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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诗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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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二皇子玉佩被偷的风波,侯府里面的姑娘兴致都不高了,一个个都有些胆战心惊的从花厅里面出来,回到花园里。

    园子里,诗会即将开始,戏台上,京城赫赫有名的戏班子正在唱戏,活络气氛。

    陆此月找了个地方坐下,看着戏台上的戏子将一场风花雪月的戏唱完,然后,一个面色白净的书生上了台,年纪大约三十岁左右,模样谈不上英俊,只是他身上带着浓郁的书卷气息。

    他一上去后,附近的议论声便多了很多,片刻,陆此月便了解那个人的身份。

    他是京城里面有名的才子孟谦,才情很高,出身于扬州一户员外家,但是生性叛逆,风流倜傥,吟诗作赋并不为了考功名,并且经常流连风雅之地。

    陆振天找他来主持诗会,恐怕花了不少代价。

    孟谦十分谦逊的笑着,将自己开场的话说完,然后宣布对诗的规则,这规则是由他先出一句诗,然后让人上来跟着写,第一个人写完之后,第二个人上去写,最后成为一首完整的诗,这是对诗的其中一个玩法。

    “一路经行处,莓苔见屐痕。”这是孟谦起的头句诗。

    这意思是他一路漫步前行,看见了莓苔上印着清晰的足迹。将这句诗写在偌大的诗卷上后,孟谦微微一笑,让人上来对诗。

    然而,过了片刻,园内并没有人上去,一来是因为有二皇子、三王爷等人在,一些世家子弟舒展不开,二来孟谦这句诗的诗意言尽淡薄,没有标准的立意,很难对。

    场面一时有些尴尬。

    宁子玉看了看四周,并没有人上去,手里的折扇轻摇,对身边萧若风说道:“你说我要不要上去?这样下去很可能冷场诶,而且孟谦那句诗挺有意思。”

    萧若风看了他一眼,道:“随你。”

    “那我就去了,来了不对诗岂不是可惜。”宁子玉玩心比较重,听萧若风说了,便耸肩上台,四周的人一看是宁子玉都忍不住好奇他下一句会接什么。

    就在四周无数人在窃窃私语的时候,宁子玉一脸不理会的模样,提笔,肆意在诗卷上写下:“白云依静渚,芳草闭闲门。”

    孟谦双眼一亮,称赞道:“好一句‘白云依静渚,芳草闭闲门’。宁公子不亏为寒玉公子!这诗句对的很妙!”

    这其中的意思,承接上一句,就是说这位诗人来山中寻友,但是故友已经出门去,走到他的住处时,絮絮白云,依恋着水中洲渚,萋萋芳草,遮掩了闲静的门庭,一片清幽的景象。

    这样一来,诗句的主调已经定了,所以下一句接上去便变得简单些。

    “既然是寻友,那么下一句就可以写这位故友回来!又或者这位故友不回来,我们随意观赏这山间的秀色。”

    “寒玉公子那一句真的是起到了定睛的作用,怎么样有没有想要上去试试看的?这么多大家千金看着,有能力的随便露一手也好啊!”

    “哈哈,跟寒玉公子,我们恐怕比不上,但接一句诗应该没有问题!”

    众人神色恍然,议论纷纷,其中不少人正准备上台,就见三王爷萧应恒洒脱的来到了宁子玉身边。

    他接过宁子玉手中的笔,行云流水般的继续写道:“过雨看松色,随山到水源。”

    这一句接着上一句,说雨后的青松,显得更加的苍翠可爱,而趁兴沿着山路走到水源,便饱览了一番这山中的秀丽景色。

    立意不变,却是将景物进行了更细致的描写。

    孟谦不禁拍了拍手,“三王爷人中龙凤,这一句写的好!”

    经过孟谦这样的夸赞,四周的人群便纷纷起哄,说道:“不亏是三王爷,这一句诗写的十分有意境,恐怕京城没有几个人能如此的实力!”

    “是啊,三王爷从小便才情出众,深受皇上喜爱,有如此的才华是理所当然!并且如今娶了侯府的千金小姐为妃,真实郎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双!”

    只是说到这里,有不少人将目光投向了陆此月,因为陆此月此前可是准三王妃。

    情不自禁的就有人挖苦她,“这人呢,光是门当户对还不够,得要双方都足够优秀,才能合的来,不然你说一个杀猪的女人跟秀才在一起,怎么合适?”

    “可不是,三王妃休了她,另娶侯府的大小姐真是明智的选择,我听说啊,这位七小姐可是一点才情都没有,连字都不认识。”

    “啊?不会吧?居然连字都不认识,她还好意思来诗会?一个侯府小姐,竟然低俗到这种程度,真的是无法理解。”

    “她母亲就是丫头,你说一个丫头能有什么才华?除了服侍人,也没有其他本事了吧,有其母必有其女,这位七小姐恐怕也差不多。”

    挖苦的声音大多是从一些名门小1;150850295305065姐口中传出,她们原本就对陆此月占据三王妃的位置不爽,如今有机会,自然一个劲的落井下石。

    不过,陆此月没有什么反应,她非常淡定的坐在人群中,双目微微眯着,一副慵懒的模样。

    这时候,陆婉柔走了过来,笑盈盈的对陆此月说道:“七妹,你看寒玉公子跟王爷对的诗怎么样?”

    陆此月看了陆婉柔一眼,明显能看到陆婉柔眼中的得意与挑衅,她落落大方的笑了笑,“对的很好,此月自愧不如。”

    “是呀,毕竟七妹没有看过多少书,方才王爷可是不愿意上去的。因为我说了几句,他才上去,为我写诗。”陆婉柔娇柔的说道,一副与萧应恒情深意浓的模样。

    “嗯,那姐姐的药下的真好,能有这样的夫君。”陆此月可不吃陆婉柔这一套,贴在她耳边,低低的将陆婉柔为什么能嫁给萧应恒的原因再说了一遍。

    当下陆婉柔的脸色就变了,咬住嘴唇说道:“七妹你说什么,我为什么听不太懂。”

    装呗,不过,陆此月也懒得跟陆婉柔继续这个话题,她起身,抚了抚裙子上的褶皱,然后走上台,从萧应恒手里拿过一支笔,缓缓的在白纸上写下最后一句诗:“溪花与禅意,相对亦忘言。”

    合起来就是——

    一路经行处,莓苔见屐痕。

    白云依静渚,芳草闭闲门。

    过雨看松色,随山到水源。

    溪花与禅意,相对亦忘言。

    陆此月这句诗的意思是,我与溪花相对静观,似亦参悟,万虑俱寂,她在这清幽静寂中,早已心领神会,何必去言传?

    这是一片禅机妙悟,包含了世事的沧桑,带着一种静寂而澄澈的境界,清新可喜的将全篇诗句结合起来,情景交融,景为情趋,情由景生,妙合无垠,自然浑成。

    这不光是让孟谦吃惊,更让萧应恒、宁子玉吃惊。他们是对诗的人,所以知道陆此月能写出这样的诗句,绝对是有莫大的实力!

    一刹那,不光台上寂静,台下更是鸦雀无声。

    方才在嘲笑陆此月的人像是被扇了一巴掌,脸上有些火辣辣,谁说陆此月大字不识一个?谁说陆此月跟她母亲一样丫头出生,没有才情?谁说陆此月犹如市井妇人,粗鲁鄙夷?

    这分明就是才女!而且她的字也十分的好看,秀气之中带着独特的意境,让孟谦、萧应恒刮目相看。

    孟谦忍不住开口夸道:“我以为这世上再也没有让我敬佩的女子,想不到今日却是遇到了,陆小姐这一句诗做的让我自愧不如,若是陆小姐有空,可否跟孟某在京城外的花船上一聚?”

    这是邀请陆此月去花船上玩,孟谦虽然没有官职,但他认识的人足够多,人脉足够广,所以,陆此月如果能去花船,那么就相当于是可以以孟谦为跳板,结识到更多有才华的年轻人。

    但陆此月确实摇了摇头,拒绝了,“孟先生的好意,此月心领了,只是父亲家教比较严,出门还得需要父亲同意。”

    这番话不光拉升了侯府的档次,还给足了陆振天面子,让一旁的陆振天眉开眼笑,这才是他的好女儿,绝对的谦卑,绝对的服从于他。

    而台下的陆婉柔简直气得要咬破了嘴唇!她怎么都想不到,陆此月会有这样的才能,将这一句诗给对上了!这是她完全不能容忍的事情!

    陆婉柔双手攥紧,面色发青。

    不过对于陆婉柔的气愤,萧应恒对陆此月却是有了几分正视,他以前可是不屑于看陆此月一眼,而现在仔细看着,发现她长得确实好看,但同时也让他觉得厌恶。

    因为如果陆此月有出众的才华,就证明当初他休了她,是错误的决定,而这是萧应恒绝对无法接受的事情!

    不过在场的人当众,还有一个非但不觉得意外,反而认为有趣,而那个人就是萧若风。

    萧若风看着陆此月,嘴角勾了勾,他早就知道陆此月本事不小,这点诗句怎么能难得了她?

    而实际上,陆此月并不会做诗,但是她背过的诗不少,所以,挑一句平侧能对得上的诗句就好了。

    因为陆此月做了最后一句诗句,所以接下来要她起一个头诗,让下面的人接下去。

    陆此月想这还不简单?她随便就挑了一首诗句说了下去,“人靡不有初,想君能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