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章 染血的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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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郑欣那边再次有了发现,她告诉我说从昨天开始,就没有看到范明起来到千江公园。我将目光重点放到了两天前的晚上,昨天范明起是在医院,所以昨晚没有去也很正常。
范明丽说,她是昨天早上接到医院的电话,等她到达的时候,她的弟弟已经被推进手术室有些时候。
监控中,每天凌晨四点范明起都会离开千江公园,然后在城市里绕上一圈,在早上六点到达家里。
所以说,就是这两个小时中发生的事故,可是这两个小时我们根本查不到范明起的任何踪迹,更不要说找到第一案发现场了。
我们根据打急救电话的电话号码,锁定了一名二十多岁的青年,他告诉我他当时刚刚从网吧通宵回家,就看到路边躺了一个人,于是打了急救电话。
从监控中也能判断的出来,他只是路过而已。起初以为是他没有钱了,于是起了抢劫的心思,范明起有自闭症,见到他的时候就会大喊大叫,他情急之下错手杀了他。这样的案子我们也遇到过不少,所以我才会第一时间想到这个方向,不过后来证明,我们确实冤枉了他。
根据他给出的路线,我们调出了监控,也在网吧调取了上网的记录,他没有作案的时间。他是一家公司的经理助手,每个月工资不高,但足够他生活。并且他没有不良嗜好,不抽烟,不赌博,游戏也只是充一些小钱,不存在作案动机。
排除了青年,我只能亲自到发现范明起的现场看一看。监控只能看到小巷,却看不到里面的情景,所以我们也不知道是谁将范明起拖到这里的。
至于那里是不是第一案发现场,我们还要到了才能判断,不过我感觉应该不是,一个人被捅了一刀,不会立刻昏过去,而是会因为恐惧和疼痛寻求帮助。即便范明起有自闭症,他肯定也是第一时间往家里走,寻求他姐姐的帮助,而不是待在原地。
到了现场我更加坚定了我的判断,地面上有一道拖行的痕迹,在不远处留下了一滩黑褐色的已经凝固的血迹。血迹周围聚集了一大堆流浪狗,已经将现场破坏的不成样子,到处都是狗爪子的脚印。
我让人把流浪狗的赶走,一手扶着额头,有些头痛。现场只能看出来范明起的躺倒的位置,以及隐隐约约的拖行痕迹,地面上的血迹已经被流浪狗几乎舔舐干净,就算有线索也被破坏掉了。
顺着拖行的痕迹往里面走,大约走了几十米,我发现了一把匕首,还有杂乱的脚印,以及满地血迹。这里同样被流浪狗破坏,不过还是能够看出来发生了什么。
应该是范明起走到这里遭遇了抢劫,然后和歹徒发生了冲突,或者说激怒了歹徒,然后在惊慌之中被捅了一刀。
不过由此来看,歹徒应该是出犯,并且心理素质并不好,否则不会将凶器留在现场就匆匆逃走,现场也没有经过处理,一眼就能看出来这里发生过命案。
但是小巷中错综复杂,我也不知道凶手会从哪里离开,低头看了眼地上的匕首,我决定先回局里做一下指纹比对。
很快技术科赶到,我把现场让给了他们,他们做了指纹采集和脚印采集。
这次的案件异常顺利,我们在匕首上发现了范明起的指纹和另一个陌生人的指纹。经过指纹库比对,发现这个人还录入了身份信息,名字叫做孙桐,今年二十三岁,大学生。
我当即派人去孙桐的大学将他抓获,他当时正在上课,见到警察的一刻脸色瞬间就变了。
不过他也没有反抗,任由我们的人将他拷上了手铐,带上了警车。
回到局里,我们开始了审讯,他对案情供认不讳,说范明起的确是他捅的一刀。不过他是正当防卫,是范明起要杀他,他才会反抗,错手捅到了范明起的肚子上。
现场没有监控,但我也并不认为一个对外界感觉到恐惧的孩子会主动去杀人,不要说他有没有那个能力,单单是动机就没有。
可是那把匕首上确实有范明起的指纹,根据范明丽的陈述,范明起见到陌生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喊叫,第二个反应就是跑。所以如果是孙桐带来的匕首,上面肯定不会留下范明起的指纹。
但如果说范明起带的匕首也不成立,我可以理解为他带着匕首防身,难道是他见到孙桐恐惧,所以就拔出了匕首?
我揉了揉发痛的太阳穴,无论怎么样推断都不成立,一个人的性格不可能轻易被改变,或许是孙桐在说谎?
不管怎么说,孙桐抢劫的嫌疑还是更大一些,我走访了他的同学。根据他的同学叙述,他最近因为换了一部手机正好缺钱,并且他这个人平时暴力倾向也挺严重的,作案动机有了,证据也有了,这个案子就可以结案了。
可是我的在结案的时候,孙桐一直在大喊冤枉,说自己是冤枉的。他之所以将范明起拖到路边,是因为他不敢报警,所以准备让路人救助他。
这句话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皱了皱眉头,重新坐下开始审问:“说说事情的经过吧。”
孙桐如获大赦,如同竹筒倒豆子一般将当晚发生的事情和我讲述了一遍,从他的口中,我听到了一个不一样的范明起。
他说他那天凌晨刚刚从网吧出来,准备会宿舍,因为从小巷走比较近,平时也都没有发生什么危险,所以就抄近路了。
结果刚走到案发现场附近的时候,他发现一个十六七岁的孩子在小巷里面徘徊,看样子好像迷路了。他平时也算是一个热心肠的人,就走过去问范明起是不是需要帮助。
他的手刚搭在范明起的肩膀上,范明起就忽然转过身,冷冷的看着他。他说他现在回想起来那个眼神还觉得害怕,于是就说认错人了,快步想要离开。
结果范明起不依不挠,直接拔出匕首朝着孙桐通了过来,孙桐平时在学校就常常打架,并没有慌乱,几下就卸下了范明起手中的匕首。
夺下了匕首,他本想着报警处理,结果范明起再度扑了上来。他本能的想要伸出手格挡,结果范启明一下子就扑到了匕首上,深深插入腹部。
说到这里,孙桐的身子在颤抖,他说范明起好像感觉不到疼痛一样,直接就把匕首从肚子里拔了出来,朝着他冲了过去。
都说硬的怕横的,横的怕楞的,楞的怕不要命的。孙桐终于害怕了,他不断的闪躲,好在范明起的身子比较瘦弱,他还有周旋的余地。
很快范明起就因为失血过多而脸色苍白,孙桐见此觉得范明起如果死了自己肯定要负法律责任,于是就从旁边捡起一块砖头直接砸在他的脑袋上。
范明起的头上确实有被石头砸过的痕迹,缝了三针,轻微脑震荡。不过也不能由此判断孙桐说的就是事实,也有可能是他想要偷袭范明起,被范明起发现拔出匕首自卫。于是一石头砸在了范明起的头上,夺下匕首捅了他。
线索不足,证据不足,现在还无法定案,不管他说的是真是假,我姑且暂时相信,听着他继续往下说。
孙桐说范明起晕了后,他帮助范明起把伤口粗略的包扎上,因为到处都是血,他害怕极了,包扎的时候手臂上到处都是血迹,有些还溅到了衣服上。
这一点他室友也说了,在抓捕他的时候,我就让小刘去他同学那里了解情况。他的室友说范明起是早上六点多钟回到的寝室,慌慌张张,衣服上全都是血,跑到了水房去。
他不敢报案,害怕警方把他当做凶手抓起来他,他也知道附近没有监控,到时候连说都说不清。
于是他就将范明起拖到了小巷口处,确保路过的人可以看到他,然后独自沿着小巷逃跑。
捅了范明起之后,他整个人都浑浑噩噩的,以致于忘记了收拾现场,这才让我们发现匕首和脚印。
他匆忙回到学校,去水房将血迹洗掉,衣服裤子全都扔到了洗衣机中。做完这一切后,他松了口气,认为警方应该找不到自己,只要那个孩子没死,他就不会太大的心理负担,毕竟是那个孩子想要杀他。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下午刚刚上课的时候,我们的人就到了教室。他见到警察的一刻,就知道了是来抓他的,身体在一瞬间被抽干了力气,被压抑的恐惧全都被释放出来,也因此失去了反抗和逃跑的心思。
直到被我们带到审讯室,他才反应过来,不能就这么认罪,他是正当防卫,不是抢劫故意杀人。
那把染血的匕首就被我放在桌子上,在看到匕首的一刻,他就知道自己哪里出来疏漏。证据确凿,他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终于在我准备结案的时候他爆发了,大声喊着他是冤枉的,他没有要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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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郑欣那边再次有了发现,她告诉我说从昨天开始,就没有看到范明起来到千江公园。我将目光重点放到了两天前的晚上,昨天范明起是在医院,所以昨晚没有去也很正常。
范明丽说,她是昨天早上接到医院的电话,等她到达的时候,她的弟弟已经被推进手术室有些时候。
监控中,每天凌晨四点范明起都会离开千江公园,然后在城市里绕上一圈,在早上六点到达家里。
所以说,就是这两个小时中发生的事故,可是这两个小时我们根本查不到范明起的任何踪迹,更不要说找到第一案发现场了。
我们根据打急救电话的电话号码,锁定了一名二十多岁的青年,他告诉我他当时刚刚从网吧通宵回家,就看到路边躺了一个人,于是打了急救电话。
从监控中也能判断的出来,他只是路过而已。起初以为是他没有钱了,于是起了抢劫的心思,范明起有自闭症,见到他的时候就会大喊大叫,他情急之下错手杀了他。这样的案子我们也遇到过不少,所以我才会第一时间想到这个方向,不过后来证明,我们确实冤枉了他。
根据他给出的路线,我们调出了监控,也在网吧调取了上网的记录,他没有作案的时间。他是一家公司的经理助手,每个月工资不高,但足够他生活。并且他没有不良嗜好,不抽烟,不赌博,游戏也只是充一些小钱,不存在作案动机。
排除了青年,我只能亲自到发现范明起的现场看一看。监控只能看到小巷,却看不到里面的情景,所以我们也不知道是谁将范明起拖到这里的。
至于那里是不是第一案发现场,我们还要到了才能判断,不过我感觉应该不是,一个人被捅了一刀,不会立刻昏过去,而是会因为恐惧和疼痛寻求帮助。即便范明起有自闭症,他肯定也是第一时间往家里走,寻求他姐姐的帮助,而不是待在原地。
到了现场我更加坚定了我的判断,地面上有一道拖行的痕迹,在不远处留下了一滩黑褐色的已经凝固的血迹。血迹周围聚集了一大堆流浪狗,已经将现场破坏的不成样子,到处都是狗爪子的脚印。
我让人把流浪狗的赶走,一手扶着额头,有些头痛。现场只能看出来范明起的躺倒的位置,以及隐隐约约的拖行痕迹,地面上的血迹已经被流浪狗几乎舔舐干净,就算有线索也被破坏掉了。
顺着拖行的痕迹往里面走,大约走了几十米,我发现了一把匕首,还有杂乱的脚印,以及满地血迹。这里同样被流浪狗破坏,不过还是能够看出来发生了什么。
应该是范明起走到这里遭遇了抢劫,然后和歹徒发生了冲突,或者说激怒了歹徒,然后在惊慌之中被捅了一刀。
不过由此来看,歹徒应该是出犯,并且心理素质并不好,否则不会将凶器留在现场就匆匆逃走,现场也没有经过处理,一眼就能看出来这里发生过命案。
但是小巷中错综复杂,我也不知道凶手会从哪里离开,低头看了眼地上的匕首,我决定先回局里做一下指纹比对。
很快技术科赶到,我把现场让给了他们,他们做了指纹采集和脚印采集。
这次的案件异常顺利,我们在匕首上发现了范明起的指纹和另一个陌生人的指纹。经过指纹库比对,发现这个人还录入了身份信息,名字叫做孙桐,今年二十三岁,大学生。
我当即派人去孙桐的大学将他抓获,他当时正在上课,见到警察的一刻脸色瞬间就变了。
不过他也没有反抗,任由我们的人将他拷上了手铐,带上了警车。
回到局里,我们开始了审讯,他对案情供认不讳,说范明起的确是他捅的一刀。不过他是正当防卫,是范明起要杀他,他才会反抗,错手捅到了范明起的肚子上。
现场没有监控,但我也并不认为一个对外界感觉到恐惧的孩子会主动去杀人,不要说他有没有那个能力,单单是动机就没有。
可是那把匕首上确实有范明起的指纹,根据范明丽的陈述,范明起见到陌生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喊叫,第二个反应就是跑。所以如果是孙桐带来的匕首,上面肯定不会留下范明起的指纹。
但如果说范明起带的匕首也不成立,我可以理解为他带着匕首防身,难道是他见到孙桐恐惧,所以就拔出了匕首?
我揉了揉发痛的太阳穴,无论怎么样推断都不成立,一个人的性格不可能轻易被改变,或许是孙桐在说谎?
不管怎么说,孙桐抢劫的嫌疑还是更大一些,我走访了他的同学。根据他的同学叙述,他最近因为换了一部手机正好缺钱,并且他这个人平时暴力倾向也挺严重的,作案动机有了,证据也有了,这个案子就可以结案了。
可是我的在结案的时候,孙桐一直在大喊冤枉,说自己是冤枉的。他之所以将范明起拖到路边,是因为他不敢报警,所以准备让路人救助他。
这句话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皱了皱眉头,重新坐下开始审问:“说说事情的经过吧。”
孙桐如获大赦,如同竹筒倒豆子一般将当晚发生的事情和我讲述了一遍,从他的口中,我听到了一个不一样的范明起。
他说他那天凌晨刚刚从网吧出来,准备会宿舍,因为从小巷走比较近,平时也都没有发生什么危险,所以就抄近路了。
结果刚走到案发现场附近的时候,他发现一个十六七岁的孩子在小巷里面徘徊,看样子好像迷路了。他平时也算是一个热心肠的人,就走过去问范明起是不是需要帮助。
他的手刚搭在范明起的肩膀上,范明起就忽然转过身,冷冷的看着他。他说他现在回想起来那个眼神还觉得害怕,于是就说认错人了,快步想要离开。
结果范明起不依不挠,直接拔出匕首朝着孙桐通了过来,孙桐平时在学校就常常打架,并没有慌乱,几下就卸下了范明起手中的匕首。
夺下了匕首,他本想着报警处理,结果范明起再度扑了上来。他本能的想要伸出手格挡,结果范启明一下子就扑到了匕首上,深深插入腹部。
说到这里,孙桐的身子在颤抖,他说范明起好像感觉不到疼痛一样,直接就把匕首从肚子里拔了出来,朝着他冲了过去。
都说硬的怕横的,横的怕楞的,楞的怕不要命的。孙桐终于害怕了,他不断的闪躲,好在范明起的身子比较瘦弱,他还有周旋的余地。
很快范明起就因为失血过多而脸色苍白,孙桐见此觉得范明起如果死了自己肯定要负法律责任,于是就从旁边捡起一块砖头直接砸在他的脑袋上。
范明起的头上确实有被石头砸过的痕迹,缝了三针,轻微脑震荡。不过也不能由此判断孙桐说的就是事实,也有可能是他想要偷袭范明起,被范明起发现拔出匕首自卫。于是一石头砸在了范明起的头上,夺下匕首捅了他。
线索不足,证据不足,现在还无法定案,不管他说的是真是假,我姑且暂时相信,听着他继续往下说。
孙桐说范明起晕了后,他帮助范明起把伤口粗略的包扎上,因为到处都是血,他害怕极了,包扎的时候手臂上到处都是血迹,有些还溅到了衣服上。
这一点他室友也说了,在抓捕他的时候,我就让小刘去他同学那里了解情况。他的室友说范明起是早上六点多钟回到的寝室,慌慌张张,衣服上全都是血,跑到了水房去。
他不敢报案,害怕警方把他当做凶手抓起来他,他也知道附近没有监控,到时候连说都说不清。
于是他就将范明起拖到了小巷口处,确保路过的人可以看到他,然后独自沿着小巷逃跑。
捅了范明起之后,他整个人都浑浑噩噩的,以致于忘记了收拾现场,这才让我们发现匕首和脚印。
他匆忙回到学校,去水房将血迹洗掉,衣服裤子全都扔到了洗衣机中。做完这一切后,他松了口气,认为警方应该找不到自己,只要那个孩子没死,他就不会太大的心理负担,毕竟是那个孩子想要杀他。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下午刚刚上课的时候,我们的人就到了教室。他见到警察的一刻,就知道了是来抓他的,身体在一瞬间被抽干了力气,被压抑的恐惧全都被释放出来,也因此失去了反抗和逃跑的心思。
直到被我们带到审讯室,他才反应过来,不能就这么认罪,他是正当防卫,不是抢劫故意杀人。
那把染血的匕首就被我放在桌子上,在看到匕首的一刻,他就知道自己哪里出来疏漏。证据确凿,他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终于在我准备结案的时候他爆发了,大声喊着他是冤枉的,他没有要故意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