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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 那个黎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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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被方大德带进了他的别墅。

    有个人背对着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

    “黎少,人带来了。”

    沙发上的人慢慢转身。

    那是一个长得过分好看的人,身材高挑,皮肤白皙,穿着灰色的毛衣,领口微微敞开。最出色的是他的五官,剑眉星目,鼻梁高挺,嘴唇绯薄,眼角一滴泪痣更是为他增添了万种风情。

    他晃了晃手中红酒,视线在我的身上停顿了几秒,就转向了他手里的酒杯:“小方,枪放下。”

    小方?

    这人看起来也就二十多岁,而方大德少说也有四十岁了,这称呼从他嘴里说出来,有种莫名的喜感。我很不厚道地笑起来。

    方大德并没有觉得受到了侮辱,反而连连称是,将指着我脑袋的枪放了下来,态度比之刚才对那位大叔,还要恭敬。

    “坐吧。”

    “是你要见我?”

    “嗯?见你?不不不,我......是要娶你。”

    “你在开玩笑。”

    “呵,并不是什么人都能让我开玩笑。”

    “你的意思是我该感到荣幸?”

    “娇滴滴的女孩子不应该露出这种一本正经的表情,我不喜欢。哦,或许是小方惹恼了你?小方,过来赔罪。”

    方大德对这位“黎少”言听计从,很快就一脸真诚地给我道歉。

    那位黎少支着下巴,微微眯起眼,晃着酒杯,一脸戏谑地看着我,显得他越发的妖冶,只是那种高高在上的看戏人做派也同样令我不喜。

    “嗯?嘴上道歉就行了吗?不用跪舔鞋跟什么的?太不真诚了。”

    “听到了吗,小方,给美丽的小姐舔鞋是你的荣幸。”

    方大德身子一颤,有些不可置信地看了黎少一眼,他屈辱地握了握拳。

    不止是方大德吃惊,连我都要吃惊了,要不是我的确被“抓”了来,我几乎都要以为这位“黎少”是给我报仇来了。不过,我可没想真让方大德的口水沾到我的鞋子上,光是想想就觉得头皮发麻。

    “秦伊人,你太过分了。”

    我还没来得及阻止方大德的动作,就听楼上传来女人的声音。

    啊,是她啊。

    看着都心烦,不想理会。

    我向后一靠,闭目养神。

    “芳芳,闭嘴,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份。”方大德连声催促,“快上楼去,上楼去。”

    我听到那女人娇嗔了一句,接着是“噔噔噔”高跟鞋踩在地板上的声音。

    走了啊,走了好。

    “秦小姐,今天是我鲁莽了,还请你大人不记小人过。”

    方大德也还算有点骨气,并没有做出什么跪舔人鞋跟的丢人的举动。只是我的膝盖还在隐隐作痛,我有点不想说话。有些人就在耳边嗡嗡地道歉,有些人就坐在那边晃动着酒杯,就是不谈正事。都是些让人疲于应付的人,烦。

    “能请你们赶紧进入正题吗?”

    “别急,年轻的女孩子,尤其是漂亮的年轻女孩子,更不能性急。只有最沉得住气的小羊羔,才不会被大灰狼吃掉......”

    他的声线非常特别,低沉中带点沙哑,每一句话的尾音都微微上扬,听得人全身酥麻,但他这种说话方式却让我头皮发麻。

    “小方,出去,别站在那里让漂亮的小姐心烦。”

    黎少开了口,方大德像是得了大赦,赶紧离开了。于是,客厅里就剩下我和这位黎少。

    我揉着膝盖,等着这位黎少进入正题。

    黎少走近我身边,递给我一杯红酒:“味道还不错。”

    见我不接,他又靠近了一步,我闻到他身上淡淡的古龙香水味。我不排斥这种香水味,却也不是那么喜欢。我后退了一步,与他保持距离:“很抱歉,我不喝酒。”

    他仰头喝下一口:“真是只戒备心强的小羊羔。”

    “我说不会喝酒,就是不会喝,不是什么借口。”

    “哦,是吗?秦小姐这直爽的性子真的非常讨人喜欢,连我都有些心动了。”

    “谢谢。”

    经过厚脸皮的丹尼尔经常性的夸赞,我对这种话都已经免疫了。虽然眼前这个人实在是漂亮得不像话,我也提不起什么兴趣。

    “秦小姐的手真漂亮,圆润可爱,如同玉石。”

    他想过来拉,却被我躲开了。

    “别误会,我这个人只是对漂亮的手有些着迷。”

    他露出痴迷的眼神,瞬间就让我起了警惕之心。

    “你的确是冒犯了我,接下来我可能要做一些失礼的事情了。”

    他刚才伸手过来的那一瞬间,我感觉到什么尖利的东西刮过了我的手背,如果不是我时刻警醒着,用灵力反弹了回去,我可能就要被划伤了。这个时候受了伤,可不是什么好事。这座别墅,可有些不干净的东西,如果将那些东西吸引过来,这事儿就没法善了了。

    我最讨厌这种口蜜腹剑的人,他们往往喜欢用美丽的东西来迷惑你,然后趁你不注意,给你致命一击。

    我将灵气凝聚成一根细针,朝他射去。

    他也是个非常谨慎的人,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能看见我用灵气凝聚成的细针,但他迅速侧头闪过了。紧接着他就出手如电,抓向我的手腕,他的力道非常大,我已经能感觉到我手腕的骨头被捏得咔咔作响。气急之下,我竟一下使出了昨天刚学的御火术,一团火球从我手心飞出,直蹿向对面的人。

    黎少大惊失色,赶紧退让了好几步。

    “呵,小野猫露出尖牙的样子,真是非常漂亮。空手就能使出这种术法,果真是天生的除妖师。考虑一下吧,小猫咪,嫁给我,你会得到所有你想要得到的。而且现在同意还不用付出代价,如果是以后,可能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了。”

    “直接说出你的目的吧。如果想抓我,可能会让你失望。如果想找我帮忙,我也许可以考虑考虑,你们已经耽搁我太久的时间了。”

    “嘁,没趣,被小猫咪看穿了。我的确是来找你帮忙的,之前如果有冒犯的地方,小猫咪可要多多包涵。”

    说完,他还朝我弯了弯腰,我一不小心竟从他大敞的领口中看到了他的胸膛。我觉得自己的眼睛被污染了。不是说他太丑,实在是他看起来那么瘦,但好像......很有肌肉?

    我在心里默默地鄙夷了一下自己。用有些冰冷的手摸了摸我有些发烫的耳朵,试图替我自己降温。

    “你很不喜欢你的试探,不论是医院里那个大叔的为难,还是你刚才的出手。想看我是不是有足够的资格帮你?哼。”

    我很能理解这些大人物的心情,一方面期待着我的确能替你们解忧,一方面又鄙弃着我年轻没有能力,不想自己的期待落空。所以要想各种办法来试探,但这种方式,我真的喜欢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