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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惊见

作者:洒洒三点水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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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打开,夜风扑入,带来一阵凉意。

    方舒适地叹了一口气,却借着对方手中提着的灯的光,小绿看清了来人,心中不禁暗叫一声晦气。

    本来这种开门的事儿,她是三等丫头,倒是用不着她来。不过她正好睡不着,在院子乘凉,听到敲门声,就顺手开了门。

    没有想到会是香谨。

    若是早知道是她,小绿定然是不会开门的,让她再多等一会儿好了。

    小绿的脸上嫌恶之色是如此明显,不加丝毫掩饰,顿时让香谨心中暗恼,心想总得找个机会好好再治治她,免得她不知道她的身份了,不过是个三等丫头,也敢在她面前这样无礼。

    不过,此时却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香谨忍住了满心的怒火,问道:“侯爷人呢?”

    小绿撇了撇嘴,真不想理她,不过,柳如月就站在香谨的后头,却是不好这样做,只得心不甘情不愿地指了指书房:“在里头呢!”

    柳如月、香谨就朝朱承平的书房走去,背后小绿恨恨地对着香谨的背影吐了一口口水,暗中诅咒着,最好跌她一跤。

    可是,香谨却走得稳稳的,让她不禁失望不已。

    书房的门是敞开着的,朱承平正拿着本书看,俊挺的五官带着一种淡淡的冷意。笑起来那么温柔的人,不笑的时候,却显得如此疏离,让人有些不敢接近。

    柳如月的脸上不禁露出了笑容。她和香谨已经来到了门口,香谨会意地停住了脚步,站在了阶下,柳如月则提起了裙摆,掂起了脚尖,悄无声息地迈上了台阶,方要入门。

    突然一只戴着红玉镯子的手印入了她的眼帘。

    那只手修长而白皙,如同玉雕成的一般,那红得如火一般艳丽的色泽,衬着那用凤仙花汁染过的指甲有一种惊心动魄的力量,吸引着人的视线。

    柳如月的心一突。

    接着就听到娇侬软语声起:“侯爷,也看了很久了,喝点茶解渴吧!”

    朱承平看书的时候最不喜人打扰,本待喝斥,却瞧见了地上的影子,瞬间,嘴角就微勾了起来,嘴里温柔地道:“好,劳烦芳菲你了。”

    说着,伸出了手去接茶。

    芳菲受宠若惊,落蕊将她调来书房服侍已有一段时日了,不过,朱承平待她向来淡淡的,并不曾有任何不同,让她失望不已。

    没有想到,今日却如此温柔。

    难道这些日子的努力终有成效了?

    此时,朱承平去接茶盏的手无意间擦过了芳菲的,芳菲的手一颤,惊惶地抬起眼来,那如黑玉般黑得深沉的眼顿时吞没了她。外间都说侯爷是这京城有名的美男子,芳菲也从来不曾见过比他更俊的男子,她的心跳得怦怦地快,口干舌燥,低低地唤了一声“侯爷”,脸飞红霞,身子虚软无力,只渴望有一双强壮的胳膊挽住她。

    “当——”

    某种物体跌落在地上,四分五裂的声音惊醒了芳菲,她看向门口,就瞧见了站在门口,一脸苍白的柳如月。

    芳菲的心一慌,手一颤,那茶盏便从她的手中一落,正好掉在了朱承平的衣衫上,一盏茶水很快潮湿了白衫,晕了开来。

    一夜宿醉,第二日醒来,谢宛云头痛欲裂,有一种拿头去撞墙的冲头,轻轻的脚步声走来,她下意识地道:“秋痕,先给我一杯热茶吧!”

    “姑娘,我是听菊。”

    温和的声音响起,谢宛云这才发觉,她又叫错了。总是忍不住就会叫成“秋痕”、“春歌”。

    谢宛云抱歉地道:“对不起,听菊,我又唤错了。”

    “姑娘别如此说,折煞奴婢了。姑娘如果喜欢,以后就唤我秋痕好了。”

    听菊好脾气地说道,不以为意。这时,碧漪端着洗脸水进来,脚步轻快:“姑娘,少爷、龙少爷都已经起来了,派了人过来请姑娘去前厅一起吃饭呢!”

    谢宛云眯着眼:“这都什么时辰了呢?”

    “到辰时了呢!”

    谢宛云大惊,她竟然睡到这时了。在大杂院里,可从来不曾睡到这么晚过。她忙从床上爬了起来,洗了脸,听菊给她拿来了衣裳,裙边桃花翻飞,边襟同样绣着桃花,面子却是碧色的,精致鲜亮,是她以前极为喜欢的款色。

    “姑娘,这件裙子可好?”

    谢宛云摇了摇头:“不用了,从我昨日带来的衣裙中取一套吧!”

    清晨,叶子上还带着晨间的露水,淡淡的光洒落在院子里,于闲一只腿放在另一只腿上,手里拿着本书,一阵清风吹过,一片叶子悄然落在他的肩头。

    小童扫雪在一边煮着茶,另一名小童迎霜则弹着琴,流水声从假山上淙淙而下,一切,显得如此安然而恬适。

    这是一幅十分和谐而美好的画面。

    龙哥儿默默地打量着于闲,心中对昨晚看到的一幕仍然有些不能释怀。再怎么说是表兄妹,这样也有些过了吧?偏偏于闲见了他,一脸坦坦荡荡的模样,倒好像他大惊小怪似的。被那样淡然的目光一瞧,好像他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小鬼头似的。

    哼!

    真是让人讨厌的一个人。

    龙哥儿如此想着,面上却仍一副不露声色的样子,从这张脸上,瞧不出任何思绪。

    “闲表哥,龙哥儿,早。”

    听到谢宛云的声音,于闲合起了手中的书,抬起了头,只见谢宛云正缓缓而来,嘴角微微翘起,是在微笑,可眼中,却似乎总带着说不出的忧伤。那满面的疤痕,在晨光之中十分可怖,扫雪、踏霜几乎不敢正眼相瞧。

    龙哥儿淡漠的眼变得柔和了一些,回道:“早。”

    于闲却盯着谢宛云的衣衫出神,以前,她最不爱的就是素色的衣裳,总是鲜亮的颜色,明媚得像三月的春光。

    现在,她却总是一身的素色,像冬天来到了人间似的。

    谢宛云看着扫雪那边的茶烟,听着踏霜的悠扬而古朴的琴声,再看看于闲手中的书,不禁笑了:“闲表哥还是和过去一样呢!”

    “是啊,还是那个你最讨厌的装模作样的家伙。”

    于闲自嘲。

    谢宛云抿着嘴儿笑了,却是没有告诉于闲,其实,她从来都不讨厌他。谁会讨厌清风明月似的于闲呢,只是,小时候,他看的那些书,说的那些话,她都不懂,不晓得怎么与他玩,又想和他亲近,所以,这才总是弄些恶作剧作弄他,好看到他一脸无可奈何,或怒或尴尬却一副不和女子计较的样子。

    “踏霜,传饭吧。”

    于闲说道,又对谢宛云道:“吃过饭,我们一起去山上走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