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第一百零七章: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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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作者的宠爱不够哦, 请增加订阅比例宠爱作者吧 张氏给林三牛分析完自己的想法,用胳膊肘撞了一下林三牛,示意他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林三牛劳作了一天了, 一躺到炕上就想打呼,但是听张氏讲的是自家儿子的事情,还是强打起精神听完:“我说你啊你,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前一阵子儿子难得出去和同窗玩了一下, 你怕他把心玩野了;现在儿子读书刻苦, 你又怕儿子把身子给读坏了。”
张氏听完林三牛的话,有些不高兴地背过身去——她能不操心吗?自从生了二狗后,自己身体也不是很好,肚子几年也没有动静了。二狗是她唯一的儿子,她不操心二狗她操心谁去?
“你看看你, 我没说啥你生个啥子气咧!”林三牛强行将张氏肩膀掰回来, 想了想还是说道:“我看二狗子最近都是跑着去上学, 他和我讲要锻炼身体,我琢磨这能成。咱种庄稼的也要天天种才有力气, 儿子天天跑着上学也能长点力气。我看啊, 倒不如你这两天和娘讲多买点肉给大家补补身子,让二狗他们几个娃吃好点,才是正理咧。”
张氏听了林三牛的话, 也是在心里点头, 吃好点总归是没错的。娃读书费脑子, 是该吃点猪肉补补。忽然又看到林三牛凑了过来, 贴在她耳朵边讲:“最近我和大娃都跑到隔壁村收东西了,家里有了驴车这个营生,上个月都有三两多银子交到公中呢!”
张氏心中一喜,心道难怪最近刘氏张罗着要新弹两床过冬的棉被呢!家里有了额外的收入,估计娘手也不会那么紧了,明日就和娘去说说。
张氏放松下来,和林三牛又唠了一会儿琐碎,很快就睡了过去。
而此刻隔壁房间的林清还没有入睡,待练完今天要练得字,将毛笔沾了墨汁工整地对着荀夫子给他的字帖练习完之后,才捏了捏有些发酸的脖子,将课业收拾好,准备去睡觉了。
他现在练得是台阁体,据荀夫子讲是现在最流行的一种字体,秀润华美、正雅圆融。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上一任的皇帝特别欣赏这种字体罢了,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林清之前也从没好好练过字,这本字帖还是荀夫子见林清练字一途有所长进之后,才赠给他的。林清也无法挑剔,毕竟在他看来这字帖上的字已经写得够好了,而书铺中一本普通字帖都要二两银子。所以这本字帖林清一向珍而重之,一旦用完都会仔细地用干净的纸包裹起来,不让他受一点污染。
或许张氏说的也没错,确实荀夫子在教他的课业上费尽了心思,只要能帮助林清更好学习的地方都帮助了,让林清感恩不已。
但是更大的触动还是那日看到稻田里林家男子的忙碌,无论老少都尽一切所能将这片田地打理好,没有人会仔细分算自己割了多少稻子,能分得多少粮食,他们只是这家中的一份子,为这个家尽自己力所能及的一份力。
林清为自己之前感到被捆绑在这个家庭里的惶恐而羞愧,他始终认为自己和他们有所不同,有朝一日一定会摆脱这样的农家生活,但是他忘了所谓家人就是守望相助,不离不弃!
那一刻林清才明白,自己一直不曾融入进这个家庭中,而他现在,渴望融入。
他选择融入的方式就是更加发奋读书,了解这个世界的一切,保证自己能有安身立命的本事,为这个家庭做点什么!
就在这样的信念中,三年时间一晃而过。
林清已然九岁,不能再称他垂髫小儿了,至少九岁这个年纪在这个人均寿命三四十岁的时代,已经可以当做一个小劳动力了,村子里不少孩子九十岁就开始谋生路了,要么跟着父母下地干农活,要么去哪边匠人那里当学徒,等过个五六年学成了本事,就可以娶亲生子了。
当时刘氏和林老汉给林清也打的这个主意,读个三年书,然后送到镇上店铺里当小伙计,要比那些学徒好,还有月钱可以领,等过个几年运气好得东家看中,说不定还能当上掌柜的!
林清原本对这样的安排是没有异议的,他觉得只要能有机会读书,然后放他出去,他定然也能做出一番事业的。于是当觉得自己已经学业已成之时,林清有一次在荀夫子考校他功课的时候,无意流露出了这样的想法。
“糊涂!糊涂!糊涂!”荀夫子重重得将书本摔在教案上,气的脸都有些涨红了,一直严肃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愤怒的表情。
林清被荀夫子的火气有些吓到了,思索了一下自己刚刚说的话,好像并没有不尊敬的地方啊?
荀夫子焦躁地来回踱步,仔细审视了一番林清:小小少年已经长高了不少,差不多到他的胸膛了,或许家中日子好过了,脸色也不像初见时那般面黄肌瘦,因为很少下地干活,所以皮肤白皙,五官清秀,乌黑的头发用一枝木簪束起,若忽略身上洗的有些发白的棉袍,说是镇上人家的小公子也有人信。
盯着林清看了好一会儿荀夫子才严肃道:“可是因为银钱的事?”
“不,不。是家中本就这个打算,等学满三年就送学生去镇上做伙计。”林清家中现在已经比过去好很多了,每年有驴车卖货的进账,一年下来除去开销能结余二十几两银子,去年还翻新了一下茅草屋,现在也住上了砖瓦房。村塾本就便宜,林清这点花费倒也真不是什么大难题了。
荀夫子听了也是怔了半刻,恍然明白过来,这来他这边读书的,可都不是奔着考功名读圣贤书去的,人家本来的打算就是去镇上当个伙计啊!
当下沉下心来,双眼紧盯着林清道:“你我师徒已经三年,这三年我对你是倾囊相授,并无一点藏私。若你认为在我这儿学业已成,想去别处另寻名师,夫子为你骄傲。但是万万不可是去镇上当个伙计啊!以汝之灵性,当读圣贤书,习百家言,在科举一途上独占鳌头才可!怎可去做什么店铺伙计,简直有辱斯文!”
荀夫子说的有些痛心疾首,但是却也道出了他的心声。他庸庸碌碌了一辈子了,只少年意气风发时过了童生试,此后就是年年考,年年不中。谁让他有生之年只得一个女儿,女儿出嫁后也无甚寄托,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科举一途。
其实荀有志是知道自己的水平的,在读书上并不是什么有灵性的人才,若不是靠着祖出过秀才,少时就开始读书习字,加上运道好,说不定连个童生都捞不到。但是奈何这么多年考下来,举业就像他的一块心病,怎么都摆脱不了。
原本荀有志从镇上搬到张家村也是准备攒几年钱,到时候再去考。谁知道遇到了林清,让他心中大呼震惊,无数次得设想如果自己年少时如林清一般聪慧,可能如今早已金榜题名,而不是如像现在只是一个落魄的教书先生。
也因此,对待林清,荀有志仿佛自己发现的一块瑰宝,将这些年所学所想一股脑们教给林清,对他的课业无比认真,甚至将自己举业的希望都寄托到了林清身上,对待林清说是亦师亦子也不为过。
尤其是在乡间待了几年,发现自己身体愈加老迈后,对林清的学习便也越发上心。
此时听林清这样一说,才如醍醐灌顶,恍然清醒林清当初读书的意图可是和他南辕北辙的。
还没等林清表达什么,荀夫子突然整了整衣衫,对着林清道:“走,本夫子和你一起回林家。我要和你双亲好好说道说道。”
于是家中的微词被压下,林三娃也不敢再在林清面前说什么。
只是林清非但没有觉得松了一口气,反而觉得命运之手愈发用力地扼紧了他的喉咙,让他有一种惶恐之感。
原本只是想要靠读书摆脱穷困的命运,但是林老汉的期许,张氏的欲言又止,林三娃的火药味,都让林清产生了怀疑——自己究竟为了什么而读书?
上一世的林清读书上学如吃饭饮水一般自然而然,读书是自己的兴趣,是为了将来自己有更多的选择。或许其他家庭是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功利心态,但是林父给他教育却是摆脱了功利性,接受高等教育,只是为了将自己塑造成一个人格更加健全的人,能独立思考,有自主学习能力的人。
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要面对的是全家人的希望,自己的命运似乎已经和整个家族捆绑在了一起,并非不愿,而是这种半强迫似的希翼让他觉得有些窒息。
此时的林清还没意识到,在这个讲究宗族,讲究礼法的世界里,自己想要存活于世,是永远无法脱离这些束缚的。
这既是束缚又是团结,很难用一句话去讲这件事是好是坏。
林清的困惑无法阻挡这个世界的日升月落,很快就到了第二天早上。
今天是休沐日,林清不必去上学,本来已经和林三妮讲好一早去挖些野菜储存起来过冬,却听到了院子外的喊声。
“三牛,在家吗?”
林三牛还没来得及出门,听到这个声音探头看向院门外,一看是林家村里正的儿子林宝成,立即走了出来:“宝成哥,咋这么早?”
林宝成和林三牛年纪相当,只略大了一岁,小时候也是林三牛的玩伴,一直到各自成亲后才渐渐有些疏远,话少了一些。
“这不今天镇上有个集会,我家里准备卖掉一些花生再买些针头线脑的给家里娘们用。知道你家儿子不是脑子灵光吗,想叫上你们一起,正好你家有啥要买东西一起买了。”林宝成个子比林三牛矮小一点,因为下地少,所以皮肤也相对而言比较白皙,微微有些富态,显示着家里条件还是不错的。
一般农家很少去镇上赶集,虽然集会上的东西要便宜一些,但是这一来一回步行得几个时辰,耽误了一天的活不讲,也买不了几个东西。若是坐驴车倒是能快上一些,但是来回一人也得四个铜板,很多人家是不舍得的。
也亏得小农经济一般都是自给自足,最多有时候和这家那家的换一下东西,倒也没有很大的不便。
林里正家有林家村唯一的一辆牛车,现在乐意喊上林三牛和林清一起去赶集,也算是及体面的一件事了。
林清本来在院子里准备挖野菜的工具,此时听到林宝成说要带他一起去同和镇赶集,眼睛立马亮了起来。
林三牛本来还有些犹豫,注意到儿子眼中的期待,想了一下还是点头应道:“行,咱村头集合吧?我去问问我爹娘和我哥嫂要带些什么回来。”
林宝成听了也是笑眯眯地点头——这次要卖的东西有点多,林家小儿子脑子好使,到时候让他帮着算算,可不能再被短了银钱。
‘“二狗,快去准备准备,一会儿和爹一起去镇上。”林清闻言心中有些激动,来这个世界这么久了,总算能去镇上看看是什么情况的了。
林三牛看到林清脸上激动的神情,忍不住揉了揉他的头发笑道:“快去吧。”
半个时辰后,林三牛扛着一个大麻袋和林清一起等在了村口,还没站上一会儿,林宝成就赶着驴车过来了:“三牛,上来吧。也带了东西准备去镇上卖?”
“是啊,菜园子里新摘出来的一些菜,准备到时候看看集市上能不能卖出去。”林三牛将林清抱上了驴车,将麻袋也放进了车厢里。
撩起车厢帘子一看,哟呵,可是装的满满当当的,就留了一小块地方给他和林清坐。
索性林三牛也不坐了,把麻袋往那空地一放,也坐在了车辕上,跟着林宝成有一句没一句得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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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氏听完林三牛的话,有些不高兴地背过身去——她能不操心吗?自从生了二狗后,自己身体也不是很好,肚子几年也没有动静了。二狗是她唯一的儿子,她不操心二狗她操心谁去?
“你看看你, 我没说啥你生个啥子气咧!”林三牛强行将张氏肩膀掰回来, 想了想还是说道:“我看二狗子最近都是跑着去上学, 他和我讲要锻炼身体,我琢磨这能成。咱种庄稼的也要天天种才有力气, 儿子天天跑着上学也能长点力气。我看啊, 倒不如你这两天和娘讲多买点肉给大家补补身子,让二狗他们几个娃吃好点,才是正理咧。”
张氏听了林三牛的话, 也是在心里点头, 吃好点总归是没错的。娃读书费脑子, 是该吃点猪肉补补。忽然又看到林三牛凑了过来, 贴在她耳朵边讲:“最近我和大娃都跑到隔壁村收东西了,家里有了驴车这个营生,上个月都有三两多银子交到公中呢!”
张氏心中一喜,心道难怪最近刘氏张罗着要新弹两床过冬的棉被呢!家里有了额外的收入,估计娘手也不会那么紧了,明日就和娘去说说。
张氏放松下来,和林三牛又唠了一会儿琐碎,很快就睡了过去。
而此刻隔壁房间的林清还没有入睡,待练完今天要练得字,将毛笔沾了墨汁工整地对着荀夫子给他的字帖练习完之后,才捏了捏有些发酸的脖子,将课业收拾好,准备去睡觉了。
他现在练得是台阁体,据荀夫子讲是现在最流行的一种字体,秀润华美、正雅圆融。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上一任的皇帝特别欣赏这种字体罢了,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林清之前也从没好好练过字,这本字帖还是荀夫子见林清练字一途有所长进之后,才赠给他的。林清也无法挑剔,毕竟在他看来这字帖上的字已经写得够好了,而书铺中一本普通字帖都要二两银子。所以这本字帖林清一向珍而重之,一旦用完都会仔细地用干净的纸包裹起来,不让他受一点污染。
或许张氏说的也没错,确实荀夫子在教他的课业上费尽了心思,只要能帮助林清更好学习的地方都帮助了,让林清感恩不已。
但是更大的触动还是那日看到稻田里林家男子的忙碌,无论老少都尽一切所能将这片田地打理好,没有人会仔细分算自己割了多少稻子,能分得多少粮食,他们只是这家中的一份子,为这个家尽自己力所能及的一份力。
林清为自己之前感到被捆绑在这个家庭里的惶恐而羞愧,他始终认为自己和他们有所不同,有朝一日一定会摆脱这样的农家生活,但是他忘了所谓家人就是守望相助,不离不弃!
那一刻林清才明白,自己一直不曾融入进这个家庭中,而他现在,渴望融入。
他选择融入的方式就是更加发奋读书,了解这个世界的一切,保证自己能有安身立命的本事,为这个家庭做点什么!
就在这样的信念中,三年时间一晃而过。
林清已然九岁,不能再称他垂髫小儿了,至少九岁这个年纪在这个人均寿命三四十岁的时代,已经可以当做一个小劳动力了,村子里不少孩子九十岁就开始谋生路了,要么跟着父母下地干农活,要么去哪边匠人那里当学徒,等过个五六年学成了本事,就可以娶亲生子了。
当时刘氏和林老汉给林清也打的这个主意,读个三年书,然后送到镇上店铺里当小伙计,要比那些学徒好,还有月钱可以领,等过个几年运气好得东家看中,说不定还能当上掌柜的!
林清原本对这样的安排是没有异议的,他觉得只要能有机会读书,然后放他出去,他定然也能做出一番事业的。于是当觉得自己已经学业已成之时,林清有一次在荀夫子考校他功课的时候,无意流露出了这样的想法。
“糊涂!糊涂!糊涂!”荀夫子重重得将书本摔在教案上,气的脸都有些涨红了,一直严肃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愤怒的表情。
林清被荀夫子的火气有些吓到了,思索了一下自己刚刚说的话,好像并没有不尊敬的地方啊?
荀夫子焦躁地来回踱步,仔细审视了一番林清:小小少年已经长高了不少,差不多到他的胸膛了,或许家中日子好过了,脸色也不像初见时那般面黄肌瘦,因为很少下地干活,所以皮肤白皙,五官清秀,乌黑的头发用一枝木簪束起,若忽略身上洗的有些发白的棉袍,说是镇上人家的小公子也有人信。
盯着林清看了好一会儿荀夫子才严肃道:“可是因为银钱的事?”
“不,不。是家中本就这个打算,等学满三年就送学生去镇上做伙计。”林清家中现在已经比过去好很多了,每年有驴车卖货的进账,一年下来除去开销能结余二十几两银子,去年还翻新了一下茅草屋,现在也住上了砖瓦房。村塾本就便宜,林清这点花费倒也真不是什么大难题了。
荀夫子听了也是怔了半刻,恍然明白过来,这来他这边读书的,可都不是奔着考功名读圣贤书去的,人家本来的打算就是去镇上当个伙计啊!
当下沉下心来,双眼紧盯着林清道:“你我师徒已经三年,这三年我对你是倾囊相授,并无一点藏私。若你认为在我这儿学业已成,想去别处另寻名师,夫子为你骄傲。但是万万不可是去镇上当个伙计啊!以汝之灵性,当读圣贤书,习百家言,在科举一途上独占鳌头才可!怎可去做什么店铺伙计,简直有辱斯文!”
荀夫子说的有些痛心疾首,但是却也道出了他的心声。他庸庸碌碌了一辈子了,只少年意气风发时过了童生试,此后就是年年考,年年不中。谁让他有生之年只得一个女儿,女儿出嫁后也无甚寄托,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科举一途。
其实荀有志是知道自己的水平的,在读书上并不是什么有灵性的人才,若不是靠着祖出过秀才,少时就开始读书习字,加上运道好,说不定连个童生都捞不到。但是奈何这么多年考下来,举业就像他的一块心病,怎么都摆脱不了。
原本荀有志从镇上搬到张家村也是准备攒几年钱,到时候再去考。谁知道遇到了林清,让他心中大呼震惊,无数次得设想如果自己年少时如林清一般聪慧,可能如今早已金榜题名,而不是如像现在只是一个落魄的教书先生。
也因此,对待林清,荀有志仿佛自己发现的一块瑰宝,将这些年所学所想一股脑们教给林清,对他的课业无比认真,甚至将自己举业的希望都寄托到了林清身上,对待林清说是亦师亦子也不为过。
尤其是在乡间待了几年,发现自己身体愈加老迈后,对林清的学习便也越发上心。
此时听林清这样一说,才如醍醐灌顶,恍然清醒林清当初读书的意图可是和他南辕北辙的。
还没等林清表达什么,荀夫子突然整了整衣衫,对着林清道:“走,本夫子和你一起回林家。我要和你双亲好好说道说道。”
于是家中的微词被压下,林三娃也不敢再在林清面前说什么。
只是林清非但没有觉得松了一口气,反而觉得命运之手愈发用力地扼紧了他的喉咙,让他有一种惶恐之感。
原本只是想要靠读书摆脱穷困的命运,但是林老汉的期许,张氏的欲言又止,林三娃的火药味,都让林清产生了怀疑——自己究竟为了什么而读书?
上一世的林清读书上学如吃饭饮水一般自然而然,读书是自己的兴趣,是为了将来自己有更多的选择。或许其他家庭是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功利心态,但是林父给他教育却是摆脱了功利性,接受高等教育,只是为了将自己塑造成一个人格更加健全的人,能独立思考,有自主学习能力的人。
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要面对的是全家人的希望,自己的命运似乎已经和整个家族捆绑在了一起,并非不愿,而是这种半强迫似的希翼让他觉得有些窒息。
此时的林清还没意识到,在这个讲究宗族,讲究礼法的世界里,自己想要存活于世,是永远无法脱离这些束缚的。
这既是束缚又是团结,很难用一句话去讲这件事是好是坏。
林清的困惑无法阻挡这个世界的日升月落,很快就到了第二天早上。
今天是休沐日,林清不必去上学,本来已经和林三妮讲好一早去挖些野菜储存起来过冬,却听到了院子外的喊声。
“三牛,在家吗?”
林三牛还没来得及出门,听到这个声音探头看向院门外,一看是林家村里正的儿子林宝成,立即走了出来:“宝成哥,咋这么早?”
林宝成和林三牛年纪相当,只略大了一岁,小时候也是林三牛的玩伴,一直到各自成亲后才渐渐有些疏远,话少了一些。
“这不今天镇上有个集会,我家里准备卖掉一些花生再买些针头线脑的给家里娘们用。知道你家儿子不是脑子灵光吗,想叫上你们一起,正好你家有啥要买东西一起买了。”林宝成个子比林三牛矮小一点,因为下地少,所以皮肤也相对而言比较白皙,微微有些富态,显示着家里条件还是不错的。
一般农家很少去镇上赶集,虽然集会上的东西要便宜一些,但是这一来一回步行得几个时辰,耽误了一天的活不讲,也买不了几个东西。若是坐驴车倒是能快上一些,但是来回一人也得四个铜板,很多人家是不舍得的。
也亏得小农经济一般都是自给自足,最多有时候和这家那家的换一下东西,倒也没有很大的不便。
林里正家有林家村唯一的一辆牛车,现在乐意喊上林三牛和林清一起去赶集,也算是及体面的一件事了。
林清本来在院子里准备挖野菜的工具,此时听到林宝成说要带他一起去同和镇赶集,眼睛立马亮了起来。
林三牛本来还有些犹豫,注意到儿子眼中的期待,想了一下还是点头应道:“行,咱村头集合吧?我去问问我爹娘和我哥嫂要带些什么回来。”
林宝成听了也是笑眯眯地点头——这次要卖的东西有点多,林家小儿子脑子好使,到时候让他帮着算算,可不能再被短了银钱。
‘“二狗,快去准备准备,一会儿和爹一起去镇上。”林清闻言心中有些激动,来这个世界这么久了,总算能去镇上看看是什么情况的了。
林三牛看到林清脸上激动的神情,忍不住揉了揉他的头发笑道:“快去吧。”
半个时辰后,林三牛扛着一个大麻袋和林清一起等在了村口,还没站上一会儿,林宝成就赶着驴车过来了:“三牛,上来吧。也带了东西准备去镇上卖?”
“是啊,菜园子里新摘出来的一些菜,准备到时候看看集市上能不能卖出去。”林三牛将林清抱上了驴车,将麻袋也放进了车厢里。
撩起车厢帘子一看,哟呵,可是装的满满当当的,就留了一小块地方给他和林清坐。
索性林三牛也不坐了,把麻袋往那空地一放,也坐在了车辕上,跟着林宝成有一句没一句得聊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