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毒蛇(为中国足球抗韩成功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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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一天的休息过去的很快,周一,学生们又要开始新一周的学习。
林思凡起的很早,她家住的阳光花园位于溧城最北端,从家到学校骑自行车要半个多小时,她必须早起才能不迟到。
洗漱收拾完毕,自己热了一下昨晚买的馒头,林思凡准备动身。这时候爸爸刚起来,下楼看到林思凡已经穿戴整齐准备出发,说道:“思凡,爸爸早上送你吧?天天这么早,晚上学习又辛苦,身体吃得消哒。”
林思凡摇了摇头,说道:“不用了,我走了,说好上了高中自己骑车的。”
以前不管是幼儿园、小学还是初中,林思凡上下学都是爸爸开车接送。考上高中后,林思凡缠着爸爸给自己买了辆自行车,说要骑车上下学。
林爸爸拗不过女儿,加上女儿中考考的很好,进了素质班,便给她买了自行车。军训的两个星期林爸爸以训练太辛苦为由还是例行接送,等到真正开了学,想着女儿可能就坚持个两三天,哪天睡个懒觉起来晚了,自己送她一回,她就不想骑自行车了,毕竟家里离学校还是挺远的。
没想到已经开学一个星期,女儿竟然坚持了下来,每天都起得很早,自己弄点早饭,早早地出门,晚上再骑着车回家,从没和自己抱怨过一句。
“哎,看来女儿真是长大了啊,懂事了。”看着林思凡匆匆出门的背影,林爸爸在心里感慨道。
这时,林思凡已经坐上自行车,吹着清新的晨风,迎着暖暖的朝阳,朝着学校方向骑去。
从阳光城市到学校最近的路是从溧城的环城路骑到汽车站,再从汽车站一路向西到达学校。不过开学第一天林思凡选择先往西穿过码头街,再走护城河大道直接到学校。
因为环城路上汽车比较多,骑车会比较危险,护城河大道有专门的自行车道,相对安全很多。
结果没有被汽车撞到,却被陆源的车撞了个正着。
想起陆源,林思凡就想到周六骑车陪她打气的情形,觉着这人真是好笑,明明球场上那么潇洒,平日里却呆呆的,还这么抠门。
而且还莽莽撞撞的,不然怎么会突然闯进更衣室来,看到自己在……
想到周末社团大会更衣室里的情形,林思凡骑在车上不禁有些脸红,幸好路上人不多,清爽的风将脸上的红热吹走,只有路边树上的鸟儿像发现了什么,叽叽喳喳个不停。
“哎,肯定是因为他打球太潇洒了,真的让人喜欢。”林思凡心里这样想道。
那天陆源参加校队选拔她也去看了,虽然她并不懂篮球,只是看个热闹,不过陆源轻灵的身形和明显快人一筹的动作,给林思凡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对追求美感的小女生来说,打球潇洒比什么都重要。
只是后面的对抗赛还没结束,林思凡就提前离开去修车了。她并没有打电话给爸爸,而是找同学陪着去的,车后轮当然不是用老虎钳夹一下就能修好的。
不过这事她一直没有告诉陆源,想着这样就留了他的一个小把柄在自己的手上,算上更衣室的事,两个人就扯平了。
就这么胡思乱想着,林思凡已经骑到了护城河大道,路上骑车的学生多了起来,这是很多学生上学放学要走的路。
林思凡一边骑,一边左右注意着,小心不要碰到别人的车,心里却在想,会不会碰到陆源呢?
一路骑到了城中转盘,再往西骑一会儿就到学校了,林思凡终于听到了熟悉的声音。
“哐里当~哐里当~哐里当~”前面传来了老牛拉破车的声响,整个溧城中学,除了陆源的自行车没有人的车会发出这种声音。
林思凡看到陆源的背影,心头一喜,正想加速骑上去和他打个招呼,突然发现陆源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和另一个女生并排骑着车。
林思凡心头一沉,早晨起来的那点欢快劲,通通烟消云散了。
……………………
陆源今天起的特别早,因为昨天他和白叶商量好了,早上到球馆里,两个人一对一单挑。想到要和白叶一对一过招,陆源还是相当兴奋,因为越是了解篮球,陆源越发感觉到白叶的实力多么强大。
结果陆源一大早出了门,却在半路收到贾雨萌发来的信息,让他在城中转盘等她,不等就死定了。
按贾雨萌的说法,陆源周六没有去看她的拉拉队选拔初选,就已经是个死人了,再死一次其实也无所谓了。
但陆源皱着眉头思考了好一会儿,权衡之下,觉得贾雨萌比白叶更可怕一点,决定发个信息和白叶说明一下,然后在城中转盘等贾雨萌。
贾雨萌来的很快,看到陆源在路边等他,停下车从书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纸包着的盒子,递到陆源面前,说道:“看!送你的东西!”
陆源接过盒子,看了看,鞋盒大小,不会是双鞋子吧?问道:“我能拆开吗?”
贾雨萌点了点头。
陆源把牛皮纸一拆开,一看外包装,心头一沉,一个阿迪达斯的标志,再打开盒子一看,果然是一双鞋子,还是一双篮球鞋!
“这…”陆源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昨天他刚刚买了一双篮球鞋,今天贾雨萌又送给他一双。而且篮球鞋贵的上千,便宜的少说三四百,对学生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贾雨萌见陆源愁疑的模样,解释道:“这次你进篮球队,总要送点东西给你啊。你之前不穿着那双旧回力么,丑死了。正好我看网上有家店搞促销,只要399,就给你买了。你是穿43码吧?到了学校试试,不合脚我去换。”
见陆源欲言又止,贾雨萌瞪了他一眼,说道:“不准说不喜欢!你以前送过我一双舞蹈鞋,这回我送你一双鞋,我们扯平了!”
陆源想起来,初中的时候贾雨萌特别喜欢跳舞,有一年她过生日,陆源送了她一双舞蹈鞋,贾雨萌高兴了好久。但那双舞蹈鞋,是陆源在商场抽奖抽到礼券换的,这点他至今没敢告诉贾雨萌。
见贾雨萌的态度,陆源只好把这双鞋收下,这下他就有三双篮球鞋了。
球没打几天,鞋子倒是不少,陆源想着,以后正好换着穿,水泥地穿阿迪达斯,木地板穿耐克,回家穿回力。
接着两人一起骑车到了学校,贾雨萌去了教室,陆源停好车则赶忙去往体育馆,白叶已经在那儿等他了。
……………………
早上的训练,篮球队的人一般不齐,尤其是高三的球员,多会选择上早读课。
所以球馆里只有高一的五个人,和高二的张润。
陆源换好衣服到球馆的时候,白叶和王友荣已经在场上开始练习了。王友荣专注于篮下单手上篮的练习,白叶则在进行三分球的训练。
今天陆源换上了新买的科比11代,走在地板上觉得整个人都有点飘,那双阿迪达斯则被他放到了更衣柜里。
王友荣率先看到了陆源的新鞋,马上放下手里的球,走上前问道:“陆源,这是你新的篮球鞋?感觉真好看。”
相比其他造型略显复杂的篮球鞋,科比11代的确设更加计简约,加上陆源穿的是白色,这鞋正如他自己所想,是一双最不像球鞋的球鞋。
白叶投完一个三分,也走了过来,对王友荣说道:“什么时候学会拍马屁的?”
王友荣讪讪地笑了笑,白叶又对陆源说道:“去热个身,待会儿过来受死。”
陆源点了点头,先去健身房的自行车机上热了会儿身,又把运球的一套练习做了一遍,拿着球来到了半场,准备向白叶发起挑战
这还是陆源第一次和别人一对一斗牛。
在两个星期的基本功训练中,每天一个半小时到两个小时的时间非常宝贵,白叶不会让他浪费时间和自己斗牛。
进入篮球队以后,陆源的时间都花在了运球训练和少量的全队配合练习中,没有机会和人斗牛。
周末听了蒋孝武的建议,陆源觉得是时候感受一下篮球中一对一对抗的感觉了。
见陆源要和白叶单挑,戴浩然、张润、任兆亮都聚到场边,想看看陆源是怎么死的。
白叶见陆源准备好了,问道:“谁先?”
陆源想起军训第一天戴浩然和白叶单挑,让白叶先进攻的惨烈后果,毫不犹豫地说道:“我先!”
于是,陆源持球站在了三分线外,白叶站在罚球圈弧顶,斗牛开始了。
这是陆源首次一对一面对白叶,不过他显得非常镇定,双手持球,屈膝,弓背,双脚分开和肩持平,头前倾,眼神专注。
白叶原本心情很放松,想着怎么在一对一中调教一下陆源,教他一些基本的技巧。
可是当陆源这样持球认真地站在面前时,白叶的心瞬间紧了一下,他下意识地放低了重心,小腿肌肉收紧,前脚掌着地,这是标准的外线一对一防守姿势。
场边的戴浩然等人一下都屏住了呼吸,王友荣更是没由来紧张地心脏砰砰跳,仿佛这两个好朋友不是在斗牛,而是在进行你死我活的决斗。
对峙只僵持了两秒,陆源动了,对于只练了三个星期运球的他来说,用惯用手右手突破是他唯一的进攻手段,而且他的突破只有一种技巧——速度!
陆源低头,右脚发力蹬地,左腿跨出,右手向下运球,左手自然地甩到身后,朝着白叶左手边冲去!
白叶第一次体验到,手脚跟不上脑子的感觉,他知道陆源只会从右边突破,只能从右边突破,他看到了陆源从右边突破。按照道理,多年的训练他的肌肉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他不需要思考,根据大脑收集到信息就能做出反应。
这次他收集到信息了,可没有来得及做反应,因为太快了。
不是反应太快,而是陆源太快。
穿上了科比11代的陆源像一条毒蛇,毒牙刺破了白叶的屏障,刺入了篮下,陆源三步上篮得手。
白叶只来得及回身目送陆源得分,他甚至没来得及横移一步。
看着进球后蹦起三尺高,跑去和王友荣、戴浩然击掌拥抱,高兴地像个孩子的陆源,白叶站在原地叹了口气,心想,妈的,他肯定是趁我不注意,肯定的。
周末一天的休息过去的很快,周一,学生们又要开始新一周的学习。
林思凡起的很早,她家住的阳光花园位于溧城最北端,从家到学校骑自行车要半个多小时,她必须早起才能不迟到。
洗漱收拾完毕,自己热了一下昨晚买的馒头,林思凡准备动身。这时候爸爸刚起来,下楼看到林思凡已经穿戴整齐准备出发,说道:“思凡,爸爸早上送你吧?天天这么早,晚上学习又辛苦,身体吃得消哒。”
林思凡摇了摇头,说道:“不用了,我走了,说好上了高中自己骑车的。”
以前不管是幼儿园、小学还是初中,林思凡上下学都是爸爸开车接送。考上高中后,林思凡缠着爸爸给自己买了辆自行车,说要骑车上下学。
林爸爸拗不过女儿,加上女儿中考考的很好,进了素质班,便给她买了自行车。军训的两个星期林爸爸以训练太辛苦为由还是例行接送,等到真正开了学,想着女儿可能就坚持个两三天,哪天睡个懒觉起来晚了,自己送她一回,她就不想骑自行车了,毕竟家里离学校还是挺远的。
没想到已经开学一个星期,女儿竟然坚持了下来,每天都起得很早,自己弄点早饭,早早地出门,晚上再骑着车回家,从没和自己抱怨过一句。
“哎,看来女儿真是长大了啊,懂事了。”看着林思凡匆匆出门的背影,林爸爸在心里感慨道。
这时,林思凡已经坐上自行车,吹着清新的晨风,迎着暖暖的朝阳,朝着学校方向骑去。
从阳光城市到学校最近的路是从溧城的环城路骑到汽车站,再从汽车站一路向西到达学校。不过开学第一天林思凡选择先往西穿过码头街,再走护城河大道直接到学校。
因为环城路上汽车比较多,骑车会比较危险,护城河大道有专门的自行车道,相对安全很多。
结果没有被汽车撞到,却被陆源的车撞了个正着。
想起陆源,林思凡就想到周六骑车陪她打气的情形,觉着这人真是好笑,明明球场上那么潇洒,平日里却呆呆的,还这么抠门。
而且还莽莽撞撞的,不然怎么会突然闯进更衣室来,看到自己在……
想到周末社团大会更衣室里的情形,林思凡骑在车上不禁有些脸红,幸好路上人不多,清爽的风将脸上的红热吹走,只有路边树上的鸟儿像发现了什么,叽叽喳喳个不停。
“哎,肯定是因为他打球太潇洒了,真的让人喜欢。”林思凡心里这样想道。
那天陆源参加校队选拔她也去看了,虽然她并不懂篮球,只是看个热闹,不过陆源轻灵的身形和明显快人一筹的动作,给林思凡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对追求美感的小女生来说,打球潇洒比什么都重要。
只是后面的对抗赛还没结束,林思凡就提前离开去修车了。她并没有打电话给爸爸,而是找同学陪着去的,车后轮当然不是用老虎钳夹一下就能修好的。
不过这事她一直没有告诉陆源,想着这样就留了他的一个小把柄在自己的手上,算上更衣室的事,两个人就扯平了。
就这么胡思乱想着,林思凡已经骑到了护城河大道,路上骑车的学生多了起来,这是很多学生上学放学要走的路。
林思凡一边骑,一边左右注意着,小心不要碰到别人的车,心里却在想,会不会碰到陆源呢?
一路骑到了城中转盘,再往西骑一会儿就到学校了,林思凡终于听到了熟悉的声音。
“哐里当~哐里当~哐里当~”前面传来了老牛拉破车的声响,整个溧城中学,除了陆源的自行车没有人的车会发出这种声音。
林思凡看到陆源的背影,心头一喜,正想加速骑上去和他打个招呼,突然发现陆源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和另一个女生并排骑着车。
林思凡心头一沉,早晨起来的那点欢快劲,通通烟消云散了。
……………………
陆源今天起的特别早,因为昨天他和白叶商量好了,早上到球馆里,两个人一对一单挑。想到要和白叶一对一过招,陆源还是相当兴奋,因为越是了解篮球,陆源越发感觉到白叶的实力多么强大。
结果陆源一大早出了门,却在半路收到贾雨萌发来的信息,让他在城中转盘等她,不等就死定了。
按贾雨萌的说法,陆源周六没有去看她的拉拉队选拔初选,就已经是个死人了,再死一次其实也无所谓了。
但陆源皱着眉头思考了好一会儿,权衡之下,觉得贾雨萌比白叶更可怕一点,决定发个信息和白叶说明一下,然后在城中转盘等贾雨萌。
贾雨萌来的很快,看到陆源在路边等他,停下车从书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纸包着的盒子,递到陆源面前,说道:“看!送你的东西!”
陆源接过盒子,看了看,鞋盒大小,不会是双鞋子吧?问道:“我能拆开吗?”
贾雨萌点了点头。
陆源把牛皮纸一拆开,一看外包装,心头一沉,一个阿迪达斯的标志,再打开盒子一看,果然是一双鞋子,还是一双篮球鞋!
“这…”陆源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昨天他刚刚买了一双篮球鞋,今天贾雨萌又送给他一双。而且篮球鞋贵的上千,便宜的少说三四百,对学生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贾雨萌见陆源愁疑的模样,解释道:“这次你进篮球队,总要送点东西给你啊。你之前不穿着那双旧回力么,丑死了。正好我看网上有家店搞促销,只要399,就给你买了。你是穿43码吧?到了学校试试,不合脚我去换。”
见陆源欲言又止,贾雨萌瞪了他一眼,说道:“不准说不喜欢!你以前送过我一双舞蹈鞋,这回我送你一双鞋,我们扯平了!”
陆源想起来,初中的时候贾雨萌特别喜欢跳舞,有一年她过生日,陆源送了她一双舞蹈鞋,贾雨萌高兴了好久。但那双舞蹈鞋,是陆源在商场抽奖抽到礼券换的,这点他至今没敢告诉贾雨萌。
见贾雨萌的态度,陆源只好把这双鞋收下,这下他就有三双篮球鞋了。
球没打几天,鞋子倒是不少,陆源想着,以后正好换着穿,水泥地穿阿迪达斯,木地板穿耐克,回家穿回力。
接着两人一起骑车到了学校,贾雨萌去了教室,陆源停好车则赶忙去往体育馆,白叶已经在那儿等他了。
……………………
早上的训练,篮球队的人一般不齐,尤其是高三的球员,多会选择上早读课。
所以球馆里只有高一的五个人,和高二的张润。
陆源换好衣服到球馆的时候,白叶和王友荣已经在场上开始练习了。王友荣专注于篮下单手上篮的练习,白叶则在进行三分球的训练。
今天陆源换上了新买的科比11代,走在地板上觉得整个人都有点飘,那双阿迪达斯则被他放到了更衣柜里。
王友荣率先看到了陆源的新鞋,马上放下手里的球,走上前问道:“陆源,这是你新的篮球鞋?感觉真好看。”
相比其他造型略显复杂的篮球鞋,科比11代的确设更加计简约,加上陆源穿的是白色,这鞋正如他自己所想,是一双最不像球鞋的球鞋。
白叶投完一个三分,也走了过来,对王友荣说道:“什么时候学会拍马屁的?”
王友荣讪讪地笑了笑,白叶又对陆源说道:“去热个身,待会儿过来受死。”
陆源点了点头,先去健身房的自行车机上热了会儿身,又把运球的一套练习做了一遍,拿着球来到了半场,准备向白叶发起挑战
这还是陆源第一次和别人一对一斗牛。
在两个星期的基本功训练中,每天一个半小时到两个小时的时间非常宝贵,白叶不会让他浪费时间和自己斗牛。
进入篮球队以后,陆源的时间都花在了运球训练和少量的全队配合练习中,没有机会和人斗牛。
周末听了蒋孝武的建议,陆源觉得是时候感受一下篮球中一对一对抗的感觉了。
见陆源要和白叶单挑,戴浩然、张润、任兆亮都聚到场边,想看看陆源是怎么死的。
白叶见陆源准备好了,问道:“谁先?”
陆源想起军训第一天戴浩然和白叶单挑,让白叶先进攻的惨烈后果,毫不犹豫地说道:“我先!”
于是,陆源持球站在了三分线外,白叶站在罚球圈弧顶,斗牛开始了。
这是陆源首次一对一面对白叶,不过他显得非常镇定,双手持球,屈膝,弓背,双脚分开和肩持平,头前倾,眼神专注。
白叶原本心情很放松,想着怎么在一对一中调教一下陆源,教他一些基本的技巧。
可是当陆源这样持球认真地站在面前时,白叶的心瞬间紧了一下,他下意识地放低了重心,小腿肌肉收紧,前脚掌着地,这是标准的外线一对一防守姿势。
场边的戴浩然等人一下都屏住了呼吸,王友荣更是没由来紧张地心脏砰砰跳,仿佛这两个好朋友不是在斗牛,而是在进行你死我活的决斗。
对峙只僵持了两秒,陆源动了,对于只练了三个星期运球的他来说,用惯用手右手突破是他唯一的进攻手段,而且他的突破只有一种技巧——速度!
陆源低头,右脚发力蹬地,左腿跨出,右手向下运球,左手自然地甩到身后,朝着白叶左手边冲去!
白叶第一次体验到,手脚跟不上脑子的感觉,他知道陆源只会从右边突破,只能从右边突破,他看到了陆源从右边突破。按照道理,多年的训练他的肌肉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他不需要思考,根据大脑收集到信息就能做出反应。
这次他收集到信息了,可没有来得及做反应,因为太快了。
不是反应太快,而是陆源太快。
穿上了科比11代的陆源像一条毒蛇,毒牙刺破了白叶的屏障,刺入了篮下,陆源三步上篮得手。
白叶只来得及回身目送陆源得分,他甚至没来得及横移一步。
看着进球后蹦起三尺高,跑去和王友荣、戴浩然击掌拥抱,高兴地像个孩子的陆源,白叶站在原地叹了口气,心想,妈的,他肯定是趁我不注意,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