光正好从后面照过来,能够将远方的景致一览无余:连绵起伏的丘陵间,耸立着一座巍峨的营寨。
营寨上飘扬着一列红底黑边大旗,每一面大旗上都绣着一只黑色的三足大鸟,那是扶余族的图腾,高句丽人的旗帜上同样绣着三足鸟,只不过形态更加凶猛。整个营寨在百济人不停的加固下,已经变成了一座坚固的壁垒——下层是石块,中间用巨木搭建,石块和巨木之间向外伸出一根根尖利的毛竹;上层竖着一圈包铁的大盾,盾与盾之间留有缝隙,可供弓箭手射击和长矛手挺刺。根据斥候回报,营寨外围还挖了一条一人多宽、一人多深的壕沟,壕沟下面布满了木桩和竹刺,既能阻挡敌人的进攻,也能用来给大营排水。营寨还向两侧丘陵地的缓坡上伸出两道长墙,宛如三足鸟展开的翅膀,切断了敌人从两翼迂回包抄的可能。
最夸张的是,营寨正面不是平的,而是朝东向突出一块,如果站在高处往下俯视,就会发展整座营寨坐西朝东呈三角形,突出部分就像大鸟尖锐的喙部,极大的增加了守军的防守面积,可以从多个方向居高临下朝敌人进行攻击。不仅如此,阶伯还在新罗人看不到的地方,也就是营寨后部朝西的方向又修了一座小寨。小寨嵌入大寨西侧,新罗人如果由东向西攻破大寨,守军就行退入小寨东侧的围墙组织第二次防御;小寨西侧的围墙虽然与大寨相连,却又凸出大寨之外,与大寨西侧围墙的南北两段形成夹击角。小寨中存放着百济军大部分粮草;镇守小寨的,则是阶伯麾下最精锐的汉人老兵。
金庾信心中一阵感慨:阶伯不愧为百济头号名将,这座营寨不论从位置、结构、朝向来看,都堪称当世极品,就算唐军前来,也未必能在十天内将其攻破。
“大舅,我们已经休整了两天,大家都准备好了,什么时候开始进攻?”金法敏头一回直面两军会战,立功之心颇为急切。
金庾信没有回答他,而是朝边上喊道:“钦纯啊!”
金钦纯打马走上几步,喊了声:“大帅!”他尽管是金庾信的亲弟弟,可在外人面前,他还是会喊他大帅,以示尊重。
金庾信指指远方的营寨,道:“你要多少人,才能在五天内攻下它?”
金钦纯也是征战多年的老将,猜到了金庾信的七八分心思,想了想道:“人多没用,一拨拨填的话,会死很多人。”
金庾信望向金法敏,道:“新罗最精锐的士兵都在我们后面,打光了,我们拿什么去跟唐军叫板?”
金法敏道:“我们跟唐军是盟友,不是敌人!”
“今天的盟友,明天就会变成敌人!”金庾信道,“你是新罗未来的王,眼光要放长远。为了这一仗,赌上整个将来,划不来。”
“那就这么干等着?”侧后方的金品日大声道。与金庾信和金钦纯不同,他是真正新罗王族,金春秋的堂弟,跟金钦纯一向不对付,每次出征,两人都要一争高下,谁都不服谁,也只有金庾信能镇服他俩。
金庾信道:“百济人士气正盛,等太阳出来,晒一晒,烤一烤,再打不迟。”
金品日伸手朝后面大营方向一指,道:“那些粮食怎么办?”他所说的粮食,就是新罗为此次战争筹措的军粮——十三万唐军一个月需要消耗二十万石,五万新罗军三个月需要二十四万石;新罗大军第一批携带的是可供己方一个月及唐军半个月消耗的十八万石粮食。至于剩下的部分,则边打边筹措,陆续运往前线。
金庾信眯起眼睛,道:“粮食在谁手里,就是谁说了算!”
金法敏道:“大舅的意思是?”
金庾信笑了两声,道:“阶伯摆下了个鸟阵,就是要我们去攻;打仗,被人牵着鼻子走,就完蛋喽!”说完,抖了抖缰绳,拨转马头,朝新罗大营方向驰去。众将领面面相觑,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也只能打马跟随。众将之后,是一众身着武士服、随军观摩的花郎团少年,金盘屈、金官昌、昔乃器、朴成仙皆在其中。
五十里外,密林。
元鼎摘下头上的草圈,道:“打仗,要是被人牵着鼻子走,就完蛋喽!”他是昨天午后赶到黄山原大营的,不过他并没有如沙吒相如所期望的,直接带扶余尧回去。元鼎首先要考虑的,是大唐的整体战略。因此,见到阶伯后,他讲述了大唐边军在草原上对付突厥人的办法——主动出击,绝不死守。阶伯也是宿将,权衡之后,同意了他的建议,由他和扶余尧在小寨的汉军中挑选三百人,组成精干的小分队,趁夜色出击,骚扰新罗军后方。
半个时辰前,他们的队伍偷袭了一支新罗运粮队,杀光了押送粮草的百十个新罗人,抢到了充足的口粮,至于带不走的粮食,一颗不留,全部烧光。
扶余尧用胳膊抹了把汗,找了棵大树,在树荫下坐下,喝了几口水,道:“你就是个土匪。”
元鼎指指周围那些杀人越货毫不眨眼的老兵,道:“这些人,哪个不是土匪?想干掉你的敌人,就要比敌人还狠。你可别小看我们干掉的这支运粮队,没了它,新罗人就不敢在今天发起进攻!阶伯拖得越久,对战局就越有利!你能不能让他们把盔甲都脱了,那么热的天,不怕捂出痱子来?”
扶余尧道:“阶伯将军有令,不做完那事,就不能下这事!”
元鼎道:“不在营中,又没外人,就不能好好说话?喂,老麦!”
不远处,一个身材不高,却极为壮实的中年汉子循声走来,将手中铁杖朝地上一插,道:“啥事?”
元鼎道:“告诉大伙儿,把盔甲都脱了,五十个人一组,去河里洗澡!”
老麦是三百个老兵的头,军职是旅率。为了笼络这支汉军,阶伯特意允许他们保留前隋军中的职务,任命了四个威望最高、最能打的兵头为旅率,老麦就是其中之一。老麦早就被缝在衣服上的盔甲捂得头冒蒸汽,可有军令在先,他也不敢造次,只好望向扶余尧。
扶余尧摇摇头,道:“没有阶伯将军的命令,谁都不许卸甲!”
“真的?”元鼎霍然起身,走上几步,居高临下望着她。
扶余尧被他看得一阵耳热。
岂料元鼎突然出手,一把拎起她,将她夹在腋下,二话不说,直接丢进河里。
周围老兵一片哗然,轰然叫好。扶余尧是谁,郡主;放眼百济,比她能打的女人就没有,比她能打的男人也不多。这样一个身份尊贵、性情刚烈、勇武能打的姑娘,就这么毫无反抗的被丢进河里,简直是……太爷们儿了!
河水不深,扶余尧在水里扑腾了两下就站了起来,头上顶着一根水草,抹了把脸,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元鼎,怒道:“小马快,你混蛋!”
“喔……”周围又是一片起哄。有人干脆大叫,郡主,你就从了吧!
元鼎仿佛回到了在边塞与老兵们嬉笑怒骂的日子,道:“都湿了,还不脱啊!”
“嗡!”老兵们笑得更欢了,跟元鼎的距离一下拉近不少。这小子,不但能打,还挺有胆色,连郡主都敢调戏,有种!
扶余尧的泼悍劲儿也上来了,喊道:“有种你下来,我们打一场,你赢了,我脱;我赢了,你脱!”
元鼎哈哈大笑,道:“打就打,横竖我不吃亏!”说完,拔腿冲进河里,迎接他的,是一蓬扑面而来的巨大水花。
扶余尧将他浇了个通透,心下大爽,张牙舞爪的就扑了过去。
老兵们纷纷伸长脖子张望,无奈水花太大,挡住了视线,只能闻其声。
良久,河面上渐渐平静下来。水花散去,只见元鼎和扶余尧一横一竖漂在水面上,动也不动。
“什么情况?”
“不动了?”
“大战三百回合啊!”
“不会就这么挂了吧?”
“端得是两条好汉啊!”
……
扶余尧漂在水面上,望着天空中缓缓浮动的云朵,唤道:“小马快。”
元鼎也漂在水面上,脑袋离她不远,道:“我说妹子,你这么能打,还不肯换衣服,哪个男人敢收了你?”
扶余尧道:“要换了别的男人,早被我打残废了!”
元鼎道:“让你脱,是在帮你。”
扶余尧道:“帮我还打我!”
“不打能行吗?力气比朴金刚大,味道比马十二大……啊!”元鼎话到一半,又是一蓬水当头浇下。
“臭丫头!”元鼎从水里钻出来,就听扶余尧喊道:“转过去!”
元鼎乖乖转身,朝岸上的老兵们挥挥拳头,让他们统统滚蛋,不许偷看。
老兵们哄笑着跑开了。
元鼎背对河面,缓缓走上岸,脱下湿乎乎的软甲背心,露出精壮的上半身来。
扶余尧在他背后喊道:“小马快,帮我拿件衣服来,就在马鞍上!”
元鼎心想小丫头不收拾你一下就不服帖,甩了甩软甲,朝老兵们道:“听到没有,郡主有令,全体卸甲!一百人一组,一组组来!”
老麦立刻扯着嗓子吼道:“愣着干什么,还不动手,等新罗狗来帮你们撕吗?!”
老兵们轰然应诺,立刻行动。
元鼎对这群老兵还是很满意的,这些人虽然看起来松松垮垮没个正形,可是只要上级命令一下,巡逻的巡逻,放哨的放哨,吃饭的吃饭,睡觉的睡觉,没有半点拖拉,每个人都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嬉闹的时候嬉闹,认真的时候认真,各种行军技能相当熟练,很是让人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