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要么赢,要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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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说你会害了夜叉,没想到却是我。”狱卒才离开,锦衣立即自责地说。若非他太大意了,怎么可能有人跟踪他找到夜叉,怎么可能以他为人质,迫夜叉投降?
“是啊,谋我的丫头,为什么不和我说,非得偷偷摸摸的?”春荼蘼说得不客气,“但这事我没告诉小凤,不然她也会自责,何必呢?你只当不知道好吧?”
“你不怪我?”锦衣没了常挂在脸上的、老好人般的微笑,眉眼间看起来有些小帅。
“怪,为什么不怪你?之前你经常数落我的,现在知道什么叫情难自禁了吧?”春荼蘼落井下石,“但你若表现好,帮我打赢这场官司,我考虑为你和小凤做主。整个丫头都给你,够意思吧?”
锦衣连忙解释,“我和小凤没什么的,就是……”
“就是一起出去逛逛小街,喝喝小酒,聊聊小天,借着切磋武功的机会,摸摸小手。”春荼蘼哼了声,“我的丫头我知道,小凤是一根筋,脑子有时候转不过弯来,所以才会被你哄得把事情瞒着我。不过男婚女嫁,天经地义,我又不会拘着小凤一辈子。我恼在,你这样偷偷摸摸的,让杜含玉利用了。”
听到前半句,锦衣老脸一红。听到后半句,老脸又是一白。
“春六……小姐,你一定要救他。”锦衣略有点激动,“你救他!我没有有关系。如果你需要,我可以为他顶罪。”
“为他顶什么罪呢?他那个身份,任何人也替代不了。”
“若有人以狼眼的过去来说事,我就是狼眼的头目,与殿下无关!”
“凡事要证据的,锦衣,不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的。”春荼蘼摇摇头,“对方既然要伤害夜叉,就必然不容许咱们采取躲避或者转嫁之法,唯今之计,只有正面迎敌。所以,我需要你的帮助。你不用想那些有的没的,你的殿下信任我,你也该信任。”
“要我帮什么?”锦衣说得咬牙切齿,似乎恨不能为夜叉死了,至少也得伤残了,才能弥补他的愧疚。
春荼蘼走近铁栏,从随身的香包中拿出一张纸和一截短短的炭条,在上面写:朱礼谋反案。
锦衣的关押地不比夜叉的那么隐蔽,虽然狱卒奉命不得靠近,但春荼蘼一向谨慎,何况这还关系到夜叉的命,所以格外小心。
看到纸上的字,锦衣吃了一惊。
“别问为什么?只把你所知的,与这个案子有关的事都告诉我。哪怕是看似相关,其实毫无意义的情况。”春荼蘼随手把那张纸撕碎,又放回到香包中。
“我得想想,这件事非常复杂。而且,对方很保密,没有留下多少痕迹。”锦衣皱眉。
“你只管提供事实,具体的证据,我会自己找的。记着,所有相关的人和事,都要尽量想出来,尽量告诉我。你的殿下说你过目不忘,你可别让我失望。”春荼蘼正色道,“我给你一天时间回想,明天这时候我会再来。那时,给你纸笔,你全部写下来给我。”
锦衣应了。
第二天,春荼蘼如愿得到他的口供,可惜只有一页纸,上面还只寥寥数行。不过,总算有了突破口,她既然有了心理准备,就不会那么失落。
晚上去找白敬远,大书房内,仍然是白卫在外面守着,爷俩儿喝茶聊天。只是听到“朱礼谋反案”几个字,白敬远变了脸色。
“你难道要用这个案子……”白敬远问得迟疑。
春荼蘼点头却坚定,“因为当年的刑部尚书许文冲被刺案,是阿苏瑞的狼眼组织做的。”
白敬远把茶盏放下,免得太激动了,摔了杯子。
“狼眼组织的存在,知道的人不多。熟悉者,仅限上层权贵。”白敬远习惯性的抚着胡子说,“因为他们要价高,手段干净利落,从不失手,所以能请得起他们的,也必非普通人。”
“许尚书之死,没人怀疑是他们做的吗?”春荼蘼好奇。
“当然有怀疑,但他们如风般来去,连痕迹也不留,除非他们自己承认,不然哪可能确定。”
春荼蘼目光一闪,想到对方要夜叉认罪,必须拿出他是狼眼组织头目的证据,又会是什么?
“荼蘼,你可曾想过,要翻出朱礼谋反案,所牵连之大,是你之前都没有经历过的?若朱礼是被冤枉的,等冤情大白,为此送命的人不知几多。”白敬远有些担心了。
越是大案,就越是牵一发而动全身。长安水深,权贵们明的、暗的,关系盘根错节,越是要抗争,就越是会陷入网里。等哪天被缚住,就只能任人宰割。为了一个阿苏瑞,值得吗?
可在春荼蘼眼里,为了救夜叉,她什么都敢做,神挡杀神,佛挡杀佛。若没这点气势,就不应该站在公堂之上。但这些,不能和外祖父说。而且奇怪的是,自从在大唐做状师,她遇到的案子总是二选一的局面,要么赢,要么死,从来没有能妥协的。不管是冥冥中的安排,还是她自身周边关系的复杂,既然事情到了这一步,她只有不断向前。
“祖父,若阿苏瑞的功不够大,就抵不过罪过。想来想去,只有这个案子够分量。还有一点就是……您可知道皇上对这件事的态度?”她把韩谋拉出来挡箭,“皇上暗示我,一定要保下阿苏瑞。”这,也是事实。
白敬远却是一惊。
他是天子重臣、近臣,自认总是能揣摩到皇上的意思。但在这件事上,他一直感觉圣意变幻莫测,现在荼蘼这么说,他心里总觉得哪里不对,却深信不疑。
“皇上知道你要翻朱礼案吗?”他下意识地追问。
“知道。”
“那皇上还要你大展手脚?”
“是。”
白敬远闭了闭眼,再睁开时,神色已经极之清明。
上弱,需下强,不然如何能在权利的倾轧中游刃有余?但上强……用白话说,下面直接抱着皇上的大粗腿就行了。不然像杜府一样,机关算尽,但未必有好下场。
看来,不管皇上是要保阿苏瑞还是要翻朱礼案,那都是皇上心中的一根刺,必须要拔的。
“你想知道朱礼谋反案到底是怎么回事吗?”白敬远叹了口气问。
“想知道,但是我不能明着调查,因为还没上公堂,还不能打草惊蛇。再者,我问过皇上了,这个案子是封了档的,普通人只是知道其皮毛,毕竟这案子在当年很是轰动。但真正的内情,并没有对外公开。许尚书被杀,就是因为查到了一些蛛丝马迹。”
白敬远点了点头,“没错,当时这案子是杜老家伙会同三司共审的。”
“祖父为什么没有参与?”
“那年年初我突然生了重病,回洛阳修养,半年没在朝堂中露面。如今看来,还真是凑巧啊。”白敬远眯了眯眼,开始陷入回忆,“但这个案子,我还是略知之一二。”
白敬远娓娓道来,春荼蘼听得仔细,祖孙二人直聊了一个多时辰,春荼蘼才大概知道了些此案的来龙去脉。
谋反案,一般都是武将或者皇族,又或者势力极大的外戚做主角。文臣嘛,在文字狱中能当男一号,推翻政权的事却很少做。不是有句话叫做:秀才造反,三年不成吗?因为文人心思比较灵活多变,容易摇摆不定,又没有武力值。
纵观历史,没有和平朝代更迭的,总是伴随着兵权和阴谋。
偏偏朱礼,是文臣。而朱家,本是世家大族,若非经过突厥人的百年铁蹄,朱姓说不定是异时空大唐的第一大家族。但就算是突厥人暂时获得过统治,也需要汉地汉人的配合和必要的臣服。朱家,就是突厥王朝时期的汉臣,而且很受重用。因为朱家祖上为了保护本家族的生存利益,降了突厥,还算是起带头表率作用的那一批。
为此,朱家在文人清流中的名声极差,这也就是谋反案经过那么些年,却没有那种不怕死的二愣子,主动提出翻案的原因。
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朱礼年轻时与当今圣上韩谋无意间相识于江湖,两人身份不明,却相交莫逆。后来身份揭开,韩氏夺天下,朱礼做为突厥王朝的汉臣,实际上起到了里应外合的重要作。所以,相当于他们又降了大唐。百年时间,连降两次,三姓家奴。
一般来说,这种“不忠诚”的家族及其代表人物,不管在哪朝哪代也不会受到重用,厚道点的当权者,会给他们高官厚禄的闲差,养着那一大家子,只要他们老老实实,就当他们不存在就是了。遇到不厚道的,三五年就得因这样那样的原因,憋屈死几位,然后家族败落。
但朱家很奇怪,祖上有济世之才,确实保证了突厥王朝的一段时间内的稳定,于是朱家的权势是汉臣第一位。后代中,朱礼即有眼光,预见到突厥的败退,又与韩谋因为私交而受到重视,混得风生水起。可想而知,朱礼谋反,对韩谋的打击是很大的。
韩谋此人,是历史少见的、不多疑的上位者。他信奉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信条。但这种人,也是最容不得背叛的。
而整个事件的起因,是皇宫,后宫,是皇上那两个夭折的儿子。
…………………………………
…………………………………
…………66有话要说…………
晚了一小时,抱歉。
继肉包生病后,天津昨天38度高温哪,空调坏了……
热我个半死。66最近倒霉吧?
今天联络人来修,但开价太高,房东非要自己找人来修。但结果,还是要我分担了一百块钱。
其实这样没道理,但我想快点结束这些烂事好写字,于是忍了。
第二更晚上八点准时。
谢谢。RS
“我一直说你会害了夜叉,没想到却是我。”狱卒才离开,锦衣立即自责地说。若非他太大意了,怎么可能有人跟踪他找到夜叉,怎么可能以他为人质,迫夜叉投降?
“是啊,谋我的丫头,为什么不和我说,非得偷偷摸摸的?”春荼蘼说得不客气,“但这事我没告诉小凤,不然她也会自责,何必呢?你只当不知道好吧?”
“你不怪我?”锦衣没了常挂在脸上的、老好人般的微笑,眉眼间看起来有些小帅。
“怪,为什么不怪你?之前你经常数落我的,现在知道什么叫情难自禁了吧?”春荼蘼落井下石,“但你若表现好,帮我打赢这场官司,我考虑为你和小凤做主。整个丫头都给你,够意思吧?”
锦衣连忙解释,“我和小凤没什么的,就是……”
“就是一起出去逛逛小街,喝喝小酒,聊聊小天,借着切磋武功的机会,摸摸小手。”春荼蘼哼了声,“我的丫头我知道,小凤是一根筋,脑子有时候转不过弯来,所以才会被你哄得把事情瞒着我。不过男婚女嫁,天经地义,我又不会拘着小凤一辈子。我恼在,你这样偷偷摸摸的,让杜含玉利用了。”
听到前半句,锦衣老脸一红。听到后半句,老脸又是一白。
“春六……小姐,你一定要救他。”锦衣略有点激动,“你救他!我没有有关系。如果你需要,我可以为他顶罪。”
“为他顶什么罪呢?他那个身份,任何人也替代不了。”
“若有人以狼眼的过去来说事,我就是狼眼的头目,与殿下无关!”
“凡事要证据的,锦衣,不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的。”春荼蘼摇摇头,“对方既然要伤害夜叉,就必然不容许咱们采取躲避或者转嫁之法,唯今之计,只有正面迎敌。所以,我需要你的帮助。你不用想那些有的没的,你的殿下信任我,你也该信任。”
“要我帮什么?”锦衣说得咬牙切齿,似乎恨不能为夜叉死了,至少也得伤残了,才能弥补他的愧疚。
春荼蘼走近铁栏,从随身的香包中拿出一张纸和一截短短的炭条,在上面写:朱礼谋反案。
锦衣的关押地不比夜叉的那么隐蔽,虽然狱卒奉命不得靠近,但春荼蘼一向谨慎,何况这还关系到夜叉的命,所以格外小心。
看到纸上的字,锦衣吃了一惊。
“别问为什么?只把你所知的,与这个案子有关的事都告诉我。哪怕是看似相关,其实毫无意义的情况。”春荼蘼随手把那张纸撕碎,又放回到香包中。
“我得想想,这件事非常复杂。而且,对方很保密,没有留下多少痕迹。”锦衣皱眉。
“你只管提供事实,具体的证据,我会自己找的。记着,所有相关的人和事,都要尽量想出来,尽量告诉我。你的殿下说你过目不忘,你可别让我失望。”春荼蘼正色道,“我给你一天时间回想,明天这时候我会再来。那时,给你纸笔,你全部写下来给我。”
锦衣应了。
第二天,春荼蘼如愿得到他的口供,可惜只有一页纸,上面还只寥寥数行。不过,总算有了突破口,她既然有了心理准备,就不会那么失落。
晚上去找白敬远,大书房内,仍然是白卫在外面守着,爷俩儿喝茶聊天。只是听到“朱礼谋反案”几个字,白敬远变了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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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荼蘼点头却坚定,“因为当年的刑部尚书许文冲被刺案,是阿苏瑞的狼眼组织做的。”
白敬远把茶盏放下,免得太激动了,摔了杯子。
“狼眼组织的存在,知道的人不多。熟悉者,仅限上层权贵。”白敬远习惯性的抚着胡子说,“因为他们要价高,手段干净利落,从不失手,所以能请得起他们的,也必非普通人。”
“许尚书之死,没人怀疑是他们做的吗?”春荼蘼好奇。
“当然有怀疑,但他们如风般来去,连痕迹也不留,除非他们自己承认,不然哪可能确定。”
春荼蘼目光一闪,想到对方要夜叉认罪,必须拿出他是狼眼组织头目的证据,又会是什么?
“荼蘼,你可曾想过,要翻出朱礼谋反案,所牵连之大,是你之前都没有经历过的?若朱礼是被冤枉的,等冤情大白,为此送命的人不知几多。”白敬远有些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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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若阿苏瑞的功不够大,就抵不过罪过。想来想去,只有这个案子够分量。还有一点就是……您可知道皇上对这件事的态度?”她把韩谋拉出来挡箭,“皇上暗示我,一定要保下阿苏瑞。”这,也是事实。
白敬远却是一惊。
他是天子重臣、近臣,自认总是能揣摩到皇上的意思。但在这件事上,他一直感觉圣意变幻莫测,现在荼蘼这么说,他心里总觉得哪里不对,却深信不疑。
“皇上知道你要翻朱礼案吗?”他下意识地追问。
“知道。”
“那皇上还要你大展手脚?”
“是。”
白敬远闭了闭眼,再睁开时,神色已经极之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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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敬远点了点头,“没错,当时这案子是杜老家伙会同三司共审的。”
“祖父为什么没有参与?”
“那年年初我突然生了重病,回洛阳修养,半年没在朝堂中露面。如今看来,还真是凑巧啊。”白敬远眯了眯眼,开始陷入回忆,“但这个案子,我还是略知之一二。”
白敬远娓娓道来,春荼蘼听得仔细,祖孙二人直聊了一个多时辰,春荼蘼才大概知道了些此案的来龙去脉。
谋反案,一般都是武将或者皇族,又或者势力极大的外戚做主角。文臣嘛,在文字狱中能当男一号,推翻政权的事却很少做。不是有句话叫做:秀才造反,三年不成吗?因为文人心思比较灵活多变,容易摇摆不定,又没有武力值。
纵观历史,没有和平朝代更迭的,总是伴随着兵权和阴谋。
偏偏朱礼,是文臣。而朱家,本是世家大族,若非经过突厥人的百年铁蹄,朱姓说不定是异时空大唐的第一大家族。但就算是突厥人暂时获得过统治,也需要汉地汉人的配合和必要的臣服。朱家,就是突厥王朝时期的汉臣,而且很受重用。因为朱家祖上为了保护本家族的生存利益,降了突厥,还算是起带头表率作用的那一批。
为此,朱家在文人清流中的名声极差,这也就是谋反案经过那么些年,却没有那种不怕死的二愣子,主动提出翻案的原因。
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朱礼年轻时与当今圣上韩谋无意间相识于江湖,两人身份不明,却相交莫逆。后来身份揭开,韩氏夺天下,朱礼做为突厥王朝的汉臣,实际上起到了里应外合的重要作。所以,相当于他们又降了大唐。百年时间,连降两次,三姓家奴。
一般来说,这种“不忠诚”的家族及其代表人物,不管在哪朝哪代也不会受到重用,厚道点的当权者,会给他们高官厚禄的闲差,养着那一大家子,只要他们老老实实,就当他们不存在就是了。遇到不厚道的,三五年就得因这样那样的原因,憋屈死几位,然后家族败落。
但朱家很奇怪,祖上有济世之才,确实保证了突厥王朝的一段时间内的稳定,于是朱家的权势是汉臣第一位。后代中,朱礼即有眼光,预见到突厥的败退,又与韩谋因为私交而受到重视,混得风生水起。可想而知,朱礼谋反,对韩谋的打击是很大的。
韩谋此人,是历史少见的、不多疑的上位者。他信奉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信条。但这种人,也是最容不得背叛的。
而整个事件的起因,是皇宫,后宫,是皇上那两个夭折的儿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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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肉包生病后,天津昨天38度高温哪,空调坏了……
热我个半死。66最近倒霉吧?
今天联络人来修,但开价太高,房东非要自己找人来修。但结果,还是要我分担了一百块钱。
其实这样没道理,但我想快点结束这些烂事好写字,于是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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