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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万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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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鲜血压得纸张更沉重,秦亚茹一时间觉得胸口火烧火燎的剧痛无比,迷迷糊糊,几乎昏死过去,压力却徒然一轻。

    却是一只修长的手伸出来,把她面上的那一叠纸张,取下了一大半,只剩下薄薄的一层还糊在口鼻之上,已经不影响呼吸,只是阻碍视线罢了。

    浅浅地吸了几口气,舒缓胸口的滞涩,眼睛用力眨了几下,好不容易勉强睁开,秦亚茹隔着湿透了纸张,隐约看到身前站着个人影,这人影在她面前伫立片刻,忽然太起一脚,用力踩在她旁边那位小侯爷的小腹之上。

    庞元英嘶哑地轻吼了一声,面孔扭曲,却立时咬紧牙关,一声不吭。

    秦亚茹嘴角抽了抽,若非此地不合适,她都想夸赞一句——身娇肉贵,贪图享乐的小侯爷也是个硬汉,可真没看出来。

    也不怪秦亚茹这般轻松,一来她现在至少有百分之五十可以肯定,眼前这人应该不算敌人,至少没想让自己死。

    虽然他似乎对庞元英敌意挺浓,但看他的模样,也不似想要直接将庞小侯爷人道毁灭的样子。

    她被逼无奈,为了这位主儿轻身涉险,沦落到此等地步,纵然算不上怨恨,可到底意难平,再说这人给她带来麻烦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现在让这小侯爷受点教训,到也不坏,秦亚茹想,自己好歹能出口气,而且,说不定经过这一次,这位主儿能成长一点儿,让他身边的人省些心。

    我们秦娘子一点儿都没去考虑庞元英到底是为了谁才这般倒霉,落到此等地步。事实上秦亚茹也没觉得是自己的缘故,说到底还是要怪庞元英自信过头,疏忽大意。

    秦亚茹努力让自己的思绪放开,这是和高枫学的,越是紧要关头,越不能慌乱,越要镇定,如果做不到,便努力去想让自己开心的事儿。

    这会儿显然是紧要关头了。

    秦亚茹吐出口气,微微一笑,要知道,在已经绝望的情形下,忽然大转折,至少有百分之五十平安无事的希望,已经算是相当相当的不错,她该庆幸。

    立在她身边的男人似乎很意外她能如此安静,略带一点儿艰涩的笑声响起。

    “你是不是觉得我不会杀你?”

    秦亚茹一怔,就感觉到一只冰冷的,水淋淋的手握住她纤细的脖颈,那人并未很用力,可那种湿漉漉,凉飕飕的感觉,却让人毛骨悚然。

    她忽然想起高枫曾经随口说笑时告诉她的一个吓唬人的小妙招——用冰冷的东西压迫颈部动脉,配合催眠术,能让人心跳加速,还能让人不知不觉地回忆很久以前的记忆,自然而然地把心里话都说出来。

    当然,对受过训练的,意志坚定的人不管用。

    这伎俩没有科学依据,可高枫十次里至少有六七次能够成功,成功率都超过一半儿了,弄得他们队里一群人也不知道自家队长是胡说八道,还是真有诀窍。

    “是,我还算怜香惜玉,并不怎么想杀你,可你若是不能给我我想要的〖答〗案,我便把你的衣裳剥下来,就这么扔在山上,你应该知道,此地并不算隐秘,肯定会有人过来,就是不知道来的人是女人,还是正人君子了?”

    那声音阴测测的,带着说不出的诡谲,秦亚茹却从里面听出一种很特别的韵律,和心跳的声音相配合,不由惊讶——不会吧,在一千年前的大宋朝就有人会催眠术?难道自家老祖宗这般有能耐?

    转念一想,到也不是不可能,在她的资料里就记录着有一种祝由术,里面就包含了心理疗法,若资料正确,那种医术可比现代的催眠术要厉害不知多少倍。

    〖中〗国历史上战争频发,不知道有多少技艺泯灭在历史长河中,有她不知道的事情,也很正常。

    不说别的,就白云生那种一个飞身就掠上屋檐的轻功身法,便比催眠术要神秘莫测的多了。

    要是这男子知道,他努力吓唬的秦亚茹,竟然还有心思胡思乱想,估计会郁闷的一头撞死了事。

    但隔着一层棉纸,不只是秦亚茹看不到他的表情,他也一样看不到秦亚茹的表情,即使对方正走神,他也不知道。

    这样也好,省去一场郁闷。

    男子伸手把秦亚茹脸上的棉纸揭开一点儿,露出她殷红的嘴唇,又忽然一反手,把正侧耳倾听,还听得颇为入神的庞元英敲昏,才继续用低哑阴沉的声音道:“我且问你,五年前你父亲让你送出去的信,你可送出去了?”

    “五年前?”秦亚茹呢喃,绞尽脑汁,可什么也没想起来。

    对真正大宋朝的秦亚茹来说,五年前的事儿或许还有记忆,可对现在的秦亚茹来说,所谓的五年前,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事情,除非是至关重要的,否则又怎么会记得?

    秦亚茹闭上眼睛,想起以前高枫说过的话——记忆不会消失,会永远储藏在大脑深处,没有受过记忆训练的人可能想不起很久远的事情,但凡是受过严苛的记忆训练之后,所有的记忆便如储存在硬盘中的资料,只要有关键词,就能很容易地翻找出来。

    但秦亚茹只是个法医,是后勤人员,自然是没受过什么训练的,即使她把所有高队长说过的各种加强记忆的法子都用上,也依旧想不起五年前她爹有让她送过什么信。

    那人似乎被秦亚茹的沉默刺激了一般,声音更冷,带着一股努力压制,依旧喷薄而出的怒气:“我提醒你,是五年前的八月份,八月十五,中秋佳节……那天夜里下了大雪,铺天盖地的雪。”

    秦亚茹一怔,一下子就想了起来,她怎会不记得,那是她和爹爹,阿娘,大哥,三妹,还有……五郎一起过的最后一个大团圆的中秋节。

    记得那天爹爹的兴致很高,喝了不少酒,还送给自己她早就特别想要的一整套笔墨纸砚。

    别的就罢了,那里面的狼毫笔却是爹爹珍藏了二十年的,听说是前朝制笔大师的遗作,当年爹爹考中进士的时候,他的恩师庞子羽亲手所赠。

    庞子羽的爱子庞纯之,也就是秦易之的师兄,也十分喜爱这支笔,可庞子羽却把它给了秦易之,庞纯之还因此连续半个多月和秦易之闹别扭。

    秦易之对这支笔非常珍惜,早就说将来要送给自己的孩子,小时候秦亚茹和她大哥就经常为了这支笔斗嘴。

    “那一日的事,你可还记得。”

    “……当然记得,那天我好开心。”不知不觉,心中本很有底气的秦亚茹,居然有了那么一点儿被催眠的迹象“我赢了大哥,爹爹把那只狼毫笔给我了,不过到也正常,大哥本来就不像爹,相比于读书,更喜欢习武,就是读书,也总是把兵书搁在正经的经书下面偷偷看,爹发现了,可气得厉害。”

    宋朝重文轻武,秦易之自己就是以教书育人为己任,当然希望他的儿子能继承他的衣钵,奈何他女儿到有读书的天分,儿子却是读得稀里糊涂,乱七八糟的书籍没少读,正经的书却读得粗疏。

    那男子也有一瞬间的沉默,随即呢喃:“没有信?是了,那种东西怎么可能大大方方地给你……你得到的那套笔墨纸砚在哪儿,难道你没有用过?”

    秦亚茹沉默,闭上嘴,心口绞痛——当时父亲一定是对自己寄望很深,可自己呢?那时的她就是个陷入爱情的小女子,和天底下的傻女人都一样,愿意给心爱之人最好的一切,爹那支笔,是她心心念念的,但越是心爱之物,越要给最心爱的男人。

    那支笔,她连碰都没舍得碰一下,就送给了陈文岳,秦亚茹咬牙,第二日那支笔就让陈文岳给弄丢了,当时陈文岳甚为沮丧,她也心疼,却还是强压着对爹爹的愧疚,宽慰了五郎许久。

    “你到底有没有用过?”那男子厉声道,语气也开始变得急促,不远处似乎已经隐约有声响传来,他的时间已经不多。

    秦亚茹迟疑了片刻,还是压低了声音:“东西我没用,都给了……陈文岳。”

    那男子一怔,猛地握紧拳,良久才呢喃:“原来如此,怪不得,怪不得。”他猛地一转身,弯下腰,用力扇了庞元英一巴掌,硬是把他从昏迷中扇醒。

    庞元英大怒,眼睛中的怒火将他俊秀的脸衬得更是艳丽,若是一般人看到,一定会心生怜惜,但那男人却只当是白骨骷髅:“今天就饶你一条命,替我回去问问你爹,五年前乌衣巷里血流成河,他愧还是不愧?他晚上敢不敢一个人睡觉?”

    “混蛋,好大的狗胆,竟然敢侮辱我爹……你到底是谁?”

    庞元英嘶哑地吼道,但他身上一丝气力也无,声音也比小猫叫的大不了多少,远处的声响越来越大,这人最后看了秦亚茹一眼,一闪身,就钻入密林,消失无踪。

    只剩下余音袅袅——“马上离开武当,高振的兄弟还未死,迟早会回来报仇。”也不知他是同谁说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