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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如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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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这次的会面,一赫算是在郑夫人面前过了明路,可以和君君自由出入袁府。身份不明自喻,众人看见郑夫人待她好,里里外外格外不同。女眷见面客客气气,对君君更是优厚。

    送来许多贵重的见面礼,金叶子、金项圈、麒麟玉佩……一赫非常烦恼,不知该怎么处理这些礼物。她认为这些东西已经大大超出自己的承受范围,不收是不给人脸面,收了又有点无功不受禄的慌恐。

    “这些东西不是送给沈肇君的,是大家送给七爷儿子的见面礼。七爷都默许了君君的身份,你还矫情什么。”

    一赫被他气得不轻,可想一想张隼的话糙理不糙,虽有点难听,可理是如此。

    面对郑夫人对君君的好,一赫隐隐不安。君君并不是袁克放的孩子,甚至不是她的儿子。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将来要追查起来,郑夫人知道事实,还不气晕过去。而且每次一赫敲见她抱着君君享受天伦之乐时的幸福表情就越觉得因为自己而去欺骗一位老人实在太坏。

    这些事情像压在心里的石头,使她开心不起来。北平的日子虽不愁吃不愁穿,生活无忧,但远远比不上上海的繁华和自在。想起在瘦柳画室当月份牌画家时,每天很辛苦很忙碌,可也真快乐。和瘦柳、怀雪、甄臻在一起喝酒吃牛排,在雪夜里高声歌唱。还有和凯瑟琳在一起,她教授的许多知识,一起在医院帮助病人,走街串巷宣扬天足……那些自由自在的日子想起来都要笑出声来。

    她想回上海。袁克放一百个不赞同。

    一赫明白北平是他的老巢,人脉关系、朋友亲人全在这,作为工商总长也不能总住到上海吧。

    他不许她说走,提都不行,恨不得日日夜夜绑在一处才好。

    “你这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入了我的狼窝且能说走就走!”

    夜深人静,他咬着她的珍珠耳垂,把她重重压到怀里。

    “你才是鸡啊狗啊的……我不是……"

    她细细无力反驳,绵绵软软被他吃干抹净。

    为了缓解乡愁,一赫只能把故乡的山水一针一线缝进刺绣里。袁克放看了,心酸又心疼。

    不能回上海,只能把它放在心里想念。人若一想念,寂寞就变得很长。

    她不光思念上海的人,还思念上海的风景、食物、玩艺……甚至常常想起家乡吴门县来,家门前长流不休的小河,晃晃悠悠的乌篷船,站在水岸边迎接她的外婆、姆妈、哥哥和姐姐,她穿着簇新美丽的嫁衣裳,身边站着那个他……

    “赫赫,赫赫——"

    她从睡梦中苏醒,痴痴看了袁克放好一会才忆起来。

    这里是北平,他是现在深爱自己和自己深爱的男人。

    毫无预警心就开始疼。

    他捏了捏她的脸蛋,拉她起床,“给你看样好东西。”

    “什么好东西?”

    她握了握他宽厚的大手。

    他笑着回头反握住她的手,带笑的眼睛,缱绻地渗透暖心的温柔,奇异地填满她胸腔里疼痛的地方。

    “德谦……"

    “什么事?”

    “我——”

    看着他热烈痴情的眼睛,她踌躇羞涩,突然讲不出心底的话,轻轻摇头。

    来日方长,他们还有长久的一辈子可以走下去,目前就让一切都尽在不言中吧。

    “你到底要给我看什么?是字画古董、还是玉石瓷器、还是……"

    “不是,不是,都不是!”袁克放连连摇头,神秘地指着桌上摆着的白布卷儿给一赫看。

    那布卷一头大一头小,像画轴一般大小。一赫走近一看,布卷中露出一小撮黄色绒毛来。

    “啊——这是什么?”一赫抚了抚心脏,冷不丁被吓得不轻,“你干嘛买只鸟回来啊?”

    “嘿,瞧你那眼神!”袁克放眉毛一挑,不满意的说:“什么鸟啊,这明明是一只游隼!你看这鹰,多好的形相,头圆、顶平、嘴短,而且还是儿鹰子。”

    养獾狗、玩大鹰是北平富贵人家的两种娱乐癖好,两者又有不可分割的联系,故俗语也有“獾狗大鹰”一词。

    袁克放爱玩,以前闲时也亲自驯养过大鹰。只为这两三年忙着做工商总长又三天两头跑上海,没得时间熬鹰才把这爱好搁下。

    最近,一赫无精打采,他就琢磨着做什么可以让她暂时忘记烦恼。正巧今日上街鹰铺里收到一只游隼,二斤四两,面相也好,体型也好。他好几年没驯过鹰了,也想活动活动筋骨,遂买下来准备驯鹰,也给一赫开开眼界,解个闷子。

    一赫生在温润的南方,别说驯鹰,长二十几岁都没见过活鹰,看着白卷布包又好奇又害怕。

    袁克放顺手拿过白布卷儿,解开裹着的白布。吓得她花容失色,大叫着擒住他的胳膊。

    “德谦,别、别……这儿没笼子,它会啄人眼睛的。”她急得要哭,害怕得手心冒汗。

    袁克放被她逗得哈哈大笑:“小白痴,玩鹰的哪能被鹰啄了眼睛?放笼子怎么行,羽毛全给撞坏。看见了吗?这才是行家,一根绳子就能把鹰老老实实捆住。”说着,他像变戏法似的,一手麻溜地攥鹰,一手解开绳子扣,把鹰松开,又绕几圈,重新把鹰捆住,放到桌上。“看见了吗?它这样还敢啄人眼睛?”说也奇怪,这鹰在他手里,像鸡崽一样老实,除了眼睛不同于家禽的凶狠,全身像施了定力法术,一动不动,木棍似的直挺挺躺在白布卷里。

    一赫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观察一只活的老鹰,挺害怕又觉得很好奇。

    一身姜黄色的羽毛,姜黄腿,黑指甲又长又利。一张钩喙,锋利无比。巨大的翅膀收拢在它身后,张开来能有一米来宽。尤其是它两只眼睛,目光如炬,令人不寒而栗,不敢对视。

    “七爷。”

    “张隼,来看看我这只鹰。”

    “七爷,这是只'兔虎'啊……”

    张隼跟着袁克放耳濡目染古董字画一窍不通,可玩鹰架鸟、养鸽子玩蛐蛐是半个行家。一见这好物还说什么,和袁克放品论个没完。一赫待在一旁听他们说十句九句半听不懂。只听懂最后一句,袁克放对张隼说:“叫几个好把式,告诉他们空几天晨光,不要回家吃住都在这儿,咱们把这只鹰给驯出来。”

    “好嘞。”张隼喜滋滋答应出去。

    一赫越听越邪乎,也勾起兴致,笑问:“你们这是干嘛?驯鹰为什么还不能回去?”

    袁克放神秘一笑,“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人类养鹰,历史悠久。过去穷苦人家若要写成书十万言的巨著都说不完,但总的来说,养鹰分为打鹰、相鹰、驯鹰、放鹰和笼鹰。

    袁克放和张隼要做的是驯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