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浪里的死亡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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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浪里的死亡线(2)
巴特雷狙击步枪,被我藏在山洞附近,这把武器除了我自己,谁都不能有触摸的机会。假如武器出现故障,或被人做了手脚,不等赶到索马里,恐怕在马达加斯加岛,我就会丧命。
根据悬鸦的预测,我俩将在那里第一次联手,做掉与我同时赶往索马里的第二发杀手。这样,海魔号上的杰森约迪,就得把希望全寄托在我一人身上,芦雅她们的安全系数才会因此而增大。即使真如悬鸦担心的那样,海魔号还预留有八大杀手里面的两名悍将,但杰森约迪一时半刻也来不及调度了。
因为我正处于上风带,西北方向的狮群,可能嗅觉到人的气味儿。大片的羚羊和斑马群,正集结在地雷区东面,动物们似乎也感应到了爆炸物的死亡气息,以此划出了汉界楚河。
我身上的狙击步枪,有效射程在八百米,我是不愿意击杀狮子的,除非它们主动攻击。但我又必须小心,一旦这种草原之王潜伏到近前,绝不比对付一名八大杀手安全到哪去。
迎着热辣辣的日头,我背着狙击步枪,不断朝高处走,希望在附近的草原上,看到落单的大型食草动物。沿着丘陵坡脚,越往高处攀登,越是闷热难耐,仿佛太阳就在山顶,而我在向它靠近着。
茫茫白草泛起亮光,昨夜降落的水分已被烘干,我也砍了一片棕榈树叶子,像小伞似的举在头顶。那些斑马和羚羊,仍在远远的雷区尽头,每一只都严格遵守着生存法则。
它们仿佛知道,呆在一万只同伴组成的族群里,每逢遭受狮子、花豹的捕杀,丧命的概率仅有万分之一;假如三五成群,一旦遭受攻击,被猎杀到的概率就很大。
太阳挂到了中天,犹如一团燃烧起来的火球,我汗流浃背,伫立在高高的丘陵半腰。虽然挎着狙击步枪,但此刻,类似的困难又出现了,就像当初在荒岛河央的甲板上,子弹可以轻易射杀掉目标,关键是如何安全取回猎物。
我干涩地吞咽了咽唾液,润润枯燥的喉结,渐渐感觉出上帝又在凝视了。
沿着丘陵的半腰,我开始朝雷区后面绕去。若想猎到一只羚羊,也只能长途跋涉。本来我与这群食草动物离得不远,大概五百米的样子,但直线间隔着雷区,我不会愚蠢地相信那些警示标杆儿,更不会没身在草海,让狮子像鲨鱼那样,把我突然拖走嚼碎。
拧开背着的水壶,啐一小口淡水含在嘴里,缓和喉咙中的燥热。狙击步枪几乎是泡在背部的汗水里,我的上衣在女孩身上,除了逃命或涂擦药水这些万不得已的行为,我不会让她光着上身。毕竟,她是个女人。悬鸦若能多给件衣服就好了。
我胸膛和臂膀上的肌肉,仿佛给太阳晒鼓了似的,滋出着油油光泽。在丘陵半腰行走,脚下坑坑洼洼,时不时会蹬散一溜碎石,石块儿沿倾斜的山体滚跑下去。
我小心着往前走,保持住身心重心。在山体的斜面上,每走一步都很费力。攥在右手里的匕首,在双脚登空或踩滑的瞬间,会猛扎一下山壁缝隙,拉住下坠的身体。
差不多走了两个小时,用来遮阳的棕榈树叶早已烤得蔫吧,如同一只死鸡,怎么抖落也挺不起来。我丢掉多余的重物,继续加紧脚力往前赶。
最后,遇到一块儿酷似屋檐的岩石,从山壁上突兀出来,我总算可以坐下来歇会儿。那片黑白条纹的斑马群就在眼前,我向右侧推移望远镜,大群褐色的羚羊,在悠闲地啃草散步,每一只眼睛里沉淀着惊恐,令它们时刻警觉着四周。
我在四百米开外的丘陵半腰,步枪就在背上,面对眼前大片鲜活的兽肉,感觉就像在超市购买时那样,肥瘦任意挑选。
想要射杀一只很容易,问题是打死猎物后,我还得爬下山腰,跑到猎物跟前捡回来。这个过程需要三分钟,可四周潜伏的鬣狗,足够抢了这种现成的便宜,把猎物拖得不知去向。
所以,我必须先走下去,猫腰在草丛里,一点点地靠近羚羊群,保证射击距离在百米以内,才能及时守卫起自己射中的猎物,阻止鬣狗群的哄抢。
又歇息五分钟,我喝了点淡水,便背着狙击步枪下了山腰。左手握着手枪,右手攥着锋利匕首,蹲隐在杂乱的蒿草之中,带着杀机朝目标寻去。
草浪里的死亡线(2)
巴特雷狙击步枪,被我藏在山洞附近,这把武器除了我自己,谁都不能有触摸的机会。假如武器出现故障,或被人做了手脚,不等赶到索马里,恐怕在马达加斯加岛,我就会丧命。
根据悬鸦的预测,我俩将在那里第一次联手,做掉与我同时赶往索马里的第二发杀手。这样,海魔号上的杰森约迪,就得把希望全寄托在我一人身上,芦雅她们的安全系数才会因此而增大。即使真如悬鸦担心的那样,海魔号还预留有八大杀手里面的两名悍将,但杰森约迪一时半刻也来不及调度了。
因为我正处于上风带,西北方向的狮群,可能嗅觉到人的气味儿。大片的羚羊和斑马群,正集结在地雷区东面,动物们似乎也感应到了爆炸物的死亡气息,以此划出了汉界楚河。
我身上的狙击步枪,有效射程在八百米,我是不愿意击杀狮子的,除非它们主动攻击。但我又必须小心,一旦这种草原之王潜伏到近前,绝不比对付一名八大杀手安全到哪去。
迎着热辣辣的日头,我背着狙击步枪,不断朝高处走,希望在附近的草原上,看到落单的大型食草动物。沿着丘陵坡脚,越往高处攀登,越是闷热难耐,仿佛太阳就在山顶,而我在向它靠近着。
茫茫白草泛起亮光,昨夜降落的水分已被烘干,我也砍了一片棕榈树叶子,像小伞似的举在头顶。那些斑马和羚羊,仍在远远的雷区尽头,每一只都严格遵守着生存法则。
它们仿佛知道,呆在一万只同伴组成的族群里,每逢遭受狮子、花豹的捕杀,丧命的概率仅有万分之一;假如三五成群,一旦遭受攻击,被猎杀到的概率就很大。
太阳挂到了中天,犹如一团燃烧起来的火球,我汗流浃背,伫立在高高的丘陵半腰。虽然挎着狙击步枪,但此刻,类似的困难又出现了,就像当初在荒岛河央的甲板上,子弹可以轻易射杀掉目标,关键是如何安全取回猎物。
我干涩地吞咽了咽唾液,润润枯燥的喉结,渐渐感觉出上帝又在凝视了。
沿着丘陵的半腰,我开始朝雷区后面绕去。若想猎到一只羚羊,也只能长途跋涉。本来我与这群食草动物离得不远,大概五百米的样子,但直线间隔着雷区,我不会愚蠢地相信那些警示标杆儿,更不会没身在草海,让狮子像鲨鱼那样,把我突然拖走嚼碎。
拧开背着的水壶,啐一小口淡水含在嘴里,缓和喉咙中的燥热。狙击步枪几乎是泡在背部的汗水里,我的上衣在女孩身上,除了逃命或涂擦药水这些万不得已的行为,我不会让她光着上身。毕竟,她是个女人。悬鸦若能多给件衣服就好了。
我胸膛和臂膀上的肌肉,仿佛给太阳晒鼓了似的,滋出着油油光泽。在丘陵半腰行走,脚下坑坑洼洼,时不时会蹬散一溜碎石,石块儿沿倾斜的山体滚跑下去。
我小心着往前走,保持住身心重心。在山体的斜面上,每走一步都很费力。攥在右手里的匕首,在双脚登空或踩滑的瞬间,会猛扎一下山壁缝隙,拉住下坠的身体。
差不多走了两个小时,用来遮阳的棕榈树叶早已烤得蔫吧,如同一只死鸡,怎么抖落也挺不起来。我丢掉多余的重物,继续加紧脚力往前赶。
最后,遇到一块儿酷似屋檐的岩石,从山壁上突兀出来,我总算可以坐下来歇会儿。那片黑白条纹的斑马群就在眼前,我向右侧推移望远镜,大群褐色的羚羊,在悠闲地啃草散步,每一只眼睛里沉淀着惊恐,令它们时刻警觉着四周。
我在四百米开外的丘陵半腰,步枪就在背上,面对眼前大片鲜活的兽肉,感觉就像在超市购买时那样,肥瘦任意挑选。
想要射杀一只很容易,问题是打死猎物后,我还得爬下山腰,跑到猎物跟前捡回来。这个过程需要三分钟,可四周潜伏的鬣狗,足够抢了这种现成的便宜,把猎物拖得不知去向。
所以,我必须先走下去,猫腰在草丛里,一点点地靠近羚羊群,保证射击距离在百米以内,才能及时守卫起自己射中的猎物,阻止鬣狗群的哄抢。
又歇息五分钟,我喝了点淡水,便背着狙击步枪下了山腰。左手握着手枪,右手攥着锋利匕首,蹲隐在杂乱的蒿草之中,带着杀机朝目标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