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德锦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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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车马开出去又是一里,刘叔把车停靠在了丰记的一个站点。
换马休整的这段时间里,秦峥开始发任务奖励了,五个劫匪的目标对高飞燕来说并不难,但是奖励丰不丰厚,还要看她自己的气运。
因为这次的任务奖励是一张随机附魔卷轴,可以随机性地让装备产生一种附加属性。
高飞燕有些紧张的搓了搓手,然后一点点打开了卷轴,只见一道金光闪过,好像有什么东西飞进了卷轴中,然后便有恢复了平静。
卷轴是空白的,唯有秦峥可从物品查看界面可见,高飞燕的手气还算不错,附加属性竟然是增加穿透防御的几率。
高飞燕把这张附魔卷轴拍在了自己的袖里箭箭括上,算是附魔完毕了。
“这就完了?”林希羽瞪大了眼睛,一脸疑惑。
“完了啊。”
“这东西什么原理?真的可以增加穿透几率?”
林希羽像个好奇宝宝似的对着袖里箭左看右看,也没发现它和原来不一样,更不要说是不是多出来什么镶嵌石了。
其实高飞燕自己也很迷茫,所有的一切其实都是秦峥口头所述,光用眼睛,他们自己是什么都看不到的。
“那试试吧。”秦峥指了指丰记马车的车厢说,“朝那儿射。”
“不行的吧。”他们都知道,丰记的车厢用特殊材料所做,若非神侯弩这般威力的弩箭,恐怕难以射穿。
不过高飞燕还是听从了秦峥的,手腕一翻,三根箭支唰唰唰地离弦而去,叮叮叮,在车厢上打出了三声脆响。
第一声,箭支颓然落地,在车厢上蹭出了一个小小的凹坑。
第二声,箭支还是落在了地上,依旧没有作出任何贡献。
就在众人开始怀疑的时候,第三根却给了他们莫大的惊喜。
箭支猛地穿透了车厢,而且一穿就是一双,从车厢的这边穿了进去,又从那边穿了出来,然后直直地钉在站点的墙上,把刚从里面走出来的刘氏父子吓了好大一跳。
“穿、穿过去了?”高飞燕自己都不敢相信,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刚刚那根箭,真的是她射出去的?
她立马跑过去把那根箭拔了下来,还费了好大的力气,拔下来看了又看,终于确定这根箭确实是她的了。
“这就是几率性穿透。”秦峥显得很是淡定,指了指车厢上的一对窟窿眼,对身旁两个嘴巴暂时还没有合拢的人说道。
“这、这简直就是弓箭手必备之物啊!”陈浪顿时就有些眼馋了,看着秦峥嘿嘿一笑,搓了搓手道,“嘿嘿,峥哥,你这东西还有没有?”
“有,不过你先把你落地生根的任务做完吧。”
看到刘氏父子已经把车马弄好,秦峥把陈浪赶回了车里,天色已暗,他们要快些赶路,才能在天黑之前赶到混乱之都的第一个城镇。
马车上,林希羽突然想起了那伙虎威帮的人,不无担忧地说,“秦峥,那帮人就这么不管,会不会再生事端。”
“可能吧,不过若是生了事端也不见得是坏事。”
“何以见得?”
“我们在无主国境的地图上寻找了这么久,都没有发现碧落池的踪迹,混乱之都全民皆有门有派,我们早晚会和其中的一个打交道,若是有人送上门来,不还省事了,而且他们已经先惧了我们,气势上已经输了半筹了。”
林希羽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觉得秦峥的话似乎有那么点道理。
由于,刘叔他们加快了速度,之后也没有再碰到拦路的匪徒,他们在落日的最后一丝余晖消失的同时,看到了那座高高的城墙。
“既然无国,为何要墙。”秦峥看着这高耸入云的城墙,这气派,一点不失大国气质。
“无主国境不缺钱,而且还是只肥羊,所以他们自然要有些自我保护意识,况且里面有不少人,都是各个势力想要得以诛之的人,若是没有这面高墙,他们夜晚如何安睡?”林希羽嗤之以鼻的笑了笑,显然对这面用来自我安慰的墙不屑一顾。
光有秃墙,但无人守,何惧之有?
丰记的车在这里自然是畅通无阻,只是城里的路,竟然是比城外还要不平,他们一路颠簸,直到开始头昏脑胀了,才抵达了丰记站点。
秦峥他们再一次和刘叔他们告别,临分别前,刘叔还对他们说了句特别意味深长的话,“在这个地方,相信什么,都不要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们现在所在的这座城市,叫做荒城,因为面靠那片大荒原,所以才有了此名。
几人在荒城里寻觅了许久,才找寻到一个稍微像样点的客栈住了进去,客栈名字叫做德锦。
客栈不大,也就两层楼,是典型的围廊式建筑,一楼是一个宽阔的饭厅,整整齐齐的放着九张长桌,一排三张,放了三列。
二楼一共是八间房间,还有一个阁楼,不过阁楼是不对外开放的。
客栈老板是一对夫妻,阁楼便是他们自己居住地地方。
男的叫做安德麦,长得比较粗像,个子不高,但是很壮硕,粗壮的双臂肌肉穹起,爆着青筋,长得凶神恶煞的,不过有趣的是,他挺着一个滴溜溜圆的大肚子,配着他一身肌肉,反倒是让人觉得滑稽。
老板娘叫做苏锦儿,身材高挑,长发飘飘,眉清目秀的,倒是一个颇有灵气的姑娘。
俩人站在一起,便是颇为生动地上演了一出美女与野兽的年度大戏。
秦峥他们住进去的时候,客栈还没什么生意,只有一个商人模样打扮的人,带着一个小跟班正坐在里面喝茶。
后来,陆陆续续又住进来三批人,先是一对穿着布衣的平民夫妻,说是来混乱之都寻亲的,说实话,两个普通人随随便便就来到这里,也是胆挺大。
然后是一对兄妹,兄妹两个都算是外貌比较出挑的类型,哥哥英俊但是比较沉默寡言,妹妹可爱而且活泼,看到秦峥他们,还主动打了个招呼。
德锦的最后一个客人,是临近快关门了才风尘仆仆地住了进来,当时秦峥他们已经回到房间,准备好好睡一觉了,毕竟长途奔袭,即使只是坐在马车里,也是很累的。
这人是一个年轻男人,穿着一身紫黑色的劲装,身后背着一柄长剑,步伐轻盈,吐气无声,是个高手。
这个时候,秦峥他们还不知道,那个时候,就在这个客栈里,混乱之城那埋藏到根里的恶意,已经开始悄然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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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马休整的这段时间里,秦峥开始发任务奖励了,五个劫匪的目标对高飞燕来说并不难,但是奖励丰不丰厚,还要看她自己的气运。
因为这次的任务奖励是一张随机附魔卷轴,可以随机性地让装备产生一种附加属性。
高飞燕有些紧张的搓了搓手,然后一点点打开了卷轴,只见一道金光闪过,好像有什么东西飞进了卷轴中,然后便有恢复了平静。
卷轴是空白的,唯有秦峥可从物品查看界面可见,高飞燕的手气还算不错,附加属性竟然是增加穿透防御的几率。
高飞燕把这张附魔卷轴拍在了自己的袖里箭箭括上,算是附魔完毕了。
“这就完了?”林希羽瞪大了眼睛,一脸疑惑。
“完了啊。”
“这东西什么原理?真的可以增加穿透几率?”
林希羽像个好奇宝宝似的对着袖里箭左看右看,也没发现它和原来不一样,更不要说是不是多出来什么镶嵌石了。
其实高飞燕自己也很迷茫,所有的一切其实都是秦峥口头所述,光用眼睛,他们自己是什么都看不到的。
“那试试吧。”秦峥指了指丰记马车的车厢说,“朝那儿射。”
“不行的吧。”他们都知道,丰记的车厢用特殊材料所做,若非神侯弩这般威力的弩箭,恐怕难以射穿。
不过高飞燕还是听从了秦峥的,手腕一翻,三根箭支唰唰唰地离弦而去,叮叮叮,在车厢上打出了三声脆响。
第一声,箭支颓然落地,在车厢上蹭出了一个小小的凹坑。
第二声,箭支还是落在了地上,依旧没有作出任何贡献。
就在众人开始怀疑的时候,第三根却给了他们莫大的惊喜。
箭支猛地穿透了车厢,而且一穿就是一双,从车厢的这边穿了进去,又从那边穿了出来,然后直直地钉在站点的墙上,把刚从里面走出来的刘氏父子吓了好大一跳。
“穿、穿过去了?”高飞燕自己都不敢相信,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刚刚那根箭,真的是她射出去的?
她立马跑过去把那根箭拔了下来,还费了好大的力气,拔下来看了又看,终于确定这根箭确实是她的了。
“这就是几率性穿透。”秦峥显得很是淡定,指了指车厢上的一对窟窿眼,对身旁两个嘴巴暂时还没有合拢的人说道。
“这、这简直就是弓箭手必备之物啊!”陈浪顿时就有些眼馋了,看着秦峥嘿嘿一笑,搓了搓手道,“嘿嘿,峥哥,你这东西还有没有?”
“有,不过你先把你落地生根的任务做完吧。”
看到刘氏父子已经把车马弄好,秦峥把陈浪赶回了车里,天色已暗,他们要快些赶路,才能在天黑之前赶到混乱之都的第一个城镇。
马车上,林希羽突然想起了那伙虎威帮的人,不无担忧地说,“秦峥,那帮人就这么不管,会不会再生事端。”
“可能吧,不过若是生了事端也不见得是坏事。”
“何以见得?”
“我们在无主国境的地图上寻找了这么久,都没有发现碧落池的踪迹,混乱之都全民皆有门有派,我们早晚会和其中的一个打交道,若是有人送上门来,不还省事了,而且他们已经先惧了我们,气势上已经输了半筹了。”
林希羽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觉得秦峥的话似乎有那么点道理。
由于,刘叔他们加快了速度,之后也没有再碰到拦路的匪徒,他们在落日的最后一丝余晖消失的同时,看到了那座高高的城墙。
“既然无国,为何要墙。”秦峥看着这高耸入云的城墙,这气派,一点不失大国气质。
“无主国境不缺钱,而且还是只肥羊,所以他们自然要有些自我保护意识,况且里面有不少人,都是各个势力想要得以诛之的人,若是没有这面高墙,他们夜晚如何安睡?”林希羽嗤之以鼻的笑了笑,显然对这面用来自我安慰的墙不屑一顾。
光有秃墙,但无人守,何惧之有?
丰记的车在这里自然是畅通无阻,只是城里的路,竟然是比城外还要不平,他们一路颠簸,直到开始头昏脑胀了,才抵达了丰记站点。
秦峥他们再一次和刘叔他们告别,临分别前,刘叔还对他们说了句特别意味深长的话,“在这个地方,相信什么,都不要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们现在所在的这座城市,叫做荒城,因为面靠那片大荒原,所以才有了此名。
几人在荒城里寻觅了许久,才找寻到一个稍微像样点的客栈住了进去,客栈名字叫做德锦。
客栈不大,也就两层楼,是典型的围廊式建筑,一楼是一个宽阔的饭厅,整整齐齐的放着九张长桌,一排三张,放了三列。
二楼一共是八间房间,还有一个阁楼,不过阁楼是不对外开放的。
客栈老板是一对夫妻,阁楼便是他们自己居住地地方。
男的叫做安德麦,长得比较粗像,个子不高,但是很壮硕,粗壮的双臂肌肉穹起,爆着青筋,长得凶神恶煞的,不过有趣的是,他挺着一个滴溜溜圆的大肚子,配着他一身肌肉,反倒是让人觉得滑稽。
老板娘叫做苏锦儿,身材高挑,长发飘飘,眉清目秀的,倒是一个颇有灵气的姑娘。
俩人站在一起,便是颇为生动地上演了一出美女与野兽的年度大戏。
秦峥他们住进去的时候,客栈还没什么生意,只有一个商人模样打扮的人,带着一个小跟班正坐在里面喝茶。
后来,陆陆续续又住进来三批人,先是一对穿着布衣的平民夫妻,说是来混乱之都寻亲的,说实话,两个普通人随随便便就来到这里,也是胆挺大。
然后是一对兄妹,兄妹两个都算是外貌比较出挑的类型,哥哥英俊但是比较沉默寡言,妹妹可爱而且活泼,看到秦峥他们,还主动打了个招呼。
德锦的最后一个客人,是临近快关门了才风尘仆仆地住了进来,当时秦峥他们已经回到房间,准备好好睡一觉了,毕竟长途奔袭,即使只是坐在马车里,也是很累的。
这人是一个年轻男人,穿着一身紫黑色的劲装,身后背着一柄长剑,步伐轻盈,吐气无声,是个高手。
这个时候,秦峥他们还不知道,那个时候,就在这个客栈里,混乱之城那埋藏到根里的恶意,已经开始悄然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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