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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嫁我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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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cript>    明年又是春闱之年,长安城的学子渐渐多了起来,一时长安房价飞涨,就连平康章台之处都多了许多生意。

    杨柳阁算得上是平康坊最出名的妓馆之一了,天色刚刚暗下来,就已经是灯红酒绿,艳妓如云了。

    姐儿爱俏,年轻俊秀的学子是最受欢迎的,几个闲闲站在门口迎客的妓子一看见迎面走来的俊雅男子,顿时热情起来,纷纷围上去,莺声燕语地大献殷勤。

    不知羞耻,还吵得耳朵疼,秦王皱了眉,有一个胆大的居然还想伸手抱过来。

    子午一看那还了得,赶紧动手拦着,毫不怜香惜玉的将一众美人逼退。

    “郎君,你可弄疼奴家了。”一个穿着红裙的妓子举着手娇呼道。这个郎君也不错,那劲腰一看就是个厉害的,就是太不惜花了,远不如那位,她娇滴滴地飞过去一个媚眼儿,却差点被那位冷冽的眼神冻僵在地。刚刚明明看着不过是个长得格外好看的书生,怎么突然变成了谪仙一般的人物?叫人不敢接近了。

    秦王本来是特意低调,竟被几个热情妓子逼出了冰山气质。

    掌着杨柳阁的鸨母见惯了达官贵人,练就了一双利眼,谁是冤大头,谁不能惹,她看一眼就知道。是以在看见几个不知趣的妓子团团围着一位贵人献殷勤,而那位贵人面色不佳……鸨母暗道不好,疾步迎上去,挥走年轻的妓子们,小心问道,“这位贵人可是头回来?您是听琴还是观舞,可约了人?”

    秦王暗恼着赵晟偏偏选了这么个地方会面,神色冰冷不肯多言。

    子午只好全权代理,“惜花主人请我家主人听晚晚小姐的琵琶,不知那人可来了?”

    听了这话,鸨母越发慎重了,她本来只是看这位贵人气度不凡,既然是惜花主人的客人,定然非富即贵,于是越发的恭谨道,“惜花主人已经到了,老身这便为您带路。”

    鸨母知趣,带的路是特意辟出来给这些贵人用的,既清净,保密性也好。

    秦王来听琴的晚晚小姐——杨晚晚是杨柳阁行首,自己独住一个小楼,这时檐下挂了一盏绘青竹的八角灯笼,灯光朦朦,竹影摇曳,十分清雅。

    守在门口的招财一看秦王,顿时拱手哈腰,笑容可掬地道,“我家主人已经备下席面等着您了。”

    被喊来逛青楼,还差点被人揩油的秦王很冷(傲)漠(娇)地哼一声,背着手进门。

    又碰了一鼻子灰!招财都习惯了,与站在秦王身后眼含笑意的子午眼神一碰,算是打个招呼,侧身为秦王带路。

    那鸨母知趣,自己退下了,一出后院就被几个妓子围住了问,“方才那贵人呢?”

    难得见到这般极品的男人,穿着一身普通青衣也清贵无比,饶是见多识广的妓子们也心动不已。

    “不该打听的不要多嘴。”鸨母也有年轻的时候,能够体会她们的心情,只是那位贵人不是她们这种人可以肖想的。惜花主人是蜀王世子的雅号,鸨母回忆着过去惜花主人在杨柳阁请过的客,就没有比刚才那位更有气势的。

    妓子们还是忍不住嘀咕,“这样的贵人,想来又是晚晚的客人。”真是羡慕嫉妒恨呢。

    只有那红裙子的不说话,刚才那一眼真是吓死她了,这种贵人还是留给晚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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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冷冰冰、凛然不可侵犯的神仙客人,名动长安的晚晚小姐也是头回见好吗!说句难听的,好像她敬个酒就要逼、良、为、娼一样!

    杨晚晚委屈地捧着酒杯,一双剪水眸盈盈地望着坐在一旁的惜花主人。

    “就算比不上你家那位,好歹也是个难得的美人,这般不给面子么?”惜花主人赵晟不愧于他的名号,自己接过杨晚晚手中的酒杯饮尽了,调侃秦王道。

    秦王脸色冷下来,“我看你是皮痒了。”什么人,也敢拿来比胖珠子?

    赵晟知道秦王这是动怒了,他其实挺诧异,不知何时秦王就看上傅明珠了?还看得挺重。

    他不敢再提,吩咐杨晚晚去奏曲。

    杨晚晚心思玲珑,也看出来蜀王世子所提到的那位对这位贵人来讲十分重要,并且听世子所言,那位远比自己美貌。

    她心中不服,她自己也是以美貌闻名的,更兼一手可谓大家的琵琶,觉得世上女子与她相比多有不如。于是杨晚晚越发拿出十二分的技艺来,将一曲春江花月夜弹得令人身临其境。

    可惜隔着珠帘坐着的两个男人都没心思听曲,赵晟调侃过秦王就低声与他交谈起来。

    嘈嘈切切的琵琶声掩盖了两人的声音,杨晚晚有心听一听两人赏评都听不到。

    “太子似乎是废了。”说到后来,赵晟幸灾乐祸地提起太子。

    秦王立刻就听明白了,“你从哪来的消息?”

    “有人在悄悄打探治那毛病的神医和偏方。”要说治疗那方面的神医和偏方,还有比烟花之地更容易打听到的吗?

    赵晟混迹花丛,听相好的妓子提起一句,说来打听的人眼生,又遮遮掩掩的。赵世子是个好打听的,一听就上了心,叫人去查,果然发现有问题。

    秦王就不多问了,赵晟得来的消息,他信得过,恍然道,“难怪胡国公府的庶女最后进了东宫。”

    如果太子没有问题,就算那庶女是有了身孕,按照皇后一贯的行事,多半是不肯留的,只有太子不行了,皇后才会看中这个被算计得来的孩子。

    呵,居然敢肖想自己的珠珠,活该被废。秦王只是遗憾,不是自己动的手。

    “要不要,”赵晟夸张地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意思是把胡国公庶女干掉,那太子可能就真的无后了。

    “不必,多做多错,”秦王心情颇好地自斟自饮,“太子的事是瞒不过父皇的,何况楚王也不会让太子隐瞒,我们只需要等。”

    不能再有子嗣的太子,就连太子部属都可能会军心动摇,没有儿子,拿什么争?

    赵晟是一切听秦王的,听闻不用多干活,他也高兴,举起酒杯与秦王碰了个。

    突然楼下穿来吵嚷声,赵晟是个坐不住的,马上趴到栏杆上去看。

    原来楼下来了几个衣着华丽的年轻公子,想要进楼,但被子午拦住了,于是叫嚷起来。

    为首的那个赵晟认识,是个自称才子的大草包,东乡县公的独子赵贺。

    许是喝高了,赵贺高声念着酸诗要给晚晚小姐品评,还对伙伴们夸赞晚晚小姐的美貌。

    其中一个穿着石青色苏绸圆领袍子的就说,“论美人还是我们江南的出众,不知这晚晚小姐可比得上金陵的怜怜?”

    显然其余几人都是从江南来的,十分赞同石青袍子的话,还有个穿水田衣道袍的指着个穿青色五蝠团花袍子的年轻郎君道,“你们是没见过,长柏家的那位苏小娘子,可比怜怜动人多了。”

    “哦?长柏还有如此美貌的妹妹?”其余几个都兴奋起来,比怜怜还可人,也不知是怎样的美人呢。

    这个被围住的郎君倒是一副好相貌,小白脸似的,赵晟趴在栏杆上看得津津有味,看他怎么回答。

    “小妹容貌确实胜过怜怜许多,”苏长柏点头道。他那个妹妹确实是罕见的美貌。

    哇,比怜怜美貌的美人真令人神往呢,众人纷纷露出羡色来。

    “晚晚也就罢了,你们可知明珠在侧,令人黯然失色的永泰郡主?你们那个怜怜、苏娘子给她提鞋都不配!”赵贺不服,长安美人才是天下第一!

    “那才是美人啊……诶哟,谁敢砸我?”赵贺脸上的痴迷之色还来不及收起,愤怒地抬头看向楼上。

    “呵呵,对不住,手滑了。”赵晟开心地跟赵贺挥挥手,一点也没看出他哪对不住了。

    小纨绔遇上大纨绔,赵贺只有捂着受伤的嘴认了,不敢跟赵晟掰扯,灰溜溜领着人撤退。

    远远还听到有人问为何退让。

    赵贺气哼哼地,“那是蜀王世子!”他家不过靠着亲戚关系得了个县公,真论起来,与皇家早出了五服了!他拿什么跟人家横!

    “我帮你背了黑锅,你拿什么谢我?”赵晟转回自己的座位,笑嘻嘻地问秦王讨赏。

    原来刚才精准用酒杯砸破赵贺嘴巴的人是秦王。

    “你想要什么?”秦王把玩着侍女重新送来的琥珀盏,淡淡问。

    “我看你那个荷包挺好看的,给我吧,正好缺个装药丸的。”赵晟早看见秦王腰间挂着那个画风清奇的荷包了——粉色的底色,金丝线绣的小花瓣,一看就不是男人该用的。

    闻言,秦王抬眼给了赵晟一个很有威慑力的眼神。

    赵晟鸭梨山大,抬手摸摸额头上并不存在的汗,“我开玩笑的,我要十万钱。”

    “可以,”秦王也不问用途,马上就答应了。施施然从荷包里拿出一颗玫瑰糖含在嘴里,这玫瑰糖的香味与胖珠子常用的蔷薇香露极像,这么含着就好像把胖珠子含住了一样,甜得心里都是满足的。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温柔乡是英雄冢啊。”赵晟似玩笑又似劝谏。

    秦王只专心吃糖,赵晟讪讪地转移话题道,“刚才那个团花袍子的长得也是人模狗样,就是心不好,自家的妹妹也拿出来让人说嘴。”

    赵晟可看不起这样的人了,往后指不定要买妹求荣呢。赵世子花名在外,宠妹的名声也是远扬,永宁郡主那么大脾气都是蜀王父子宠出来的。

    秦王不置可否,吃完一颗糖又含了一颗,起身离席。

    赵晟亲自带着秦王从一个清幽侧门出去。

    秦王一看这条路就明白了,似笑非笑地睇了赵晟一眼。

    “嘿嘿,忘了你头次来不知道路。”赵晟搓着手,不提明明是他促狭,想看秦王热闹。

    秦王也不多说,只是使出从岳父大人那里学来的拍肩掌,将赵世子拍得嗤牙咧嘴。

    赵晟正诶哟诶哟,迎面走来一行人。

    “秦王殿下。”走在前头的人拱手问候道。

    这句问候可真是余音绕梁,秦王一看,冷汗都要冒出来了。

    第一次来青楼就遇上大舅子,怎么破?

    本来傅明瑜是比较信任秦王人品的,但是看见另外一个人居然是赵晟。

    呃,傅明瑜决定邀请秦王再喝一局。

    彼时文人才子选个风雅青楼作为交流场所是最正常不过的事了,至于吟诗作对弹琴歌舞之后,那全看个人喜好。

    好不好色,叫上美人们来喝一局就差不多看得出来了。毕竟酒后现行嘛。

    大舅子相邀,秦王欣然应允。

    最后秦王是被子午抗回去的。毕竟秦王可是宋秉文的弟子,与傅明瑜相交的才子们对有才华的人都是十分热情的,相见恨晚,不喝酒不足以表达。

    当然,傅明瑜对秦王的表现也是很满意就对了。

    不过秦王殿下不知道啊,以为自己又一次被喝倒,严重影响了大舅兄对自己的评价,次日起床,就细心用一方合欢花签写了一句话,亲手叠了同心方胜,装在小盒子里,使人送去魏国公府。

    卢氏现在对这种鸿雁传书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不看看里面是什么内容,就让人送去香雪斋。

    这时候傅明珠才刚起床,听说有秦王礼物,头发也不梳了,披着一头缎子一样的长发跑过去,开心地从挽碧手中接过了盒子。

    立刻打开,只见里头一方同心方胜,浅绯色的合欢花笺。

    傅明珠就傻笑起来,秦总攻居然还会写情书吗?

    迫不及待地展开了,隐隐的花香和淡雅墨香扑鼻而来,上头是秦王清隽儒雅的字迹。

    上书:嫁我可好。

    捧着花笺,傅明珠的心跳砰砰砰地剧烈起来。

    没有玫瑰,没有钻戒,更没有单膝下跪,但是她认为这是最浪漫的求婚。

    大概爱一个人,就会觉得他的一切都是世上最好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