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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初来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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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世上是有穿越大神的。

    这是方楚瑜醒来后,一直盘旋在她脑海中的一句话,此时经过无数遍的反复,由这些字组成的长度大概已经可以绕地球转上两三圈了。

    “奶奶,你说句话,你倒是说句话啊,呜呜呜,你别吓奴婢,奴婢知道你委屈,可是……可是奶奶你也不能寻死啊……”

    身边疑似丫鬟的女孩显然比她还有耐性,这半天她说的话的长度,方楚瑜估计绕地球十圈八圈是绝不成问题的。

    消化完脑子里残留的那些记忆,她长长的舒出一口气。

    “别嚎了,这不是没死成呢吗?”方楚瑜坐起身,大概是那个灵魂主动退让,并且还留下了记忆的关系,穿越后的灵魂和这具尸体的契合度超出她预料的好,她觉得现在就是让自己做出瑜伽里最高难的动作也绝对没问题。

    “从现在开始,我就是傅秋宁,再也不是方楚瑜了。”

    她用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小声咕哝了一句,看到小丫鬟明显是饱受惊吓的眼神,方楚瑜,不,是傅秋宁,她莞尔一笑:“怎么?说是不想我死,如今我活过来了,你倒楞成这样子。莫不是之前的嚎啕大哭都是做样子给人看的吗?”

    话一出口,傅秋宁就吓了一跳,或许是吸收了这具身体生前主人所有记忆的关系,让她刚开口说话,便是一股浓浓的白话味儿。惊愕过后便是欣喜,这倒让她省事不少,天知道她并不十分喜欢《红楼梦》。

    “不……不是……”

    小丫鬟雨阶连忙擦干了眼泪,咧开嘴露出一个笑容:“奶奶,你……你想吃什么?奴婢去给你做好不好?”

    “肚子还真有些饿了,做碗面条来吃吧。”傅秋宁点点头,看见雨阶欢喜跑出去的身影,不由得苦笑着摇了摇头。

    大致在脑子里把傅秋宁十七年的生命历程梳理了一下,她发现只有三个词能形容这女人:懦弱,自卑,有才华。其实用不着三个词,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一个词来形容已经足够,那就是“窝囊”。也可以勉强说悲惨了,但是这种性格,加上她贱妾所生的身份,悲惨的命运简直就等于是注定的吧。

    环顾房间,宽敞倒是十分宽敞,只不过各样物事十分简陋,博古架上几乎空空如也。如果不是继承了原先那个傅秋宁的记忆,她一定会以为自己的身份是个通房丫头,最高贵也不过是个小妾而已。

    然而事实上,这傅秋宁虽是镇江王府世子的庶女,却是明媒正娶的金镶侯府小侯爷的正妻。

    没错,是正妻。只不过,也照样是政治斗争下的牺牲品。

    根据继承来的记忆,这傅秋宁和母亲在府中从小就受尽欺凌,三岁就离开王府被发配到庄子上。稍微大一点后,偶然被镇江王世子,也就是她那个没良心的老爹发现她天资不错,这才派了个女先生对她进行培养,一直到需要用到庶女嫁给金镶侯府的时候,她才被接进王府中生活了几个月。

    要说起来,这金镶侯府也不是个等闲人家,虽然金镶老侯爷不到五十便仙逝了,所幸留下的两个儿子倒还争气。

    大儿子金玉继承了世袭侯爷的爵位,又和兄弟金石都各自有官职在身,金玉唯一的一个女儿,还下嫁给荣亲王为填房,荣亲王是当今圣上的第六子,为人风趣仁厚,深得皇上欢心,也是储君之位的热门人选。这金雁秋倒也争气,嫁过去第二年,便为荣亲王诞下一子,甚得荣亲王欢心,去年奏请宗人府封了王妃,连带着金镶侯府的地位也跟着水涨船高起来。

    论理,即便是镇江王府,也万万没有将庶女嫁给小侯爷为正妻的道理。可坏就坏在荣亲王之前仰仗皇上宠爱,行事未免张扬了些,终于触怒龙颜,被训斥了一顿,险些撸了亲王的头衔,还责令他在家禁足一年思过。因此荣亲王如今在朝中的声望一落千丈,原本就和他不相上下,为争储而暗暗较劲的弘亲王却是圣眷正隆,地位如烈火烹油般直往上蹿,以至于许多原本支持荣亲王的臣子王公都见风转舵,转而支持弘亲王去了。

    别人能见风转舵,金镶侯府可是万万不能。也因此,荣亲王在韬光养晦这段时间内,金镶侯府也是夹着尾巴做人,暗暗受了不少排挤欺负。

    这本来和傅秋宁也没什么关系,但坏就坏在那弘亲王心胸狭窄睚眦必报,想着趁这机会痛打落水狗。荣亲王闭门思过,他没办法去招惹,金镶侯府就做了替死鬼,这一年算是倒了大霉,甚至连小侯爷金凤举到了适婚年龄,本该迎娶他的表妹成婚,结果都被迫娶了镇江王府世子的一个庶女。

    这简直就像是当众扇了金镶侯爷一个耳光一般,自己的二儿子乃是少年才俊,连皇上都曾夸他文采风流玉树临风,京城无人能出其右。还钦赐他被称呼“小侯爷”的权力,这意思就是,将来的金镶侯之位必定是他的了,若非皇上这种暗示,这侯位是一定要世袭给长子金鹏展的。

    就是这样一个让全府上下都骄傲不已的小侯爷,如今却因形势所迫,而不得不忍气吞声娶了那镇江王府的一个下贱庶女为妻。这口恶气候府众人如何能吞得下去?金镶侯爷在床上一病就是几个月,好不容易才捡了一条命回来。

    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想象整个金镶侯府对待傅秋宁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态度了。何况那小侯爷金凤举原本要娶的鲁国公之孙女乃是他的表妹,两人从小就是青梅竹马,直到十岁才分开。如今被配做一对,真正是人人称羡的神仙眷侣,忽然之间,就被一个容貌寻常的下贱女人给夺了正妻之位,他能甘心吗?

    也所以,虽然金镶侯府碍于形势,不得不让金凤举娶了一个庶女为正妻,然而愤怒之下,却让金凤举的表妹,也就是鲁国公的孙女江婉莹成为了平妻。除此之外,还纳了江婉莹的两个陪嫁丫头为妾,另娶了两个四品京官的嫡出女儿为姨娘,其他几个通房丫头自不必提,为的就是安抚愤怒的金凤举,同时给傅秋宁这个正妻一点颜色瞧瞧。

    想也知道,那弘亲王和镇江王不过是要羞辱打压金镶侯府,哪里会去在乎一个贱妾所生的庶女的死活?这漂漂亮亮的巴掌落下去之后,傅秋宁的命运就不是他们所关心的了。不然的话,如果逼人太甚,还想着让傅秋宁在侯府里当家作主,那金镶侯府一旦忍不下这口气,狗急跳墙反戈一击,他们也要落人口实。所以,傅秋宁这个可怜的女人就这样成为了政治斗争下的牺牲品。

    长叹了口气,傅秋宁揉了揉额头:嫁进这侯府将近一年了,住在最偏远的晚风轩,前几个月的定例没有不被克扣的时候,到后来竟是连克扣的都见不着了。新婚之夜金凤举喝的烂醉如泥,她悉心在旁照顾了一夜,天亮了,却只得到丈夫冷冷的一句话:“等着吧,我将来必定要休了你。”之后那人人交口称赞的小侯爷就拂袖而去。

    便是在这样凄惨的境地中,傅秋宁艰难的过了十个月虽为正妻却形同弃妇的生活。她自小就受欺负,都习惯了,因此虽然委屈万分,倒也没有寻死的念头。直到昨儿江氏,也就是金凤举的平妻表妹身边的一个小丫鬟来说了一件事,这才让傅秋宁忍无可忍,哭了一夜,今天上午就上了吊。幸亏雨阶救的及时,不过其实也不算及时了,这具身体虽然还活着,但里面的灵魂却早已经换上了别人。

    其实让这身体原主人上吊的原因在现在这个傅秋宁来看,只不过是一件小事而已。

    金凤举这个人,虽然是京城有名的风流才子美男,但他家风严谨,为人却还是洁身自好的。只是在娶妻之前,有一次酒醉后误入后院洗衣房,不知是着了暗算还是怎的,竟和里面一个粗鄙的洗衣寡妇翻覆了一场云雨。结果令其珠胎暗结,十个月后剩下一对双胞胎儿女。

    这件事阖府上下都知道,却是谁也不提。金凤举向来自负文采风流,哪里肯接受自己与一个粗鄙寡妇欢爱还让她生下孩子的事情?即使酒醉了也不可能接受啊。也是那寡妇贪心,本指望着母凭子贵,谁知孩子生了出来后,她和一双儿女便被软禁在后院大老远的一间仓库内。一直到金凤举娶亲,正妻平妻姨娘小妾都有了,也没给她个名分。这寡妇心中有气,每日里拿一对儿女出气,金家却也不闻不问,直到如今寡妇病死,这对儿女没了依靠,金凤举厌恶他们之极,但这又确实是他的骨肉,正没办法安排的时候,江婉莹就给他出了个主意,让傅秋宁以正妻的身份,抚养这一双儿女。此举虽然便宜了这对小孩儿,让他们有了个名分,但是金府上下谁都清楚傅秋宁就是一个秋后的蚂蚱,三五年内是必然要被休掉的,因此大家也没有嫉妒之心,反而都抱着幸灾乐祸的心理附和江婉莹的主意,金凤举也觉得这样很好,等到休了傅秋宁后,这两个孩子也长大了,随便放到哪个庄子里养着就是,也可眼不见心不烦。

    消息传来,原本就心内郁结的傅秋宁哪里还忍得下这口气?她成婚十个月,仍是处子之身,吃穿用度拮据无比,没良心的丈夫竟然又要送一双儿女过来,还是两个下贱无比的孩子,这把她置于何地?这种明目张胆的放肆羞辱,又叫她如何忍得下去?但她生性懦弱,受此侮辱也不敢去吵闹,只好在哭了一夜之后,寻了根白绫上吊,想着一死百了,也强过在这侯府里过生不如死的日子。

    傅秋宁的前世工作就是教孩子唱戏曲的老师,她很喜欢小孩子。所以真心无法理解那个傅秋宁的想法。暗道你被发落在这么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那两个孩子又不大,也是从小儿在苦水里长到如今的,你好好对他们,岂不也是给自己寻点活计乐趣吗?怎么还一气之下就死了呢?

    她无法理解真正傅秋宁的想法,不过有一件事倒是看的清清楚楚,那就是:这小侯爷金凤举是个巨渣无比的男人,这一整座金镶侯府里,基本上都是些大大小小的渣渣。当然,环境如此,她也是无可奈何的,想想自己以前住的镇江王府,不也是一个由渣渣们组成的世界吗?凡是不渣的,都是软弱可欺之辈。而一旦这些弱者一朝得宠,大概就要渣的比谁都厉害了。

    纷乱的思绪被面条香气给拉回来。傅秋宁坐起身,看见雨阶端着两碗面条出来,不由得食指大动,想着这身体大概是从昨天得到消息后就没吃过饭,这会子饿的厉害。于是捧过碗,刚想如秋风扫落叶一样的对待这碗面条,结果一眼看到雨阶捧着碗坐在小马扎上吃的慢条斯理,于是只好讪讪的收回那本来挑了一大筷子的面条,改成细嚼慢咽。

    不论如何,自己已经穿到了这个对女人来说宛如活地狱一般的年代,要想在这里好好的,平静的生存下来,一直到七老八十寿终正寝,除了必须奉行“低调做人处事”的准则之外,她必须还要遵守这时代的所有规矩,决不能让任何一个人得知,这身体里的主人已经换了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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