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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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对父女简直不敢置信竟有人替他们还了田租,登时喜极而泣,感激的不知如何是好,马车里去了还跪在地上,不停地叩头直呼恩公。
叶容之回头看了一眼那对父女,缓缓启唇道:“胡爷原来是这般容易打发的人。”
胡通听出他话里的嘲讽心中有些不爽利,可这人偏偏是叔叔想要交好的人,他忍住心中的恼意,佯装不知般问道:“公子这是何意?”
“自然是好意。”他看了眼胡通略弯了弯唇问道:“今日瞧见胡爷来收租的人只怕不少,若是叫人知晓了胡爷是五百两就能打发的人,那些人又会如何看待胡爷,更甚者胡爷往后还如何震慑他人?”他说完往那对父女看去,一派为人着想的用心良苦,那一眼的意思再明显不过,这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
胡通转念一想,暗道也对!若是叫人知晓了旁人看不起不说,要是传到叔叔耳里只怕又要大耍脾气,那不是因小失大了?
他连忙看向叶容之挤了一堆笑问道:“公子说得是,只是现下这钱都收了可怎么……?”
叶容之闻言意味深长一笑道:“这银子是那位公子给的,他愿意给是他的事,归根结底这位老者并没有给,胡爷自然该怎么做还是怎么做。”
胡通听后一脸恍然大悟,看着叶容之笑眯眯道:“多亏了公子提点,否则我这可要出了洋相。”转头就吼道:“还不赶快把这人给我拉走!”
那对父女刚刚还在庆幸自己遇到了好人,没想到下一刻就有了这般变故。那老者瞪大了眼睛,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不仅不帮还有落井下石,他想冲上去和叶容之拼命,却被胡通的人拉的死死的动弹不得,只能死命得挣扎,不停咒骂叶容之。
那女子被人拉扯着往前抬去,她看着叶容之眼里流露出刻骨的怨毒,恨不得生食其肉,哭喊着骂道:“你个畜生,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你一定不得好死?!”
胡通上前狠狠甩了女子一巴掌,骂道:“嚎个屁,老子送你去享福还不乐意,给脸不要脸的东西!”
女子被打的嘴角溢出了血,眼里恨意涛天,她看着叶容之,突然裂开嘴大笑道:“人在做天在看,你们这样一定会遭报应的!”
叶容之一派得八风不动,这点谩骂于他来说太过轻飘,他还真是耐着性子听完的。
末了他抬头看了看天,嘴角泛起一抹嘲讽的笑,淡淡道:“你怕是要失望了,这天从来就没开眼。”
正午日头高升,晒得人异常烦躁,他的声音却像山中流过清泉般清列,听着便觉丝丝凉爽拂面而来,说的却是这样大逆不道的话。
李言宗坐在桌前看着心不在焉的胭脂,“饭菜若是不合胃口,就让小二再去加几道菜?”
胭脂放下筷子,有些疲惫道:“不必了,只是有些累,我去歇一歇。”冲李言宗示意他自己吃后,她便起身上楼回到房里。
她坐在窗前想了许久,前尘往事如风般拂来,今日再看见叶容之让她想起那段在乱葬岗的日子,现下于她来说就像一场梦,她既怀念却又害怕。
在乱葬岗那样的地方,若不是她自娱自乐心中又有所念想,只怕早就与那些厉鬼一般只会怨憎恨恶,经历了凡尘种种,那样凄楚荒凉的地方她是再也不想回去了。
她从衣袖中拿出了李言宗的命薄,上头的字只她一人可以看见,旁人看便是一本空书,在李言宗眼里她可谓是神机妙算的半仙,其实她不过是借了这本命薄的光。
她在李言宗身边帮他避了八年的劫,他这一世出身富贵,人又聪慧好学,学问做得极好,家中长辈都及其看重他,日后仕途也是一片光明,便是这样了,那龙王还是担心自己儿子吃了亏,还要地府百般照应。
他与阿容两厢一对比,胭脂不禁感叹道,这会投胎也是一种能力,阿容若是有这么一个爹在后头百般体贴,何至于少时日子过得如此凄楚……
至于阿容,他如今变了许多,若不是因为他脸上的那块胎记,她也不可能一眼就认出来。
他当真如她预料的一样,面皮长得这般好看,就连脸上的那块胎记都没挡住他的那股子祸害的劲头。
那块胎记乍一看去或许有些吓人,腥红的胎记,趁得面皮越发皙白,旁人见了只怕会觉得可惜毁了一张脸,成然这胎记没了,是会更加好看。
但胭脂想象不出他没有胎记怎么样的,就好像这块胎记本身就应该在他脸上,她觉着这样更有味道,就如同一件陶器,毫无瑕疵的放在那里就会显得寻常,若有些许裂痕反而增添这种破碎韵味。
起初她觉着乱葬岗的戏子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了,如今却觉得自己眼光未免太过狭窄,叶容之顶着块胎记都能把青衣比下去,这实在叫人郁结。
他如今看着也不像以前那般阴沉,只是不知是不是真的像表面这样?
毕竟以前是那样的性子如今却完全变了一个人,不是脱胎换骨变了,就是把原来的性子藏得太深,叫人看不出来。
若真是前者,胭脂是会觉着格外欣慰的,毕竟当过他的夫子自然是希望他好好的。
可坦然是后者她便不免有些毛骨悚然,有些东西浮于表面,眼能看见便不足为惧,但若是阴毒藏在暗处,埋与骨里才叫瘆人。
但愿不是她所想的这般。
天色渐渐黑了下去,镇上的人越发多起来,白日来的时候就已是人声鼎沸,到了晚间人竟比白日还要多,街上挂起一盏盏雕花灯笼煞是好看,街上两边各摆满了商贩,吆喝声叫卖声不断。
胭脂看着不免有些心动,她在乱葬岗冷清了几百年,如今最是爱看热闹,正想起身下楼看看,便听李言宗在房门问道:“师父可醒了?听小二说这镇上近日来了商队,这连着一个月晚间都有会市极是热闹,可要下去看看?”
胭脂连连应声道,打开房门与李言宗一道下楼出了客栈。
长街上的灯笼繁复极美,一条长街一路挂去,如同镶满了璀璨晶石一般,照得整条街犹如白昼。
胭脂顺着人潮一路走去竟没有重样的,她简直看花了眼,回过头来自己与李言宗走散了,他怕是也看见什么喜欢的挪不开脚了。
胭脂正打算回头要去找他,街那头来了舞狮的队伍,一路敲锣打鼓热热闹闹的舞了过来。到了这头已是人山人海,胭脂便站在原地看着那些人身体灵活的舞狮,越发人间甚有意思,她心中满是感激能让她有这样的运气,可以平白得来十世的喧闹。
胭脂正想着却恍惚间好像看见了叶容之的身影,正待细看却被来来往往的人挡了视线,等人散开时却又不曾再看见,胭脂想只怕是自己看花了眼。
那对父女简直不敢置信竟有人替他们还了田租,登时喜极而泣,感激的不知如何是好,马车里去了还跪在地上,不停地叩头直呼恩公。
叶容之回头看了一眼那对父女,缓缓启唇道:“胡爷原来是这般容易打发的人。”
胡通听出他话里的嘲讽心中有些不爽利,可这人偏偏是叔叔想要交好的人,他忍住心中的恼意,佯装不知般问道:“公子这是何意?”
“自然是好意。”他看了眼胡通略弯了弯唇问道:“今日瞧见胡爷来收租的人只怕不少,若是叫人知晓了胡爷是五百两就能打发的人,那些人又会如何看待胡爷,更甚者胡爷往后还如何震慑他人?”他说完往那对父女看去,一派为人着想的用心良苦,那一眼的意思再明显不过,这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
胡通转念一想,暗道也对!若是叫人知晓了旁人看不起不说,要是传到叔叔耳里只怕又要大耍脾气,那不是因小失大了?
他连忙看向叶容之挤了一堆笑问道:“公子说得是,只是现下这钱都收了可怎么……?”
叶容之闻言意味深长一笑道:“这银子是那位公子给的,他愿意给是他的事,归根结底这位老者并没有给,胡爷自然该怎么做还是怎么做。”
胡通听后一脸恍然大悟,看着叶容之笑眯眯道:“多亏了公子提点,否则我这可要出了洋相。”转头就吼道:“还不赶快把这人给我拉走!”
那对父女刚刚还在庆幸自己遇到了好人,没想到下一刻就有了这般变故。那老者瞪大了眼睛,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不仅不帮还有落井下石,他想冲上去和叶容之拼命,却被胡通的人拉的死死的动弹不得,只能死命得挣扎,不停咒骂叶容之。
那女子被人拉扯着往前抬去,她看着叶容之眼里流露出刻骨的怨毒,恨不得生食其肉,哭喊着骂道:“你个畜生,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你一定不得好死?!”
胡通上前狠狠甩了女子一巴掌,骂道:“嚎个屁,老子送你去享福还不乐意,给脸不要脸的东西!”
女子被打的嘴角溢出了血,眼里恨意涛天,她看着叶容之,突然裂开嘴大笑道:“人在做天在看,你们这样一定会遭报应的!”
叶容之一派得八风不动,这点谩骂于他来说太过轻飘,他还真是耐着性子听完的。
末了他抬头看了看天,嘴角泛起一抹嘲讽的笑,淡淡道:“你怕是要失望了,这天从来就没开眼。”
正午日头高升,晒得人异常烦躁,他的声音却像山中流过清泉般清列,听着便觉丝丝凉爽拂面而来,说的却是这样大逆不道的话。
李言宗坐在桌前看着心不在焉的胭脂,“饭菜若是不合胃口,就让小二再去加几道菜?”
胭脂放下筷子,有些疲惫道:“不必了,只是有些累,我去歇一歇。”冲李言宗示意他自己吃后,她便起身上楼回到房里。
她坐在窗前想了许久,前尘往事如风般拂来,今日再看见叶容之让她想起那段在乱葬岗的日子,现下于她来说就像一场梦,她既怀念却又害怕。
在乱葬岗那样的地方,若不是她自娱自乐心中又有所念想,只怕早就与那些厉鬼一般只会怨憎恨恶,经历了凡尘种种,那样凄楚荒凉的地方她是再也不想回去了。
她从衣袖中拿出了李言宗的命薄,上头的字只她一人可以看见,旁人看便是一本空书,在李言宗眼里她可谓是神机妙算的半仙,其实她不过是借了这本命薄的光。
她在李言宗身边帮他避了八年的劫,他这一世出身富贵,人又聪慧好学,学问做得极好,家中长辈都及其看重他,日后仕途也是一片光明,便是这样了,那龙王还是担心自己儿子吃了亏,还要地府百般照应。
他与阿容两厢一对比,胭脂不禁感叹道,这会投胎也是一种能力,阿容若是有这么一个爹在后头百般体贴,何至于少时日子过得如此凄楚……
至于阿容,他如今变了许多,若不是因为他脸上的那块胎记,她也不可能一眼就认出来。
他当真如她预料的一样,面皮长得这般好看,就连脸上的那块胎记都没挡住他的那股子祸害的劲头。
那块胎记乍一看去或许有些吓人,腥红的胎记,趁得面皮越发皙白,旁人见了只怕会觉得可惜毁了一张脸,成然这胎记没了,是会更加好看。
但胭脂想象不出他没有胎记怎么样的,就好像这块胎记本身就应该在他脸上,她觉着这样更有味道,就如同一件陶器,毫无瑕疵的放在那里就会显得寻常,若有些许裂痕反而增添这种破碎韵味。
起初她觉着乱葬岗的戏子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了,如今却觉得自己眼光未免太过狭窄,叶容之顶着块胎记都能把青衣比下去,这实在叫人郁结。
他如今看着也不像以前那般阴沉,只是不知是不是真的像表面这样?
毕竟以前是那样的性子如今却完全变了一个人,不是脱胎换骨变了,就是把原来的性子藏得太深,叫人看不出来。
若真是前者,胭脂是会觉着格外欣慰的,毕竟当过他的夫子自然是希望他好好的。
可坦然是后者她便不免有些毛骨悚然,有些东西浮于表面,眼能看见便不足为惧,但若是阴毒藏在暗处,埋与骨里才叫瘆人。
但愿不是她所想的这般。
天色渐渐黑了下去,镇上的人越发多起来,白日来的时候就已是人声鼎沸,到了晚间人竟比白日还要多,街上挂起一盏盏雕花灯笼煞是好看,街上两边各摆满了商贩,吆喝声叫卖声不断。
胭脂看着不免有些心动,她在乱葬岗冷清了几百年,如今最是爱看热闹,正想起身下楼看看,便听李言宗在房门问道:“师父可醒了?听小二说这镇上近日来了商队,这连着一个月晚间都有会市极是热闹,可要下去看看?”
胭脂连连应声道,打开房门与李言宗一道下楼出了客栈。
长街上的灯笼繁复极美,一条长街一路挂去,如同镶满了璀璨晶石一般,照得整条街犹如白昼。
胭脂顺着人潮一路走去竟没有重样的,她简直看花了眼,回过头来自己与李言宗走散了,他怕是也看见什么喜欢的挪不开脚了。
胭脂正打算回头要去找他,街那头来了舞狮的队伍,一路敲锣打鼓热热闹闹的舞了过来。到了这头已是人山人海,胭脂便站在原地看着那些人身体灵活的舞狮,越发人间甚有意思,她心中满是感激能让她有这样的运气,可以平白得来十世的喧闹。
胭脂正想着却恍惚间好像看见了叶容之的身影,正待细看却被来来往往的人挡了视线,等人散开时却又不曾再看见,胭脂想只怕是自己看花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