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震惊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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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人高兴的时候,就会显得更加容易接受新鲜的事物。
就比如看到旁边一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却以一副花痴的模样看着台上的董雪曼。换做往日吴刚一定会从心底鄙视这个人,可现在,怎么看都觉得这人可爱的紧。
本来之前吴刚还没搞懂为什么会有人甘愿花钱来看演唱会,听歌这种事儿在手机上电脑上听听不就行了,可现在他才明白过来。
闻名不如见面,说的就是这个!
就算你用音响听了再多遍的音乐,可当你听到原唱在你面前的时候,完全是另外一幅感受。
时间过的飞快,不知不觉间,演唱会即将落下帷幕,此刻的董雪曼气喘吁吁,场下也不知道是谁带的头,都大喊着让她休息会儿。
最后董雪曼也没办法,全场上万人,这么齐刷刷的喊着,只能按照他们说的去做。
“非常谢谢大家,非常感谢,如果没你们的支持,恐怕我就不能这么安心的唱歌,或者演戏。其实你们让我休息,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那这样吧,我随即挑选一个台下的观众,上台来唱一首歌好不好。”
“好啊!当然好。”
“女神选我,女神!!”
“……”
一石激起千层浪,董雪曼这话让整个体育场瞬间沸腾,这可比她唱多少首歌,说多少掏心窝的话都要来的实际。毕竟,宅男太多,女神太少。
吴刚看着那些激动到不行的观众,也是有些受到感染,疯狂的叫着喊着嚷着。
“好,就这位先生了,请你配合工作人员,然后到舞台上来!”
吵闹非常的现场瞬间安静,然后全部看向被董雪曼指向的地方。
“我靠,谁这么幸运啊!”吴刚没来由的喊了句,不过喊完才意识到,怎么所有人都看向他,而且那眼神好像比抢了他们老婆还要怨恨。
难道……
想到这,吴刚赶紧看向舞台的董雪曼,然而人姑娘正笑着,她手中指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吴刚。
当时吴刚就蒙蔽了,一点都不假,因为他怎么都没想到,这个彩蛋竟然会砸到他的头上。
迷迷糊糊被工作人员一通搜身,然后带到舞台上,第二次见面,而且还是这么近的距离。
甚至吴刚都能感受到董雪曼因为将近快两个小时的表演,而大汗淋漓有些疲惫的神色,尽管如此还是笑着展现自己最美的一面。
看呆了,完全看呆了。
最后还是董雪曼开口打破了尴尬。
“那么怎么称呼呢?”
“口天吴,吴刚。”吴刚开口回道。
“那好,吴先生你想我的哪首歌?”
“呃……”
吴刚纠结了,蛋疼了,因为他好像一首歌都不会唱。而且这是真的,不是在吹牛逼。
这个套路他当然知道,让观众上来唱歌,或者是俩人对唱,当然这其中几乎毫无争议的一部分,肯定唱的是本人的歌。
董雪曼看着吴刚在思考,以为他想纠结,所以开口说道,“虽然我的歌很多,可也不用这么为难,不如这样,就唱我最喜欢的那首——《再次看到你》吴先生觉得怎么样。”
恍惚间,吴刚似乎发现董雪曼不留痕迹的对自己吐了吐舌头,由于被话筒挡住,只有吴刚能看到。
这个时候他才想起来,恐怕她是故意让自己上来的,说不定就是为了捉弄自己。
无奈的一笑,心里却是暗道:别捉弄我了,恐怕这次你要被自己捉弄了。
随即吴刚便用着抱歉的话语说道,“真的抱歉,你说的这首我不会唱。”
“啊?不会唱,那就换《飞翔的风筝》这个总该会了吧。”
“好像也不会。”
“《飞鸟》?”
“还是不会。”
“《天上的云朵》?”
“不会。”
连续几个问答,越问越让董雪曼尴尬,越问,越让台下的观众惊讶。
弄到最后观众不干了,纷纷叫嚷着让他滚蛋。
骂他?现在观众想的就是,老子不上去揍你就算好了。
w*正版n☆首0发
不会唱你来看什么演唱会,不是粉丝你进来干吗,要是没你,说不定现在站在舞台上跟女神说话唱歌的人就是自己了!
吴刚又哪里知道,自己无意中拉了仇恨。
然而吴刚像是计谋得逞一样,看着董雪曼失落的表情,神转折的说道,“虽然我不会唱你说的这些,但我很喜欢刚才你唱的那些《诉离别》,正巧我是吴氏传媒的董事长,又碰巧的是,我说过只有我和你再次碰面,那我一定会给你一个无法拒绝的理由,来我公司。更巧的是,我正好还会写歌。其中有一首古风和你这首《诉离别》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不介意我在这唱出来吧。”
吴刚说了一大堆,听的人是一愣一愣的。
就连董雪曼都没想到,吴刚会说出这么一番话。
“喂,你要干嘛?”
“不干嘛,就像我刚才说的那样,你也听到了。”
看着董雪曼把话筒关掉,跟自己说悄悄话,吴刚摊了摊手,表示的确如他所说。
“今天来的匆忙,而且我上台纯属意外,那就清唱好了,希望大家不要介意。”
说实在,吴刚前世的时候还是挺喜欢唱歌的,只是因为没这个条件,要是他前世就是个富二代,说不定还真就去上一个什么音乐学院,当一个明星玩玩了。
而且他也知道,现在台下肯定以为他在说大话,肯定也在看他的笑话。
《诉离别》这首歌吴刚知道,评价相当高,不仅是有着浓重的古风味道,更重要的是词作也是不俗。
要是真让吴刚写歌自然写不出向姘美的,可要是轮重生的能力,那他说第二,就没敢说第一。
“索赔勾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炊烟袅袅升起隔江千万里……你眼带笑意……”
从最开始的不屑,到惊讶,到吃惊,到震惊,然后到最后的痴迷。
在这个演唱会上,上到董雪曼,下到台下无数个观众,恐怕所有人心里都经过这样一个过程,任谁都没想到。演唱会上随即出现的一个环节,董雪曼随即点的一个人,竟然是一个传媒公司的懂事张,更然人想不到的人他要挖墙脚,更惊奇的是,他还唱了一首和《诉离别》词曲都不相上下的歌。
其实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吴刚真的挺帅,而且加上嗓音还是过的去的,一时间成功俘获了台下大批妹子的芳心。
当最后一句唱完,没有人发动,而是所有人自觉的鼓掌。
这一刻,吴刚似乎有种错觉,他就是一个明星,而且还是那种有着无数粉丝的明星。
然而旁边的董雪曼突然开口后,他才意识到,自己还是个打酱油的而已。
“太神奇了,真是太神奇了!刚才那首歌叫什么,真的是你写的嘛?简直太完美了!”
“当然是我写的,至于歌的名字,我暂且保密。在这里我重复下刚才说的话,只要你来我公司,我可以量身为你打造一张你出道以来质量最高的专辑,而刚才我唱的那首歌,也会送给你。”
董雪曼这个时候真的很想立刻答应,但是一想经纪人说的话,还是没能回答。因为她刚刚解约,并不想立刻签约公司,好不容易放松下来都没好好休息,如果签约恐怕又要被人当做机器一样的去赚钱。
至于这场演唱会,纯碎是为了回到家乡,而举行的一场庆祝,也算给家乡的人一点福利。
都说人高兴的时候,就会显得更加容易接受新鲜的事物。
就比如看到旁边一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却以一副花痴的模样看着台上的董雪曼。换做往日吴刚一定会从心底鄙视这个人,可现在,怎么看都觉得这人可爱的紧。
本来之前吴刚还没搞懂为什么会有人甘愿花钱来看演唱会,听歌这种事儿在手机上电脑上听听不就行了,可现在他才明白过来。
闻名不如见面,说的就是这个!
就算你用音响听了再多遍的音乐,可当你听到原唱在你面前的时候,完全是另外一幅感受。
时间过的飞快,不知不觉间,演唱会即将落下帷幕,此刻的董雪曼气喘吁吁,场下也不知道是谁带的头,都大喊着让她休息会儿。
最后董雪曼也没办法,全场上万人,这么齐刷刷的喊着,只能按照他们说的去做。
“非常谢谢大家,非常感谢,如果没你们的支持,恐怕我就不能这么安心的唱歌,或者演戏。其实你们让我休息,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那这样吧,我随即挑选一个台下的观众,上台来唱一首歌好不好。”
“好啊!当然好。”
“女神选我,女神!!”
“……”
一石激起千层浪,董雪曼这话让整个体育场瞬间沸腾,这可比她唱多少首歌,说多少掏心窝的话都要来的实际。毕竟,宅男太多,女神太少。
吴刚看着那些激动到不行的观众,也是有些受到感染,疯狂的叫着喊着嚷着。
“好,就这位先生了,请你配合工作人员,然后到舞台上来!”
吵闹非常的现场瞬间安静,然后全部看向被董雪曼指向的地方。
“我靠,谁这么幸运啊!”吴刚没来由的喊了句,不过喊完才意识到,怎么所有人都看向他,而且那眼神好像比抢了他们老婆还要怨恨。
难道……
想到这,吴刚赶紧看向舞台的董雪曼,然而人姑娘正笑着,她手中指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吴刚。
当时吴刚就蒙蔽了,一点都不假,因为他怎么都没想到,这个彩蛋竟然会砸到他的头上。
迷迷糊糊被工作人员一通搜身,然后带到舞台上,第二次见面,而且还是这么近的距离。
甚至吴刚都能感受到董雪曼因为将近快两个小时的表演,而大汗淋漓有些疲惫的神色,尽管如此还是笑着展现自己最美的一面。
看呆了,完全看呆了。
最后还是董雪曼开口打破了尴尬。
“那么怎么称呼呢?”
“口天吴,吴刚。”吴刚开口回道。
“那好,吴先生你想我的哪首歌?”
“呃……”
吴刚纠结了,蛋疼了,因为他好像一首歌都不会唱。而且这是真的,不是在吹牛逼。
这个套路他当然知道,让观众上来唱歌,或者是俩人对唱,当然这其中几乎毫无争议的一部分,肯定唱的是本人的歌。
董雪曼看着吴刚在思考,以为他想纠结,所以开口说道,“虽然我的歌很多,可也不用这么为难,不如这样,就唱我最喜欢的那首——《再次看到你》吴先生觉得怎么样。”
恍惚间,吴刚似乎发现董雪曼不留痕迹的对自己吐了吐舌头,由于被话筒挡住,只有吴刚能看到。
这个时候他才想起来,恐怕她是故意让自己上来的,说不定就是为了捉弄自己。
无奈的一笑,心里却是暗道:别捉弄我了,恐怕这次你要被自己捉弄了。
随即吴刚便用着抱歉的话语说道,“真的抱歉,你说的这首我不会唱。”
“啊?不会唱,那就换《飞翔的风筝》这个总该会了吧。”
“好像也不会。”
“《飞鸟》?”
“还是不会。”
“《天上的云朵》?”
“不会。”
连续几个问答,越问越让董雪曼尴尬,越问,越让台下的观众惊讶。
弄到最后观众不干了,纷纷叫嚷着让他滚蛋。
骂他?现在观众想的就是,老子不上去揍你就算好了。
w*正版n☆首0发
不会唱你来看什么演唱会,不是粉丝你进来干吗,要是没你,说不定现在站在舞台上跟女神说话唱歌的人就是自己了!
吴刚又哪里知道,自己无意中拉了仇恨。
然而吴刚像是计谋得逞一样,看着董雪曼失落的表情,神转折的说道,“虽然我不会唱你说的这些,但我很喜欢刚才你唱的那些《诉离别》,正巧我是吴氏传媒的董事长,又碰巧的是,我说过只有我和你再次碰面,那我一定会给你一个无法拒绝的理由,来我公司。更巧的是,我正好还会写歌。其中有一首古风和你这首《诉离别》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不介意我在这唱出来吧。”
吴刚说了一大堆,听的人是一愣一愣的。
就连董雪曼都没想到,吴刚会说出这么一番话。
“喂,你要干嘛?”
“不干嘛,就像我刚才说的那样,你也听到了。”
看着董雪曼把话筒关掉,跟自己说悄悄话,吴刚摊了摊手,表示的确如他所说。
“今天来的匆忙,而且我上台纯属意外,那就清唱好了,希望大家不要介意。”
说实在,吴刚前世的时候还是挺喜欢唱歌的,只是因为没这个条件,要是他前世就是个富二代,说不定还真就去上一个什么音乐学院,当一个明星玩玩了。
而且他也知道,现在台下肯定以为他在说大话,肯定也在看他的笑话。
《诉离别》这首歌吴刚知道,评价相当高,不仅是有着浓重的古风味道,更重要的是词作也是不俗。
要是真让吴刚写歌自然写不出向姘美的,可要是轮重生的能力,那他说第二,就没敢说第一。
“索赔勾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炊烟袅袅升起隔江千万里……你眼带笑意……”
从最开始的不屑,到惊讶,到吃惊,到震惊,然后到最后的痴迷。
在这个演唱会上,上到董雪曼,下到台下无数个观众,恐怕所有人心里都经过这样一个过程,任谁都没想到。演唱会上随即出现的一个环节,董雪曼随即点的一个人,竟然是一个传媒公司的懂事张,更然人想不到的人他要挖墙脚,更惊奇的是,他还唱了一首和《诉离别》词曲都不相上下的歌。
其实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吴刚真的挺帅,而且加上嗓音还是过的去的,一时间成功俘获了台下大批妹子的芳心。
当最后一句唱完,没有人发动,而是所有人自觉的鼓掌。
这一刻,吴刚似乎有种错觉,他就是一个明星,而且还是那种有着无数粉丝的明星。
然而旁边的董雪曼突然开口后,他才意识到,自己还是个打酱油的而已。
“太神奇了,真是太神奇了!刚才那首歌叫什么,真的是你写的嘛?简直太完美了!”
“当然是我写的,至于歌的名字,我暂且保密。在这里我重复下刚才说的话,只要你来我公司,我可以量身为你打造一张你出道以来质量最高的专辑,而刚才我唱的那首歌,也会送给你。”
董雪曼这个时候真的很想立刻答应,但是一想经纪人说的话,还是没能回答。因为她刚刚解约,并不想立刻签约公司,好不容易放松下来都没好好休息,如果签约恐怕又要被人当做机器一样的去赚钱。
至于这场演唱会,纯碎是为了回到家乡,而举行的一场庆祝,也算给家乡的人一点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