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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一章 番外之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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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很多表妹,他们见到我时都会争着抢着把最好的东西给我,处处巴结我,讨好我,除了那个长得最好看的宁朝来。

    第一次见到朝来,是在我家后院,我正和其他的表妹一起揉泥巴,阿翁与另一个年龄与阿翁不相上下的俊美男子走过来,说,

    “兰儿,快来拜见你的姨夫,你姨夫此番是出门办事,途径江南,来家里坐坐。”

    男子就是宁相,宁相手里牵着个粉雕玉琢的女娃娃,就是朝来。

    她穿了件桃红色的袄子,雪白的领子将她衬托得越发粉雕玉琢,让人忍不住想摸一摸那张粉嫩嫩的脸。

    我不想理睬,装作没听到,继续揉捏着手里的泥巴。

    我想,顺道来家里坐坐的人多了去了,那人多半也是为了钱财。

    那时的我并不知道宁相的名声这样大,也不知道那个几岁的娃娃就是长安城人人知道的才女,真心以为他们也是来借银两的。

    宁相与阿翁无暇顾及身为孩子的我的举止,两人不知道说了什么,竟是哈哈大笑起来。

    宁相松开朝来的手,说,

    “朝来,阿翁有事,你就同你表哥一起玩。”

    阿翁一走,又是我的天下了,我吆喝着一众表妹捏泥人,捏得不好看的直接扔了,玩得不亦乐乎。

    渐渐的,我发现了一个问题,我们扔掉的泥土,她捡起来,宝贝一样握在掌心。我心中好奇她要用什么样的法子加入我们,干脆停下手里的动作,目不转睛看着她。

    她的手指很灵活,飞速的转动着,不一会儿就捏出一个泥人,扭头递到我手里。

    看到泥人模样,没有一个人不是捧腹大笑,只因她捏的是我,肥头大耳,身子圆圆滚滚,像是蹴鞠,却比蹴鞠丑得多。

    我又羞又恼,恨不得将泥人砸到她脸上,出了这口气,她却像个没事人一样看着我,一本正经的说道,

    “若是丑的就要被丢弃,那么表哥手里的这个圆滚滚也不可以留下。”

    我还在思忖要不要将泥人扔到她脸上,她抬手便打落了我手里的泥人,毫不犹豫。

    看着摔坏的圆滚滚,我心里很难受,不知是她将我当成了圆滚滚,还是我把自己当成了圆滚滚,她摔了它,像是把我摔了。

    这时,府门外有人唱戏,她扬唇一笑,拎着罗裙往外跑,她一跑,我也跑,我一跑,其他人也跟着跑,十几个孩子就站在府门外,左顾右盼。

    唱戏的是个年轻和尚,身上穿着戏服,脸上并未上妆,看到朝来时,眼睛一亮,翘起兰花指唱道,

    “谁家小娘子生得这样唇红齿白,不愧为人间绝色。一见伊人误终身,若能得回眸一笑,已是毕生之福。”

    戏文唱得不错,若是能得到她的回眸一笑,就是好福气,可既然是福气,就不是人人都能得到的,譬如我,便是没有这种福气的。

    那时她对着唱戏文的和尚甜甜一笑,宛若世间桃花绽开,美艳无二。

    之后,每有闲暇我都会前往相府,不为求名利,不为求仕途,只为与她相见,可她总是很忙,忙着做功课,忙着习文弄武,周而复始,只有当我拿出名人字画时她才会停下来与我一同找字画里的好,也会陪我玩耍,但我一直都知道,那不是因为爱情。

    日复一日,她成了长安第一才女,风头在她追逐的太叔奂之上,虽然,她并不承认她喜欢太叔奂。

    她写信告诉我,说太叔奂有了喜欢的女子,是个温柔体贴的女孩,说太叔奂为人撑伞时,她才知道,木头人也是会笑的,她说那个女子擅长跳舞,堪称惊鸿第二。

    说,还以为太叔奂会喜欢个巾帼英雄,却还是被温婉女子迷了心窍。

    我能想象到她失落的样子,除却她,大概只有我知道她不能跳舞,她从小拼命的练武伤了身子,像惊鸿那样的舞她是跳不了的,她对我说,表哥,这才女的称号是愧对了。

    她的一切,都在围着太叔奂转,所有努力挣得的名气也只不过是想与那人比肩,正如我,煞费苦心地学习字画,不过是想赶上她的步伐,可她的步子紧紧追逐着太叔奂,迈得太快,当我懂得字画时,她已经懂兵法。

    我与她差的,不是一步两步,亦不是千步万步,我们隔着一个天涯,她在天涯这头,而我在天涯的那头。

    能和她成亲,是我梦寐以求的事,尽管她说要嫁给我并不是真心的,而我因为一己之私,选择忽略了她的假意快乐。

    看着紫竹楼中高高挂起的红灯笼,我竟然有一直这样下去的奢望,我从不掩饰对她的爱慕,真的是一见伊人误终生。

    那天,太叔奂来找我了,他说祝福我们,他是真心的,真心的祝福,却因为眸子里的痛楚,硬生生将那份真心变为假意。

    他或许该趾高气扬的对我说,

    “此番才与她见面,我若是执意阻挠你们,她决意不原谅我。可是柳兰,你应该知道,她不喜欢你,就算她嫁给你了,也不会是你的,我会将她夺回来,她迟早会进将军府。”

    可他除了祝福,什么都不说。

    后来,乌氏小楼也来了,整个人都笼罩在玄色当中,他将一个玉瓶放在桌上,平静的说道,

    “它不会让你立即毙命的。”

    我笑出了声,“你为什么会以为我会听你的话,人命可贵,我怎可能说不要就不要。”

    这世上,除了宁朝来,谁还会威胁到我。

    他掏出一张绢布,绢上的内容很莫名,但确定是姨夫的字迹,他说要我死,我不死的话,他会让姨父死,我哪里还有选择的机会。

    那一天,我们大喜的日子,我看着朝来穿上大红的嫁衣,听着她对我展露心迹,这一天,我等了一辈子,用一辈子,去换了这样一天,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拜堂时,她果真将手放到我手里,冷冷的,像是冬天屋檐下的冰渣子。

    我是很想笑着度过这一天的,可是三拜以后,我再装不出笑意,很没用的痛哭流涕,哭着哭着又笑了,她厉声问我做了什么,我能说什么,什么都不能说。

    我又哭又笑,吓傻了一众服侍的人,我告诉她我喜欢她,我不敢说爱,怕成她的负担,直到最后,都只敢说一句喜欢。

    她说她也喜欢我,目光澄澈,不带一分杂念。

    她平静的和我喝了交杯酒,喝完以后,她往我唇上印下一吻再狠狠摔了酒杯。

    她说,一个个的都迫不及待的想要离开她,她让我滚。

    不,才不是想离开她,要是可以选择,我一定会豁出身份姓名,豁出一切,不管不顾的赖在她身边一生一世,死也不松开手。

    可惜,我没有那样的福气。

    喉咙中鲜血上涌,五脏六腑被撕裂了一样疼痛,我知道我要走了,从此碧落黄泉,再没有相见的一天,我微不足道的喜欢,我一如既往的喜欢,就快要终结了。

    朝来,我在心里默默叫着这个在梦里呼唤过无数次的名字,一声声,用尽深情,愈发绝望。

    我伸手,想要她回来,我想要贪恋她怀里的最后一分温柔,我想看看她为我流的眼泪,我想以夫君的身份抱抱她。

    我想要她回来,因为她是宁朝来,是我的阿来,我一个人的阿来。

    她爱吟唱,我便为她学了唱戏,看着她背影寥落,我用尽所有执念唱道,

    “你们瞧,这就是我那狠心的娘子,竟是撇下我一个人走。”

    连笑的力气也没有了,我感觉黑色的漩涡一点点将我吞噬,我如何都摆脱不了那股大力,似乎,灵魂正慢慢的化为泡影,但我舍不得,舍不得就这样闭上眼睛。

    口中的血腥味越来越浓,我费力的睁大眼睛。

    婢女们扶着我,惊呼声传入她耳中,她还是狠不下心肠,缓缓回过了头,哭着说,

    “是你不要我,表哥,如花美眷,是你不要的,是你。”

    她声音很小,还在颤抖,她说是我不要她的。

    也好,我再让她一回,就当是我抛弃了宁朝来,就当是我不要她。

    我追随她的身影,看着她的模样在我眼里渐渐模糊。

    浑身的力气都被抽空,我只能在心里,用指尖,一点点描摹她的眉眼。

    忘了告诉她,平日的她如腊梅一样素雅,嫁衣衬托下的她却是显尽妖冶妩媚,不管是什么样子的她,都是我心里没有人能够取代的她。

    若我有来生,若来生有我,我不要再有宁朝来,不愿再有柳兰,不愿宁朝来与柳兰再以今生一样的身份地位相遇。

    今生我已死,说不得将来,但我死后愿受尽一切苦楚与酷刑,换得成为她心口上的那颗朱砂,如影随形,不离不弃。

    灯笼的模样我再看不清楚,满天的喜色被黑色帘幕遮挡。耳畔又传来和尚的戏文,这一次唱的却是——这是谁家的小娘子,生得这样唇红齿白,若有来生,定是为情而来。

    她是我的美娇娘,却不是我的小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