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地主家的儿子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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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有之重生这件事很离谱,因为那天打雷的时候,他还在厨房里为女儿、老婆(各位看官可能对这样的排位有点怀疑,但这也准确的说明了家庭里的政治地位,简有之是排行第三,按现在流行的说法就是小三)准备晚饭,窗户紧闭。按道理简有之被雷劈的机会不过是亿万分之一,或许更小。
但他真的就是那亿万分之一,那道闪电穿越了窗户,然后击中了简有之,随后他就消失了,厨房的液化气灶上火锅还翻滚着浪花,可爱的女儿和尊敬的老婆大人还在客厅里看着偶像剧,发出“咯咯”的笑声。
简有之甚至还来不及说出一句“看着点火锅,拖点蔬菜”之类的话,便消失了,加入了伟大的穿越创建伟业以及改朝换代的大军中去了。
“改朝换代?创建伟业?”简有之搞清楚自己穿越后,花了半天来考虑这个问题。
老爹是个典型的胖胖的庄主老财形象,老母也是个典型的胖胖的白白净净的地主婆形象,这符合前世党的宣传手册上的反动派的一贯形象,除了没有阴险狡诈猥琐的表露,表面上看起来还是非常和善可亲。家里的丫鬟仆妇倒也生得红润健康,有五大三粗的粗手粗脚的妇女婆子,也有纤腰挺胸白净的丫头侍女。这倒是与宣传手册上的白毛女形象不太相符。但是可证明一点,这便宜爹妈,定然还算是良善之辈。
这样的爹妈很显然没有让简有之具备改朝换代、创建伟业的勇气。
“老爹,小官人的眼珠子又轮了一下!”耳朵边一个极尖细的声音,下了简有之一跳,又轮了一下?这不是鲁迅先生写祥林嫂的句子——“眼珠子间或一轮,表明她还是个活物”,难怪这么熟悉,不由斜着眼睛瞪了一眼,白白净净的丫头瞪大眼睛,露出惊喜的神色。
“老爹,小官人瞪俺了!”丫头丝毫不介意她尖细的声音刺痛他人的耳膜。
小官人?是的,简有之现年不过十**岁,不过总好过重生在五六十老倌身躯上,更何况自己还是个地主成分。
“我要——”简有之挣扎着叫了一声。
“什么!”胖老父老娘还有那丫头同时瞪大了眼睛,直直的蹬着他。
“喝水!”简有之终于憋出这个词。
“快,快,拿水来!”胖老父连声大喊。
一阵手忙脚乱,鸡飞狗跳,候在厢房外头的仆妇小厮飞也似的四散奔走。
第一天就在这样的混乱中渡过,傍晚后,看着简有之喝下一碗稀饭有,胖老爹、胖老妈有些欣慰也有些担心的离去。
简家庄乃是大宋开封郊外的不算大,但是也不算小的庄子。简有之依然是叫简有之,因为重生体之间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旁父亲名简金银,听这名字就知道地主家也缺读书人,不只是俗,而是太俗,非常俗!母亲姚氏,无名,小名曾唤浣娘,出嫁后便落了个小名也失踪了地步,庄户人家只称主母。便是连姓也渐渐被人淡忘。而这夫妇唯一的儿子,便唤作简有之了。
数日后,后花园。
“我横扫千军如卷席”一声爆喝之声,便见有个人影在那花园斜径上手舞足蹈。
“坏了,小官人又疯了!”小丫头惊叫一声,险些打翻了手里的碗羹。
简有之挺胸收腹,一脸笑容招招手:“过来,二丫!”
“小官人!”二丫支支吾吾不肯靠近。
“刚刚我练了一趟伏魔拳法!可有两耳生风的感觉?”
“小官人哪里学来的!”二丫明显的往后退了一步。
“一个和尚在梦里告诉我的!过来,问你个事,你说那天我就是被那开封府里的苏掌柜的退婚气晕的?”
二丫忙点点头,就是不肯靠近简有之。
“那王掌柜的大女儿可生的美貌?”简有之想要凑近一些。
二丫明显的有些慌乱,再退了一步。手里托的碗羹抖的就像秋风里的落叶一般,叮叮叮的响个不停。
简有之叹了一口气:“这么说,我很遭人恨?”
二丫忙点点头,忽地瞪大眼睛看着简有之,又破浪鼓一般的摇头。
“唉,看来我以前一定是个浪荡子。”简有之摇着头叹气,伸出手来,“拿来!”
“什么——”二丫下意识又退了一步,加点绊倒。
简有之又摇摇头,一步上前,端起那碗羹,一口吃了,还给二丫道,“去吧!”
看着二丫落荒而逃,简有之忽地一个弯弓射雕:“后羿射日如——如——!”
二丫慌慌张张的往回走,迎面就遇上了个五十左右老汉,瞪了她一眼喝道:“这么慌张作甚么,打翻了碗羹,仔细你的皮!”
二丫忙福了一礼,站在路边:“吴伯安好!”
老汉看了看二丫:“小官人又闹腾了?”
二丫忙点点头。
“由他去,只要他不去赌钱就好!”老汉摇摇头,“庄主也就这个独苗,平日里娇惯了一些,惹出一些不好的名头,这次苏掌柜的退婚,也是占着一些由头的。罢了,罢了,你先去吧,好生服侍小官人!”
二丫应了一声,忙忙的跑了!一面跑一面用手拍着刚刚有点萌芽的小胸部,喘了一口气,“还好,还好,小官人不记得!”不记得?记得小官人晕过去之前,总是喜欢毛手毛脚,好在自己机警,倒没有使他占了便宜。
只是这几日,小官人醒来,总是奇奇怪怪的,脑子好像不正常一般,莫非是得了失心疯?这到好了,省得他动手动脚的,倒也清静了!只是发起疯来,怪骇人的!
简金银这几日也忧心儿子举动,虽举止奇怪了一些,但说话谈吐,倒也正常,便渐渐的放下心来,一时间不能大好,日后也只能慢慢调理了。
如此又过了月余。正是春暖花开时,二月早春,整个庄户人家都要忙起来了,连简有之便宜老爹老妈都经常出去,督促春耕,四下监工,整个庄子里便只有简有之显得无所事事,终日无聊。
“二丫,收拾收拾!”
二丫忙点头,刚走一步,却又茫然看着简有之。这月余来,简有之规规矩矩,再无毛手毛脚举止,倒让二丫少了许多戒心。
“去开封府!”简有之大手一挥!作为一名地主,便宜老爹在开封府里还是买了房的。也顺便支持了一下开封的高房价地产业。当然还有个不大不小的店铺。
“啊——”二丫一愣,然后猛然摇头。
“你做主还是我做主?”简有之嘿嘿笑道。
“小官人做主!”
“那就对了!”简有之点点头,摸了摸怀里,想不到这前身还攒了十四五两散碎银子,若不借此去大宋繁华之地看看,倒是辜负了这一番重生。
“go——”简有之很拉风的飚了一句英文。
庄园距开封不过半日路程,当然是坐马车了。平日里坐的是牛车,不过春耕了,牛都下了地,坐不成。平日里倒养了几匹马,便改成马车,只是比牛车颠簸的厉害。
不过半日的路程,简有之便停了五次车,蹲在路边呕吐了三次。很显然这拉风的开封游便成了开封三吐。
进了城门,二丫就浑身不安起来,在马车里扭来扭去。
“长痔疮了?”简有之问。
听不懂!二丫不动了,看着他。
“想要说话?”
二丫猛点头。
“那你说吧!”
“你——你——”二丫说着,眼睛直瞟着外头。
简有之点点头:“你是怕我寻苏掌柜的晦气?”
二丫又猛然点头。若是那样,吴伯要打断她的腿呢。
简有之嘿嘿一笑,伸手摸一摸二丫的双鬟:“放心,我这般玉树临风,他会后悔的!”
二丫撇撇嘴。然后就猛然的定住,方才小官人摸了她的髻鬟,自己居然没有躲开!这一个新发现,让二丫顿时惶恐起来。
马车在一个卖酒的店铺前停了下来。
“春光无限好——”简有之下了马车伸个懒腰。
二丫紧随其后,赶车的牵了马车往后院走。
“这便是我家的铺子?”
“是!”二丫微微的退了一布,警惕性明显提高,很显然她已经反省了自己刚才的表现。这丫头机警得很。
“我家还卖酒?”简有之点头,铺子里的伙计已经迎了上来,将少东家毕恭毕敬的迎进来铺子内屋,奉上茶水。
“呸!”这是什么茶,简有之喷了一口。
“小官人来了!”一个莫约三十许人,三羊须摸样的,进来,拱手见礼。
“你便是——”简有之实在记不起这个人,但又要装模作样。
“小人王三通,小官人记不起来,也是情有可原的,小人原本前几年才被老庄主起用,这些年也常去老庄主那里拜访,只是小人没有福分,几次都错过了小官人,深以为憾事!”这人说起话来,倒也中听。
“这酒如何?”简有之点点头。
“别的不敢夸,老庄主亲自督造的酒,在这开封府也是有名的,也只有那潘家潘阳酒楼的碧玉春与苏家聚仙楼的玉醑酒稍稍强过一筹。”王三通脸上颇有得色。
“我家的酒可有名号?”
“老庄主亲自名之,唤作百步倒!”
“莫非我家卖的蒙汗药?”
“非蒙汗药,乃是好酒!”
“哦,了解!”简有之迟疑着,“莫不如唤作百步醉!”
“好名字,好名字!”王三通忙点头。
“拿笔墨来!”简有之见他称好,豪情大发。不多时,小厮奉上笔墨纸砚,抓起笔来,大书三字——百步醉。
“装裱好了,可挂在外头!”简有之看这三字,颇觉满意,只是那王三通一脸尴尬,干笑两声。
“怎么?”
“好字,好字啊!”王三通忙拱手道贺,“比老庄主不逞多让!”
“那就好,老庄主——呃,我爹可有书法保留?”
“这不就是?”王三通指了指那内壁上挂着的三字“百步倒”。
果然是霸气外露,东倒西歪,横七竖八,惨不忍睹!
“好字!”简有之看了看老爹的字,又看了看自己的字,脸色终于变白,由白变黑,由黑变正常,“裱好了,挂在俺爹旁边!”
敢笑我的字?挂在俺爹的字旁边,这还是一幅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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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有之重生这件事很离谱,因为那天打雷的时候,他还在厨房里为女儿、老婆(各位看官可能对这样的排位有点怀疑,但这也准确的说明了家庭里的政治地位,简有之是排行第三,按现在流行的说法就是小三)准备晚饭,窗户紧闭。按道理简有之被雷劈的机会不过是亿万分之一,或许更小。
但他真的就是那亿万分之一,那道闪电穿越了窗户,然后击中了简有之,随后他就消失了,厨房的液化气灶上火锅还翻滚着浪花,可爱的女儿和尊敬的老婆大人还在客厅里看着偶像剧,发出“咯咯”的笑声。
简有之甚至还来不及说出一句“看着点火锅,拖点蔬菜”之类的话,便消失了,加入了伟大的穿越创建伟业以及改朝换代的大军中去了。
“改朝换代?创建伟业?”简有之搞清楚自己穿越后,花了半天来考虑这个问题。
老爹是个典型的胖胖的庄主老财形象,老母也是个典型的胖胖的白白净净的地主婆形象,这符合前世党的宣传手册上的反动派的一贯形象,除了没有阴险狡诈猥琐的表露,表面上看起来还是非常和善可亲。家里的丫鬟仆妇倒也生得红润健康,有五大三粗的粗手粗脚的妇女婆子,也有纤腰挺胸白净的丫头侍女。这倒是与宣传手册上的白毛女形象不太相符。但是可证明一点,这便宜爹妈,定然还算是良善之辈。
这样的爹妈很显然没有让简有之具备改朝换代、创建伟业的勇气。
“老爹,小官人的眼珠子又轮了一下!”耳朵边一个极尖细的声音,下了简有之一跳,又轮了一下?这不是鲁迅先生写祥林嫂的句子——“眼珠子间或一轮,表明她还是个活物”,难怪这么熟悉,不由斜着眼睛瞪了一眼,白白净净的丫头瞪大眼睛,露出惊喜的神色。
“老爹,小官人瞪俺了!”丫头丝毫不介意她尖细的声音刺痛他人的耳膜。
小官人?是的,简有之现年不过十**岁,不过总好过重生在五六十老倌身躯上,更何况自己还是个地主成分。
“我要——”简有之挣扎着叫了一声。
“什么!”胖老父老娘还有那丫头同时瞪大了眼睛,直直的蹬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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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拿水来!”胖老父连声大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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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家庄乃是大宋开封郊外的不算大,但是也不算小的庄子。简有之依然是叫简有之,因为重生体之间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旁父亲名简金银,听这名字就知道地主家也缺读书人,不只是俗,而是太俗,非常俗!母亲姚氏,无名,小名曾唤浣娘,出嫁后便落了个小名也失踪了地步,庄户人家只称主母。便是连姓也渐渐被人淡忘。而这夫妇唯一的儿子,便唤作简有之了。
数日后,后花园。
“我横扫千军如卷席”一声爆喝之声,便见有个人影在那花园斜径上手舞足蹈。
“坏了,小官人又疯了!”小丫头惊叫一声,险些打翻了手里的碗羹。
简有之挺胸收腹,一脸笑容招招手:“过来,二丫!”
“小官人!”二丫支支吾吾不肯靠近。
“刚刚我练了一趟伏魔拳法!可有两耳生风的感觉?”
“小官人哪里学来的!”二丫明显的往后退了一步。
“一个和尚在梦里告诉我的!过来,问你个事,你说那天我就是被那开封府里的苏掌柜的退婚气晕的?”
二丫忙点点头,就是不肯靠近简有之。
“那王掌柜的大女儿可生的美貌?”简有之想要凑近一些。
二丫明显的有些慌乱,再退了一步。手里托的碗羹抖的就像秋风里的落叶一般,叮叮叮的响个不停。
简有之叹了一口气:“这么说,我很遭人恨?”
二丫忙点点头,忽地瞪大眼睛看着简有之,又破浪鼓一般的摇头。
“唉,看来我以前一定是个浪荡子。”简有之摇着头叹气,伸出手来,“拿来!”
“什么——”二丫下意识又退了一步,加点绊倒。
简有之又摇摇头,一步上前,端起那碗羹,一口吃了,还给二丫道,“去吧!”
看着二丫落荒而逃,简有之忽地一个弯弓射雕:“后羿射日如——如——!”
二丫慌慌张张的往回走,迎面就遇上了个五十左右老汉,瞪了她一眼喝道:“这么慌张作甚么,打翻了碗羹,仔细你的皮!”
二丫忙福了一礼,站在路边:“吴伯安好!”
老汉看了看二丫:“小官人又闹腾了?”
二丫忙点点头。
“由他去,只要他不去赌钱就好!”老汉摇摇头,“庄主也就这个独苗,平日里娇惯了一些,惹出一些不好的名头,这次苏掌柜的退婚,也是占着一些由头的。罢了,罢了,你先去吧,好生服侍小官人!”
二丫应了一声,忙忙的跑了!一面跑一面用手拍着刚刚有点萌芽的小胸部,喘了一口气,“还好,还好,小官人不记得!”不记得?记得小官人晕过去之前,总是喜欢毛手毛脚,好在自己机警,倒没有使他占了便宜。
只是这几日,小官人醒来,总是奇奇怪怪的,脑子好像不正常一般,莫非是得了失心疯?这到好了,省得他动手动脚的,倒也清静了!只是发起疯来,怪骇人的!
简金银这几日也忧心儿子举动,虽举止奇怪了一些,但说话谈吐,倒也正常,便渐渐的放下心来,一时间不能大好,日后也只能慢慢调理了。
如此又过了月余。正是春暖花开时,二月早春,整个庄户人家都要忙起来了,连简有之便宜老爹老妈都经常出去,督促春耕,四下监工,整个庄子里便只有简有之显得无所事事,终日无聊。
“二丫,收拾收拾!”
二丫忙点头,刚走一步,却又茫然看着简有之。这月余来,简有之规规矩矩,再无毛手毛脚举止,倒让二丫少了许多戒心。
“去开封府!”简有之大手一挥!作为一名地主,便宜老爹在开封府里还是买了房的。也顺便支持了一下开封的高房价地产业。当然还有个不大不小的店铺。
“啊——”二丫一愣,然后猛然摇头。
“你做主还是我做主?”简有之嘿嘿笑道。
“小官人做主!”
“那就对了!”简有之点点头,摸了摸怀里,想不到这前身还攒了十四五两散碎银子,若不借此去大宋繁华之地看看,倒是辜负了这一番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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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半日的路程,简有之便停了五次车,蹲在路边呕吐了三次。很显然这拉风的开封游便成了开封三吐。
进了城门,二丫就浑身不安起来,在马车里扭来扭去。
“长痔疮了?”简有之问。
听不懂!二丫不动了,看着他。
“想要说话?”
二丫猛点头。
“那你说吧!”
“你——你——”二丫说着,眼睛直瞟着外头。
简有之点点头:“你是怕我寻苏掌柜的晦气?”
二丫又猛然点头。若是那样,吴伯要打断她的腿呢。
简有之嘿嘿一笑,伸手摸一摸二丫的双鬟:“放心,我这般玉树临风,他会后悔的!”
二丫撇撇嘴。然后就猛然的定住,方才小官人摸了她的髻鬟,自己居然没有躲开!这一个新发现,让二丫顿时惶恐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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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无限好——”简有之下了马车伸个懒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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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还卖酒?”简有之点头,铺子里的伙计已经迎了上来,将少东家毕恭毕敬的迎进来铺子内屋,奉上茶水。
“呸!”这是什么茶,简有之喷了一口。
“小官人来了!”一个莫约三十许人,三羊须摸样的,进来,拱手见礼。
“你便是——”简有之实在记不起这个人,但又要装模作样。
“小人王三通,小官人记不起来,也是情有可原的,小人原本前几年才被老庄主起用,这些年也常去老庄主那里拜访,只是小人没有福分,几次都错过了小官人,深以为憾事!”这人说起话来,倒也中听。
“这酒如何?”简有之点点头。
“别的不敢夸,老庄主亲自督造的酒,在这开封府也是有名的,也只有那潘家潘阳酒楼的碧玉春与苏家聚仙楼的玉醑酒稍稍强过一筹。”王三通脸上颇有得色。
“我家的酒可有名号?”
“老庄主亲自名之,唤作百步倒!”
“莫非我家卖的蒙汗药?”
“非蒙汗药,乃是好酒!”
“哦,了解!”简有之迟疑着,“莫不如唤作百步醉!”
“好名字,好名字!”王三通忙点头。
“拿笔墨来!”简有之见他称好,豪情大发。不多时,小厮奉上笔墨纸砚,抓起笔来,大书三字——百步醉。
“装裱好了,可挂在外头!”简有之看这三字,颇觉满意,只是那王三通一脸尴尬,干笑两声。
“怎么?”
“好字,好字啊!”王三通忙拱手道贺,“比老庄主不逞多让!”
“那就好,老庄主——呃,我爹可有书法保留?”
“这不就是?”王三通指了指那内壁上挂着的三字“百步倒”。
果然是霸气外露,东倒西歪,横七竖八,惨不忍睹!
“好字!”简有之看了看老爹的字,又看了看自己的字,脸色终于变白,由白变黑,由黑变正常,“裱好了,挂在俺爹旁边!”
敢笑我的字?挂在俺爹的字旁边,这还是一幅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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