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口叼鲜花(1)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龙王殿财运天降花娇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5.org】,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我搬去没几天,隔壁老王就请我给他喂猫,他要去旅游。我从没养过猫狗之类的玩意,我不是不喜欢它们,我是嫌麻烦。老王要我给他代养几天,我爽快地答应了。这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我搬来不久,和他还不是太熟悉,因此对这么点小事不好意思拒绝;二是我搬家那天,卫生间的热水器还没装好,我身上又是灰又是汗,正提着毛巾香皂准备去大澡堂洗个澡,老王看见后热情地叫我就在他屋里洗,他说,在家里洗虽然没有擦背的按摩的修指甲的,但绝对比大澡堂干净,没传染病。我爽快地答应给他喂猫,也算是一种报答吧。

    可老王非要把他屋子的钥匙给我,我说不用,把猫关在我屋里就行了。老王说不行,他说“不行”两个字的时侯就像在生气,就像对我的拒绝非常不满。但接下来的话却又非常诚恳,他说:“我冰箱里的菜塞得满满的,我原先不打算出去的,我准备了一个星期的菜,肉也有蔬菜也有,但我经不起几个朋友的劝说,答应和他们一起去旅游,可等我回来这些菜不是就坏了吗?再说我厨房里什么都有,工具齐全。你屋子里什么都没有,这几天你就在我这边煮饭吃,呵,不要再买菜了。”

    我既感动又不安。老王说到这里,诚恳的表情突然变得轻松而又俏皮。他问我:“你知道菜烂在冰箱里是什么气味吗?”

    我摇摇头。

    “是牛粪的气味!”

    他说着哈哈大笑。

    “真的,和牛粪的气味一模一样,而且无论怎么洗,那种气味也除不掉。我领教过一次,没办法,只好换了台冰箱。”

    我暗想,老王这人真不错,又有钱,为人又豪爽。我若是遇到冰箱有臭味,首先想到和最后想到的都不是换冰箱,而是想方设法把臭味除掉。我相信一定能找到除臭的办法,我虽然是个以写小说为生的人,但对生活中的很多事情我挺爱琢磨的,比如,手机屏上有污垢,最好的办法不是擦,而是用透明胶粘,粘上去撕下来,反复几次就弄干净了。

    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自己买过冰箱,以前家里有,不过那是父母的,是否也有老王说的那种臭味我从没注意过。我还没当过家,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呀。

    我怕喂不好老王的猫,问他应该注意些什么。他说:“没什么,把你吃剩的给它一点就行了。”其实他不说我也打算这么做,特意问一下,不过是表示对老王的尊重。面对他这样一个好人,我已经不由自主地想方设法地,在各种情况下都想表达自己对他的尊重。

    我不觉得这是因我沾他的便宜才这样,我认为这就是我的道德。

    老王临出门的时候叮嘱了一句:“进屋后要注意关门,不要让猫跑出去,它要是跑出去了不容易找回来。”我拍着胸脯说:“你放心吧,有我在猫就在,有猫在我就在。”

    我搬到这里来,是为了修改一部二十集的电视剧本。虽然只打算租两个月,但我付了三个月的房租,房东说他收房租都是一个季度收一次。我想,多一个月就一个月吧,只要我把剧本改出来,这点钱算不了什么。

    我以前主要是写小说,搞剧本还是第一次。

    搬来之前,我和女朋友琪鱼住在一起。她原先叫王其余,认识她后,我帮她把名字改成了王琪鱼,一个普通甚至带有歧视性的名字顿时有了诗意。这也是她最初爱上我的原因。认识她的时候,我问她:“你的父亲是不是重男轻女,连生了几个都是女孩,于是给你取了个名字叫其余。”她不高兴地说:“你怎么乱猜人家的名字。我是独生女,我父母给我取这个名字的意思是其余的他们都不要,就要我。”我忙向她道歉,并讨好地说:“这个名字好是好,但如果稍微改一下就锦上添花了。”我和她好上后,从没到她家去过,她父亲开了个“杀行”,也就是生猪中转站,乡下的猪贩子把猪运进城来,暂时关在“杀行”里,城里的屠户到“杀行”里买猪,杀好后拖到菜市上去,完成了把生猪变成生肉的过程。琪鱼的父亲算是有钱人,但琪鱼告诉我,她谁也不靠,就靠自己。有一天我接到一个电话,是她大姐打来的,我才知道她有三个姐姐,她是他们家的幺女。直到现在我也没戳穿她的假话。当你喜欢上一个人,她那点小小的虚荣也会变成有趣的优点。

    琪鱼的父亲是从乡下来的,在老家时杀过猪。于是我总会忍不住胡思乱想,一个杀猪的怎么也能生出这么漂亮的女儿?

    我和琪鱼同居已经三年了。那是琪鱼的单身宿舍,白天她上班去了,我便在屋子里写小说。我和她有一个既现实而又宏伟的计划,平时用她的工资生活,把我的稿费全部存起来,存够了买一套房子,然后结婚。

    我写了三年,从没有被人看好过,但我是一个勤奋的作家。三年写了十八个中篇,三十三个短篇,和作协那些专业作家比起来,数量也不算少。但我所得稿费全部存起来,才三万六。我心里急,这样下去不知哪年哪月才能买上房子。我急的时候,琪鱼便劝我不要急,她说越急越写不出来。我不急的时候,她便看售房广告。每当看到便宜点的,她便兴奋地盘算她结婚的时候要穿什么衣服,要请哪些人。而我则在盘算要买下这套房子首付多少,月供多少,我每年必须发表多少万字小说。出了名的人,发表十万字稿费在一万甚至一万以上,而像我这样的未名作者,能拿五千就不错了。

    最近我在几个朋友的怂恿下,决定搞电视剧。他们说:“一部二十集的剧本,能拿到的稿费比你写一辈子的小说还多。”我以前一直不敢写长篇小说,就是怕写出来后没地方发表,怕把时间和精力都搭进去了,却得不到一分钱的稿酬。写中短篇不一样,东方不亮西方亮,总能找到地方发表。即使东西方都不亮,也不过是几千字或者几万字的事情,再写就是。朋友们说,写电视剧比写小说简单,语言好不好没关系,只要故事好就行了。琪鱼听了他们的话,也天天给我吹枕边风。她说:“如果写剧本,我们不光可以买房子,连买车的钱也有了。”正当她的畅想搞得我飘飘然的时候,却突然又幽幽地说:“到时候你有钱了,漂亮的女人围着你转,恐怕就看不上我了。”我立即安慰她:“不会的不会的,我是什么人你又不是不知道。”这样说她仍然不满意,我就发誓:“如果我抛弃你,就让我出门被车撞死!”

    琪鱼忙捂住我的嘴,不准我乱说。

    我不这样说,她又不高兴,说她的青春全都付给我了,到时候我若是抛弃她,得赔偿她青春损失费,一年十万,三年三十万。

    我说:“我有三十万赔给你,还不如和你一起用,所以你放心吧,我没那么傻。越有钱我越是不能把你丢开,因为把你丢开就等于我往水里丢钱。”

    剧本初稿写出来后,托人转给电视台剧作中心的一位导演,请他指点。导演看完后提了几十条意见,最主要的有两条,一是剧本的文学性太强,更像一部小说,而不是剧本;二是人物之间的矛盾冲突还不够激烈,不激烈就显不出人物的个性。不过基础还是不错的,从没编过剧本的人能拿出这样的东西来,已经非常不错了。只要照他的意见修改,完全可以将它变成一个真正的剧本,甚至一个拍出来后引起轰动的剧本。

    我和琪鱼兴奋得一宿未眠。

    我决定到一个清静的地方好好修改,为了不被人打扰,我把手机交给琪鱼,为了避免我忍不住了跑回来找她,我把宿舍的钥匙也交给了她。我和她约定,我到什么地方去租房子不能告诉她,租好后就搬出去,这样她即使想我了也找不到我。她的手机已经欠费停机了,只要她不交费,就会一直停下去,这样我想她了也无法打电话。总之我们想尽一切办法,都是为了使我在改剧本期间和她不要有任何联系,都是让我安心改好剧本。

    琪鱼趴在我的胸脯上,温柔得像一只小猫。她说:“就两个月的时间,你一定要忍住。”

    我豪情万丈地拍着胸脯说:“没问题,以前没有你,我不是也忍了二十多年嘛。”

    琪鱼捏着我鼻子:“你生下来的时候就知道要女人呀?小坏蛋!”

    我们已经来过好几次了,可说一阵话,我那个东西硬起来,我们接着又来。我们都觉得,我们就要分开了,因此有必要把这事做饱,就像喜欢吃肥肉的人一样,你让他吃个够,吃够了还叫他吃几片,这样他就不会再馋肥肉了。天亮的时候,琪鱼说她的腰都要断了。而我则感到全身又软又痛。我想,不要说两个月不来,就是两年不来我都不会想,我身体里那种叫人发想的东西一滴也没有了。最痛的地方是关节,就像得了关节炎。我甚至怀疑我是不是已经变成了一只雄黄峰。

    我在一本书二看到过这样一段话:黄蜂的女王在婚配时,会邀约多达二十五只以上的雄蜂进行交配,那些雄蜂交配完后把自己的性器官弄得粉碎,铺散在女王身上,然后死去。

    死我倒不怕,因为我还没感觉我会马上就死,但我怀疑我那个东西是不是废了。

    搬到老王的隔壁,呼呼大睡了一天一夜,这种担忧才解除。它没有废,只不过是磨损太大了。

    我租的房子在市郊,围墙里面就一幢三层楼,院子里有一棵大银杏树。这里非常清静,很适合****这一行的人生活。并且租金也很低,一个月的租金一篇小小说的稿费就够了,而同样大的房子在市里面至少要半部中篇小说的稿费。

    住了几天,我才发现除了老王那屋,其他屋都没有人住。我想恐怕是因为交通不便,除了像我这种不上班的人住着还合适,每天按时去上班的人住是很不方便的,要进城得走半个小时才有公共汽车。

    头两天我一个字也没写出来,心想这是对新环境还不适应,脑子还没转过弯。可歇了几天后,仍然找不到感觉,我心慌了。

    写电视剧本和写小说不同,写小说是把大白萝卜晒成萝卜干。写电视剧本则是往一个白大萝卜里注水,使它变成一个大冬瓜。

    比喻是这么个比喻,可往大白萝卜里注水使之变成大冬瓜,并不像拿起灌满水的针筒就往里面注。这样弄出来的水冬瓜,是没人要的。而是要不留痕迹地使它变大,并且还不光是让它变成一个圆不溜秋的大冬瓜,还要使它像大西瓜一样可口,老少皆宜,只解渴不解饱;像魔术箱一样神秘,一会扯出这样,一会扯出那样;像走马灯一样连贯,虽然转来转去都是那几个人,但他们一直在你追我赶。

    在这方面我的手艺还不够好。

    我知道做这种事不能慌,越心慌越弄不好。

    老王叫我给他喂猫,我也正好找点闲事来做,让心宁静下来,只有宁静才有灵感。

    老王其实不算老,四十来岁。按照我们这里的习惯,我应该叫他王哥。可第一次见面,他就叫我称他老王。他说他喜欢别人称他老王,他开玩笑说:“因为老王是最厉害的,见一个吃一个”。他指的是扑克牌里的老王。

    老王的猫是一只半大的虎纹猫,毛黄的地方黄得发亮,并且那毛也要硬一些直一些,白的地方白得柔和,毛要软一些也要浅一些密一些。总之是很漂亮的。

    我没有照老王说的,把吃剩的给猫就行了。猫喜欢吃腥味重的东西,我专门买了猪肝,每顿饭给它切一小块,剁碎后煮在饭里面。我不这样做似乎就对不起老王,在我养着它这几天,它要是瘦了,或者不想吃东西了,我都会觉得是罪过。

    我的写作工具是一台笔记本计算机,花了不到一千元买的二手机。老王走后的第一个晚上,我就把计算机搬到老王屋里,目的是一边改剧本一边用眼梢盯着老王的猫。喂饱后把它单独关在屋子里,我怕它受不了。我这是以己及猫,我吃饱了关在屋子里有事做,猫又不写作又不看电视,我怕它寂寞,司时我也担心它从我不知道的什么地方溜出去。虽然门窗都关得紧紧的,但猫毕竟比人灵活,万一它从什么地方溜出去不再回来,我就对不起老王了。

    我坐到老王的屋子里,灵感就来拍我的脑门来了。我一口气写了六千多字。而最让我感动的是,我写作的时候,老王的猫哪儿也不去,静静地伏在桌子上,似睡非睡。有两次还爬起来,走到计算机旁边,不解地看着我的剧本,在这边看了一阵,又跑到另一边看了阵。仿佛真看懂了,又仿佛不屑一看,回到原位,伸了个懒腰,然后又趴下了。

    我心里已经喜欢上这只猫了。

    半夜里,我写累了,准备回屋去睡觉。

    我合上计算机。这时老王的猫前弓后踞地坐起来,慢摇摇地走到桌子边上,伸出爪子拍了拍一只存钱罐,轻轻说:

    “懒猫、懒猫。”

    我差点笑出来,它居然会说瓷猫是懒猫,存钱罐的造型的确是只猫。最让我觉得好玩的是它那副老练的样子,像成人在逗小孩。它见我看着它,更得意在瓷猫的头上拍了两下。

    “懒猫、懒猫。”

    我有些迷惑不解,是它在说话?还是我在做梦?我经常在梦中梦见自己写出传世之作,激动得不知所措,可醒来后才发现握着两个空拳。

    它的声音像口齿不清的小孩,但和它平时的叫声完全是两码事,那的确是我们人类的语言。

    我小心地拍着它的头,也叫它“懒猫、懒猫。”

    它缩着脖子,等我拍完它的头,它再去拍瓷猫的头。

    这只猫会说人话,那可是国宝啊。我睡意全无,激动得全身发抖。如果我把这个消息公布出来去,说不定全世界都会沸腾。我想试试它会不会说别的话,便摸着计算机说:“计算机、计算机。”

    它莫名其妙地看着我,然后试探性地说:计算机。

    像是说的“电啰”,也像是“定啰”。

    我轻轻扣着放计算机的桌子:“写字台、写字台。”

    它说:“写台、写台。”

    渐渐地,我发现它最多只能说两个字,我说任何一句三个字以上的话经它都简化成两个字。说两个字还说不大明白,但说一个字的时候,它的口齿是非常清楚的。我想我遇到神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