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 食指之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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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平之的表姐,果然和周平之说的相差仿佛。
刚开始说什么都不让他进门,最后还是周平之隔着门说带来了一帮城里人过来住,他表姐才欢天喜地的打开了房门。
看样子她应该是在五十岁上下,脑袋上的头发都已经成了灰白色,只是两只眼珠子炯炯有神,透着那么一股子奸商特有的小机灵。
她见我们一大帮人大半夜的才找地方住,当场坐地起价,声称房间都已经预订出去了。如果我们想住的话,需要付双倍的房钱才可以。
老马把钱看的很重,听了周平之他表姐的话,气的七窍生烟,嚷嚷着就要走。
我拉住他,道:“你小子是不是还以为是在北海市呢?你看看外头黑漆漆的一片,不在这里住的话,难不成咱们还要露宿街头么?”
老马道:“可是咱们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就这破地方忽悠一下城里那帮有钱没地方花的冤大头还行,想要骗我的钱,没门!”
这么一闹,周平之的脸上有些挂不住,他尴尬的对女人说道:“表姐,他们和我也算是朋友,你多少给便宜一些吧。”
估计她也是害怕上门的生意再黄了,于是顺水推舟,就坡下驴道:“好吧,看在我表弟的面子上,一间大房,一间小房,到明天中午十二点之前,两千块。”
我心中暗道,这话说的实在是太虚了,刚才你表弟在外头叫门怎么不见你开门呢,现在还说是看在周平之的面子上。不过有个热乎的地方住,总归是比连夜赶路来的好,当即我交了钱。
又多给了女人五百块钱,让她给我们做一桌像样一点的饭菜,分量一定要足。
见钱到手,女人顿时乐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一面小心翼翼的把钱塞进兜里,一面鸡啄米似的点头。
这家农家乐面积虽然不大,可是前后也有两进的院子。由周平之带路,我们几个跟着,穿过了一间院落,来到了最里头的正房之中。
整个院子收拾的干干净净,房子是按照老满洲人传统的样式制成,窗子上没有玻璃,而是贴了一张张窗户纸。
院子中一块块收拾的方方正正的菜畦,随意的点缀其中,生机盎然的绿色蔬菜,长的正是肥壮的时候。
满天的繁星下,竟也透着一股子悠闲恬淡的气息。
一大一小两个房间,中间只隔了一面墙壁,却都收拾的很是干净。我让林若雨和小玉她们两个睡小房间,我们几个大老爷们就在剩下的大房间里挤挤好了。
安顿好了之后,周平之不好意思的对我说道:“小凡兄弟,实在是太过意不去了,没想到领你们来还被黑了钱。”
我摇摇头,道;“钱财什么的倒是小事,虽然你表姐要价确实狠了一些,不过胜在这里的环境很好,倒也是值了。”
周平之还想再说些什么,我赶忙抢先道:“还得麻烦周老哥去催催,毕竟都已经饿了一整天了,大家都是又饿又累,赶紧吃些东西睡觉好了。”
“行,我这就去催一下。”
周平之点了点头,随后一溜小跑的去找他表姐了。
等到他走的远了,老马凑在我身边,道:“不是我说你哈,刚才如果你不着急给钱的话,估计我再磨一磨,省下个五六百块钱那都不成问题。”
顿了顿,老马一副痛心疾首的说道:“勤俭持家,勤俭持家啊!我说张小凡同志,咱们一不是富二代,二不是官二代,你犯得上花那个冤大头的钱么?”
没等我说话,老神在在的半躺在热炕上的凌云子突然开口道:“行了,你也别吵吵了,不就是两千多么,我估计小凡从这里赚回来的钱,应该都不止这个数。”
我诧异的看了凌云子一眼,道:“你也发现了?”
凌云子道:“刚进院子我就发现了,不过我懒的开口,或者也可以说是我不想多管闲事。可是我见你交钱的时候,特意瞥了一眼东厢房,我就知道你打的是什么主意了。”
我挑了挑大拇指,道:“没想到你还有这样变态的分析能力,不进情报部门工作,真是屈才了,你要是生在民国,估计也么着也得和戴笠齐名。”
凌云子对近代的历史一向稀里糊涂,根本不知道戴笠是谁,还以为我在夸他,干脆美滋滋的哼起了一首曲调苍凉悠远的山野小调。
老马一摊手,道:“我说你们两个能不能正常点说话了?怎么就在这里赚回来的钱都不止这个数了?”
我刚要细说,却瞧见周平之正往回走,只能挑主要的说道:“看见东边的厢房没有?北边第一间里头,有一股子微弱的魔气,想来是老板家的人碰到了什么怪事。”
说起道术道法来,老马基本上可以说是一窍不通,可是论起侦探所的那一套业务,估计这小子比刘老六还熟悉。
听了我的话,他眼珠子转了一圈,已经想明白了其中的关键,这才不在花了多少钱这件事上继续纠结下去。
周平之回来之后,又过了不到二十分钟,他表姐就已经准备了一大桌子丰盛的菜肴。虽然仔细看过去会发现菜里面根本没有几片肉,却一点都不影响我们的食欲。
我实在是太饿了,端起米饭之后就觉得控制不住了,他们也和我的状态差不多。结果我们六个人,硬是吃掉了一大锅米饭,这才觉得肚子里舒服了不少。
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已经是凌晨十二点多了。小玉打着哈欠把林若雨拽回房间睡觉去了,我们几个大老爷们也没那么多的讲究,脱了个光溜溜,只穿了一条裤头便钻进了热乎乎的被窝里。
一阵阵热气升腾,整个人由里及外的散发着热气,暖烘烘的别提多舒服了。
老马一人分了一根烟,点燃之后才把房间里的等熄灭,屋子里顿时一片漆黑,只剩下透过窗户纸散落进来的月光还有我们三个烟的火光,忽明忽暗的燃烧着。
我重重的抽了一大口,随后对周平之说道:“周老哥,在破房子那的时候,你是想到了什么么?怎么会突然之间那么害怕。”
“你不说,我都忘了这茬了。”老马也来了精神,转过身趴在了被窝里,道:“周老哥,我前些年回来的时候,哪里还是一家混沌馆,怎么现在就变成了那个样子呢?”
“唉。”周平之叹了口气,道:“说起来,这都是命啊!”随后他便给我们讲了一个关于混沌馆的故事。
老马记得其实没错,那间破房子在出事之前,的确是有一对夫妻经营着一家混沌馆。至于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还要从这对夫妻说起。
混沌馆的老板姓金,农村人没大号,因为排行老二,所以人称金二。他老婆的名字也没几个人知道,大家也就称呼她做金二嫂。
这馄饨馆是金家祖传的营生,据镇子里年纪最大的老人回忆,自打伪满洲国那会,金家的人就开始卖馄钝了,勉强也能称得上是个老字号。
因为手艺不赖,镇子里的人隔三差五的就会吃上一顿,再加上周围山村来镇子里办事的人,生意还算可以。
传到了金二的手上之后,两口子刚开始的几年,兢兢业业而且服务很热情,买卖愈发的红火。
除了起早贪黑劳累一些之外,每年除去家里的开支之外,还能有个万把块的结余。这些钱在镇子里多少也算得上是一笔巨款,日子说是蒸蒸日上也不为过。
有道是创业容易守业难,前几年的时候,镇子里突然来了一伙卖黑彩的人。
所谓的黑彩就是非官方发行的彩票,多以字谜为面,出了题目之后等到两天之后再给出答案。
镇子里原本就闭塞不通,平时没有什么娱乐活动,黑彩一经问世,便在小镇掀起了一阵热潮。很多人觊觎数目巨大的彩金,所以拼了命的下注,结果也没有几个人中奖。
时间一长,便有人输了个倾家荡产,可是仍旧有很大一部分人趋之若鹜。
金二两口子刚开始买黑彩的时候讲究个随心所欲,比如出门碰见一条狗,就会买狗。碰见一只猫就会买猫。
可是几个月下来,一次都没中过。虽然没赢到过一分钱,可是金二两口子却深深的迷恋上了买黑彩的感觉。
一来二往的,很快就把这几年辛辛苦苦赚来的积蓄全都砸了进去,却连个响声都没听到,输了个精光。
金二性格执拗,偏不信邪,走亲访友的借了一万多块钱,结果又是血本无归。
这下两口子可慌了神,也没心思再开店了,干脆把混沌馆关了,每日里埋头在家,苦苦的思索黑彩的谜底。
又输了两次之后,金二已经把所有能够卖的东西全都卖了,又死皮赖脸的找朋友借了几千块钱,想要一次翻身。
两口子一合计,这样没头苍蝇似的乱买,十有八九手里这点钱还要打水漂。可是谜题已经出来了,不下注又心痒难耐。
在炕上来来回回的烙了半夜的饼,金二一骨碌坐了起来,他想到了一个很早之前,还是他小时候听过的一个传闻。
据说在乱葬岗子里找一个无主的尸身,只要把尸体的脑袋拧下来,然后再如此这般处置一番,鬼魂便会答出很多的事情。
自古以来,但凡是沾染上黄赌毒的人,思维模式和正常人就不一样。金二两口子也是输疯了,当即决定要按照这个法子试上一试。
倘若真的能够成功,便会一遭翻身,还清所有的外债。如果不成功的话,一家三口人也别活了,干脆都找绳子上吊得了。
说干就干,当天深夜,由金二点了一只灯笼,金二嫂则挎了个篮子,里面装了酒水菜肴,拿块红布盖上。
出了小镇,一路向西,有一大片乱葬岗子。
据说这里之前有座黄仙姑庙,供奉的黄大仙很是灵验,可是后来不知怎么的就逐渐的破败了。
在黄仙姑庙的后头,便是一大片乱葬岗子。
周平之的表姐,果然和周平之说的相差仿佛。
刚开始说什么都不让他进门,最后还是周平之隔着门说带来了一帮城里人过来住,他表姐才欢天喜地的打开了房门。
看样子她应该是在五十岁上下,脑袋上的头发都已经成了灰白色,只是两只眼珠子炯炯有神,透着那么一股子奸商特有的小机灵。
她见我们一大帮人大半夜的才找地方住,当场坐地起价,声称房间都已经预订出去了。如果我们想住的话,需要付双倍的房钱才可以。
老马把钱看的很重,听了周平之他表姐的话,气的七窍生烟,嚷嚷着就要走。
我拉住他,道:“你小子是不是还以为是在北海市呢?你看看外头黑漆漆的一片,不在这里住的话,难不成咱们还要露宿街头么?”
老马道:“可是咱们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就这破地方忽悠一下城里那帮有钱没地方花的冤大头还行,想要骗我的钱,没门!”
这么一闹,周平之的脸上有些挂不住,他尴尬的对女人说道:“表姐,他们和我也算是朋友,你多少给便宜一些吧。”
估计她也是害怕上门的生意再黄了,于是顺水推舟,就坡下驴道:“好吧,看在我表弟的面子上,一间大房,一间小房,到明天中午十二点之前,两千块。”
我心中暗道,这话说的实在是太虚了,刚才你表弟在外头叫门怎么不见你开门呢,现在还说是看在周平之的面子上。不过有个热乎的地方住,总归是比连夜赶路来的好,当即我交了钱。
又多给了女人五百块钱,让她给我们做一桌像样一点的饭菜,分量一定要足。
见钱到手,女人顿时乐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一面小心翼翼的把钱塞进兜里,一面鸡啄米似的点头。
这家农家乐面积虽然不大,可是前后也有两进的院子。由周平之带路,我们几个跟着,穿过了一间院落,来到了最里头的正房之中。
整个院子收拾的干干净净,房子是按照老满洲人传统的样式制成,窗子上没有玻璃,而是贴了一张张窗户纸。
院子中一块块收拾的方方正正的菜畦,随意的点缀其中,生机盎然的绿色蔬菜,长的正是肥壮的时候。
满天的繁星下,竟也透着一股子悠闲恬淡的气息。
一大一小两个房间,中间只隔了一面墙壁,却都收拾的很是干净。我让林若雨和小玉她们两个睡小房间,我们几个大老爷们就在剩下的大房间里挤挤好了。
安顿好了之后,周平之不好意思的对我说道:“小凡兄弟,实在是太过意不去了,没想到领你们来还被黑了钱。”
我摇摇头,道;“钱财什么的倒是小事,虽然你表姐要价确实狠了一些,不过胜在这里的环境很好,倒也是值了。”
周平之还想再说些什么,我赶忙抢先道:“还得麻烦周老哥去催催,毕竟都已经饿了一整天了,大家都是又饿又累,赶紧吃些东西睡觉好了。”
“行,我这就去催一下。”
周平之点了点头,随后一溜小跑的去找他表姐了。
等到他走的远了,老马凑在我身边,道:“不是我说你哈,刚才如果你不着急给钱的话,估计我再磨一磨,省下个五六百块钱那都不成问题。”
顿了顿,老马一副痛心疾首的说道:“勤俭持家,勤俭持家啊!我说张小凡同志,咱们一不是富二代,二不是官二代,你犯得上花那个冤大头的钱么?”
没等我说话,老神在在的半躺在热炕上的凌云子突然开口道:“行了,你也别吵吵了,不就是两千多么,我估计小凡从这里赚回来的钱,应该都不止这个数。”
我诧异的看了凌云子一眼,道:“你也发现了?”
凌云子道:“刚进院子我就发现了,不过我懒的开口,或者也可以说是我不想多管闲事。可是我见你交钱的时候,特意瞥了一眼东厢房,我就知道你打的是什么主意了。”
我挑了挑大拇指,道:“没想到你还有这样变态的分析能力,不进情报部门工作,真是屈才了,你要是生在民国,估计也么着也得和戴笠齐名。”
凌云子对近代的历史一向稀里糊涂,根本不知道戴笠是谁,还以为我在夸他,干脆美滋滋的哼起了一首曲调苍凉悠远的山野小调。
老马一摊手,道:“我说你们两个能不能正常点说话了?怎么就在这里赚回来的钱都不止这个数了?”
我刚要细说,却瞧见周平之正往回走,只能挑主要的说道:“看见东边的厢房没有?北边第一间里头,有一股子微弱的魔气,想来是老板家的人碰到了什么怪事。”
说起道术道法来,老马基本上可以说是一窍不通,可是论起侦探所的那一套业务,估计这小子比刘老六还熟悉。
听了我的话,他眼珠子转了一圈,已经想明白了其中的关键,这才不在花了多少钱这件事上继续纠结下去。
周平之回来之后,又过了不到二十分钟,他表姐就已经准备了一大桌子丰盛的菜肴。虽然仔细看过去会发现菜里面根本没有几片肉,却一点都不影响我们的食欲。
我实在是太饿了,端起米饭之后就觉得控制不住了,他们也和我的状态差不多。结果我们六个人,硬是吃掉了一大锅米饭,这才觉得肚子里舒服了不少。
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已经是凌晨十二点多了。小玉打着哈欠把林若雨拽回房间睡觉去了,我们几个大老爷们也没那么多的讲究,脱了个光溜溜,只穿了一条裤头便钻进了热乎乎的被窝里。
一阵阵热气升腾,整个人由里及外的散发着热气,暖烘烘的别提多舒服了。
老马一人分了一根烟,点燃之后才把房间里的等熄灭,屋子里顿时一片漆黑,只剩下透过窗户纸散落进来的月光还有我们三个烟的火光,忽明忽暗的燃烧着。
我重重的抽了一大口,随后对周平之说道:“周老哥,在破房子那的时候,你是想到了什么么?怎么会突然之间那么害怕。”
“你不说,我都忘了这茬了。”老马也来了精神,转过身趴在了被窝里,道:“周老哥,我前些年回来的时候,哪里还是一家混沌馆,怎么现在就变成了那个样子呢?”
“唉。”周平之叹了口气,道:“说起来,这都是命啊!”随后他便给我们讲了一个关于混沌馆的故事。
老马记得其实没错,那间破房子在出事之前,的确是有一对夫妻经营着一家混沌馆。至于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还要从这对夫妻说起。
混沌馆的老板姓金,农村人没大号,因为排行老二,所以人称金二。他老婆的名字也没几个人知道,大家也就称呼她做金二嫂。
这馄饨馆是金家祖传的营生,据镇子里年纪最大的老人回忆,自打伪满洲国那会,金家的人就开始卖馄钝了,勉强也能称得上是个老字号。
因为手艺不赖,镇子里的人隔三差五的就会吃上一顿,再加上周围山村来镇子里办事的人,生意还算可以。
传到了金二的手上之后,两口子刚开始的几年,兢兢业业而且服务很热情,买卖愈发的红火。
除了起早贪黑劳累一些之外,每年除去家里的开支之外,还能有个万把块的结余。这些钱在镇子里多少也算得上是一笔巨款,日子说是蒸蒸日上也不为过。
有道是创业容易守业难,前几年的时候,镇子里突然来了一伙卖黑彩的人。
所谓的黑彩就是非官方发行的彩票,多以字谜为面,出了题目之后等到两天之后再给出答案。
镇子里原本就闭塞不通,平时没有什么娱乐活动,黑彩一经问世,便在小镇掀起了一阵热潮。很多人觊觎数目巨大的彩金,所以拼了命的下注,结果也没有几个人中奖。
时间一长,便有人输了个倾家荡产,可是仍旧有很大一部分人趋之若鹜。
金二两口子刚开始买黑彩的时候讲究个随心所欲,比如出门碰见一条狗,就会买狗。碰见一只猫就会买猫。
可是几个月下来,一次都没中过。虽然没赢到过一分钱,可是金二两口子却深深的迷恋上了买黑彩的感觉。
一来二往的,很快就把这几年辛辛苦苦赚来的积蓄全都砸了进去,却连个响声都没听到,输了个精光。
金二性格执拗,偏不信邪,走亲访友的借了一万多块钱,结果又是血本无归。
这下两口子可慌了神,也没心思再开店了,干脆把混沌馆关了,每日里埋头在家,苦苦的思索黑彩的谜底。
又输了两次之后,金二已经把所有能够卖的东西全都卖了,又死皮赖脸的找朋友借了几千块钱,想要一次翻身。
两口子一合计,这样没头苍蝇似的乱买,十有八九手里这点钱还要打水漂。可是谜题已经出来了,不下注又心痒难耐。
在炕上来来回回的烙了半夜的饼,金二一骨碌坐了起来,他想到了一个很早之前,还是他小时候听过的一个传闻。
据说在乱葬岗子里找一个无主的尸身,只要把尸体的脑袋拧下来,然后再如此这般处置一番,鬼魂便会答出很多的事情。
自古以来,但凡是沾染上黄赌毒的人,思维模式和正常人就不一样。金二两口子也是输疯了,当即决定要按照这个法子试上一试。
倘若真的能够成功,便会一遭翻身,还清所有的外债。如果不成功的话,一家三口人也别活了,干脆都找绳子上吊得了。
说干就干,当天深夜,由金二点了一只灯笼,金二嫂则挎了个篮子,里面装了酒水菜肴,拿块红布盖上。
出了小镇,一路向西,有一大片乱葬岗子。
据说这里之前有座黄仙姑庙,供奉的黄大仙很是灵验,可是后来不知怎么的就逐渐的破败了。
在黄仙姑庙的后头,便是一大片乱葬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