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标的收藏知识[重点推荐你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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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容易收藏的怕就是烟标了,现在的烟标,等上十年就是钞票啊。十年前元宝收藏的那些烟标,现在总价值应该是五千以上,那可是元宝在上学的时候拣的,或者是跟同学朋友要的,一分没有花。
当然,现在元宝并没有打算出售的意思。继续当个兴趣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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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烟标:也称烟纸、烟壳、烟牌或烟盒,是卷烟及烟草制品的直接包装物。
烟草原产于美洲。明嘉靖末年烟草由菲律宾传入我国。1881年随着机制香烟的
诞生,世界第一枚烟标“尼尔“问世。1893年美商莫尔坎迪烟草公司在上海推出
了“蓝星“牌香烟,这枚烟标被我国收藏界称为中国首张烟标。1905年,北京大象公
司首先创出了“大象“香烟。
中国早期烟标一般纸质较差,标上也只有烟名、支数、生产厂家、图案及富有
时代特征的用语。而现代烟标则更讲究精美,除标明烟名、注册商标、生产厂家、
焦油会含量、支数、条码、警句、长度和品型之外,还特别追求图案设计、烟标用
纸和印刷效果。香烟的包装形式分为软包和硬包两大类,又分为横包、竖包和听装
三种方式。其材料选择一般为纸质,另外还有塑质、竹质、铝质、皮质和铁质品。
包装支数除我们常见的20支外,又出现了2支、5支、10支、50支和100支装。香烟
的长度也打破了70S(mm)几十年的老框框,出现了80S、84S、100S和120S。因此
,烟标的规格也由开创初期的155mm×10mm左右而演变为现在多种尺寸。香烟生产
厂家为招揽顾客,千方百计美化装潢,不但在烟标的品牌和图案上做文章,而且在
单标之外还设计了一些相同牌号,图案各异的套标,4×1、5×1、10×1、12×1,
甚至55×1,使烟标更加丰富多彩,美不胜收。
烟标百年,在其不断扩展和深化实用价值的同时,也深刻反映出其时代特色。
清末至民国时期的烟标多为外商及封建、官僚或民族资本家所生产,图案标新
立异,雅俗并承。这类标因年代已久远,存世量少,所以价格也相对较高,一般需
在100元至500元左右。
建国初期的烟标(厂名字样)有国营、地方国营、公私合营之分,品种繁多,
纸质欠佳,一般应在20元至50元之间。在这一时期还有一类“抗美援朝“标,因产品
多为赠与在朝的中国人民志愿军,所以流传在国内的极为稀少,因此很难得,拍卖
价一般都在百元以上。
“文革“标是收藏界人士格外看重的一个专题,这个专题由于红色满天,语录至
上,八个样板,时代性强,所以非常热门,其价格也颇高,一般都在20元至100元左
右。
改革开放之后,烟标更加灿烂也更加泛滥。除国营、集体厂之外,个体厂家也
纷纷上马,一时精品与次品同生,鱼目与珠玑共存,“三无“标(没有注册商标、焦
油含量、烟性型号、“吸烟有害健康“警句及条形码的烟标)更是混迹于世。目前这
类烟标的价位较低,应在5元以下。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在**战争时期,解放区生产的烟标,这类烟标由于环境
原因,存世量极为有限,难觅难寻,可遇而不可求,有胆有识的收藏家见到这种烟
标一般是不会轻易放过的。
烟标基础知识----------名称浅释(转)
一、老标:解放以前十九世纪末至1949年这一时期的烟标,它包括以下几个专题:
1、舶来品标:最早由西方输入中国的烟标,特点是标面上基本无汉字。
2、洋商烟标:外国资本家在华建厂生产,标面逐渐出现汉字或英文的地名、厂名。
3、国产烟标:民族资本家建厂生产的烟标,特点是图案设计具东方色彩。
4、满洲烟标: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时期所生产的烟标。
5、解放区标:设计简单,印刷粗糙,有民主特色。
二、早期标:建国后至“中烟标”出现以前这一时期的烟标,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公私合营标:厂名贯以“公私合营**厂”字样的,时间约在1951年至1956年之间的,个别有稍迟的。
2、地方国营标:稍晚于“公私合营”标,厂名贯以“地方国营**厂”字样的烟标,时间稍长,大都于五十年代末期结束,个别小厂在在此例。
3、特殊厂名标:厂名不是地名,无“公私合营”、“地方国营”等字样的烟标。
4、繁体字标:此类标应含两部分:(1)文字倒排的,也就是常说的“逆书”。(2)文字正排、文字繁体、无汉语拼音或者有汉语拼音也不规范.
5、还有一种标,汉字繁简混杂,又有汉语拼音,从时间上也应划入早期标之列。
三、中烟标:厂名贯以“中国烟草工业公司”字样的烟标,时间上始于1964年,约结束于1968年左右,个别厂要晚得多。(详细请参考中烟标简史)
四、文革标:文化大**时期出口的、带有文革气息的烟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语录标:标面印有毛主席语录诗词或者林彪的话。
2、题词标:***或者林彪手书题词加印在标面上。
3、口号标:带有文革中政治口号的烟标。
五、下马标:已经停产的烟标。
六、下马厂标:国家令其停产,改产的烟厂停产前生产的烟标。
七、三无标:70s标面无R,无焦,无嘴标(个别70s有嘴也在三无标之列,区别在于此类标关键在于烟枝长度是否为70s的)。时间约在六十年代初至八十年代初期。
八、总公司标:时间在八十年代初至八十年代末,厂名贯以“中国烟草总公司**厂”的烟标。
九、直嘴标:烟枝长81s以上的无R、无焦直标,其中含有一些雪茄标。最早现于六十年代,结束于八十年代中期。
十、含焦标:标面上出现焦油含量字样的烟标,始于86年前后。
十一、警句标:标面上印有“吸烟有害健康”等警示句的烟标。
十二、条码标:烟标上印有商品代码的。它包含三种情况:(1)全码标:按总公司的要求,由13阿拉伯数字组成.(2)简码标:标面上仅印有8位阿拉伯数字,即总公司和产品代码.(3)出口码标:针对出口国负责制的对应码数.“中烟标”史略(转)
“中烟标”是指中国烟草工业公司时期,全国统一规定牌号、质量、价格,由数家烟厂共同生产的品牌。由于是特殊时期的产物,备受收藏者喜爱。
解放后烟草管理约分几个阶段。从解放初至1952年由大区、省市管理,1953年至1957年除七个重点烟厂由轻工部管理外,中小烟厂由地方管理。1958年全部下放地方,同处一市的两厂互争原料。为此,借鉴日本经验,1963年3月中央批准“烟草统一管理”,同年七月,一轻部成立中国烟草工业公司及四个分公司,并要求各地烟草工业的基本资料同时上报总公司,1964年元月1日正式接管烟草行业。根据刘少奇同志进一步压缩厂数的指示,一年多后,烟厂从104个调整为62个,牌号减至428个,平均一个牌号一万箱。据查,日本全国烟牌仅12个,而上海厂有26个,每年要换7-10个牌号。据此,要求以四统一(牌号、配方、价格、生产工艺)为原则,一年内将牌号减至150个左右,1964年5月在安徽试点,蚌埠厂与滁县厂7月同时生产“新年丰”。
1965年5月5日一轻部、商业部、工商总局联合下发通知“继续整顿卷烟商标”。要求上海、天津、郑州、贵阳、昆明、蚌埠、沈阳等中烟分公司,广州、济南总厂贯彻执行。一、商标注册与注销一律由中烟总公司负责。二、对保留或新设计的商标最小包装商标纸一律印制“中国烟草工业公司”字样,为便于质量监督,小包封签上印制生产厂名(出口产品不在此限),已印制的商标纸用完之后再行更换。三、实行同一牌号统一配方的产品,零售价也应一样。不宜同一牌号进行商品对流往返调拨,减少商品流动。四、对保留或精减的商标,由各分公司、总厂会同当地工商局糖烟酒公司确定,上报中央工商局、烟草、糖业两公司。保留的商标分批由烟草总公司注册。同月12日中烟总公司下发卷烟商标印制“中国烟草工业公司”字样样式的函,明确规定字样两式(白底黑字、黑底白字),字号两种。可根据本厂商标图案色调选出。小包封签印制生产厂名全称,封签规格式样由各厂自行确定,但企业之间通用商标所用封签,力求规格式样统一,望各厂所存确定保留的牌号原有商标纸用完即行更换。
上海分公司厂数6,保留牌号36个;蚌埠分公司厂数9,保留牌号21个;济南总厂厂数6,保留牌号5;广州总厂厂数4,保留牌号8;昆明分公司厂数2,保留牌号8;沈阳分公司厂数4,保留牌号10;郑州分公司厂数17,保留牌号27;贵阳分公司厂数6,保留牌号21;天津分公司厂数6,保留牌号10个;还有山西厂1与内蒙厂1。共合计烟厂数58家,保留牌号150个。扣除跨省统用牌号5(“前门”、“秦岭”等),实用牌号145个。随后,又印发“各分公司、总厂1965-1966年卷烟商标明细表”,其中增加调整了“官厅”、“大福字”、“佳宾”等牌号共计实际使用牌号154个。
各分公司所属企业统用牌名进度表详细规定了统用实际期限,其中规定了天津分公司保留统用牌号,并规定开始使用统用牌号的期限是天津、石家庄厂(三季度),保定、张家口厂(四季度)。其中,“斑马”牌号因故未用。按进度表计划,统用牌号合计62个。二、三季度40个,四季度23个。按级别分(甲二)1、(乙二)12、(丙一)16、(丙二)16、(丁)15个。由此可见,中低档烟居多,说明了全国的生活水平。1966年全国卷烟统用牌号明细表明确规定1966年底实现统用共57个牌号,其中新设计图案的牌名10个,须修改图案的8个。
1965年11月9日天津分公司下达“烟厂生产统一配方,同一牌号执行同一销价的通知”。要求石家庄、保定、张家口厂当年11月统一生产丙二级“大福字”,12月份生产(乙二级)“海河”和(丙级)“太阳”,明年1月生产(丁级)“绿叶”。(当年8月石家庄厂已生产“绿叶”)要求省新产地投入生产后应执行原产地出厂价,销价地应与原产地相同。
1965年5月20日总公司下发“关于整顿商标的手续和程序的通知”。一、今后商标的注册与注销须经分公司同意,转报总公司办理手续。二、凡商标的图案修改,已注销牌号商标纸的处理由分公司(总厂)处理。三、注册商标的转让须征得当地工商局与糖烟酒公司同意。由转让单位与受让单位会同申请转注册,再由分公司转报总公司审批。如,1965年11月柳州厂申请将江西厂“红灯”牌商标转让,以替代“睦南关”商标的报告。包头厂申请受让张家口厂“官厅”牌商标的函。天津厂同意长春厂生产“联星”牌的函。有人反映“大福字”牌有迷信思想,天津厂须申报总公司审办。
由于牌号的压缩、注销,统用商标图案的修改,积存了大批旧商标,废物利用,反包装做为经济烟盒皮,又称白皮烟。从1969年二季度起经济烟不再使用白纸包装,利用平台铅印机印制丁级或经济烟标,套色多的商标减少套色等,设法增加印制能力。
1969年根据中央通知,下放企业管理权。从7月1日起烟厂划归地方管理,中烟工业公司无疾而终。1971年8月天津厂新出“团结”“新港”烟,只须上报天律一轻局审批。从以上史料看出,1964年-1965年5月,虽属中烟公司统管,除厂名有的变更外,烟标特征不明显。1965年5月-1969年7月是理论上“中烟标”生产时期。各地被注销的商标反包利用的白皮经济烟是正宗的“中烟标”。“中烟标”历经刻骨铭心的“文革”,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很具文物价值,尤其是语录标。
世界上最容易收藏的怕就是烟标了,现在的烟标,等上十年就是钞票啊。十年前元宝收藏的那些烟标,现在总价值应该是五千以上,那可是元宝在上学的时候拣的,或者是跟同学朋友要的,一分没有花。
当然,现在元宝并没有打算出售的意思。继续当个兴趣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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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烟标:也称烟纸、烟壳、烟牌或烟盒,是卷烟及烟草制品的直接包装物。
烟草原产于美洲。明嘉靖末年烟草由菲律宾传入我国。1881年随着机制香烟的
诞生,世界第一枚烟标“尼尔“问世。1893年美商莫尔坎迪烟草公司在上海推出
了“蓝星“牌香烟,这枚烟标被我国收藏界称为中国首张烟标。1905年,北京大象公
司首先创出了“大象“香烟。
中国早期烟标一般纸质较差,标上也只有烟名、支数、生产厂家、图案及富有
时代特征的用语。而现代烟标则更讲究精美,除标明烟名、注册商标、生产厂家、
焦油会含量、支数、条码、警句、长度和品型之外,还特别追求图案设计、烟标用
纸和印刷效果。香烟的包装形式分为软包和硬包两大类,又分为横包、竖包和听装
三种方式。其材料选择一般为纸质,另外还有塑质、竹质、铝质、皮质和铁质品。
包装支数除我们常见的20支外,又出现了2支、5支、10支、50支和100支装。香烟
的长度也打破了70S(mm)几十年的老框框,出现了80S、84S、100S和120S。因此
,烟标的规格也由开创初期的155mm×10mm左右而演变为现在多种尺寸。香烟生产
厂家为招揽顾客,千方百计美化装潢,不但在烟标的品牌和图案上做文章,而且在
单标之外还设计了一些相同牌号,图案各异的套标,4×1、5×1、10×1、12×1,
甚至55×1,使烟标更加丰富多彩,美不胜收。
烟标百年,在其不断扩展和深化实用价值的同时,也深刻反映出其时代特色。
清末至民国时期的烟标多为外商及封建、官僚或民族资本家所生产,图案标新
立异,雅俗并承。这类标因年代已久远,存世量少,所以价格也相对较高,一般需
在100元至500元左右。
建国初期的烟标(厂名字样)有国营、地方国营、公私合营之分,品种繁多,
纸质欠佳,一般应在20元至50元之间。在这一时期还有一类“抗美援朝“标,因产品
多为赠与在朝的中国人民志愿军,所以流传在国内的极为稀少,因此很难得,拍卖
价一般都在百元以上。
“文革“标是收藏界人士格外看重的一个专题,这个专题由于红色满天,语录至
上,八个样板,时代性强,所以非常热门,其价格也颇高,一般都在20元至100元左
右。
改革开放之后,烟标更加灿烂也更加泛滥。除国营、集体厂之外,个体厂家也
纷纷上马,一时精品与次品同生,鱼目与珠玑共存,“三无“标(没有注册商标、焦
油含量、烟性型号、“吸烟有害健康“警句及条形码的烟标)更是混迹于世。目前这
类烟标的价位较低,应在5元以下。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在**战争时期,解放区生产的烟标,这类烟标由于环境
原因,存世量极为有限,难觅难寻,可遇而不可求,有胆有识的收藏家见到这种烟
标一般是不会轻易放过的。
烟标基础知识----------名称浅释(转)
一、老标:解放以前十九世纪末至1949年这一时期的烟标,它包括以下几个专题:
1、舶来品标:最早由西方输入中国的烟标,特点是标面上基本无汉字。
2、洋商烟标:外国资本家在华建厂生产,标面逐渐出现汉字或英文的地名、厂名。
3、国产烟标:民族资本家建厂生产的烟标,特点是图案设计具东方色彩。
4、满洲烟标: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时期所生产的烟标。
5、解放区标:设计简单,印刷粗糙,有民主特色。
二、早期标:建国后至“中烟标”出现以前这一时期的烟标,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公私合营标:厂名贯以“公私合营**厂”字样的,时间约在1951年至1956年之间的,个别有稍迟的。
2、地方国营标:稍晚于“公私合营”标,厂名贯以“地方国营**厂”字样的烟标,时间稍长,大都于五十年代末期结束,个别小厂在在此例。
3、特殊厂名标:厂名不是地名,无“公私合营”、“地方国营”等字样的烟标。
4、繁体字标:此类标应含两部分:(1)文字倒排的,也就是常说的“逆书”。(2)文字正排、文字繁体、无汉语拼音或者有汉语拼音也不规范.
5、还有一种标,汉字繁简混杂,又有汉语拼音,从时间上也应划入早期标之列。
三、中烟标:厂名贯以“中国烟草工业公司”字样的烟标,时间上始于1964年,约结束于1968年左右,个别厂要晚得多。(详细请参考中烟标简史)
四、文革标:文化大**时期出口的、带有文革气息的烟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语录标:标面印有毛主席语录诗词或者林彪的话。
2、题词标:***或者林彪手书题词加印在标面上。
3、口号标:带有文革中政治口号的烟标。
五、下马标:已经停产的烟标。
六、下马厂标:国家令其停产,改产的烟厂停产前生产的烟标。
七、三无标:70s标面无R,无焦,无嘴标(个别70s有嘴也在三无标之列,区别在于此类标关键在于烟枝长度是否为70s的)。时间约在六十年代初至八十年代初期。
八、总公司标:时间在八十年代初至八十年代末,厂名贯以“中国烟草总公司**厂”的烟标。
九、直嘴标:烟枝长81s以上的无R、无焦直标,其中含有一些雪茄标。最早现于六十年代,结束于八十年代中期。
十、含焦标:标面上出现焦油含量字样的烟标,始于86年前后。
十一、警句标:标面上印有“吸烟有害健康”等警示句的烟标。
十二、条码标:烟标上印有商品代码的。它包含三种情况:(1)全码标:按总公司的要求,由13阿拉伯数字组成.(2)简码标:标面上仅印有8位阿拉伯数字,即总公司和产品代码.(3)出口码标:针对出口国负责制的对应码数.“中烟标”史略(转)
“中烟标”是指中国烟草工业公司时期,全国统一规定牌号、质量、价格,由数家烟厂共同生产的品牌。由于是特殊时期的产物,备受收藏者喜爱。
解放后烟草管理约分几个阶段。从解放初至1952年由大区、省市管理,1953年至1957年除七个重点烟厂由轻工部管理外,中小烟厂由地方管理。1958年全部下放地方,同处一市的两厂互争原料。为此,借鉴日本经验,1963年3月中央批准“烟草统一管理”,同年七月,一轻部成立中国烟草工业公司及四个分公司,并要求各地烟草工业的基本资料同时上报总公司,1964年元月1日正式接管烟草行业。根据刘少奇同志进一步压缩厂数的指示,一年多后,烟厂从104个调整为62个,牌号减至428个,平均一个牌号一万箱。据查,日本全国烟牌仅12个,而上海厂有26个,每年要换7-10个牌号。据此,要求以四统一(牌号、配方、价格、生产工艺)为原则,一年内将牌号减至150个左右,1964年5月在安徽试点,蚌埠厂与滁县厂7月同时生产“新年丰”。
1965年5月5日一轻部、商业部、工商总局联合下发通知“继续整顿卷烟商标”。要求上海、天津、郑州、贵阳、昆明、蚌埠、沈阳等中烟分公司,广州、济南总厂贯彻执行。一、商标注册与注销一律由中烟总公司负责。二、对保留或新设计的商标最小包装商标纸一律印制“中国烟草工业公司”字样,为便于质量监督,小包封签上印制生产厂名(出口产品不在此限),已印制的商标纸用完之后再行更换。三、实行同一牌号统一配方的产品,零售价也应一样。不宜同一牌号进行商品对流往返调拨,减少商品流动。四、对保留或精减的商标,由各分公司、总厂会同当地工商局糖烟酒公司确定,上报中央工商局、烟草、糖业两公司。保留的商标分批由烟草总公司注册。同月12日中烟总公司下发卷烟商标印制“中国烟草工业公司”字样样式的函,明确规定字样两式(白底黑字、黑底白字),字号两种。可根据本厂商标图案色调选出。小包封签印制生产厂名全称,封签规格式样由各厂自行确定,但企业之间通用商标所用封签,力求规格式样统一,望各厂所存确定保留的牌号原有商标纸用完即行更换。
上海分公司厂数6,保留牌号36个;蚌埠分公司厂数9,保留牌号21个;济南总厂厂数6,保留牌号5;广州总厂厂数4,保留牌号8;昆明分公司厂数2,保留牌号8;沈阳分公司厂数4,保留牌号10;郑州分公司厂数17,保留牌号27;贵阳分公司厂数6,保留牌号21;天津分公司厂数6,保留牌号10个;还有山西厂1与内蒙厂1。共合计烟厂数58家,保留牌号150个。扣除跨省统用牌号5(“前门”、“秦岭”等),实用牌号145个。随后,又印发“各分公司、总厂1965-1966年卷烟商标明细表”,其中增加调整了“官厅”、“大福字”、“佳宾”等牌号共计实际使用牌号154个。
各分公司所属企业统用牌名进度表详细规定了统用实际期限,其中规定了天津分公司保留统用牌号,并规定开始使用统用牌号的期限是天津、石家庄厂(三季度),保定、张家口厂(四季度)。其中,“斑马”牌号因故未用。按进度表计划,统用牌号合计62个。二、三季度40个,四季度23个。按级别分(甲二)1、(乙二)12、(丙一)16、(丙二)16、(丁)15个。由此可见,中低档烟居多,说明了全国的生活水平。1966年全国卷烟统用牌号明细表明确规定1966年底实现统用共57个牌号,其中新设计图案的牌名10个,须修改图案的8个。
1965年11月9日天津分公司下达“烟厂生产统一配方,同一牌号执行同一销价的通知”。要求石家庄、保定、张家口厂当年11月统一生产丙二级“大福字”,12月份生产(乙二级)“海河”和(丙级)“太阳”,明年1月生产(丁级)“绿叶”。(当年8月石家庄厂已生产“绿叶”)要求省新产地投入生产后应执行原产地出厂价,销价地应与原产地相同。
1965年5月20日总公司下发“关于整顿商标的手续和程序的通知”。一、今后商标的注册与注销须经分公司同意,转报总公司办理手续。二、凡商标的图案修改,已注销牌号商标纸的处理由分公司(总厂)处理。三、注册商标的转让须征得当地工商局与糖烟酒公司同意。由转让单位与受让单位会同申请转注册,再由分公司转报总公司审批。如,1965年11月柳州厂申请将江西厂“红灯”牌商标转让,以替代“睦南关”商标的报告。包头厂申请受让张家口厂“官厅”牌商标的函。天津厂同意长春厂生产“联星”牌的函。有人反映“大福字”牌有迷信思想,天津厂须申报总公司审办。
由于牌号的压缩、注销,统用商标图案的修改,积存了大批旧商标,废物利用,反包装做为经济烟盒皮,又称白皮烟。从1969年二季度起经济烟不再使用白纸包装,利用平台铅印机印制丁级或经济烟标,套色多的商标减少套色等,设法增加印制能力。
1969年根据中央通知,下放企业管理权。从7月1日起烟厂划归地方管理,中烟工业公司无疾而终。1971年8月天津厂新出“团结”“新港”烟,只须上报天律一轻局审批。从以上史料看出,1964年-1965年5月,虽属中烟公司统管,除厂名有的变更外,烟标特征不明显。1965年5月-1969年7月是理论上“中烟标”生产时期。各地被注销的商标反包利用的白皮经济烟是正宗的“中烟标”。“中烟标”历经刻骨铭心的“文革”,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很具文物价值,尤其是语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