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怒从心头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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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怒从心头起(上)
人类的身体是世间最精密复杂的“仪器”,尤其是关乎于脑部的奥秘,哪怕是到了联邦时代,所能接触的仍旧只是很小一部分的区域。在过去甚至更换器官,把一个人的脏器移植到另一个人的体内,配对再成功,人的免疫系统也都要进行本能的排斥反应。更何况现在还是把两个人的精神强行融合在一起。
这种源于意识层面上的抗拒,应该就是这具身体最后的反击。王越要想彻底消除隐患,唯一的办法就是顺应这具身体残留的最后意识,找出令他死亡的真相,替他报仇雪恨。不然,身体和他所谓意识永远不能百分之百契合,近期虽然无碍,时间一长却肯定会生病,且一病到死,无药可治,最可怕的是到那个时候只怕就连他的精神也要被这具身体死死困住,再也无法脱身,身体死了,他也就真的死了。
“有怨报怨,有仇报仇”,这其实也可以用记载在一些佛经故事里的“超度”来解释。
超生度化,可以令死者安息,古人流传的说法虽然未必就科学可信,一度也被人们当做迷信,不屑一顾,可若干年以后当科学发展到了足以解释这种现象的时候,你就会蓦然发现,古老的宗教智慧是多么叫人可敬可畏。
王越的目光越过人群,停留在最后一副担架上,上面的人儿明显就是个孩子,宽大的白布把整个人罩在下面,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时常站在街口玩耍,洋娃娃一样的可爱身影来……。
这是老汤姆最小的一个女儿,名叫“伊莉莎”,是他在五十多岁时才有的孩子,比起大女儿的叛逆和不省心,老汤姆对这个小女儿的疼爱,简直倾注了一个父亲所能付出的一切。
伊莉莎。
这个孩子今年才五岁。
依稀记得一进店门,就抱着自己大腿叫王越哥哥的甜美童音还在耳边回荡……。
一瞬间的记忆疯狂的涌入脑海,太阳穴两侧的青筋乱跳鼓起老高,窒息的感觉令他整个人的身体都在不由自护的颤抖着。
“到底是什么人,这么狠心,连一个五岁的孩子都不肯放过?”他的目光直直的盯着担架上那具小小的身体,然后就看到一个法医一样的男人走出房间,手里拎着一个透明的取样袋,袋子里是一件浸透了鲜血的小内裤,上面有黄色的小熊图案。
瞳孔猛的一缩,双手的指头微微错动,王越深深的吸一口气,眼见着警察最后拿出封条把古董店的门窗都贴上封好了,这才不动声色的走出了人群。
仰起头来和头顶火辣辣的太阳对望了一样,却似乎感受不到半点的热度,阳光照在脸上,心里冷的发烫(这个词绝非虚言,人在极度寒冷下,会感到热)。
王越转身走到街角对面的路灯柱下,远远的看着不远处仍旧没有散去的人去。这具身体死的时候,身上是没有一处伤痕的,就仿佛是在睡梦中一梦不醒,极度的疲惫感充斥着身心,精神萎靡不振,人一躺下了,就再也起不来了。
这种情形和眼前老汤姆一家的状况显然是还有些区别的。一个五岁的小女孩,死的时候,身上却全都是血……。
一口气杀了一家五口人,这是在灭口?还是另有隐情?
王越心里越琢磨不透,就越觉得这里面疑点重重,所以才会打定主意要在这里继续观察下去。
“人性多变,尤其是那些脱离正常轨道,不把人命当回事的人,他们的思想变态,不管杀人是有目的还是没目的的,总有一些人会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在一段时间内鬼使神差般转回自己作案的现场,缅怀,追忆,以一个事件亲历者和旁观者的双重身份,来获取心理上的极大满足。”
这本来就是属于犯罪心理学的范畴,王越在这个世界的父亲王朝宗,是个警察,对于罪犯的心理,研究颇深,偶尔和家人谈论到某件案子的时候,就会进行一些专业的分析和判断。时间一长,王越的记忆里面便对犯罪心理学有了一些粗浅的了解。
再加上从前的经验和见识,王越本能的就认定或许在这些围观的人群中,会有什么意想不到的线索出现。
和地球人一样,这个世界的人也爱看热闹。尤其是生活在身边的人因为意外死亡,这种事情更是点燃了周围人的极大好奇心。
虽然尸体已经被抬走,警察也收了队,即将撤走,但在老汤姆的店铺前,围观的人却越来越多,各种各样的猜想,林林种种,不一而足。王越的目光在一张张的脸上扫视过去,在这些似乎熟悉却又陌生的人身上,他看到了诸如冷漠,好奇,惊恐,悲伤……等“花样繁多”的表情,不过,最后他的目光终于定格在了人群外围两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身上。
这两个人的年纪有二十几岁,一个剃着光头,露出脑袋后面青色的蝎子刺青,一个大夏天里却穿着皮制的夹克,在身上缀满了大大小小的金属链条,耳朵上还挂了一个小孩儿拳头般粗大的铜环。
他们站在人群里,没有像别人一样互相的交头接耳,脸上也没什么表情,但王越却分明看到,这两个人的目光一直都警惕而隐蔽的盯着不远处正在收队的警察。偶尔又飞快的对视一眼,眼神中透露出来的神色根本没有半点看热闹的意思。
王越看了一阵,又把人群里剩下的人一一辨认清楚,转回头再看两个人时,嘴角上已经噙住了一丝冷冷的笑意。
又过了几分钟,随着街口的警车离去,这两人也相继挤出人群,往商业步行街的方向离去。
王越站直身子,打了一个哈欠,把手插在两侧的裤兜口袋里,就像一个无所事事漫步在街头的普通少年一样,隔着几十米的距离,慢悠悠的跟了过去。
这两个人明显就不是来看热闹的,太冷静,也太冷漠,眼神一直在警察身上转悠,这里面要是没有事情才怪。不过,单凭这一点也不能断定他们就和老汤姆一家人的死有直接的关系,但等了半天,好不容易找到这样一条线索,王越当然也不会随便就放弃。
反正先跟着就是了,到底有没有关系,王越一个曾经的九阶大念师,哪怕现在的精神强度和以前相比微弱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在这个原始的世界上,他的精神力量却仍旧远远超过一般的成年人。心思敏锐,要跟上这两个人不被发现,却也只是小菜一碟,不费什么力。
只是他没有想到,这两个家伙出了巷子,居然往前一拐就走进了商业街对面的一家酒吧,然后进去就不出来了。
约克郡这地方四季分明,夏天炎热,冬天寒冷,因为旅游业的带动,所以在热闹的街区,酒吧夜总会之类的场所就特别的多。大部分的游客和本地人也愿意在闲暇时分,进去和朋友聊聊天,喝几杯当地特产的冰纯白兰地。
不过酒吧这种地方,人流量大,鱼龙混杂,难免就会涉及到一些隐藏在明面下面的非法交易,所以大多数的酒吧性质其实都不单纯,有一些黑道的背景。就好比这两个人进去的这家名叫“野火”的酒吧,能在最繁华的的商业街上开起来,并长盛不衰,这本身就说明了一定的问题。
王越虽然平常不进酒吧,也不喝酒,但到底是在这条街上吴伯的店里帮了一年的忙,所以对这间距离不远的野火酒吧也谈不算陌生,有几次酒吧采购装饰用的瓷器,还是他替吴伯接待的。
等了一会儿不见这两个人出来,王越皱了一下眉头,便索性在旁边找了一家咖啡屋坐下来,要了一杯咖啡,隔着窗户正好能看到酒吧的正门。结果这一等就是六七个小时,一直到天都黑了,那两个人才一前一后从酒吧里面走了出来。
夏天的天长,亮的早,黑的晚,晚上九点多正是商业街上最热闹的时候,也是这个城市夜生活正式开始的时候,街头巷尾来来往往大多数都是年轻的男男女女。
两个人一边走着一边低声说着话,时不时还回头看一眼,显得十分警觉,但即便如此他们却始终没有发觉背后有人跟着的王越。
“杰克,昨天晚上你上了几次?老汤姆那女儿平时看起来也就一般,谁知道衣服脱光了,居然就能这么爽!可惜人太多了,一直到天亮我也才排上两次……。”许是觉得周围没什么人能听到自己说话,两个人身子一拐进了巷子,再说话时声音就慢慢大了起来。
“不是还有个小的吗?你要忍不住可以去试试呀?”
“呸,老子虽然好色,可不是变态……你又不是不知道,老大的脾气,被他看上的女孩儿,又有哪个能活下来。不过,话又说回来,老汤姆一家再这条街上十几年了,每个月的例钱也都不少,老大怎么就……。”
第六章怒从心头起(上)
人类的身体是世间最精密复杂的“仪器”,尤其是关乎于脑部的奥秘,哪怕是到了联邦时代,所能接触的仍旧只是很小一部分的区域。在过去甚至更换器官,把一个人的脏器移植到另一个人的体内,配对再成功,人的免疫系统也都要进行本能的排斥反应。更何况现在还是把两个人的精神强行融合在一起。
这种源于意识层面上的抗拒,应该就是这具身体最后的反击。王越要想彻底消除隐患,唯一的办法就是顺应这具身体残留的最后意识,找出令他死亡的真相,替他报仇雪恨。不然,身体和他所谓意识永远不能百分之百契合,近期虽然无碍,时间一长却肯定会生病,且一病到死,无药可治,最可怕的是到那个时候只怕就连他的精神也要被这具身体死死困住,再也无法脱身,身体死了,他也就真的死了。
“有怨报怨,有仇报仇”,这其实也可以用记载在一些佛经故事里的“超度”来解释。
超生度化,可以令死者安息,古人流传的说法虽然未必就科学可信,一度也被人们当做迷信,不屑一顾,可若干年以后当科学发展到了足以解释这种现象的时候,你就会蓦然发现,古老的宗教智慧是多么叫人可敬可畏。
王越的目光越过人群,停留在最后一副担架上,上面的人儿明显就是个孩子,宽大的白布把整个人罩在下面,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时常站在街口玩耍,洋娃娃一样的可爱身影来……。
这是老汤姆最小的一个女儿,名叫“伊莉莎”,是他在五十多岁时才有的孩子,比起大女儿的叛逆和不省心,老汤姆对这个小女儿的疼爱,简直倾注了一个父亲所能付出的一切。
伊莉莎。
这个孩子今年才五岁。
依稀记得一进店门,就抱着自己大腿叫王越哥哥的甜美童音还在耳边回荡……。
一瞬间的记忆疯狂的涌入脑海,太阳穴两侧的青筋乱跳鼓起老高,窒息的感觉令他整个人的身体都在不由自护的颤抖着。
“到底是什么人,这么狠心,连一个五岁的孩子都不肯放过?”他的目光直直的盯着担架上那具小小的身体,然后就看到一个法医一样的男人走出房间,手里拎着一个透明的取样袋,袋子里是一件浸透了鲜血的小内裤,上面有黄色的小熊图案。
瞳孔猛的一缩,双手的指头微微错动,王越深深的吸一口气,眼见着警察最后拿出封条把古董店的门窗都贴上封好了,这才不动声色的走出了人群。
仰起头来和头顶火辣辣的太阳对望了一样,却似乎感受不到半点的热度,阳光照在脸上,心里冷的发烫(这个词绝非虚言,人在极度寒冷下,会感到热)。
王越转身走到街角对面的路灯柱下,远远的看着不远处仍旧没有散去的人去。这具身体死的时候,身上是没有一处伤痕的,就仿佛是在睡梦中一梦不醒,极度的疲惫感充斥着身心,精神萎靡不振,人一躺下了,就再也起不来了。
这种情形和眼前老汤姆一家的状况显然是还有些区别的。一个五岁的小女孩,死的时候,身上却全都是血……。
一口气杀了一家五口人,这是在灭口?还是另有隐情?
王越心里越琢磨不透,就越觉得这里面疑点重重,所以才会打定主意要在这里继续观察下去。
“人性多变,尤其是那些脱离正常轨道,不把人命当回事的人,他们的思想变态,不管杀人是有目的还是没目的的,总有一些人会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在一段时间内鬼使神差般转回自己作案的现场,缅怀,追忆,以一个事件亲历者和旁观者的双重身份,来获取心理上的极大满足。”
这本来就是属于犯罪心理学的范畴,王越在这个世界的父亲王朝宗,是个警察,对于罪犯的心理,研究颇深,偶尔和家人谈论到某件案子的时候,就会进行一些专业的分析和判断。时间一长,王越的记忆里面便对犯罪心理学有了一些粗浅的了解。
再加上从前的经验和见识,王越本能的就认定或许在这些围观的人群中,会有什么意想不到的线索出现。
和地球人一样,这个世界的人也爱看热闹。尤其是生活在身边的人因为意外死亡,这种事情更是点燃了周围人的极大好奇心。
虽然尸体已经被抬走,警察也收了队,即将撤走,但在老汤姆的店铺前,围观的人却越来越多,各种各样的猜想,林林种种,不一而足。王越的目光在一张张的脸上扫视过去,在这些似乎熟悉却又陌生的人身上,他看到了诸如冷漠,好奇,惊恐,悲伤……等“花样繁多”的表情,不过,最后他的目光终于定格在了人群外围两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身上。
这两个人的年纪有二十几岁,一个剃着光头,露出脑袋后面青色的蝎子刺青,一个大夏天里却穿着皮制的夹克,在身上缀满了大大小小的金属链条,耳朵上还挂了一个小孩儿拳头般粗大的铜环。
他们站在人群里,没有像别人一样互相的交头接耳,脸上也没什么表情,但王越却分明看到,这两个人的目光一直都警惕而隐蔽的盯着不远处正在收队的警察。偶尔又飞快的对视一眼,眼神中透露出来的神色根本没有半点看热闹的意思。
王越看了一阵,又把人群里剩下的人一一辨认清楚,转回头再看两个人时,嘴角上已经噙住了一丝冷冷的笑意。
又过了几分钟,随着街口的警车离去,这两人也相继挤出人群,往商业步行街的方向离去。
王越站直身子,打了一个哈欠,把手插在两侧的裤兜口袋里,就像一个无所事事漫步在街头的普通少年一样,隔着几十米的距离,慢悠悠的跟了过去。
这两个人明显就不是来看热闹的,太冷静,也太冷漠,眼神一直在警察身上转悠,这里面要是没有事情才怪。不过,单凭这一点也不能断定他们就和老汤姆一家人的死有直接的关系,但等了半天,好不容易找到这样一条线索,王越当然也不会随便就放弃。
反正先跟着就是了,到底有没有关系,王越一个曾经的九阶大念师,哪怕现在的精神强度和以前相比微弱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在这个原始的世界上,他的精神力量却仍旧远远超过一般的成年人。心思敏锐,要跟上这两个人不被发现,却也只是小菜一碟,不费什么力。
只是他没有想到,这两个家伙出了巷子,居然往前一拐就走进了商业街对面的一家酒吧,然后进去就不出来了。
约克郡这地方四季分明,夏天炎热,冬天寒冷,因为旅游业的带动,所以在热闹的街区,酒吧夜总会之类的场所就特别的多。大部分的游客和本地人也愿意在闲暇时分,进去和朋友聊聊天,喝几杯当地特产的冰纯白兰地。
不过酒吧这种地方,人流量大,鱼龙混杂,难免就会涉及到一些隐藏在明面下面的非法交易,所以大多数的酒吧性质其实都不单纯,有一些黑道的背景。就好比这两个人进去的这家名叫“野火”的酒吧,能在最繁华的的商业街上开起来,并长盛不衰,这本身就说明了一定的问题。
王越虽然平常不进酒吧,也不喝酒,但到底是在这条街上吴伯的店里帮了一年的忙,所以对这间距离不远的野火酒吧也谈不算陌生,有几次酒吧采购装饰用的瓷器,还是他替吴伯接待的。
等了一会儿不见这两个人出来,王越皱了一下眉头,便索性在旁边找了一家咖啡屋坐下来,要了一杯咖啡,隔着窗户正好能看到酒吧的正门。结果这一等就是六七个小时,一直到天都黑了,那两个人才一前一后从酒吧里面走了出来。
夏天的天长,亮的早,黑的晚,晚上九点多正是商业街上最热闹的时候,也是这个城市夜生活正式开始的时候,街头巷尾来来往往大多数都是年轻的男男女女。
两个人一边走着一边低声说着话,时不时还回头看一眼,显得十分警觉,但即便如此他们却始终没有发觉背后有人跟着的王越。
“杰克,昨天晚上你上了几次?老汤姆那女儿平时看起来也就一般,谁知道衣服脱光了,居然就能这么爽!可惜人太多了,一直到天亮我也才排上两次……。”许是觉得周围没什么人能听到自己说话,两个人身子一拐进了巷子,再说话时声音就慢慢大了起来。
“不是还有个小的吗?你要忍不住可以去试试呀?”
“呸,老子虽然好色,可不是变态……你又不是不知道,老大的脾气,被他看上的女孩儿,又有哪个能活下来。不过,话又说回来,老汤姆一家再这条街上十几年了,每个月的例钱也都不少,老大怎么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