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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初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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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九那日,天和日丽,暖春的气息到了北燕的大地上。

    李敏只知道,当昨天入夜一天鞭炮声停止以后,她终于可以彻底地睡个好觉了。

    儿子和老公那个睡功真不是她能比的,屋外什么声音都好,响声如雷,都可以照常入睡。老公是个军人,什么情况都能睡觉,是被培训锻炼出来的,她可以理解。不理解的是,儿子这个小小年纪,怎么也变得如此的老油条。要换做普通孩子,一声炮响,都可以吓得哇哇大哭了。

    早上起来的时候,老公睡她侧边,儿子睡在离他们不远的一张小床。李敏轻轻跨过还在睡觉的朱隶,下床后自己套上鞋,走到小床边看了儿子一眼。

    这个被她称为坏东西的儿子,一晚上基本都不会闹人的,一觉睡到天亮。

    现在,未到天亮,儿子的鼻哼声,和朱隶的打鼾声,好像协奏曲一样,彼此起伏,出奇的频率一致。

    到底是亲生的,遗传基因强大。

    李敏摇头叹气,走到屏风外面。

    负责守夜的紫叶早知道她醒了,只是主子不出声她不好进去,毕竟这几日朱隶都在她房里过夜了。

    丫鬟打来洗漱用的热水,李敏洗了个热水脸,刷了牙,再换身比较干净的衣服。昨晚不知道天气是不是有些转暖的缘故,厚被子和地炕捂到她背部都出了一层汗。

    要说这个古代的年历,那绝对是比现代的历法准确多少,说是立春,真的是春天来了的脚步声。

    窗户的缝隙里传来几声布谷鸟的叫声,美丽而动听。整个人精神气爽。

    李敏有心到庭院里散散步,反正,今儿初九,她是可以出门的了。

    坐月子坐到,她都有点不耐烦了。

    屋外的空气正好,吸口新鲜的空气,明显感觉到寒气在远去。想着这个冬天挺冷的,这会儿冬天真的过去了,曙光好像照在了这片大地上。

    隔壁几声大笑,李敏竖起耳朵一听,听到了爷爷的声音。

    李老无论在现代或是古代,都是起的大早,一早上,先起来打套拳,再吃点清粥配小菜。

    在古代的生活过得越来越顺心如意,李老现在不仅打拳,是以拳会友。李敏知道,伏燕在做后期肢体功能锻炼恢复脚力,因此,早上都会被她爷爷叫到自己院子里练习打拳。

    伏燕本来就是练家子,本来打拳对他来说毫不费力,可是,李老让他打的拳,是一套奇怪的拳法,专门学那些动物做姿态,叫做五禽戏。

    学那些像猴子一样的把戏,伏燕这个大侠感觉有点儿丢脸了。但是,李老煞有其事地在他面前教着他,伏燕更不好意思白费李老的一片心意。

    那笑声,是李老边教伏燕打拳,这师徒俩互相学习的时候,看着对方的姿势发出来的。

    其中,还掺杂有公孙良生等谋士和煦的笑声。

    可见李老这个朋友圈子真正是热闹非凡。

    在这个时候,一只白色的鹦哥,从王府上方的天空经过。是先飞到伏燕所在的地方去了。后来李敏才知道,这王府里的鹦哥,从小都是伏燕给养着的,和伏燕最亲近的了。

    也奇怪,这只鹦哥一来,隔壁那些本来像春风一样的说笑声刹然而止。

    李敏向门口提着早饭进来的胡氏招一下手。

    胡氏立马加紧两个步子,走到她面前,问:“大少奶奶,有何事吩咐奴婢?”

    “听说魏府的小姐回魏府去了?”

    过年的时候,魏香香既然人清醒,而且病情明显有了好转,可以让普通大夫到魏府里去给她看病。魏香香肯定是回魏府去过年了。

    李敏这都是知道的,提这个话题,其实想问的是胡二哥那点事儿。

    胡氏为儿子脸蛋一红,答:“回少奶奶,五小姐是回魏府去了。”接着,知道李敏想知道的是什么,毕竟都听自己女儿说了,好像李敏挺关心这回事的,认真答道:“是奴家的儿子有些天高不知地厚,亲自送的五小姐回家。”

    那天是因为刚好胡二哥有空,朱隶在王府里和谋士们谋事,把他打发出去了,他干脆陪着魏香香回魏府。

    魏府对这两人的事儿究竟知道多少呢?

    只要看魏老的态度马上一目了然了。

    魏老如今刚好也在李老的院子里,一群古代人研究着李老带来的五禽戏,不亦乐乎着。

    胡氏挺担心儿子那点事儿的,肯定要时刻瞅着魏家的动静。在她看来,儿子这真的是有点像癞蛤蟆吃天鹅肉。

    魏府,能看得中他们胡家吗?

    魏府那个有钱有势,真的是,哎,他们胡家,只是平民百姓一个。

    可是,胡氏今早上,经过隔壁,领着人去给李老送饭的时候,是有遇到魏老的。魏老那双锐利的锋芒的眼珠儿,在她脸上暗自打转的姿态,让胡氏现在回想起来都心惊胆战的。

    李敏嚼着胡氏话里的言外之意。之前,她坐月子,不方便行动。现在出了月子,当然是要把一些事情都整理整理了。

    她是看着这对年轻人行,毕竟,那会儿她在现代都遇到了胡氏的子孙,验证了某些历史。

    如果按照胡大哥的说法,后来,这个胡二哥会带兵继续打战的。也就是说,一触即发的战火避免不了。

    历史固然说了,胡二哥会成为将军。但是,李敏有了上回那件事的教训以后,深深感受到了战火的残酷和无情。有情人终成眷属,可是,时间偶尔也会造就了缘分的擦肩而过。

    她是希望,能让这对人,早日在一起,更好。

    屋里朱隶起了身,用药桶洗了脚,再换上常服。

    这段日子,他的腿明显好了很多。这让他不禁,有时候会望着自己腿部上,在李老用特殊药物注射后留下的那点针眼上发呆。

    没有人知道,他究竟娶了一个什么样的老婆,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有时候,他甚至会产生一种幻觉,她是不是在说胡话。说她是天上下凡的仙女,或许,在他们古代人因为已经听过许多神仙故事,反而比较好容易接受一些。结果,她说她不是,她是从未来过来的。

    未来?

    岂不是能预言他们以后会怎么样?

    不,李敏并不是和他这样说的,说是平行的世界,不一定历史是一模一样的。但是,在她那个平行世界里,是有个和他差不多同姓同名的人,一样和他受过苦头,最后登基为王。

    这意味着什么?

    朱隶抓了下拳头,感觉到体内的力量,好比火山要喷发了一样,是前所未有的精力充沛。毕竟之前的脚伤,一直在无声无息消耗他的体力,现在腿伤的余毒退去,他原本应该有的体力,全部回来了。

    天时地利人和,似乎,一切都在北燕这边。

    胡氏提着早饭进了屋子,和其他人一块儿,给主子摆早饭。

    朱隶利索地扎上玉带以后,走出来时,见着桌上摆了馒头、包子、豆浆和清粥,都是很朴实的家常菜。

    跟着她,习惯了吃这些家常菜,现在让他吃点太臊味的东西,他反而有些嫌弃了。

    听见脚步声抬头一看,见她踏进门槛,手里不知道从哪儿给折了一束早春的野花儿,小小的黄色花蕊,惹人喜爱,有种小清新,让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朱隶说:“王妃今早这身衣服好。”

    男人真难得夸女人穿衣服好看的,原因很简单,男人有的话不会说出口。不过这大概是放在现代的男人身上。古代的男子,却是很喜欢夸自己妻子衣装的。李敏也是和他相处过一段日子以后,逐渐习惯到古代这些习惯。

    微笑着稍微含了头,李敏小步走了过去。

    怀孕后的关系,让她体重略微增胖了些,感觉是丰腴了不少,腰间大概都多了两个指头出来。

    不过,他看着她如今的样子很是喜欢,只觉得她以前太瘦了些,说:“当然,这么好的衣服,没有王妃好看。”

    要她这个大叔,油嘴滑舌,说一些花花公子美丽好听迷惑女人的话,是不可能的。李敏听着他太过直率没有粉饰的话,感觉要噗嗤一笑,赶紧给忍住了,站在八仙桌边,说:“请王爷用早饭。”

    朱隶扶着她的手,一起坐了下来。

    两个人一块吃早饭,不是一次两次了。只是如今多了一口人。胡氏把世子爷抱过来,站在旁边,让世子爷感受一下一家三口的感觉。

    小世子在胡氏怀里打着哈欠,嘴唇舔了舔,迷迷糊糊的小眼珠子睁开时,好像能看见自己的爹娘都在自己身旁,于是又闭上了眼睛继续睡。

    胡氏都觉得,这孩子太能睡了。

    因为能睡能吃,满月的小世子爷,长得比一般孩子快,个头也大。但是,一张精致的小脸蛋,是越长越秀美了。简直是谁看了,都移不开视线。

    李敏打算吃完饭歇歇,再给儿子喂奶。

    看屋里只有胡氏和紫叶侍候着,李敏低声和朱隶说话了:“王爷,有件事,妾身不知道该不该说?”

    “说吧。”朱隶在自己屋子里从来和她说话都不显得生疏的。

    李敏说:“以前,妾身都不知道,这个世间情为何物,直到遇见了王爷。”

    感觉到妻子好像在对自己表白,朱隶这个大男人反而感到了一丝儿尴尬,轻咳一声说:“本王也一样。以前,没有遇到王妃之前,本王都只以为,自己的日子,大概也就那样过着了。不想,如今连世子都有了,感觉人生几乎都圆满了,这些,都是王妃带给本王的。本王心存感激。”

    突然间,这话锋就转了,变成正儿八经的感人言辞。李敏心头跟着一片尴尬,天,她要他说的不是这个。

    赶紧再咳嗽几声,意图化去空气里这份尴尬,李敏继续说:“妾身不止遇见了王爷,也遇见了,一些帮助过妾身的人。这些人,到如今,仍然让妾身感恩不尽。其中,一些人,和妾身一样,因为遇到了像王爷这样的人,人生有了改变。其中,不免有些遗憾。”

    朱隶的脸色猛地一皱,是因为她的话,想起谁了。

    李敏道:“妾身不想,不情愿再看见这种事情发生。想必王爷心里也是这样想的。如今,北燕看起来很是平静,但是,其实天下并不太平。妾身只是不想,让那些遗憾的事再度发生。”

    胡氏可以感觉到,自己男主子那双锐利的鹰眼,仿佛在自己脸上一扫而过,只觉得全身的毛发都竖了起来。

    胡二哥是在朱隶王府里对魏香香表白的,朱隶能不知道吗?

    朱隶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妻子是这么支持这件事儿?

    以魏府的地位和身份,和胡家一比,说句不好听的,胡家只能给魏府提鞋。

    该不该说,这个胡二哥真的是,吃了比天还大的胆子了!

    古代的女子都是富养的,尤其是好人家的女子,更是讲究要嫁的好,要门当户对。男子娶什么样的女子,倒是不用太在意,毕竟一般都是三妻四妾。

    朱隶脸上,虽然对在场的胡家人绷着,但是,不能说,完全不见得这件事儿。想想自己的经历,其实李敏说的没有错,最重要的,还是需要娶个自己喜欢的。

    孟浩明的事儿,在他朱隶的心头,也是烙下了一个深刻的印象,很是感触。

    “再看看吧。”朱隶道,拿起了木筷夹起了一个包子。

    李敏帮他杯子里倒茶。

    应该说,他没有一口否定,已经是很好了。对于古代人来说,种种规矩给限制着。她嫁的这个大叔,其实已经够开明了,要是换作其他人,恐怕一开口先把她骂死。

    他们夫妇俩刚把早饭吃完,魏老和公孙良生过来拜访他们夫妇了。

    可能有早上魏老那个眼神的缘故,胡氏躲着魏老。

    魏老行完礼,在屋子里主子赐的座上坐下。

    李敏绕回到里屋,给儿子喂奶。

    外面的声音,能听见一些传进来。

    谋士们主要是在说,今晚吉时,太白寺的方丈下山来,给世子剃胎发的事。

    没有想到,古代人,对这个事重视到这个地步。或是说,她这个儿子不太一般,因此,这个事,变得好像非常重要。

    他们几个商量的细节,详细到了王府内外的护卫,祭品的摆设,什么人上山,去接方丈下山。一路上,需要有些什么礼俗之仪。同时,这件事,貌似他们也不想惊动到民间百姓中去。所以,接方丈下山,成了秘密的事情。

    这个时候,不禁说到了都督府。

    公孙良生引用岳东越的话:“吕大人到军部来了几次,有提及想给王爷王妃送世子贺礼的事情。”

    “皇上让他送的吗?”朱隶曼声问。

    “恐怕不太可能。”公孙良生嘴角噙起了一抹高深的弧度,隐隐地微笑着,“皇上如今,都顾不上都督府,尤其,有王爷那篇先状告于京师的文。”

    之前,朱隶先发文,质问京师有关自己王府里有人被劫持的事。按照惯例,这个事,属于民事案件,是该由都督府这个民事政府负责的。这下好了,吕博瑞要是真担起这个责,脑袋能在吗?

    所以,不说皇帝联系不联系吕博瑞,吕博瑞其实根本不想联系皇帝了,只生怕皇帝直接把他当成了替罪羊给宰了。

    事到如今,李敏听他们说到这儿,不得不佩服老公身边这群人,一个个简直是老谋深算到了极点。他们这是逼吕博瑞就范。

    吕博瑞这人,固然算不上什么大人物,可是,如果都督府能在关键时候背叛京师,那对于京师绝对是个象征意义上的重大打击。更何况,之前,那群袭击王府的人,和吕博瑞或许没有什么关系,但是,总能在吕博瑞那儿找到一些吕博瑞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蛛丝马迹,有关皇帝的。

    “皇上挑选来北燕的这些人——”魏老接着公孙良生的话,“倒是一个个都对皇上忠心耿耿的。”

    明知有可能会死,是个谁也不愿意承担的差事。来北燕都督府任职的人,当然皇帝需要千挑万选了,必然要选出一个,绝度不会背叛自己的。因此,才有那么多任前都督府都督,最终被皇帝当了替罪羊都无怨无悔。

    想策反这样的人,绝对不容易。

    因此要策反吕博瑞这样的人,可谓是耗尽了朱隶身边人的不少心计了。局,早在一开始都布下了。

    李敏可以想象,那个吕博瑞,如今就好像一只被食物勾引的猎物,无论怎样挣扎,都只能走进那个猎人布置的陷阱里面。

    紫叶端着盘子,给座上的主子、客人们换茶,走到魏老那儿时,魏老看了她一眼,说:“你二哥,是胡二哥吗?”

    其他人一听魏老这话,脸上不由都略过一阵紧张。

    是公孙良生,都早察觉到胡家和魏府之间有些儿不对劲了。

    朱隶沉着脸,一声不发。

    紫叶这丫头,在这个时候,反而露出了其他人难以想象的气势,挺直腰板,答:“回魏老爷子,奴婢的二哥,是叫胡二哥。”

    那声音,答的叫做一个响亮,清脆。

    魏老听见都一愣,接着,像是有些感悟地一笑:“到底是王妃屋子里的人。说话什么的,都有王妃的真传。”

    “奴婢不敢当,奴婢只是按照王妃教的去做而已。”紫叶屈个膝盖,规规矩矩地端着换好的茶杯撤了下去。

    瞅瞅这个气质气势,真是李敏才能选中的人。

    公孙良生都不由地挑了下眉头。

    魏老仿佛若有所思,瞅着胡家人的背影。

    胡家人是身份低微,但是,接连有人受到了朱隶夫妇的重用,肯定是说明了些什么。

    等魏老先走了以后,公孙良生,是轻扫了下屏风那边之后,再瞅着朱隶的脸色,轻声说:“魏老足智多谋,王爷王妃大抵都不用操心的了。”

    朱隶缓慢地点了下头,他也不相信,魏家人,尤其魏老会是狗眼看人低的那种。

    夜晚的吉时到了。

    亲自上太白寺把僧人接下来的朱理骑着白马儿,带着那辆马车,避开了城中的大道,抵达王府。

    早有管家领着人,在门口迎接下山的方丈。

    掀开车帘,怀让先跳下了马车,接着,莲生踩着脚凳下来。

    李敏想着有多少天,没有见到这个二哥了,固然,不过是近在咫尺的距离。

    天空的月亮金黄金黄的,没有风,是个极好的天气。

    李敏尾随朱隶走出来迎客时,只见那个出现在庭院里的僧人,身披红金袈裟,脖子垂落大粒的白色佛珠。真的是,气质犹如天上下凡的仙人一样。

    众人皆彼此行过礼之后,满月礼即开始了。

    李敏照着礼官说的话,效仿着朱隶的动作,一一做着。

    朝拜天地,朝拜祖先,对着院子里搭起的祭台。旁边,是僧人们念诵的声音。倘若是在现代的话,李敏肯定是像看热闹一样的,不会参与。可是,到了古代,现在看古代人做这些礼仪,李敏没有感受到这些古代人像现代人那样祭拜时带有的功利性。古代人并不是为了追求功利来做这些礼俗的,只是纯粹的敬重大自然,以及怀念祖先精神的一颗心。

    心灵,逐渐变的纯净和美好,在这样一个恭谨的环境下。接着,小主角出场了。

    世子爷,被她老公亲自抱着,递到了方丈的手里。

    这是莲生第一次亲眼看见这个娃儿。他知道,这是自己妹妹的娃娃。早就想过来看看,只是,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时机。之前,他们母子出事的时候,他在太白寺里整夜的诵经祈祷。

    如今这一看,这娃儿真的长得倾国倾城。莲生的嘴角不由浮现一个浅露的小酒窝,说:“世子爷,有天人之相。”

    李敏心头突的跳了一下。

    其他人她不知道,但是,莲生这个人说的每句话,她是隐隐约约能感觉到的,感觉到这个男子的与众不同,是她在这个世界里,遇到的,最独树一帜的男子。他对她说过的每句话,如今她想来,都是意义非常。

    难怪,当初慧明无论如何,指定了他为太白寺的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