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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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四爷把夫子的命运扳回正轨了?”
良久, 桓乐问出了心里的这个疑问。如果真是商四出手, 那么夫子的死……便只能叹一声时也命也。
商四没有立刻回答,他似笑非笑的看着桓乐, 看得桓乐心里发毛。但桓乐还沉得住气,他纠结这件事纠结了那么久, 绝不会在最后关头失了方寸。
两人都不说话,屋里的气氛便有些凝滞。只有两个小胖子躲在茶几底下、没心没肺啃马卡龙的声音显得格外响亮。
但他们可不管别人干嘛哩, 吃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了。
“咯咯咯咯咯……”两人一边吃一边笑, 一边掉马卡龙屑。
商四无可奈何地瞥了他们一眼, 一脚蹬在他们肥嘟嘟的小屁股上, “吃得到处都是, 待会儿圆圆回来看他不打你们。”
“哎哟。”两个小胖子倒了个四仰八叉,好像摔痛了似的, 在那儿戏精上身,好不做作。但许久都没人理, 两人又一骨碌爬起来,推车小车车飞速逃离现场。
一边跑还一边说:“主人坏坏, 是主人吃的!主人吃的!”
商四懒得去追,可被他们这么一打岔, 他也不好再装什么深沉了, 于是抬手指了指天, 问桓乐:“你信天道吗?”
桓乐反问:“何为天道?”
“自然理法。”
“生死有命?”
“虽然我并不喜欢生死有命这个说法, 但人类总喜欢这样的悲观解读。”商四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 手里捧着杯茶, 仿佛一个退休了的老干部。
他继续道:“天道无情,但它的无情并不在于你个人的苦痛。”
桓乐蹙眉:“请四爷解惑。”
商四勾起嘴角:“我的回答就是,你夫子算个什么人物,也值得本大爷亲自动手?哪怕再来一百个这样的人,也不会对天道产生任何的影响。人类有个说法叫蝴蝶效应,一只蝴蝶扇动翅膀,或许会带来飓风。飓风也许会带来灾难,可对于天来说,一场小小的飓风又算得了什么?”
闻言,在场所有人都不禁陷入了深思。商四的话听起来何其猖狂,可仔细一想,不正是这样的理吗?
尤其是曾经经历过战乱的乔枫眠更能体会商四的话,天何曾真的在乎过这片土地上的生灵?它对所有的苦难都视若无睹。
那么,一个小小人类身上带来的小小偏差,又算得了什么?
“那四爷呢?您信天道么?”桓乐又问。
“我信那狗屁玩意儿干什么?它能给我钱还是能给我找对象?顺便说一句,天帝就是个糟老头子。他从前还污蔑我是天道的亲儿子,所以他死得早。”
商四对故人的吐槽总是来得这么无厘头,而且非常嚣张,反正现在大家都嗝屁了,也不会再有哪个人从棺材里跳出来打他。
可桓乐和岑深还是头一次经受这种洗礼,难免有些恍惚。那可是天帝啊,不是门口卖糖葫芦的大叔。
由此可见商四是真的很老了。
桓乐深吸一口气,强行扯回话题:“那我夫子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别着急。”商四的语气仍慢悠悠的,继续道:“在那天晚上之后,我去查过生死簿。他坠井之后,死亡时间又改回原来的了,大约是在好几年前,吃了毒蘑菇中毒死的。”
“毒蘑菇?”不知为何,岑深忽然想起了桓乐跟他说过的,他与夫子的初遇。那个时候,夫子不就在山上采蘑菇么?
难道说……
桓乐显然也想到了,可这个答案未免太荒唐滑稽。他不由追问:“除此之外呢?”
“除此之外我还发现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商四指了指自己的大脑,“我的记忆好像也被人动过了。也就是说,我的脑海里也有关于他第一次死亡的印象,但由于他又活过来,所以这段记忆被删除了。而当我再见到他时,违和感就出现了。”
商四不是别人,寻常人无法察觉的事情,哪怕是一丝微小的变化,都瞒不过他的眼睛。
“四爷以前见过夫子?”桓乐眼前一亮。
“不,准确来说,我见过他的鬼魂,就在往生塔里。如果我猜得没错,应该是某样东西或某个人改变了他的命运,于是所有人关于他的记忆都同步发生了变动,甚至包括我。但我手里有样东西,是无法被更改的。真相,也保存在这里面。”
乔枫眠眼珠子一转,立刻道:“是你的手札?”
“没错。”商四点头:“文字有灵,一本底蕴深厚的书,便足以形成自己的书中世界。我的手札,自然是世上最厉害的一本。而正因为书中的世界虽然是对现实世界的忠实纪录,却又完全独立于现世之外,所以哪怕现世发生再大的变化,它都还保持着最初的样子。”
商四是文字的掌管者,自然对文字的世界拥有最强的掌控力。他的手札里几乎记录了自孔雀王朝起的所有历史兴衰,只要是他亲眼所见,几乎可以在书中百分百还原。
乔枫眠觉得这大概也是商四这么老了还没得老年痴呆的缘故,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么。
但桓乐此刻顾不上感叹他的神通广大,忙问:“您是在往生塔看见他的?您看到了什么?”
商四微微一笑:“我看到了他,还看到了你。”
“我?”桓乐倏然愣住。
“你被人推了一下,差点掉进井里。但在你掉进去之前,你撞到了一只鬼,偏离了原来的方向,所以你保住了一条小命。在往生塔里,鬼是可以触碰到实体的,而这只被你碰到的鬼,正是你的夫子。”
说罢,商四目光直刺进桓乐的眼底,“我这样说,你明白了吗?”
桓乐此时有些乱,他还没理清楚。这时间线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怎么又会碰上已经死了的夫子,这一切的一切,都令人心乱如麻。
他不由看向岑深,眸子里带着一丝祈求。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是这样的表情,也许他心里已经猜到什么了。
他想要岑深告诉他答案。
这有点残忍。
可岑深爱他啊,他抬手将他拥进怀里,摸着少年的脑袋,心里勾勒出了一个不知该如何去说的故事。
于是他又看向商四,问:“四爷还记得那个时候,桓乐和他的夫子认识吗?”
商四笑着,声音却有些无情:“不认识。”
岑深又问桓乐:“鬼宴那天晚上,夫子特意让你去找他,对不对?他想跟你一起喝酒。”
闻言,桓乐身子发僵,良久,才点了点头。他抬起头,看着岑深的目光里第一次露出了一丝哀戚,苦笑着说:“如果我乖乖的拿着酒去找他,是不是就不会发生后来的事情了?”
岑深也不知道答案。
桓乐继续喃喃地说着:“夫子知道我会在那天去往生塔,知道我可能会坠井,所以才会在中元节那么不合时宜的时候请我去城外喝酒。他想让我避开的,可我不听话,我还是跟宋梨去了……他知道了,怕我出事,所以来找我,对不对?”
“他还是救了我。”
“可这次他死了。”
“他明明知道、明明知道可能会……”
桓乐语气愈发急促,商四却在此时打断他,道:“这是他自己选的,不是吗?不是因为虚无缥缈的天道,也不是因为我,而是在生与死之间,他选择了你。”
“这有什么区别吗?”桓乐仍有些恍神,仿佛身处一个巨大的漩涡里,无法挣脱,无法呼吸。
乔枫眠回答了这个问题,他的笑里带着一丝讥诮,“当然有,至少他保有选择权。在这个世上,很多时候能自己选择生死就已经是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了。他都已经获得了重来一次的机会,还有什么可遗憾的?”
桓乐真是要被他气到了,岑深适时按住他的手,开口道:“时代不同,选择不同,不能相提并论。”
乔枫眠摊手,不予置评。
岑深便又看向商四,神色平静,但目光罕见的诚恳:“可以告诉我,在夫子第一次救了桓乐之后,他们说过话吗?”
闻言,不止是桓乐,就连乔枫眠和商四都不由齐齐看向岑深。商四重新打量着这个大部分时候都沉默寡言的小妖怪,来了一丝兴趣,“这个问题问得好,他们在一块儿喝酒了啊。”
“喝酒?”桓乐一下被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
“是啊,你不得感谢他吗?所以你们在一块儿喝酒,喝了整整三大坛,成了相见恨晚的朋友。”
商四还记得那个场景,红衣的宝刀少年神采飞扬,青衣的破落秀才斯文得体。两人年龄不搭、身份不搭,可格外很谈得来。
那一场酒,喝到了明月西沉。
少年拉着酒友兼救命恩人的衣袖,醉醺醺地笑着说:“你可真有趣,要是你还活着,我定要找你做我的夫子!”
对方没说话,只是望着照不出他影子的酒杯,叹了口气。
良久,他望着醉倒的少年,说:“在下就是穷,才去吃那劳什子野蘑菇。你要真做我学生,一定收你一百两束脩。”
说着,他的余光瞥见少年腰间上好的羊脂玉佩,又改口了:“三百两吧。”
钱多不压身,真好。
“是四爷把夫子的命运扳回正轨了?”
良久, 桓乐问出了心里的这个疑问。如果真是商四出手, 那么夫子的死……便只能叹一声时也命也。
商四没有立刻回答,他似笑非笑的看着桓乐, 看得桓乐心里发毛。但桓乐还沉得住气,他纠结这件事纠结了那么久, 绝不会在最后关头失了方寸。
两人都不说话,屋里的气氛便有些凝滞。只有两个小胖子躲在茶几底下、没心没肺啃马卡龙的声音显得格外响亮。
但他们可不管别人干嘛哩, 吃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了。
“咯咯咯咯咯……”两人一边吃一边笑, 一边掉马卡龙屑。
商四无可奈何地瞥了他们一眼, 一脚蹬在他们肥嘟嘟的小屁股上, “吃得到处都是, 待会儿圆圆回来看他不打你们。”
“哎哟。”两个小胖子倒了个四仰八叉,好像摔痛了似的, 在那儿戏精上身,好不做作。但许久都没人理, 两人又一骨碌爬起来,推车小车车飞速逃离现场。
一边跑还一边说:“主人坏坏, 是主人吃的!主人吃的!”
商四懒得去追,可被他们这么一打岔, 他也不好再装什么深沉了, 于是抬手指了指天, 问桓乐:“你信天道吗?”
桓乐反问:“何为天道?”
“自然理法。”
“生死有命?”
“虽然我并不喜欢生死有命这个说法, 但人类总喜欢这样的悲观解读。”商四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 手里捧着杯茶, 仿佛一个退休了的老干部。
他继续道:“天道无情,但它的无情并不在于你个人的苦痛。”
桓乐蹙眉:“请四爷解惑。”
商四勾起嘴角:“我的回答就是,你夫子算个什么人物,也值得本大爷亲自动手?哪怕再来一百个这样的人,也不会对天道产生任何的影响。人类有个说法叫蝴蝶效应,一只蝴蝶扇动翅膀,或许会带来飓风。飓风也许会带来灾难,可对于天来说,一场小小的飓风又算得了什么?”
闻言,在场所有人都不禁陷入了深思。商四的话听起来何其猖狂,可仔细一想,不正是这样的理吗?
尤其是曾经经历过战乱的乔枫眠更能体会商四的话,天何曾真的在乎过这片土地上的生灵?它对所有的苦难都视若无睹。
那么,一个小小人类身上带来的小小偏差,又算得了什么?
“那四爷呢?您信天道么?”桓乐又问。
“我信那狗屁玩意儿干什么?它能给我钱还是能给我找对象?顺便说一句,天帝就是个糟老头子。他从前还污蔑我是天道的亲儿子,所以他死得早。”
商四对故人的吐槽总是来得这么无厘头,而且非常嚣张,反正现在大家都嗝屁了,也不会再有哪个人从棺材里跳出来打他。
可桓乐和岑深还是头一次经受这种洗礼,难免有些恍惚。那可是天帝啊,不是门口卖糖葫芦的大叔。
由此可见商四是真的很老了。
桓乐深吸一口气,强行扯回话题:“那我夫子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别着急。”商四的语气仍慢悠悠的,继续道:“在那天晚上之后,我去查过生死簿。他坠井之后,死亡时间又改回原来的了,大约是在好几年前,吃了毒蘑菇中毒死的。”
“毒蘑菇?”不知为何,岑深忽然想起了桓乐跟他说过的,他与夫子的初遇。那个时候,夫子不就在山上采蘑菇么?
难道说……
桓乐显然也想到了,可这个答案未免太荒唐滑稽。他不由追问:“除此之外呢?”
“除此之外我还发现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商四指了指自己的大脑,“我的记忆好像也被人动过了。也就是说,我的脑海里也有关于他第一次死亡的印象,但由于他又活过来,所以这段记忆被删除了。而当我再见到他时,违和感就出现了。”
商四不是别人,寻常人无法察觉的事情,哪怕是一丝微小的变化,都瞒不过他的眼睛。
“四爷以前见过夫子?”桓乐眼前一亮。
“不,准确来说,我见过他的鬼魂,就在往生塔里。如果我猜得没错,应该是某样东西或某个人改变了他的命运,于是所有人关于他的记忆都同步发生了变动,甚至包括我。但我手里有样东西,是无法被更改的。真相,也保存在这里面。”
乔枫眠眼珠子一转,立刻道:“是你的手札?”
“没错。”商四点头:“文字有灵,一本底蕴深厚的书,便足以形成自己的书中世界。我的手札,自然是世上最厉害的一本。而正因为书中的世界虽然是对现实世界的忠实纪录,却又完全独立于现世之外,所以哪怕现世发生再大的变化,它都还保持着最初的样子。”
商四是文字的掌管者,自然对文字的世界拥有最强的掌控力。他的手札里几乎记录了自孔雀王朝起的所有历史兴衰,只要是他亲眼所见,几乎可以在书中百分百还原。
乔枫眠觉得这大概也是商四这么老了还没得老年痴呆的缘故,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么。
但桓乐此刻顾不上感叹他的神通广大,忙问:“您是在往生塔看见他的?您看到了什么?”
商四微微一笑:“我看到了他,还看到了你。”
“我?”桓乐倏然愣住。
“你被人推了一下,差点掉进井里。但在你掉进去之前,你撞到了一只鬼,偏离了原来的方向,所以你保住了一条小命。在往生塔里,鬼是可以触碰到实体的,而这只被你碰到的鬼,正是你的夫子。”
说罢,商四目光直刺进桓乐的眼底,“我这样说,你明白了吗?”
桓乐此时有些乱,他还没理清楚。这时间线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怎么又会碰上已经死了的夫子,这一切的一切,都令人心乱如麻。
他不由看向岑深,眸子里带着一丝祈求。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是这样的表情,也许他心里已经猜到什么了。
他想要岑深告诉他答案。
这有点残忍。
可岑深爱他啊,他抬手将他拥进怀里,摸着少年的脑袋,心里勾勒出了一个不知该如何去说的故事。
于是他又看向商四,问:“四爷还记得那个时候,桓乐和他的夫子认识吗?”
商四笑着,声音却有些无情:“不认识。”
岑深又问桓乐:“鬼宴那天晚上,夫子特意让你去找他,对不对?他想跟你一起喝酒。”
闻言,桓乐身子发僵,良久,才点了点头。他抬起头,看着岑深的目光里第一次露出了一丝哀戚,苦笑着说:“如果我乖乖的拿着酒去找他,是不是就不会发生后来的事情了?”
岑深也不知道答案。
桓乐继续喃喃地说着:“夫子知道我会在那天去往生塔,知道我可能会坠井,所以才会在中元节那么不合时宜的时候请我去城外喝酒。他想让我避开的,可我不听话,我还是跟宋梨去了……他知道了,怕我出事,所以来找我,对不对?”
“他还是救了我。”
“可这次他死了。”
“他明明知道、明明知道可能会……”
桓乐语气愈发急促,商四却在此时打断他,道:“这是他自己选的,不是吗?不是因为虚无缥缈的天道,也不是因为我,而是在生与死之间,他选择了你。”
“这有什么区别吗?”桓乐仍有些恍神,仿佛身处一个巨大的漩涡里,无法挣脱,无法呼吸。
乔枫眠回答了这个问题,他的笑里带着一丝讥诮,“当然有,至少他保有选择权。在这个世上,很多时候能自己选择生死就已经是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了。他都已经获得了重来一次的机会,还有什么可遗憾的?”
桓乐真是要被他气到了,岑深适时按住他的手,开口道:“时代不同,选择不同,不能相提并论。”
乔枫眠摊手,不予置评。
岑深便又看向商四,神色平静,但目光罕见的诚恳:“可以告诉我,在夫子第一次救了桓乐之后,他们说过话吗?”
闻言,不止是桓乐,就连乔枫眠和商四都不由齐齐看向岑深。商四重新打量着这个大部分时候都沉默寡言的小妖怪,来了一丝兴趣,“这个问题问得好,他们在一块儿喝酒了啊。”
“喝酒?”桓乐一下被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
“是啊,你不得感谢他吗?所以你们在一块儿喝酒,喝了整整三大坛,成了相见恨晚的朋友。”
商四还记得那个场景,红衣的宝刀少年神采飞扬,青衣的破落秀才斯文得体。两人年龄不搭、身份不搭,可格外很谈得来。
那一场酒,喝到了明月西沉。
少年拉着酒友兼救命恩人的衣袖,醉醺醺地笑着说:“你可真有趣,要是你还活着,我定要找你做我的夫子!”
对方没说话,只是望着照不出他影子的酒杯,叹了口气。
良久,他望着醉倒的少年,说:“在下就是穷,才去吃那劳什子野蘑菇。你要真做我学生,一定收你一百两束脩。”
说着,他的余光瞥见少年腰间上好的羊脂玉佩,又改口了:“三百两吧。”
钱多不压身,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