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招待不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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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先吃吧,我肚子疼,去茅房!”
公输令找了一个借口,抱着肚子跑出了小食堂。
作为一名机关师,比起曹盘、夏继业这些不学无术的子弟,公输令肚子里有一些货,所以他才更能体会到那些词句的优美。
以夏野贫民窟子弟的身份,怕是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所以公输令压根没想到那些诗句是夏野创作的。
公输令以为这些餐具不显得陈旧,应该是在遗迹中,被保存的比较好的缘故。
“葵花宝典?看名字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公输令蹲在了茅房中,立刻掏出怀中藏着的陶碗,观摩了起来,单看这个名字,就让人精神一振。
“葵花是什么东西?”
公输令猜测着,反正宝典两个字他看的懂。
“葵花宝典,又名辟邪剑谱,乃上古神人所创,只是修到小成,便可上斩神魔,下斩万灵,为万界第一剑技!”
公输令读完第一段话,整个人都兴奋的颤抖了起来,原来是上古神人所创的剑谱。
再往下看。
“今练气之道,不外存想导引,渺渺太虚,天地分清浊而生人,人之练气,不外练虚而涤荡混浊,气者命之主,形者体之用。”
公输令自认是个文化人,可是读起这段话,也是相当拗口,晦涩难懂,不过还是艰难的看了下去。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虚胜实,不足胜有余,故,欲练此功,先挥刀自宫!”
看到最后,公输令的表情一愣,揉了揉眼睛,又看了一遍。
“什么鬼?挥刀自宫?”
公输令第一个反应,这玩意是骗人的,哪有人练功要割掉胯下大鸟的?似乎是为了怕别人不懂,这四个字旁边还画着一个坐着的小人,一手扶鸟,一手持刀,做欲砍姿势!
“假的,一定是假的!”
公输令气的不行,抬手就想摔掉这个破碗,可是到最后,又没砸下去,因为那些话,读上去不仅高大上,而且似乎还有那么一点韵味。
要是曹盘这些莽夫,看都看不懂,也就不纠结了,偏偏公输令能读懂,而且他还有一份希冀。
“万一是真的呢?”
看着上斩神魔,下斩万灵八个字,公输令陷入了一波沉思中。
私人食堂中,却是一番热闹的景象。
“这是什么肉?真是太好吃了!”
就连不苟言笑的曹靖,都忍不住惊问,夹了第二块。
“红烧肉!”
菘果介绍。
曹靖翻了一个白眼,他当然听清楚夏野上菜时的介绍了,他想问的是,这怎么做出来的?
肉块吃到嘴里,肥而不腻,肉香和焦糖的香味混合,弥漫在口腔中,简直是一种奢华的享受。
两个陶罐的红烧肉,很快被吃了个精光。
“卧槽,你们吃的也太快了吧?”
曹盘郁闷,看了一眼陶罐,只剩下一口汤了,没有任何犹豫,他直接抱起喝进了肚子里,还美美的吧唧了一下嘴巴。
“第二道菜……”
莉莉送菜进来,就看到了红烧肉已经没了。
“呃,大家赶了不少路,应该是饿了!”
赵怜玉有些不好意思,赶紧解释了一句。
“红烧肉还有没?再给来一罐子!”
夏继业舔着筷子上的肉汁,一点都不客气:“塞满!”
“没了!”
莉莉心说,喂狗也不给你们吃:“这种菜材料很罕见,非常难做!”
“我给钱!”
曹盘掏出一块玉佩,拍在了桌子上。
大家外出打野,根本不带钱,嫌碍事!
莉莉瞅了一眼玉佩,转身就走。
“怎么了?嫌少?”
曹盘不爽了,傲然的炫耀:“这东西值一千刀币!”
“一千刀币?也就让你尝一口汤!”
食堂外,莉莉不屑的声音飘来。
“尼玛!”
曹盘暴怒,觉得自己被羞辱了。
“我觉得人家没开玩笑,这种红烧肉,你们以前吃过吗?”
墨九因为墨芜蘅的关系,自然要帮朝歌说话。
这一句话,说的大家愣住了,就连曹盘,也抓了抓脑袋,迟疑了起来:“再贵的菜,也不值一千刀币吧?”
众人的目光,看向了赵怜玉,毕竟她的身份最尊贵,吃过的美食最多。
“我没见过!”
赵怜玉摇头。
“嘶!”
中山学倒抽了一口气,看着曹盘面前的罐子,有些后悔刚才没多抢几块红烧肉了。
“尝尝这道菜,红烧狮子头!”
菘果介绍,拿着一双公筷,给赵怜玉加了一个苹果大的肉丸子。
“呃!”
赵怜玉有点懵,这么大,吃起来好不雅观呀!
“大哥哥以前做的狮子头小,我觉得吃的不爽,提了建议,于是现在变成了这么大!”
菘果眉开眼笑。
狮子头闻起来很香,赵怜玉用筷子夹下来一块,吃到嘴里后,肉质酥软,还有浓香的汤汁,简直让味蕾都要化开了。
“大家吃吧!”
赵怜玉眉头一挑,示意大家动筷子。
众人立刻下手,不过狮子头的数量不够,夏继业没抢过别人,他本来也不在乎,可是看到吃到嘴的那几个人满脸享受的表情,忍不住夹向了盘子里的一个遗留的小肉块,可还是慢了。
“好吃!”
墨九夹走,细细品味。
啪!
夏继业气的丢筷子。
“呵呵!”
墨芜蘅早见怪不怪了,夏野做的美食,就是这么好吃,她可记得当初,有一顿饭尽吃狮子头了。
莉莉进来了,端着第三道菜。
众人眼巴巴的望着,要不是有赵怜玉在场,他们就要抢了。
“这是凉菜,是我们找个自己卤制的肉食!”
莉莉放下了一盘卤煮拼盘。
“嘁,这个我认识,不就是猪耳朵,猪肝、猪肘子一类么,太常见!”
中山越射杀过不少野兽,哪怕这些部位切碎了,他也认得出来。
赵怜玉不爱吃这类肉食,不过菘果给夹到了碗里,拒绝的话,就太没礼貌了。
“蘸着这个吃!”
菘果科普吃法。
赵怜玉蘸了一下夏野用醋和酱油调的酱汁,稍稍咬了一小口,肉就不多说了,这个酱汁的味道,好奇特呀!
其他人也开吃了,筷子动的飞快。
“你不是说很常见么,那就别吃了呀!”
曹盘讥讽。
中山越不说话,胡吃海塞,这种时候,傻子才说话呢,抢食最要紧。
“这个酱汁有点酸?也不知道怎么做的!”
公输染好奇心爆表,这个酸味,很对他的胃口。
“是醋!”
菘果早和夏野讨论过,知道什么东西,可以介绍,米醋和酱油以后是要贩卖的,有赵怜玉这种大客户在,自然要大肆宣传一下。
“醋?”
众人蹙眉。
“是大哥哥发明的!”
菘果说完,便不再开口,瞟了墨芜蘅一眼。
“很美味吧?以后你们想吃,可以来我墨家的商铺购买!”
墨芜蘅适时的补充了一句。
“尼玛嗨!”
不少人心中大骂,他们其实有了抢夺的心思,但是墨芜蘅这一句话,让他们只能偃旗息鼓。
没办法,难不成从墨家口中抢食?
第四道菜,糖醋排骨,酸酸甜甜,众人沉浸在了美味的食物中。
“蜂蜜,我知道了,一定是加了蜂蜜,才这么甜!”
夏继业惊喜的大叫。
“大小姐,那个戴眼罩的为了拍你马屁,可真是下了血本呀!”
中山越调侃,故意抹黑夏野。
这个年代,蜂蜜可是昂贵的奢侈品,等闲贵人都吃不到,可以说,夏野这份诚意很足。
菘果撇嘴,很想说一句,没见识的土鳖,那个甜味的来源是红糖,等到秋天,朝歌收获了甘蔗,红糖想要多少有多少。
“这道菜很珍贵!”
赵怜玉放下了筷子,很不好意思:“喊夏野一起来吃饭吧!”
“大哥哥说了,让芜蘅小姐姐陪着你们先吃,他继续做饭!”
菘果解释。
“那你也吃!”
赵怜玉刚顾着享受美食了,这才想起,这个小女孩还没吃呢!
“我不饿!”
菘果今天的任务,就是把赵怜玉哄开心了。
“好懂事!”
赵怜玉摸着菘果的头发,一脸疼爱,在她看来,小孩子都贪吃,更何况这么好吃的美食,想必造价不菲,朝歌也是逢年过节,估计才能吃一顿。
墨芜蘅想笑,赵怜玉肯定想不到,这种美食,朝歌天天吃,而且还是换着花样来的,听夏野说,等秋天丰收了,还能做更多的菜式。
赵怜玉硬是拉着菘果坐了下来,从这一点上看,她性格不错。
夏继业才不关心一个小女孩,他想的是让夏野参加试炼,万一死了,就太浪费人才了,不如跟着自己回邯郸,天天给自己做菜。
“可以开一家饭馆呀,一定赚钱!”
夏继业觉得夏野身为一个夏氏人,那就是自己的家奴,自己提出来,给他一个效忠大人物的机会,他肯定会乐疯的。
夏士莲一直在沉默,她现在极度后悔,没有早一点来朝歌,发现夏野这块璞玉,提携他,现在有了赵怜玉,自己的重要性,会大大降低。
“不行,必须把夏野攥在手中,这个家伙,貌似有很多秘密!”
美食虽好,可是夏士莲一想到错过了一个人才,便食不知味。
第五道菜,河鱼豆腐汤,河鱼大家都认识,可是这个白白嫩嫩的豆腐,又让一群人懵逼了。
“妈个叽,到底我们是权贵子弟,还是这个贫民窟的小子是呀?这家伙吃的东西,我别说吃,见都没见过!”
曹盘郁闷的吐血,怎么进了朝歌以后,感觉自己就和一个土鳖似的,啥都没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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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先吃吧,我肚子疼,去茅房!”
公输令找了一个借口,抱着肚子跑出了小食堂。
作为一名机关师,比起曹盘、夏继业这些不学无术的子弟,公输令肚子里有一些货,所以他才更能体会到那些词句的优美。
以夏野贫民窟子弟的身份,怕是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所以公输令压根没想到那些诗句是夏野创作的。
公输令以为这些餐具不显得陈旧,应该是在遗迹中,被保存的比较好的缘故。
“葵花宝典?看名字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公输令蹲在了茅房中,立刻掏出怀中藏着的陶碗,观摩了起来,单看这个名字,就让人精神一振。
“葵花是什么东西?”
公输令猜测着,反正宝典两个字他看的懂。
“葵花宝典,又名辟邪剑谱,乃上古神人所创,只是修到小成,便可上斩神魔,下斩万灵,为万界第一剑技!”
公输令读完第一段话,整个人都兴奋的颤抖了起来,原来是上古神人所创的剑谱。
再往下看。
“今练气之道,不外存想导引,渺渺太虚,天地分清浊而生人,人之练气,不外练虚而涤荡混浊,气者命之主,形者体之用。”
公输令自认是个文化人,可是读起这段话,也是相当拗口,晦涩难懂,不过还是艰难的看了下去。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虚胜实,不足胜有余,故,欲练此功,先挥刀自宫!”
看到最后,公输令的表情一愣,揉了揉眼睛,又看了一遍。
“什么鬼?挥刀自宫?”
公输令第一个反应,这玩意是骗人的,哪有人练功要割掉胯下大鸟的?似乎是为了怕别人不懂,这四个字旁边还画着一个坐着的小人,一手扶鸟,一手持刀,做欲砍姿势!
“假的,一定是假的!”
公输令气的不行,抬手就想摔掉这个破碗,可是到最后,又没砸下去,因为那些话,读上去不仅高大上,而且似乎还有那么一点韵味。
要是曹盘这些莽夫,看都看不懂,也就不纠结了,偏偏公输令能读懂,而且他还有一份希冀。
“万一是真的呢?”
看着上斩神魔,下斩万灵八个字,公输令陷入了一波沉思中。
私人食堂中,却是一番热闹的景象。
“这是什么肉?真是太好吃了!”
就连不苟言笑的曹靖,都忍不住惊问,夹了第二块。
“红烧肉!”
菘果介绍。
曹靖翻了一个白眼,他当然听清楚夏野上菜时的介绍了,他想问的是,这怎么做出来的?
肉块吃到嘴里,肥而不腻,肉香和焦糖的香味混合,弥漫在口腔中,简直是一种奢华的享受。
两个陶罐的红烧肉,很快被吃了个精光。
“卧槽,你们吃的也太快了吧?”
曹盘郁闷,看了一眼陶罐,只剩下一口汤了,没有任何犹豫,他直接抱起喝进了肚子里,还美美的吧唧了一下嘴巴。
“第二道菜……”
莉莉送菜进来,就看到了红烧肉已经没了。
“呃,大家赶了不少路,应该是饿了!”
赵怜玉有些不好意思,赶紧解释了一句。
“红烧肉还有没?再给来一罐子!”
夏继业舔着筷子上的肉汁,一点都不客气:“塞满!”
“没了!”
莉莉心说,喂狗也不给你们吃:“这种菜材料很罕见,非常难做!”
“我给钱!”
曹盘掏出一块玉佩,拍在了桌子上。
大家外出打野,根本不带钱,嫌碍事!
莉莉瞅了一眼玉佩,转身就走。
“怎么了?嫌少?”
曹盘不爽了,傲然的炫耀:“这东西值一千刀币!”
“一千刀币?也就让你尝一口汤!”
食堂外,莉莉不屑的声音飘来。
“尼玛!”
曹盘暴怒,觉得自己被羞辱了。
“我觉得人家没开玩笑,这种红烧肉,你们以前吃过吗?”
墨九因为墨芜蘅的关系,自然要帮朝歌说话。
这一句话,说的大家愣住了,就连曹盘,也抓了抓脑袋,迟疑了起来:“再贵的菜,也不值一千刀币吧?”
众人的目光,看向了赵怜玉,毕竟她的身份最尊贵,吃过的美食最多。
“我没见过!”
赵怜玉摇头。
“嘶!”
中山学倒抽了一口气,看着曹盘面前的罐子,有些后悔刚才没多抢几块红烧肉了。
“尝尝这道菜,红烧狮子头!”
菘果介绍,拿着一双公筷,给赵怜玉加了一个苹果大的肉丸子。
“呃!”
赵怜玉有点懵,这么大,吃起来好不雅观呀!
“大哥哥以前做的狮子头小,我觉得吃的不爽,提了建议,于是现在变成了这么大!”
菘果眉开眼笑。
狮子头闻起来很香,赵怜玉用筷子夹下来一块,吃到嘴里后,肉质酥软,还有浓香的汤汁,简直让味蕾都要化开了。
“大家吃吧!”
赵怜玉眉头一挑,示意大家动筷子。
众人立刻下手,不过狮子头的数量不够,夏继业没抢过别人,他本来也不在乎,可是看到吃到嘴的那几个人满脸享受的表情,忍不住夹向了盘子里的一个遗留的小肉块,可还是慢了。
“好吃!”
墨九夹走,细细品味。
啪!
夏继业气的丢筷子。
“呵呵!”
墨芜蘅早见怪不怪了,夏野做的美食,就是这么好吃,她可记得当初,有一顿饭尽吃狮子头了。
莉莉进来了,端着第三道菜。
众人眼巴巴的望着,要不是有赵怜玉在场,他们就要抢了。
“这是凉菜,是我们找个自己卤制的肉食!”
莉莉放下了一盘卤煮拼盘。
“嘁,这个我认识,不就是猪耳朵,猪肝、猪肘子一类么,太常见!”
中山越射杀过不少野兽,哪怕这些部位切碎了,他也认得出来。
赵怜玉不爱吃这类肉食,不过菘果给夹到了碗里,拒绝的话,就太没礼貌了。
“蘸着这个吃!”
菘果科普吃法。
赵怜玉蘸了一下夏野用醋和酱油调的酱汁,稍稍咬了一小口,肉就不多说了,这个酱汁的味道,好奇特呀!
其他人也开吃了,筷子动的飞快。
“你不是说很常见么,那就别吃了呀!”
曹盘讥讽。
中山越不说话,胡吃海塞,这种时候,傻子才说话呢,抢食最要紧。
“这个酱汁有点酸?也不知道怎么做的!”
公输染好奇心爆表,这个酸味,很对他的胃口。
“是醋!”
菘果早和夏野讨论过,知道什么东西,可以介绍,米醋和酱油以后是要贩卖的,有赵怜玉这种大客户在,自然要大肆宣传一下。
“醋?”
众人蹙眉。
“是大哥哥发明的!”
菘果说完,便不再开口,瞟了墨芜蘅一眼。
“很美味吧?以后你们想吃,可以来我墨家的商铺购买!”
墨芜蘅适时的补充了一句。
“尼玛嗨!”
不少人心中大骂,他们其实有了抢夺的心思,但是墨芜蘅这一句话,让他们只能偃旗息鼓。
没办法,难不成从墨家口中抢食?
第四道菜,糖醋排骨,酸酸甜甜,众人沉浸在了美味的食物中。
“蜂蜜,我知道了,一定是加了蜂蜜,才这么甜!”
夏继业惊喜的大叫。
“大小姐,那个戴眼罩的为了拍你马屁,可真是下了血本呀!”
中山越调侃,故意抹黑夏野。
这个年代,蜂蜜可是昂贵的奢侈品,等闲贵人都吃不到,可以说,夏野这份诚意很足。
菘果撇嘴,很想说一句,没见识的土鳖,那个甜味的来源是红糖,等到秋天,朝歌收获了甘蔗,红糖想要多少有多少。
“这道菜很珍贵!”
赵怜玉放下了筷子,很不好意思:“喊夏野一起来吃饭吧!”
“大哥哥说了,让芜蘅小姐姐陪着你们先吃,他继续做饭!”
菘果解释。
“那你也吃!”
赵怜玉刚顾着享受美食了,这才想起,这个小女孩还没吃呢!
“我不饿!”
菘果今天的任务,就是把赵怜玉哄开心了。
“好懂事!”
赵怜玉摸着菘果的头发,一脸疼爱,在她看来,小孩子都贪吃,更何况这么好吃的美食,想必造价不菲,朝歌也是逢年过节,估计才能吃一顿。
墨芜蘅想笑,赵怜玉肯定想不到,这种美食,朝歌天天吃,而且还是换着花样来的,听夏野说,等秋天丰收了,还能做更多的菜式。
赵怜玉硬是拉着菘果坐了下来,从这一点上看,她性格不错。
夏继业才不关心一个小女孩,他想的是让夏野参加试炼,万一死了,就太浪费人才了,不如跟着自己回邯郸,天天给自己做菜。
“可以开一家饭馆呀,一定赚钱!”
夏继业觉得夏野身为一个夏氏人,那就是自己的家奴,自己提出来,给他一个效忠大人物的机会,他肯定会乐疯的。
夏士莲一直在沉默,她现在极度后悔,没有早一点来朝歌,发现夏野这块璞玉,提携他,现在有了赵怜玉,自己的重要性,会大大降低。
“不行,必须把夏野攥在手中,这个家伙,貌似有很多秘密!”
美食虽好,可是夏士莲一想到错过了一个人才,便食不知味。
第五道菜,河鱼豆腐汤,河鱼大家都认识,可是这个白白嫩嫩的豆腐,又让一群人懵逼了。
“妈个叽,到底我们是权贵子弟,还是这个贫民窟的小子是呀?这家伙吃的东西,我别说吃,见都没见过!”
曹盘郁闷的吐血,怎么进了朝歌以后,感觉自己就和一个土鳖似的,啥都没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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