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八章 踏破铁鞋无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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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怡一番训斥,果真让夏航闭了嘴。他干脆回到铺位上,趴在那里盯着窗外出神……
近四个小时过去,火车终于到了马市。估计是淡季的缘故,他们下车后,顺利买到了最后一班前往托莱多的火车。
从马市到托莱多,只有将近一个小时的车程。
“等我们到了古城,差不多是晚上十点。这个时间还不错,先找个酒吧放松一二。到了下子时,我们再开始行动。”
再一次地,慕容怡给了一个出乎夏航意料的安排。
对修行者而言,其实很少喝酒。但并不代表着他们不能喝,尤其是先天境界以上的武者,喝酒只是一个游戏而已。
武侠小说中那种用内力逼出酒的情形,也并非天方夜谭。只不过,单纯以内力逼酒,那样的难度很大。
而如果修炼出来了自己的元气,通过元气的力量,就能很容易运行于血液和经脉之中。自然而然,连驱毒都不是问题,更何况酒精乎?
既然来到了西方,到酒吧坐一坐,的确是一种不错的体验。想到这儿,夏航应了一声,思绪却是飞到了古城……
建于中世纪的托莱多古城,历史上极为出名。它曾是西国鼎盛时期的首都,直到数百年以后迁都于马市,托莱多才开始衰弱。
尽管如此,如今的托莱多依然光彩照人。它是世界文化遗产之一,有着七十多处大型古建筑。无论是哥特式,还是巴罗克式的教堂、寺院、王宫和博物馆,近四百年来仍然保存完好。
可以说,除了古建筑,就是纵横交错的街道上那些古香古色的民宅。整座古城没有一栋现代化的建筑,显得古朴典雅。
还有一点,据说是托莱多的特色。那就是其能保持两千多年的各种风貌不变,与其独有的文明息息相关。
因为,这是一座三教合一的古城。
在这里,基督教、伊斯兰教和犹太教三种文化共容并存,从而让托莱多成了一座独特的“三文化”名城。
无独有偶,夏航突然想到了国内的悬空寺。同样有着一千多年历史的悬空寺,也是华夏唯一一座佛、道、儒三教共存的独特寺庙。
在那里的殿堂庙宇中,分别供奉着佛道儒三教。最高的三教殿里,同时供奉着佛教释迦摩尼、道教老子与儒家孔子。
……
火车离托莱多越来越近。毕竟,古城就位于马市南方七十公里左右。
这,是否就意味着离珍越来越近呢?
为何心底没有一丝一毫的感应?甚至,自从离开燕城踏入欧洲开始,这样的感应都不曾有过。
除了她来自头发与血迹的气息。
“三师傅,您相信心电感应么?”夏航突然向慕容怡问了一个问题,“我的意思是,那种类似亲人之间的心电感应?”
“我当然相信。亲人间有,是因为血脉关系,包括会梦见、情绪失常、突然的心悸等等。”慕容怡点头道,“除此以外,我觉得彼此相爱的情侣或夫妻之间,亦会有这样的感应。”
夏航沉默了。他是相信的,比如因为不安而救下了林静茵。但他也是疑惑的,因为他俩之间明显不是相爱的情侣。
相反,彼此总是找些借口或理由进行刁难,就像一对前世的冤家。
而他与珍之间,却是极为相爱,偏偏来到这儿却找不到那种不安的感应。
照此推理,也只能说她还没遇到真正的危险。如果是这样,事情还好办一些。否则,自己又将如何心安?
但愿吧!珍,我一定要尽快找到你!
……
火车到了托莱多。两人出了车站,信步走到一条狭长的街道入口处。突然一股清冷的寒风吹来,让猝不及防的夏航一阵哆嗦。
寒风同时带来的,还有一股淡淡的香味。
“闻到没?这香味中有面包、烤肠、蘑菇汤和土豆泥的味道,自然也有红酒——哦,甚至还有威士忌的烈味。小航,别去四处寻找了,就这家吧。”
慕容怡迎风而立,随即就从那股香味中辨识出了相应的食物与酒水。
“啊?您不是说找一间酒吧么?这一家到底是餐馆,还是酒吧?”说实在的,夏航很是佩服她的敏锐。
敏锐到就连数百米之外的食物,都能有如此精准的把握。
她所说的那些品种,有的自己也能闻出来,比如烤肠与威士忌。但其余的就没有,听她一说再仔细一闻,还真是如此。
“管它是什么,有吃有喝岂不更好?”
慕容怡懒得理他,已迈开步子循着味源而去。弄得夏航一撇嘴,只好赶紧跟上。
那家馆子就在四五百米开外。看看四周,有民宅,有商铺,亦有一座小教堂。
自从进入欧洲,夏航就发现了几个国内没有的现象。那就是,无论大小商铺,基本都有橱窗。而且这些橱窗即便到了夜间,依然是灯火通明。
里面陈列的各种物品,也大都标有醒目的价签。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广告宣传。
当然,治安良好,以及完善的保险条款,也是他们这样做的基本保障。
另外,无论大小商家,双休都很少营业。尤其是星期天,很多商业区或步行街的商家都是关着门的。
只有极少数商家会选择星期六营业,通常也最多是上午半天。
因为,在西方人的眼中,他们有着很强的工作权力保障。像D国,即使是周一到周五,经常在晚上七点就打烊了。
因此,要想买东西,最好去火车站附近以及加油站。那些地方一般会有小型超市。
这条长街上很安静,临近子时也鲜有行人路过。发出诱人香味的,还真是一家餐馆。等推开厚重的大门进去一看,简直跟外面宁静的小巷有着天壤之别。
不说座无虚席,可也没空下几张桌椅。最关键的是,里面显得有些嘈杂。
原来,靠里间还搭设了一座简易的舞台。有数位男女正在台上尽情地挥洒,女子高高举起裙角,高跟鞋在木地板上踩的啪啪作响。
猛一看,还以为是印国的踢踏舞。
另有两位女子放声高歌,一位男子弹着吉它,强烈的节奏感不时把歌舞推向高峰……
“弗拉门戈舞。有人说,这种舞与斗牛一样,是西国的两大精华。”
慕容怡坐下后,饶有兴趣地边看边说。
突然间,看到精彩处的她还大声喊了一句“Ole”。随后,很多观众相继叫着“Ole”,此起彼伏的喝彩声,再次为歌舞掀起一阵高峰。
“这位漂亮的女士,你真是一位懂我们弗拉门戈舞的高手呢。”
正在这时,旁边一位长发男子看向这边,由衷地赞叹道。末了,他举起酒杯,冲慕容怡一扬:“Cheers!”
慕容怡启齿一笑,扬了扬酒杯,同道一声“Cheers”,然后小饮一口。
原来,弗拉门戈舞以热情、奔放、优美和刚健著称,同样也需要观众的情绪介入。可以说,观众的喝彩是整个表演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对表演者的支持。
慕容怡恰到好处的互动,至少说明她非常了解这种舞蹈。
台下的观众喝着小酒,继续欣赏着台上的表演。
不知是受了热闹欢快情绪的感染,还是不停的奔波所致,反正夏航感觉有些饿了,而且他发现这里有一些托莱多的特色美食。
比如野味,像烤山鹑、香菇烹鹿肉。所以,他毫不客气地点了一套,外加卡斯蒂亚汤和面包。
等餐食上齐,他一人在那里吃得津津有味。
“哟,胃口大开啊!”
慕容怡见状,竟也顾不得什么优雅,叫来伙计点了另一套野味。与此同时,她还换上了本地最有名的门特里达葡萄酒。
比吃么?谁怕谁!
于是乎,这两人刀叉并用,极为熟练地在那里开始享受美味……
本来,夏航一开始并不习惯刀叉。在他看来还是筷子更好使,但入乡随俗的道理他懂,更何况这样的餐馆怎么可能有筷子?
很快他就适应了如何使用刀叉。那种熟练程度,让慕容怡都有些惊讶,这家伙是初次出国么?
两人充满激情地享受美食这一幕,落入到方才敬酒的那位长发男子眼中,顿时就有些错愕。
那年轻男子倒也罢了,只是旁边那位,还是刚才那个优雅美丽的东方女士吗?
夏航吃得很快。就在他吃完将刀叉并齐放入盘子之际,几道声音突然飘入耳中。
“妈的,看着这么带劲的舞蹈,我的欲望又开始膨胀。只可惜啊,珍那个娘们不在这儿,否则今晚将会多么迷醉!”
“胡安,你少在这儿借着酒劲幻想。头说了,珍不能碰。谁碰谁死,难道你不知道吗?看看卡多索,他的左手为何少了一根指头?”
“罗米斯你闭嘴!当时要不是你的怂恿,我会去碰她吗?结果呢,连珍的衣襟都没沾上,就被击到一边。倒霉的是,恰恰被头看到了。所以,我这根手指归根结底是你的错!”
“哈哈,卡多索你他妈扯蛋,你要是没动色心,又如何会听我的话?不过,奇怪的是为何那娘们无法近身呢?”
“谁他妈知道?行了,还是赶紧喝酒!”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这三人口中的珍,就是自己苦苦寻觅的女人吧?
慕容怡一番训斥,果真让夏航闭了嘴。他干脆回到铺位上,趴在那里盯着窗外出神……
近四个小时过去,火车终于到了马市。估计是淡季的缘故,他们下车后,顺利买到了最后一班前往托莱多的火车。
从马市到托莱多,只有将近一个小时的车程。
“等我们到了古城,差不多是晚上十点。这个时间还不错,先找个酒吧放松一二。到了下子时,我们再开始行动。”
再一次地,慕容怡给了一个出乎夏航意料的安排。
对修行者而言,其实很少喝酒。但并不代表着他们不能喝,尤其是先天境界以上的武者,喝酒只是一个游戏而已。
武侠小说中那种用内力逼出酒的情形,也并非天方夜谭。只不过,单纯以内力逼酒,那样的难度很大。
而如果修炼出来了自己的元气,通过元气的力量,就能很容易运行于血液和经脉之中。自然而然,连驱毒都不是问题,更何况酒精乎?
既然来到了西方,到酒吧坐一坐,的确是一种不错的体验。想到这儿,夏航应了一声,思绪却是飞到了古城……
建于中世纪的托莱多古城,历史上极为出名。它曾是西国鼎盛时期的首都,直到数百年以后迁都于马市,托莱多才开始衰弱。
尽管如此,如今的托莱多依然光彩照人。它是世界文化遗产之一,有着七十多处大型古建筑。无论是哥特式,还是巴罗克式的教堂、寺院、王宫和博物馆,近四百年来仍然保存完好。
可以说,除了古建筑,就是纵横交错的街道上那些古香古色的民宅。整座古城没有一栋现代化的建筑,显得古朴典雅。
还有一点,据说是托莱多的特色。那就是其能保持两千多年的各种风貌不变,与其独有的文明息息相关。
因为,这是一座三教合一的古城。
在这里,基督教、伊斯兰教和犹太教三种文化共容并存,从而让托莱多成了一座独特的“三文化”名城。
无独有偶,夏航突然想到了国内的悬空寺。同样有着一千多年历史的悬空寺,也是华夏唯一一座佛、道、儒三教共存的独特寺庙。
在那里的殿堂庙宇中,分别供奉着佛道儒三教。最高的三教殿里,同时供奉着佛教释迦摩尼、道教老子与儒家孔子。
……
火车离托莱多越来越近。毕竟,古城就位于马市南方七十公里左右。
这,是否就意味着离珍越来越近呢?
为何心底没有一丝一毫的感应?甚至,自从离开燕城踏入欧洲开始,这样的感应都不曾有过。
除了她来自头发与血迹的气息。
“三师傅,您相信心电感应么?”夏航突然向慕容怡问了一个问题,“我的意思是,那种类似亲人之间的心电感应?”
“我当然相信。亲人间有,是因为血脉关系,包括会梦见、情绪失常、突然的心悸等等。”慕容怡点头道,“除此以外,我觉得彼此相爱的情侣或夫妻之间,亦会有这样的感应。”
夏航沉默了。他是相信的,比如因为不安而救下了林静茵。但他也是疑惑的,因为他俩之间明显不是相爱的情侣。
相反,彼此总是找些借口或理由进行刁难,就像一对前世的冤家。
而他与珍之间,却是极为相爱,偏偏来到这儿却找不到那种不安的感应。
照此推理,也只能说她还没遇到真正的危险。如果是这样,事情还好办一些。否则,自己又将如何心安?
但愿吧!珍,我一定要尽快找到你!
……
火车到了托莱多。两人出了车站,信步走到一条狭长的街道入口处。突然一股清冷的寒风吹来,让猝不及防的夏航一阵哆嗦。
寒风同时带来的,还有一股淡淡的香味。
“闻到没?这香味中有面包、烤肠、蘑菇汤和土豆泥的味道,自然也有红酒——哦,甚至还有威士忌的烈味。小航,别去四处寻找了,就这家吧。”
慕容怡迎风而立,随即就从那股香味中辨识出了相应的食物与酒水。
“啊?您不是说找一间酒吧么?这一家到底是餐馆,还是酒吧?”说实在的,夏航很是佩服她的敏锐。
敏锐到就连数百米之外的食物,都能有如此精准的把握。
她所说的那些品种,有的自己也能闻出来,比如烤肠与威士忌。但其余的就没有,听她一说再仔细一闻,还真是如此。
“管它是什么,有吃有喝岂不更好?”
慕容怡懒得理他,已迈开步子循着味源而去。弄得夏航一撇嘴,只好赶紧跟上。
那家馆子就在四五百米开外。看看四周,有民宅,有商铺,亦有一座小教堂。
自从进入欧洲,夏航就发现了几个国内没有的现象。那就是,无论大小商铺,基本都有橱窗。而且这些橱窗即便到了夜间,依然是灯火通明。
里面陈列的各种物品,也大都标有醒目的价签。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广告宣传。
当然,治安良好,以及完善的保险条款,也是他们这样做的基本保障。
另外,无论大小商家,双休都很少营业。尤其是星期天,很多商业区或步行街的商家都是关着门的。
只有极少数商家会选择星期六营业,通常也最多是上午半天。
因为,在西方人的眼中,他们有着很强的工作权力保障。像D国,即使是周一到周五,经常在晚上七点就打烊了。
因此,要想买东西,最好去火车站附近以及加油站。那些地方一般会有小型超市。
这条长街上很安静,临近子时也鲜有行人路过。发出诱人香味的,还真是一家餐馆。等推开厚重的大门进去一看,简直跟外面宁静的小巷有着天壤之别。
不说座无虚席,可也没空下几张桌椅。最关键的是,里面显得有些嘈杂。
原来,靠里间还搭设了一座简易的舞台。有数位男女正在台上尽情地挥洒,女子高高举起裙角,高跟鞋在木地板上踩的啪啪作响。
猛一看,还以为是印国的踢踏舞。
另有两位女子放声高歌,一位男子弹着吉它,强烈的节奏感不时把歌舞推向高峰……
“弗拉门戈舞。有人说,这种舞与斗牛一样,是西国的两大精华。”
慕容怡坐下后,饶有兴趣地边看边说。
突然间,看到精彩处的她还大声喊了一句“Ole”。随后,很多观众相继叫着“Ole”,此起彼伏的喝彩声,再次为歌舞掀起一阵高峰。
“这位漂亮的女士,你真是一位懂我们弗拉门戈舞的高手呢。”
正在这时,旁边一位长发男子看向这边,由衷地赞叹道。末了,他举起酒杯,冲慕容怡一扬:“Cheers!”
慕容怡启齿一笑,扬了扬酒杯,同道一声“Cheers”,然后小饮一口。
原来,弗拉门戈舞以热情、奔放、优美和刚健著称,同样也需要观众的情绪介入。可以说,观众的喝彩是整个表演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对表演者的支持。
慕容怡恰到好处的互动,至少说明她非常了解这种舞蹈。
台下的观众喝着小酒,继续欣赏着台上的表演。
不知是受了热闹欢快情绪的感染,还是不停的奔波所致,反正夏航感觉有些饿了,而且他发现这里有一些托莱多的特色美食。
比如野味,像烤山鹑、香菇烹鹿肉。所以,他毫不客气地点了一套,外加卡斯蒂亚汤和面包。
等餐食上齐,他一人在那里吃得津津有味。
“哟,胃口大开啊!”
慕容怡见状,竟也顾不得什么优雅,叫来伙计点了另一套野味。与此同时,她还换上了本地最有名的门特里达葡萄酒。
比吃么?谁怕谁!
于是乎,这两人刀叉并用,极为熟练地在那里开始享受美味……
本来,夏航一开始并不习惯刀叉。在他看来还是筷子更好使,但入乡随俗的道理他懂,更何况这样的餐馆怎么可能有筷子?
很快他就适应了如何使用刀叉。那种熟练程度,让慕容怡都有些惊讶,这家伙是初次出国么?
两人充满激情地享受美食这一幕,落入到方才敬酒的那位长发男子眼中,顿时就有些错愕。
那年轻男子倒也罢了,只是旁边那位,还是刚才那个优雅美丽的东方女士吗?
夏航吃得很快。就在他吃完将刀叉并齐放入盘子之际,几道声音突然飘入耳中。
“妈的,看着这么带劲的舞蹈,我的欲望又开始膨胀。只可惜啊,珍那个娘们不在这儿,否则今晚将会多么迷醉!”
“胡安,你少在这儿借着酒劲幻想。头说了,珍不能碰。谁碰谁死,难道你不知道吗?看看卡多索,他的左手为何少了一根指头?”
“罗米斯你闭嘴!当时要不是你的怂恿,我会去碰她吗?结果呢,连珍的衣襟都没沾上,就被击到一边。倒霉的是,恰恰被头看到了。所以,我这根手指归根结底是你的错!”
“哈哈,卡多索你他妈扯蛋,你要是没动色心,又如何会听我的话?不过,奇怪的是为何那娘们无法近身呢?”
“谁他妈知道?行了,还是赶紧喝酒!”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这三人口中的珍,就是自己苦苦寻觅的女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