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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元鼎的心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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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鼎又一次来到了文君楼。

    方文君是第一个让他怦然心动、朝思暮想的女人。从见到方文君的第一面起,他心中就想明白了一件事——自己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人。譬如对崔敏珠,更多的是怜悯;对郡主,更像兄弟袍泽。唯有文君这等高挑丰满、明艳动人,出则长袖善舞,入则慧黠可人,说话莺声婉转,还烧得一手好菜的女子,才是他想娶回家门的贤妻。他辗转反侧想了一夜,决定在大战到来前向文君表白,带她走。

    可惜,他来到时,文君已然外出。

    银盆掌柜告诉他,老板娘昨日与三王子扶余隆交谈了很久,今天一大早就去了三王子府上,说是有要事要在那里住上几天,事了自然会回来。银盆掌柜看出元鼎眼中的失落和狐疑,安慰他说老板娘跟三王子之间清清白白,三王子也是百济众多王子中口碑最好的,让他不要担心。

    “口碑越好才越危险!”元鼎脱口而出,又拿出红叶笺,让银盆掌柜备酒,他要借酒浇愁,一醉方休。

    银盆掌柜也觉得他蛮可怜的,就找了个侧向大堂的隔间,既能不受干扰的喝酒,又能让他感受到大堂里热闹的气氛,心情能好受些。

    很快,酒菜端上。元鼎斜靠在隔间的座位上,切了一大块牛肉,将肉全部填进嘴里,还用手往里砸了两下才全按进去,怎奈肉太多,只能鼓着腮帮子用力咀嚼,像只刚从树洞里醒来饿极了的狗熊。他吃东西的原则是,只要进了嘴里,宁可噎死也不能吐出来,这是边关三年从众多老兵身上学来的生存技能。

    “哎呀呀,这不是新罗副使,难德大人嘛!真是难得,竟能在这里见到,哇哈哈哈……!”一把粗豪的笑声后,两个硕大魁梧的身影挡住了元鼎和大堂之间的所有空档。马十二笑眯眯的扫了眼桌上的吃食,又眨眨眼,道:“大人这是饿了几天啊?”

    “我看不止三天!”旁边跟班一样的大能茂道。

    元鼎看看马十二,又看看大能茂,心想这俩货怎会出现在文君楼?想一口咽下,发现会堵住气管,只能鼓着腮帮子,说不出半个字来。

    在从耽罗岛回百济的船上,元鼎向马十二重新介绍了自己,冒充难德不过是权宜之计,还望二当家的莫要介怀。马十二也不在意,桃花山都过去的事了,谁还老惦记着。倒是同船的沙吒相如和扶余尧有被他俘虏的经历,基本上绕着这厮走。或许是同行相斥,身为海贼的渔叉也不喜欢马十二身上那股子山贼味儿。马十二见没几个人愿意搭理他,只好缠着元鼎聊天,倒是给沙吒相如创造了不少跟方文君接近的机会。好不容易到了百济摆脱了这俩货,没想到竟又阴魂不散追到文君楼来了!

    不等元鼎同意,马十二就拉着大能茂大大咧咧在元鼎对面坐下,坐下后发现两个胖子在一侧太挤了,又把大能茂赶到元鼎那侧去,自己独占一边,只把元鼎堵在里面,想走都走不掉了。

    “大人怎么一个人喝闷酒呐?”马十二开始找话题了。

    元鼎瞪了他一眼,倒不是凶他,只是肉还在嘴里没全嚼碎,没吞下去无法说话罢了。

    “好好好,不叫你大人了,小心眼儿!”马十二也撕了片牛肉塞进嘴里,一边品尝一边道,“肉要这样吃才有滋味。”

    元鼎又瞪了他一眼,心想你才小心眼儿,这回是真凶他。

    马十二道:“我说兄弟,瞪啥啊,眼神儿跟箭似的。话说你射俺老马那一箭,在俺腚上留了个坑,可好看了,跟酒窝一样,要不瞅瞅?”

    元鼎翻了个白眼,猛一用力,将一嘴细碎的牛肉吞下,深深吸了口气,终于下去了,能说话了,差点被这俩货噎死。

    “你的腚也就大能茂爱看,少拿我这来显摆!”元鼎抿了口酒润润喉,张嘴就是飞刀。

    “我发誓没看过他腚!”大能茂急忙洗白,嘴上还叼着半块肉。

    马十二立刻转换话题,道:“依俺老马的经验,男人躲起来一个人喝闷酒,不外乎三件事。”

    “哪三件?”大能茂时刻不忘捧哏的本职工作。

    马十二道:“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他乡遇故知。”

    “大哥的才华真不是盖的!”大能茂立刻送上一记马屁。

    元鼎道:“什么乱七八糟,我怎么觉着少了一句?”

    马十二数数手指头,道:“没少啊!兄弟你一身功夫,刀枪拳脚博功名,犯不着跟那些穷书生一起去争金榜;他乡遇故知嘛,兄弟你跟俺老马都是大唐来的,能在百济这小地方坐下来喝酒聊天,那奏是缘分,是高兴的事;所以,能让兄弟你借酒浇愁的,那就只有一样——”

    “洞房花烛夜!”大能茂击掌道。

    “不过是别人的洞房,新娘却是你的心上人!”马十二摇头晃脑道。

    “信不信我把你一脚踹出去?”元鼎怒道。

    马十二一脸无所谓道:“砸坏了东西你赔哈!”

    “你的心上人才做了别人的新娘!”元鼎开始反击。

    “大哥,你还有这伤心事啊?”大能茂一脸懵逼的跟了一句。

    马十二心想元鼎这小子还真是缺心眼,一下就给诈出来了,于是拿起酒壶,给自己和元鼎满上,道:“往事莫要再提,人生已多风雨,来,喝!”

    元鼎捏起酒杯一饮而尽,道:“百济的酒太淡,还是大唐的带劲!”

    马十二舔了一口就放下杯子,眨眨眼,搜索了一遍他认识的跟元鼎有过接触的女子,道:“跟哥说说,是哪个小妞让咱兄弟魂不守舍?是那个白衣长腿的,还是那个红衣貌美的?”

    “大哥,啥叫白衣长腿、红衣貌美?”大能茂的智商在觅食时总会直线下降。

    马十二不去理他,道:“依俺看,白衣长腿那个能打,兄弟你未必打得过;红衣貌美那个嘛,脑袋比较灵光,兄弟你未必管得住。”

    元鼎白了他一眼,什么叫未必打得过,未必管得住?扶余尧的功夫明显跟沙公子一个水平,十招就能拿下;至于文君,娶回家里那就是贤内助,替自己管家管钱,那叫一个省心。不过他打算逗逗马十二,道:“老马,依你看,哪款靠谱?”

    马十二摆出一副过来人的样子,捏起杯子又舔了一口,痛心疾首道:“你可不要吃俺老马的二遍苦啊!”

    元鼎突然一乐,道:“嫂子定是女中豪杰。”

    “可能打了!”大能茂插嘴道。

    马十二叉起一块肉塞进他嘴里,让他闭嘴。

    大能茂鼓着腮帮子,咽不下去,又怕吐出来被马十二打。

    马十二露出神往之色,道:“我家娘子,那可是人间少有的——极品哇!”

    “打又打不过,管又管不了?”元鼎问道。

    马十二感慨道:“这世上能让俺老马离家出走的,就数她了!”

    元鼎举起酒杯,道:“来,为嫂子,走一个!”

    马十二刚刚捏着杯子要往嘴里倒酒,突然回过味儿来,道:“不对啊,不是说你女人吗,咋扯到俺媳妇上了?”

    元鼎道:“我的还没过门,你先。”

    马十二道:“俺只说一条,俺这一身功夫,都是拜俺媳妇打出来的!”

    元鼎和大能茂相视一眼,同时竖起了大拇指。

    马十二道:“俺当年也看中过一个姑娘,叫桃花。”

    元鼎差点喷出一口酒来,心想难怪非得在桃花山当山贼。

    马十二道:“桃花家跟俺家在一个村,俺家是地主,他爹是个老学究,他哥是个穷书生。桃花从小就长得水灵,俺十岁就想她做俺媳妇。她爹嫌俺家是卖私盐出身,嫌俺没文化、长得黑,就不让俺去找她。为了见桃花,俺没少往她家里扔石头,还偷了她家的母鸡烤来吃。俺不是没钱吃鸡,就是想让她多看俺几眼,骂俺几句也行。她哥跑出来教训俺,被俺一推,撞在石磨上,断了几根骨头。俺真没想伤他,谁让他那小身板那么不经推。后来桃花家就迁走了,俺不高兴,就把村里大大小小的后生打了个遍。几年后,俺听说桃花她爹死了,他哥为了还债,把她嫁给邻村里正的痨病儿子去冲喜,又被里正给糟蹋了。”

    说到这,马十二的眼圈竟有些发红。

    元鼎默默给他满上一杯。

    大能茂默默咽下嘴里的肉。

    马十二道:“俺气不过,冲到邻村把里正全家都给揍了,一脚把那老东西的蛋给踩碎了!”

    “他活该!”大能茂义愤填膺道。

    “霸气!”元鼎竖起大拇指。

    马十二摇摇头,道:“俺找到桃花的时候,她已经挂在梁上,全身冰凉,舌头伸出来老长……”

    大能茂一脸惊恐状,道:“赶紧叫萨满啊,会诈尸!”

    元鼎道:“不堪受辱,倒是刚烈女子。”

    马十二道:“俺放下她,发现她手脚上全是淤青伤痕,想来没少被虐待。俺一怒之下,就把里正家的女人们统统丢进猪圈里。”

    “让她们吃猪食?”大能茂讶道。

    “猪圈里是十几头发情的公猪。”马十二道。

    “……”大能茂菊花一紧,那场面太美他不敢看。

    马十二道:“后来俺才想明白,碰到喜欢的女人,管她爹她哥愿不愿意,只消她不讨厌你,直接扛走,推倒,生米煮成熟饭,那才是爷们儿!俺老马也不用离家出走,混迹江湖到处骗吃骗喝了。”

    大能茂道:“大哥,吃俺几顿饭,那不叫骗,叫情义。”

    马十二有种想把他打出去的冲动,对元鼎道:“兄弟,听哥一句劝,该下手时就下手,错过了,就啥都没了,后悔一辈子。”

    元鼎若有所悟。

    这时,银盆掌柜走到隔间旁,对元鼎道:“元公子,沙吒公子要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