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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半条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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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边说边朝车上走过去,王可听到潘鹏的话也表示不可思议:“不可能吧!孙老一看上去就是挺忠厚的中年人啊!而且昨天你看,耿成祥把他训成那个样,他话都不敢说一声。”

    我也表示赞同:“而且昨天晚上咱们喝酒的时候,他醉酒时候的那个样子,不是能装出来的。”

    潘鹏说:“不一定,人的年龄越大,就越会伪装。我之所以说他有问题,是在凌晨四点多钟的时候,我起床上厕所,我听到了隔壁房间开门的声音。你知道的,隔壁房间就是你的房间,也就是昨晚孙老住的房间。当时我没在意,可是今天咱们一分析,凶手可能是把几个地点重新破坏了,所以我想,可能跟昨晚有关!”

    “你会不会听错了?那个招待所的隔音并不怎么好,说不定是别人的房间呢?”

    “不会,那个厕所连的就是你那房间,开门声这么真切,不会错的。当时我没有多注意,直接回床睡觉了,现在看来,有问题。”

    “可是,单纯的这样猜测,会不会有些太武断了啊?”

    潘鹏说:“是有些武断,可是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就是我的直觉。你们不是说咱们被人盯上了么?平白无故,悄无声息的,陪着咱们的一只就是孙老,谁能盯上咱啊!还有那个拾荒者,孙老竟然昨天就告诉了耿成祥。昨天咱们几个可都是在一起的,你们谁见到他给耿成祥报信了?”

    潘鹏这么一说我倒还感觉到意外了,昨天除了孙老喝醉回到房间我们分开外,其他时间我可是跟他一直都没有分开啊!难道他是真的装醉?还是刚刚他撒谎?

    我摇着头苦笑说:“看来,咱们这一趟来的不容易啊!得,不管他到底怎么样,咱们还得依靠咱自己。王可,赶紧算算,下一个地点在哪里吧!”

    王可同样的感慨:“活人就是麻烦!”

    然后自己在那推演了半天,说:“正南方,二十三公里左右。”

    我们几个苦逼兮兮的到小卖部找到当地的地图,然后经过计算,发现正南方二十三公里左右,那边是Y市的四星级国家森林公园,难不成第五块残骸会在这样的地方发现?

    当下我们不再犹豫,直接赶往了这个公园。而在公园里,王可地图也不用看,根据方位,带着我走,来到这边的人造瀑布旁边,说:“如果没有推断错的话,就是在这周围。方圆三百米,找!”

    我有些狐疑的看向王可:“准不准啊!你这可以去盗墓了,比摸金校尉还准呢!”

    “流氓,我定位定的准,但就是定不准你的心啊!”

    潘鹏听到笑了一声,说:“好了,别闹了,现在咱们几个在明处,并不怎么安全。三个方向,分开调查!”

    然后我们三人三个方向散开,地毯式的开始搜索。由于这个人造瀑布的周围是石头铺装比较多,所以我就直接朝外围有土地的地方开始找,结果找了半天并没有发现,跟王可潘鹏他们会合,也都没有发现。

    我皱了皱眉:“王可,算错了没?”

    王可说:“没有,如果他们真的是按照北斗阵法来摆的话,就在这里。周围没有,总不会是在水里吧?”

    对于王可这个脑洞大开的想法,我并不认同。

    难道在这些铺装的石头下面?我正准备逐步的扒开这些十块看的来着,这时候一个游客家的狼狗,一直在朝着不远处的一棵树大叫,它主人越叫它,它叫的越凶。

    都说狗是通灵的,即使不通灵,它的鼻子也比我们人的鼻子好。所以这个发疯狂叫的狼狗顿时引起了我的注意,可是当我朝那个树旁边走过去的时候,并没有发现异常。

    如果埋尸人,是按照时间顺序来埋尸的话,这个地方,应该是昨天埋的,我们应该能有所发现才对。

    “不对,这块草皮,被动过!”潘鹏心思敏锐,第一个发现了异常。

    这边的草皮都是买来直接铺上的那种,本来我并没有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但是经过潘鹏一说,我才发现,那一块的草皮果然有动过的痕迹,只是不怎么样明显。

    我过去把草皮掀起来,同时把旁边的几块草皮都给掀起来,这边公园管理的大叔都过来了,但是果然,不对劲!

    松动的土壤!

    因为这个坑的下面很有可能是一条胳膊或一个头颅,所以我并没有用锹,而是用手挖了起来。没挖有十几厘米深的时候,我双手突然碰到了一个东西,拨开一看,是白色的手指。

    我吓了一下,然后朝旁边挖过去,慢慢的,那个手掌完全的露了出来,惨白又浮肿,就跟块蛋糕似的。

    “没错,就是这里了!来,搭把手!”我刚朝潘鹏这么说来着,那条大狼狗突然狂吠着朝坑这边跑了过来,我吓得一闪,结果那条大狼狗咬住露出的手,一甩头,把已经熟透了的手掌直接给叼走,然后在旁边吃了起来!

    我震惊了,过去就要赶那个条狗!可是那狗看到我过去竟然要咬我一样!我急忙对它的主人说:“快把狗撵走,它吃的事人肉,那是证据!”

    可是谁知道这狗跟疯了似的,谁靠近他就要咬谁!然后我们一群人,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这条狼狗,三口五口的把一个人的手掌,给吃了肚去!

    我咽了一口唾沫,那可是人的手掌啊,就被这条狗给疯狂的吃了。而可怕的是,这条狗吃完这个手掌之后就跟没吃饱似的,来到那个坑跟前,伸出两个狗腿就朝坑扒过去。土一点点被他扒出来,白色的手臂渐渐的露了出来。

    “不行,鹏哥,得想办法把这条狗撵走,这胳膊是我们的证据!”

    潘鹏也无奈,走到狗主人旁边:“我们是警察,正在调查一场命案,你现在立刻把你家的狗给牵走,你知不知道它现在吃的是人肉!如果对我们办案造成了影响,我拿你是问!”

    那个狗主人是个妇女,吓坏了,忙过去叫她家的狼狗。这是这条狗根本不听她的,还对她呲牙咧嘴的,一点不认人的样子。

    疯了么?

    没有办法,我们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么好的证据被一条狗给吃了!然后我和潘鹏找来两个大树枝,直接朝狗身上打过去。这狗还想咬我们,但是最终被我们打的遍体鳞伤的跑了。

    我回到坑里一看,结果胳膊就只剩肘关节以上的部位了,其他地方,都被那条狗给吃了。

    我生气的赶紧把最后的残骸给挖了出来,找来真空袋,装了起来。此时这半条胳膊里面已经生蛆了,白色的蛆把胳膊缝的一个洞一个洞的,极其的恶心。根据这些蛆的胖瘦,以及胳膊上破烂的程度,我估计,它们是昨天才寄生在这条胳膊上的。

    也就是说,不管这个胳膊是什么时候被煮熟的,它应该是昨天埋进来的。这点从突然和草皮上也能看出一二。

    我把袋子递给王可,王可吓得躲得远远的:“这胳膊我不查,那些蛆太恶心了。”

    特么我就是嫌恶心才给你的……

    好吧,我邪恶了。但是看着胳膊上那些蠕动的蛆,我真的对它没兴趣了。但是我突然想到了一点,问潘鹏:“鹏哥,你说刚刚那条够跟疯了似的要来吃这胳膊,跟狗面人是不是有什么关系啊?”

    王可皱着眉头说:“流氓,实话告诉你,没有关系,只不过是狗比较喜欢吃蛆罢了。”

    我赶紧的那那条胳膊到王可面前,去恶心恶心她。

    潘鹏说:“狼狗一般都是比较通灵性的,警队里的警犬也是这样,一般根本不会这样的,除非……”潘鹏看向坑里,“除非这个坑里撒了什么刺激狼狗的药粉。”

    刺激狗嗅觉的药粉?这里是四星级的国家森林公园,平时有不少游客散步,也会有不少人牵着狗来这边。难道这就是埋在第五个坑里的东西,埋尸的人目的就是想让狗发现这里,然后引起人们的注意?或者另一个,刺激到狗,难道跟狗面人有什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