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4章 我代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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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擦拭眼角的动作,被盛凌望见。
她手中的摇铃,用力地摇了几下,说了句‘唱的好唱的好。’然后站起身来,歪了一下漂亮的小脑袋。
我手持麦克风走过去,从她的眼神中,察觉到了一种特殊的韵味。
盛凌拿摇铃在我胸口上,轻轻地碰了一下,带有一丝调皮地说道:“说,这么辛苦找我,是为了什么呢?”
我见盛凌的情绪,较刚才好了很多。我开玩笑地说:“就是想哪天,能把这首歌,唱给你听。”
“不是吧?”盛凌说:“我不值得你这么用心呢。”
“值!”我抓紧强调了一句:“我和林小敏都欠你一个交待。”
盛凌逼视着我:“听着,没有人欠我什么,没有。谢谢你房军鑫,你唱完了,是不是也该我唱一首了?呶,拜托你去帮我选一下,就唱那首……那首《星月神话》吧。”
星月神话?
我虽然没听过这歌,但还是跑到点歌台那里,为她找到了这首歌。
盛凌双手捧着话筒,一副很专注的样子,轻轻地摇晃着脑袋,美丽的大眼睛,像是感动了整个世界,释放出阵阵性感无双的光华。
在我的印象中,这是我第一次听她唱歌。
前奏音乐响起,我陶醉地盯着盛凌,生怕错过她每一句吟唱,每一个动作,甚至是每一个眨眼的瞬间。
我怎么感觉,我的心怦怦直跳,那么的期待,她那甜润的歌声。这种期待,似乎胜过我期待那滥尾的房子,恢复重建;胜过我期待自己飞黄腾达,俯视世界的梦想。
轻轻地,轻轻地,她唱了第一句。
我的心顿时咯噔了一下,好听,真的好听。
她的歌声,仿佛让我穿越到了屏幕上的画面里,我的骨头都要酥掉了。
“我这一生,最美好的场景,就是遇到你。在人海茫茫中,静静凝望着你,陌生又熟悉……”
这歌词这曲调,不正是我此时的心境吗?
我屏住呼吸,生怕任何一个细微的杂音,会打破她这纯净伤感的天籁之音。
直到她唱完最后一句,我意犹未尽之中,来不及鼓掌。我在桌台上的花瓶里,拆出一支装饰用的玫瑰花,恭敬地走过去。
盛凌歪了一下脑袋,兴师问罪:“又来这一套?”
我记起在发布会上,自己那献花的场景。一场冲动之下的表白,在她的暗示之下,变成了一个随机多出来的流程。
但此刻,我已经无所顾忌。
“没毛病。”我笑说:“现在,我代表的,是我自己。就像歌里面唱的一样,我这一生,最美丽的场景,就是遇到了你!盛凌,你的歌声融化了我。”
盛凌倒是真的接下了我送的花,她打量着我,反问:“融化了吗?怎么看你,还是固体状态呢。”
我捂住胸口:“我的心,融化了。”
“肉麻!”盛凌拿花在我头上轻轻地抽打了一下:“在我的印象中,你没这么油嘴滑舌啊,跟谁学的?”
我摇了摇头,说道:“我只是情不自禁。看你现在心情好多了,我……很高兴。”
盛凌马上收敛住和煦的表情,装出一副苦瓜脸。
我敢说,这是天底下最好看的一副苦瓜脸。看上去便知是装的,但却那么的美丽,生动。
“听着,本姑娘还是不开心。”盛凌淡淡地说。
我反问:“怎样才能让你开心?”
盛凌眼珠子滴溜一转,指了指前面,说道:“你蹲到那里,学……学蛤蟆叫几声,就能把我逗开心了,那么一点点。”她捏了捏两指,绷住坏笑。
“没毛病!”我伸手打了一个OK的手势,果真照做,走到前面。
蹲下来,‘呱呱’连续叫了几声。
盛凌被吓坏了,冲我喊了起来:“你这人!傻瓜呀你,跟你开玩笑呢,你还真学啊?你傻不傻。”
我神乎其神地即兴编了一句很押韵的回答:“为你痴,为你傻,为你学青蛙叫呱呱。”
“你……”盛凌伸出一根手指,指着我的鼻尖,轻轻地说道:“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呢?去点个歌吧,该你唱了,我给你摇铃铛助威。”她晃了一下铃铛,那清脆的声响,像是来自于九天云外,天底下再没有比这更感人的鼓励了。
我朝她走近一步,说道:“我想……我想邀请你,跟我合唱一首。”
“不。”盛凌想都没想就拒绝了:“才不跟你合唱呢,一会儿等孙振成同学来了,你找他合唱好了。”
孙振成?乍一听到这名字,我不由得愣了一下。
我靠,从小就叫他小名‘孬蛋’叫习惯了,以至于盛凌说出他的大名时,我差一点就没反应过来。是啊,‘孙振成’这仨字儿,对我来说好像已经很陌生了。
说曹操曹操到,孬蛋吹着口哨返回了包厢。
他走到我身边,不怀好意地凑到我耳边问:“把我故意支出去,你没对盛美人做什么吧?”
我抨击他说道:“你以为都跟你似的,脑子里整天就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孬蛋将我一军:“那我把我支出去干嘛?哼,还狡辩,明明房间里有厕所,你非让我出去上,害我在厕所里蹲了快半个小时了。蹲的我,痔疮都犯了,疼啊。”
“孙振成!快去再献唱一首!”
盛凌的一句称呼,把孬蛋吓了一跳。
他挠了一下脑袋,打了个响指说:“好名字,好名字!盛美女,就你还记得我真名。”
盛凌说道:“这本来就是你的名字嘛。我跟你说呀,以后谁再喊你外号,你就教训他,这么大了还被叫小名,以后还怎么讨媳妇?”
“就是,就是!盛美女话糙……”孬蛋话到嘴边,马上改口道:“话不糙理也不糙!”
然后他狠狠地朝我肩膀上拍了一下,警示道:“听到了没有房军鑫同志,以后叫我孙振成,再叫我孬蛋,小心我揍你!”
我点了点头:“知道了,孬蛋。”
孬蛋竟然不明就里地点了点头:“这就对了嘛。”
盛凌拿着摇铃在孬蛋耳边晃了好几下,指了指他的太阳穴,哭笑不得地说道:“哥,咱这里没毛病吧,他刚才说,知道了,孬蛋……亮点在后面这一句呢。”
孬蛋这才像是意识到了什么,瞪大牛眼望着我,重复性警示道:“以后不许再叫我孬蛋,听到没有?”
我绷住笑:“听到了,孬蛋。”
盛凌再也控制不住情绪,呵呵地笑出声来。
看到她的情绪,一步一步在好转,我仿佛看到,以前那个开朗大方,爱开玩笑的盛凌,真的又回来了。更仿佛,当初她与林小敏和我之间,那些伤感的过往,都已经不复存在。
“听着,你俩该去说相声,一捧一逗的,特招笑。”盛凌像一位资深星探一样,摇晃着摇铃,指点着我和孬蛋那看起来很遥远的,艺术人生。
我冷哼了一声,扭头望孬蛋,低头吐口痰:“他不够格!”我一脸不屑,还趁机在孬蛋屁股上拍了一巴掌。
孬蛋也不含糊,扭头望着我,侧脸呸了呸:“我宁可跟鸡鸭鹅曲项向天歌,也不跟他同台搭档!”
他还以牙还牙,挥着大手想拍我屁股,但被我一侧身躲开了。
兄弟嘛,有时候,互相拆台互相攻击,也是一种情到深处的自然流露。
就像是,情人间的打情骂俏吗?
盛凌还在笑,我灵感大发,冲她说了句:“看着你笑,我感觉全世界都欠你一个拥抱。”
真有诗意,真押韵!有时候,我感觉自己才华横溢,很有当诗人的潜质。
但我这句奇妙的铺垫,却让孬蛋占了便宜,这厮厚颜无耻地张开胳膊,轻轻地熊抱了一下盛凌,说道:“我代表了!”
我气的牙痒痒,真想照孬蛋的屁股上踢一脚,但又怕动作幅度过大,撑裂了裤子,在盛凌面前丢人现眼。
我只能瞪着孬蛋,发自肺腑地来了一句:“我代表全世界,鄙视你!”
孬蛋双手摆出了冲锋枪的架势,对准我:“我还代表星星消灭你呢!突突突!”
盛凌干脆坐回沙发上,望着我俩互相攻击。
我突然感觉,自己和孬蛋像是俩小丑,在她面前滑稽地表演。
但能博她一笑,我愿意当这个小丑。哪怕是,天荒地老,一生一世。
正当包间里的氛围,充满了欢乐祥和气息的时候。
突然间,呯地一声,包间门被一脚踹开了。
紧接着,四个流里流气的青年,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二十郎当岁,耳朵上还扎着耳环子的男青年,他的头发被染成了紫色,身穿一件极为夸张的抽象线条衬衣。
这紫发男青年二话不说,上前就破口大骂:“操!你们唱的什么JB玩意儿,影响我们今天来唱歌的雅兴了。我们就在隔壁,听你们唱的……真他妈恶心,想吐。”
我和孬蛋都有些蒙圈,这是哪山蹦出来的无赖,这不是故意找茬儿吗?
盛凌也皱了一下眉头,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生气地望着这四个看起来来者不善的小地痞。
我压抑了一下情绪,对这紫发男青年说道:“我们一直在说话,一直没唱歌。影响你们的,肯定不是我们。你们,是不是找错包间了?”
“没错!”紫发男青年上前推了我一把,骂道:“就是你们影响了我们!我耳朵听的清清楚楚,鬼哭狼嚎的,你们这五音不全的,还好意思跑KTV来唱歌?”
简直是莫名其妙!
我怀疑这几人是喝多了酒,耍起了酒疯。
孬蛋把这紫发青年的手,拨拉了一下,挡在我前面,厉声道:“敢动我兄弟一下,信不信我废了你?”
紫发青年一歪脑袋,摆出一副不屑的表情:“吹牛逼呢兔崽子?知道哥几个跟谁混的吗,说出来,能吓死你们!妈的!”
我拉开孬蛋的胳膊,站到他前面,与这无理取闹之人对峙:“你嘴巴给我放干净!”
这时候盛凌情急之中,朝外面喊了起来:“服务员,服务员,保安,保安,你们干什么去了,这里有人过来打架……”
我擦拭眼角的动作,被盛凌望见。
她手中的摇铃,用力地摇了几下,说了句‘唱的好唱的好。’然后站起身来,歪了一下漂亮的小脑袋。
我手持麦克风走过去,从她的眼神中,察觉到了一种特殊的韵味。
盛凌拿摇铃在我胸口上,轻轻地碰了一下,带有一丝调皮地说道:“说,这么辛苦找我,是为了什么呢?”
我见盛凌的情绪,较刚才好了很多。我开玩笑地说:“就是想哪天,能把这首歌,唱给你听。”
“不是吧?”盛凌说:“我不值得你这么用心呢。”
“值!”我抓紧强调了一句:“我和林小敏都欠你一个交待。”
盛凌逼视着我:“听着,没有人欠我什么,没有。谢谢你房军鑫,你唱完了,是不是也该我唱一首了?呶,拜托你去帮我选一下,就唱那首……那首《星月神话》吧。”
星月神话?
我虽然没听过这歌,但还是跑到点歌台那里,为她找到了这首歌。
盛凌双手捧着话筒,一副很专注的样子,轻轻地摇晃着脑袋,美丽的大眼睛,像是感动了整个世界,释放出阵阵性感无双的光华。
在我的印象中,这是我第一次听她唱歌。
前奏音乐响起,我陶醉地盯着盛凌,生怕错过她每一句吟唱,每一个动作,甚至是每一个眨眼的瞬间。
我怎么感觉,我的心怦怦直跳,那么的期待,她那甜润的歌声。这种期待,似乎胜过我期待那滥尾的房子,恢复重建;胜过我期待自己飞黄腾达,俯视世界的梦想。
轻轻地,轻轻地,她唱了第一句。
我的心顿时咯噔了一下,好听,真的好听。
她的歌声,仿佛让我穿越到了屏幕上的画面里,我的骨头都要酥掉了。
“我这一生,最美好的场景,就是遇到你。在人海茫茫中,静静凝望着你,陌生又熟悉……”
这歌词这曲调,不正是我此时的心境吗?
我屏住呼吸,生怕任何一个细微的杂音,会打破她这纯净伤感的天籁之音。
直到她唱完最后一句,我意犹未尽之中,来不及鼓掌。我在桌台上的花瓶里,拆出一支装饰用的玫瑰花,恭敬地走过去。
盛凌歪了一下脑袋,兴师问罪:“又来这一套?”
我记起在发布会上,自己那献花的场景。一场冲动之下的表白,在她的暗示之下,变成了一个随机多出来的流程。
但此刻,我已经无所顾忌。
“没毛病。”我笑说:“现在,我代表的,是我自己。就像歌里面唱的一样,我这一生,最美丽的场景,就是遇到了你!盛凌,你的歌声融化了我。”
盛凌倒是真的接下了我送的花,她打量着我,反问:“融化了吗?怎么看你,还是固体状态呢。”
我捂住胸口:“我的心,融化了。”
“肉麻!”盛凌拿花在我头上轻轻地抽打了一下:“在我的印象中,你没这么油嘴滑舌啊,跟谁学的?”
我摇了摇头,说道:“我只是情不自禁。看你现在心情好多了,我……很高兴。”
盛凌马上收敛住和煦的表情,装出一副苦瓜脸。
我敢说,这是天底下最好看的一副苦瓜脸。看上去便知是装的,但却那么的美丽,生动。
“听着,本姑娘还是不开心。”盛凌淡淡地说。
我反问:“怎样才能让你开心?”
盛凌眼珠子滴溜一转,指了指前面,说道:“你蹲到那里,学……学蛤蟆叫几声,就能把我逗开心了,那么一点点。”她捏了捏两指,绷住坏笑。
“没毛病!”我伸手打了一个OK的手势,果真照做,走到前面。
蹲下来,‘呱呱’连续叫了几声。
盛凌被吓坏了,冲我喊了起来:“你这人!傻瓜呀你,跟你开玩笑呢,你还真学啊?你傻不傻。”
我神乎其神地即兴编了一句很押韵的回答:“为你痴,为你傻,为你学青蛙叫呱呱。”
“你……”盛凌伸出一根手指,指着我的鼻尖,轻轻地说道:“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呢?去点个歌吧,该你唱了,我给你摇铃铛助威。”她晃了一下铃铛,那清脆的声响,像是来自于九天云外,天底下再没有比这更感人的鼓励了。
我朝她走近一步,说道:“我想……我想邀请你,跟我合唱一首。”
“不。”盛凌想都没想就拒绝了:“才不跟你合唱呢,一会儿等孙振成同学来了,你找他合唱好了。”
孙振成?乍一听到这名字,我不由得愣了一下。
我靠,从小就叫他小名‘孬蛋’叫习惯了,以至于盛凌说出他的大名时,我差一点就没反应过来。是啊,‘孙振成’这仨字儿,对我来说好像已经很陌生了。
说曹操曹操到,孬蛋吹着口哨返回了包厢。
他走到我身边,不怀好意地凑到我耳边问:“把我故意支出去,你没对盛美人做什么吧?”
我抨击他说道:“你以为都跟你似的,脑子里整天就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孬蛋将我一军:“那我把我支出去干嘛?哼,还狡辩,明明房间里有厕所,你非让我出去上,害我在厕所里蹲了快半个小时了。蹲的我,痔疮都犯了,疼啊。”
“孙振成!快去再献唱一首!”
盛凌的一句称呼,把孬蛋吓了一跳。
他挠了一下脑袋,打了个响指说:“好名字,好名字!盛美女,就你还记得我真名。”
盛凌说道:“这本来就是你的名字嘛。我跟你说呀,以后谁再喊你外号,你就教训他,这么大了还被叫小名,以后还怎么讨媳妇?”
“就是,就是!盛美女话糙……”孬蛋话到嘴边,马上改口道:“话不糙理也不糙!”
然后他狠狠地朝我肩膀上拍了一下,警示道:“听到了没有房军鑫同志,以后叫我孙振成,再叫我孬蛋,小心我揍你!”
我点了点头:“知道了,孬蛋。”
孬蛋竟然不明就里地点了点头:“这就对了嘛。”
盛凌拿着摇铃在孬蛋耳边晃了好几下,指了指他的太阳穴,哭笑不得地说道:“哥,咱这里没毛病吧,他刚才说,知道了,孬蛋……亮点在后面这一句呢。”
孬蛋这才像是意识到了什么,瞪大牛眼望着我,重复性警示道:“以后不许再叫我孬蛋,听到没有?”
我绷住笑:“听到了,孬蛋。”
盛凌再也控制不住情绪,呵呵地笑出声来。
看到她的情绪,一步一步在好转,我仿佛看到,以前那个开朗大方,爱开玩笑的盛凌,真的又回来了。更仿佛,当初她与林小敏和我之间,那些伤感的过往,都已经不复存在。
“听着,你俩该去说相声,一捧一逗的,特招笑。”盛凌像一位资深星探一样,摇晃着摇铃,指点着我和孬蛋那看起来很遥远的,艺术人生。
我冷哼了一声,扭头望孬蛋,低头吐口痰:“他不够格!”我一脸不屑,还趁机在孬蛋屁股上拍了一巴掌。
孬蛋也不含糊,扭头望着我,侧脸呸了呸:“我宁可跟鸡鸭鹅曲项向天歌,也不跟他同台搭档!”
他还以牙还牙,挥着大手想拍我屁股,但被我一侧身躲开了。
兄弟嘛,有时候,互相拆台互相攻击,也是一种情到深处的自然流露。
就像是,情人间的打情骂俏吗?
盛凌还在笑,我灵感大发,冲她说了句:“看着你笑,我感觉全世界都欠你一个拥抱。”
真有诗意,真押韵!有时候,我感觉自己才华横溢,很有当诗人的潜质。
但我这句奇妙的铺垫,却让孬蛋占了便宜,这厮厚颜无耻地张开胳膊,轻轻地熊抱了一下盛凌,说道:“我代表了!”
我气的牙痒痒,真想照孬蛋的屁股上踢一脚,但又怕动作幅度过大,撑裂了裤子,在盛凌面前丢人现眼。
我只能瞪着孬蛋,发自肺腑地来了一句:“我代表全世界,鄙视你!”
孬蛋双手摆出了冲锋枪的架势,对准我:“我还代表星星消灭你呢!突突突!”
盛凌干脆坐回沙发上,望着我俩互相攻击。
我突然感觉,自己和孬蛋像是俩小丑,在她面前滑稽地表演。
但能博她一笑,我愿意当这个小丑。哪怕是,天荒地老,一生一世。
正当包间里的氛围,充满了欢乐祥和气息的时候。
突然间,呯地一声,包间门被一脚踹开了。
紧接着,四个流里流气的青年,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二十郎当岁,耳朵上还扎着耳环子的男青年,他的头发被染成了紫色,身穿一件极为夸张的抽象线条衬衣。
这紫发男青年二话不说,上前就破口大骂:“操!你们唱的什么JB玩意儿,影响我们今天来唱歌的雅兴了。我们就在隔壁,听你们唱的……真他妈恶心,想吐。”
我和孬蛋都有些蒙圈,这是哪山蹦出来的无赖,这不是故意找茬儿吗?
盛凌也皱了一下眉头,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生气地望着这四个看起来来者不善的小地痞。
我压抑了一下情绪,对这紫发男青年说道:“我们一直在说话,一直没唱歌。影响你们的,肯定不是我们。你们,是不是找错包间了?”
“没错!”紫发男青年上前推了我一把,骂道:“就是你们影响了我们!我耳朵听的清清楚楚,鬼哭狼嚎的,你们这五音不全的,还好意思跑KTV来唱歌?”
简直是莫名其妙!
我怀疑这几人是喝多了酒,耍起了酒疯。
孬蛋把这紫发青年的手,拨拉了一下,挡在我前面,厉声道:“敢动我兄弟一下,信不信我废了你?”
紫发青年一歪脑袋,摆出一副不屑的表情:“吹牛逼呢兔崽子?知道哥几个跟谁混的吗,说出来,能吓死你们!妈的!”
我拉开孬蛋的胳膊,站到他前面,与这无理取闹之人对峙:“你嘴巴给我放干净!”
这时候盛凌情急之中,朝外面喊了起来:“服务员,服务员,保安,保安,你们干什么去了,这里有人过来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