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何不食肉糜(一更,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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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熬夜,熬到接近两点,写了七更,一万六千字。
午餐太累了,决定先去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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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诗雨家庭条件很不好。
她住在搬迁区,这里的房子,残垣断壁,破旧不堪,有些碎裂开的瓦片,还会时不时掉落下来。
道路狭窄,坑坑洼洼,残留积水。有时汽车,突然开过,水花就会,四溅飞起。
那盏泛黄的路灯,用了三年,不曾换过。
领导说,经济拮据,能用的就尽量不换。
哪怕,一个灯泡,五六块钱。
她提着剩菜,穿过碎石子小道,来到一间破旧房屋前。
钥匙被压在门前的砖头下。
她取过钥匙,将发锈铁门打开。
那门,不知用了多少岁月,锈蚀不堪,打开时,“吱呀”不断,很是刺耳。
但林诗雨,早就习惯了。
厨房屋顶,还在滴着水,泡在木盆里的碗筷,有几只安静地死苍蝇,躺在上面漂浮着。
林诗雨将那些剩菜,先扔在一旁,撸起袖子,开始劳务。
她先将碗筷刷好,又去外面,拿过一个塑料盆,接住那些掉落的雨水。
“嘀嗒、嘀嗒、嘀嗒……”
雨水打在塑料盆里,声音很清脆,像交响曲一样,此起彼伏的响着。
这声音,她听了十几年。
林诗雨今年二十一岁,正值大好青春,本该是风华正茂的年龄,她却承受着,别人无法想象的苦难。
她六岁就上一年级,从那时起,她便挑起整个家。幼小的弟弟,还躺在襁褓之中。正值壮年的父亲,因中毒而落的终身残疾,靠着药物存活着。母亲不堪生活重负,选择弃家而走。
生活的不堪,家庭的重负,让林诗雨成长的很快。
六岁起,她就开始学着照顾襁褓之中的弟弟,和躺在病床上的父亲。
靠着周围邻居救济,他们一家人,勉强的活着。
等到林诗雨稍微大一些,上三年级时,她才八岁,就开始奔走县城和家之间。
三十多里路,每天早上四点多起床,蹬着自行车,去上学。
晚上九点多,才能到家。
为了贴补家用,她会想方设法赚钱。
为了省钱,她从不买新衣服。
为了不交学费,她会拼命学习,年年考取第一。
在别的女孩穿新衣服时,她会拿着针线,缝补以前的衣服,继续穿下去。
在别的女孩开心玩耍时,她会戴上眼镜,像拼了命一样的,努力学习着。
在别的女孩沉迷恋爱时,她会出去打工,像不知疲倦的机器,加速运转,赶紧赚钱。
生活的无奈,教会了她太多。
她渐渐地懂得,尊严,在生命面前,其实什么都不算。
所以,她才敢大胆的问叶轩,她能不能将剩菜折叠走。
穷人的生活,富人从来不懂。
就像,富人一直很好奇,没有米饭吃的穷人,为什么不去吃肉呢?
是呀!
何不食肉糜?
呵呵,让米饭都吃不起的穷人吃肉,这真是很好笑!
林诗雨成绩很好,那年高考,江北市状元,就是她。
她原先能上华清大学,但在衡量利弊后,选择江北大学。
理由很简单。
她得留下来,照顾残疾父亲,还有正在读中学的弟弟。
家里亲戚,往来关系,全都断了。
但心地善良的林诗雨,从不怪罪那些亲戚。
毕竟,他们亏欠那些亲戚,太多了。
这十几年来,为给父亲买药,只借钱,就借了几十万。
那些亲戚,早被他们借怕了。
林诗雨拿起水瓢,将铁锅里加满水,又拿过斧头,劈了些柴火。将剩菜倒进锅里,用打火机将柴火点着,她开始做饭了。
青白发灰色的烟雾,从炉灶中冒出来。
若换其他人,怕是早就受不了这烟熏火燎。
但林诗雨耐性很好,一根接着一根柴火,填进炉灶口,火焰越来越旺,烧的柴火,噼里啪啦作响不断。
铁锅里的剩菜,受热均匀,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原本,早就饿着肚子,入睡的林佳鑫,猛地从梦中惊醒。肉的香味,太迷人了。
“姐姐,你回来了。”
林佳鑫穿起衣服,赶紧跑到厨房,看着正在做饭的林诗雨,问候道。
“弟,咱爸睡了吗?”
林诗雨熄了火,将铁锅里的剩菜,盛了出来,询问道。
“睡了。我把昨天剩的一点小米粥,给咱爸熬着吃了。”
林佳鑫是那种很懂事的男生,虽然他才十六岁,正读高中,但却远比同龄人,成熟很多。
没办法。
穷人孩子早当家。
“咱爸的药,还剩吗?”
林诗雨将菜盛到碗里,端给林佳鑫,询问道。
林佳鑫接过碗,两眼直冒光,他哪里吃过这些,赶紧拿起筷子,尝了尝鲜,很好吃。
“姐,咱爸的药,又没了。那一瓶药,五千多块钱,只能吃一个月。实在是太贵了。”林佳鑫面露难看之色,轻声说道。
“你好好上你的学,钱的事,又不用你操心。”
林诗雨苦笑几声,但脸上,却不敢表现出丝毫忧虑,害怕林佳鑫会担心。
“姐,你从哪弄钱?这些年,咱们那些亲戚,都被借怕了,根本不愿意再借钱给咱们。”
林佳鑫不傻,那群亲戚,根本不会再借钱给他们,这点他心知肚明。
“小屁孩,就你考虑的那点东西,还早着呢!你放心,姐一定会弄到钱。”林诗雨心里很犯愁,就像林佳鑫说的那样,亲戚那里,是借不来钱,她又能从哪里搞到钱呢?
她苦愁着脸,闷闷不乐,想着接下来,她要走的路,要面对的问题。
唐轩很有钱!
但她和唐轩的关系,虽不说差,却也并不多好。
真要找唐轩借几万块钱,唐轩不见得会借给她。
林诗雨狠狠地摇着头,否定找叶轩借钱的想法。
她突然想起来,王迪似乎一直喜欢着她。
也许……
可以先找王迪借钱。
做好决定好,林诗雨脸上才露出一抹笑意,她摸了摸林佳鑫的头,笑说道:“吃完饭,就赶紧去睡觉。你可一定要好好学习才行。”
“好的,姐姐。”
林佳鑫重重地点着头,笑着回应道。
“嗯。”
林诗雨累了一天,也朝房间走去,准备先睡觉。
等着明天,再去找王迪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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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林诗雨,早就习惯了。
厨房屋顶,还在滴着水,泡在木盆里的碗筷,有几只安静地死苍蝇,躺在上面漂浮着。
林诗雨将那些剩菜,先扔在一旁,撸起袖子,开始劳务。
她先将碗筷刷好,又去外面,拿过一个塑料盆,接住那些掉落的雨水。
“嘀嗒、嘀嗒、嘀嗒……”
雨水打在塑料盆里,声音很清脆,像交响曲一样,此起彼伏的响着。
这声音,她听了十几年。
林诗雨今年二十一岁,正值大好青春,本该是风华正茂的年龄,她却承受着,别人无法想象的苦难。
她六岁就上一年级,从那时起,她便挑起整个家。幼小的弟弟,还躺在襁褓之中。正值壮年的父亲,因中毒而落的终身残疾,靠着药物存活着。母亲不堪生活重负,选择弃家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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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林诗雨稍微大一些,上三年级时,她才八岁,就开始奔走县城和家之间。
三十多里路,每天早上四点多起床,蹬着自行车,去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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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省钱,她从不买新衣服。
为了不交学费,她会拼命学习,年年考取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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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她才敢大胆的问叶轩,她能不能将剩菜折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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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富人一直很好奇,没有米饭吃的穷人,为什么不去吃肉呢?
是呀!
何不食肉糜?
呵呵,让米饭都吃不起的穷人吃肉,这真是很好笑!
林诗雨成绩很好,那年高考,江北市状元,就是她。
她原先能上华清大学,但在衡量利弊后,选择江北大学。
理由很简单。
她得留下来,照顾残疾父亲,还有正在读中学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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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心地善良的林诗雨,从不怪罪那些亲戚。
毕竟,他们亏欠那些亲戚,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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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咱爸的药,又没了。那一瓶药,五千多块钱,只能吃一个月。实在是太贵了。”林佳鑫面露难看之色,轻声说道。
“你好好上你的学,钱的事,又不用你操心。”
林诗雨苦笑几声,但脸上,却不敢表现出丝毫忧虑,害怕林佳鑫会担心。
“姐,你从哪弄钱?这些年,咱们那些亲戚,都被借怕了,根本不愿意再借钱给咱们。”
林佳鑫不傻,那群亲戚,根本不会再借钱给他们,这点他心知肚明。
“小屁孩,就你考虑的那点东西,还早着呢!你放心,姐一定会弄到钱。”林诗雨心里很犯愁,就像林佳鑫说的那样,亲戚那里,是借不来钱,她又能从哪里搞到钱呢?
她苦愁着脸,闷闷不乐,想着接下来,她要走的路,要面对的问题。
唐轩很有钱!
但她和唐轩的关系,虽不说差,却也并不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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