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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碗汤(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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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向北,因为某些元素的变化导致清欢只能按照自己模糊的记忆开车,导航不管用,而曾鸣则是一问三不知,但好在她的感觉是对的,经历三天的车程,他们终于到达了清欢记忆中属于肖温的基地。

    可是……

    清欢关上车门,远远地看着似乎和六年前没什么变化的基地,城墙上的裂纹还在,城门也没有变,只是城楼上写着几个大字,叫做避难所。

    城外缠绕着种种变异植物,看样子当年徐莹的确是注意到了这一点,用这些杀伤力极强的植物作为守护武器的话,的确是比用人来看守强多了。而且植物还可以隔离丧尸,散发出的味道甚至能够掩住城里新鲜的活人味。

    也因此城外围绕的丧尸并不多。

    曾鸣跟着从车里下来,就看见清欢站在原地像是在想什么。他原以为他们是要进城的,可现在这是什么情况?小心翼翼地靠近清欢,提醒道:“咱们不进去吗?”他都看到守城的人朝这边看了。

    清欢摇头:“不进去了。”

    曾鸣一头雾水的看着她:“那咱们开了这么久的车到这来是为了什么呀?”

    “我有事情要做,接下来的路不适合带你,你可以进城去,现在不是已经有平民的存在了么?”

    “啊?我、我一个人去?”

    清欢似笑非笑地看他:“咱俩非亲非故,我一路供你吃住救你性命还把你送到安全地带,你不感谢我就算了,还想让我继续保护你?”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说……要不、要不你把我带上吧!说不准我还能给你帮上什么忙呢?”曾鸣嘿嘿傻笑。

    “得了吧,你吃的比我多又不能打架,遇到丧尸还需要我救你。”反之她一个人上路的话丧尸根本就不会找她的麻烦好么。“这个给你。”

    清欢转身打开了后备箱,从里头搬出了一个纸箱交到曾鸣手上。“抱紧点儿,里头都是食物,这样的话你就不会被嘲笑是吃白饭的了。记得好好训练,别再这么弱了,下次丧尸要啃你的脑袋,可没有我来救你。”

    说完,她也是洒脱,赶在守城人员到来之前上了车,对曾鸣笑了笑,比了个剪刀手,发动汽车离去。

    其实曾鸣也知道,他跟清欢不过是萍水相逢。在末世里,人与人之间只剩下了掠夺与争斗,她却好心的救了他,还把他送到避难所。这样的恩情他该怎么报答?甚至她还给自己留了一箱食物,这样的话不愁自己不被接纳。

    但是……曾鸣眼圈儿有点红了,他是真心舍不得她啊,怎么说两人都算是生死之交了,怎么清欢说走就走一点都不留恋呢?

    清欢没想那么多,曾鸣的确挺有意思,而且知恩图报,但她并不觉得带着曾鸣是个明智的选择。她有很多事情要做,肖温的基地变成了避难所,现在她要去黑豹的基地看看,如果那里也是一样的话,她就准备去合并后的新基地——也就是广播里所说的,女王居住的“王城”了。

    而这个世界还没有异变完毕,有些地方经常会冒出一个城市,然后又很快消失不见。很明显,这并非世界在进化,而是世界在融合。这个世界,是在和另外一个于同一时间内迎接末世到来的世界同化中!

    那样也就能够解释所谓的“女王”的存在,同时也能解释为何在奈何桥的时候她会感受到那么大的波动,人类再如何逆天也不可能有这样的效果,所以必然是世界与世界之间发生了碰撞或是融合。

    这种融合到底是顺理成章的还是不被接受的,清欢想,还是需要再观察一下。

    每当看到有城市出现,清欢就会在第一时间进去搜刮物资,吃的也好穿的也好反正只要是有用的她全装了起来,要不是房子不能带走她也想一并塞到空间里呢,反正那里地儿大,塞几个世界都不成问题。

    平时她就听听广播,听广播里对女王的歌功颂德还有对反叛者的义愤填膺,每当有反叛者被杀戮,广播里的声音就会变得格外激动和兴奋,好像这是什么值得普天同庆的事情一样。

    如果这些反叛者真的是她的朋友的话……清欢想,那么她是真的会非常非常非常不高兴。

    因为总是有奇怪的城市出现或是消失,所以清欢的方向感受到了巨大的挑战。有的时候开着开着前头就没路了,还有的时候明明是在公路上,一眨眼的功夫就身处城中。

    第五天的中午,她经过一个小镇,小镇外头有几只丧尸在游荡,见了清欢漠不关心,权当她不存在。清欢开着车进入小镇,先是把车子停在一户人家,然后开始在镇上搜刮物资。

    她现在是到哪儿哪儿光,因为这些城市一旦消失就不会再出现,它们消失或是出现的原因就是因为世界还不够稳定,然而经过动荡后,就不会再出现这样的问题。也就是说,那里头的东西她要是不拿,也不会有别人来拿了。

    但是隔得老远清欢就听到了枪声!她立刻朝枪声来源处跑去,长长的黑色卷发在她背上起伏。因为没什么麻烦,她没把头发扎起来,甚至还穿着短裙,看起来无害极了。

    因为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清欢没有冲动地走出去,而是在拐角处停了下来,探出脑袋向不远处看去。

    那是在一家超市门口,地上有个五花大绑的女人,女人旁边则有个男人,男人被子弹射穿了小腿,单膝跪在地上,却咬着牙一句软话不说。

    为首的是一个穿着蓝色军装的男人,他身材英挺,面貌也十分英俊,此刻他正冷漠地用枪指着地上男人的另外一条腿,冷冰冰地问:“我再问最后一次,剩下的人在哪?”

    男人猛地抬起头,眼睛里散发出仇恨与倔强的光,他冷笑一声:“有种就他妈打死我,到时候我等着看你们的下场!”

    “还敢嘴硬!”一个同样穿着军装的女人厉声喝斥,举起了手里的枪,对准的却是男人的脑门。

    军装男人出声阻止:“你眼里还有没有我的存在?”

    女人立刻恭敬垂首:“是属下逾矩了。”

    “不说的话,你的这条腿就也保不住了。”军装男人露出一个阴冷的笑容,又缓缓把目光投向被绑起来的女人。“我慕名很久,手下这帮子兄弟也很久没尝过女人味儿了,你妻子颇负盛名,身手也不错,想来可以适应军妓这个职业。放心吧,到时候我会让你看着的,当然,在那之前我会先挑断她的手脚筋,让她连寻死都不能够。而你给我记住,这都是你不肯说出其他反叛者下落的代价!”

    说着就要扣动扳机,可就在这时却突然听到女人的说话声:“是吗?也许在那之前你该考虑一下自己还能不能活着走出这个镇。”

    “谁?!”

    军装男人一回头,目光便不由为之一怔,原因无他——清欢刷脸刷习惯了。她脸上带着笑一步一步走近,长发被风吹起,可熟悉她的人应该能看出来,她虽然在笑,却是一点都不开心啊。

    “清欢?!”

    “嗨,好久不见。”清欢随意对麝鼠和卫徐莹摆摆手,走到了他们面前眯着眼去看军装男人。“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楚,你再说一遍?”

    “我说——”男人才吐出两个字,脖子就被清欢一把掐住。她笑着,柔声道:“快呀,我让你再说一遍呢。”

    也不知她是哪里来的手劲儿,那么高大的一个男人,战神一般的存在,在她手里却和被掐住脖子的鸭子没什么区别。有反应快的人瞄准清欢,下一秒枪却不知怎么的被抢走,手里空空如也。

    他们尖叫起来,只因为不知何时爬到他们身上的虫子,这些虫子长得很奇怪,但它们爬在身上,就让他们四肢麻痹动弹不得。

    在把男人掐死之前,清欢把他摔在了地上,蹲下去给卫徐莹解绑,顺便问她:“你们怎么会在这儿?”

    同时徐莹也吻:“你怎么会在这儿?”

    两人问了一模一样的话,清欢耸耸肩,“那就待会儿再说吧。”

    徐莹一得自由就去看麝鼠的伤势,麝鼠的左腿肌腱已经被子弹射穿了,这条腿肯定是不能再用了。她忍住眼泪,心里却充满恨意。

    “干什么去呀?”清欢一把捞住徐莹手臂。

    “我要杀了他!”

    “不是不让你杀,待会儿吧。”

    徐莹咬着牙,却仍然听了清欢的话。清欢走到麝鼠身边对他笑笑,麝鼠也对她笑,这个男人最大的爱好就是苦中作乐。“我们想死你了,还以为你再也不会回来了。”

    “本来的确是这么打算的,可谁知道你们竟然这么笨,到手的世界都被人给抢走了。”清欢无奈地说,一副我也不愿意回来的样子,把麝鼠给逗笑了。

    她用手拂过他受伤的腿,下一秒,麝鼠的腿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