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竟然有椰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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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瑞祥终于忍不住了,开口说道:“小妹,你这里边是什么东西,怎么这么香,这东西如果放在县城里,要比哥每天做出新鲜的豆腐卖的还俏。”
宋时初宋瑞祥着急的模样,心里有底了,出去卖蛋糕挣钱,可以行得通的:“这东西叫蛋糕,一会儿就烤熟了,回去的时候你给恬恬她们带些尝尝。”
放在别的时候,宋瑞祥肯定是要拒绝的。
但是,这会儿闻着蛋糕香甜的味道,拒绝的话怎么也说不出来。
被太阳晒黑的脸憋的通红。
太阳下山,黑夜降临,蛋糕出炉,宋时初切成小孩巴掌大小,分着尝了一下。
宋赟吃了一口,瞪眼看着宋时初:“娘,好吃。”
“好吃那就多吃一些。”宋时初尝了一口,对于她来讲,糖有些多了,牛奶正好,发的有些不够,比不上后世买来的美味,但是放在这个时候,新鲜甜腻对于没吃过的人来讲那就是绝世美味。
连宋瑞祥这样的大男人都没忍住多吃了两块:“好吃,就跟吃云朵一样,又甜又软,小妹你真厉害,这样的东西都能做出来。”
“我娘最棒了。”宋赟抬头插话,说完继续啃手里的蛋糕。只把肚子吃的圆鼓鼓的,小手在肚子上摸了摸,十分不舍的停下来。
宋时初对宋赟的举止很满意,吃饱了就放下,而不是把自己撑得打嗝撑得死去活来,经历过饿肚子的生活,还能有现在这种克制力,是个好苗子啊!
夜色越发深沉,宋瑞祥从这边离开的时候,抱着一个兔子,提着两块蛋糕。
走上两步就打一个饱嗝。
回到自家院子里,瞧见等着他的苏氏。
把捆着兔腿的兔子往灶房草堆一扔,提着蛋糕往屋子里走去。
打开荷叶包,混着奶香又甜丝丝的味道在屋子散发。
宋瑞祥的三个孩子立马循着味儿跑了过来,宋恬、宋礼带着两岁多的宋信凑到桌子边上,眼巴巴的盯着蛋糕看,口水分泌出来,又使劲咽下去。
“这是什么东西,哪儿来的,味道怪好闻的。”苏氏没忍住也吞咽一下口水,直勾勾盯着宋瑞祥。
这目光,只把宋瑞祥看的口干舌燥的,自打有了孩子,刚成亲时候那会儿的劲儿就没了,现在油灯下瞧着苏氏的脸,邪火升起,余光瞧见自家孩子围在一边儿,压下心里的火,解释道:“这是蛋糕,小妹胡乱做出来的东西,打算拿到县城去卖,我拿过来给你们尝尝。”
“她……”苏氏一脸怀疑,不过心里知道宋瑞祥听不得那个妹子丁点的不好,又把嘴里的话咽了下去。
拿着蛋糕分给儿女,自己也尝了一小块。软绵绵的,甜丝丝的,就跟新婚夜吃的酒一样。
苏氏忍不住又吃了一口。
苏氏吃够了,孩子们也睡了,这个时候,就轮到了宋瑞祥吃她。
夜色将人世间大多数私密的事儿掩盖住。
篱笆小院里,宋时初哄睡了宋赟,把一天下来的衣服清洗了。
晾晒在院子里,带着吃过见手青的兔子走进空间。
兔子乍一更换生活环境,还有些摸不清楚状况,耳朵摆动几下,鼻子抽了抽,似乎闻到什么美味,往木盆那边跑去,跳进洗衣盆里,小口小口喝着洗过衣服的水,刚和两口,兔子就被宋时初给提溜出来。
喝了水的兔子明显发生变化。
体型变大一点儿,眼睛更红了。
宋时初提着兔子走出空间,点亮油灯观察起兔子来,跟小个的蟋蟀不一样,没有死没有凉,眼睛变得更红,还出了一身汗,汗水把地面踏湿,发出恶臭味道。
闻着怪异的气味,宋时初有些忍受不了,提着兔子出了空间。
从院子里的井里提了一盆水,把兔子扔进去。盆里的水瞬间变的黑漆漆。
……这兔子多少年没洗过澡。
也不对,就算一辈子不洗澡也不应该这么脏,想来想去,宋时初得到一个结论,空间里的那口井,可能很看过的小说一样,是灵泉,可以洗精伐髓。
不然,没办法解释那只野鸡为什么突然力气变大。
更没有办法解释,这只兔子喝了水以后变得这么脏。
前日卖野鸡是在早市的时候,早市又脏又乱,味道本就臭,所以忽略了野鸡身上的臭味。
至于蟋蟀死了,大概是蟋蟀个头太小,承受不了这种浓度的灵水,如果把水稀释一下,指不定就不会死了。
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宋时初抿了抿嘴唇,决定继续用动物尝试。
如果真的可以洗精伐髓,那身体里导致她变黑变胖变形的毒素是不是能够解除?
把兔子绑在院子里,防止跑走。
从老鼠窝里挖了几只老鼠,第一只老鼠喝了半碗水,啪叽七窍流血死了,宋时初减少老鼠喝水的量,用外面的普通水一比十勾兑以后,老鼠也只能喝一口。
成功了!
宋时初脸上露出笑来,准备找个空闲的时候调配一下适合人体服用的量,到时候服用了。
次日天蒙蒙亮。
宋时初将做好的古早蛋糕放在背篓里,准备去县城卖着试试。
走出房间,绕着院子跑了几圈,胸闷窒息、强烈压抑的感觉袭来,慢慢停止跑步运动,在原地拉伸起筋骨来,训练完毕。
推门看一灶房里的野兔子,精神抖擞的,腿上的绳子被两个大门牙咬碎。
柴房门拉开的一瞬间,兔子就跑了出去。
宋时初从头发上把簪子拔下来,对着兔子掷去,簪子穿破兔子的耳朵。吃疼之下,兔子速度减慢,宋时初捡回准备做观察使用的兔子,绑在院子里。
带着宋赟往县城走去。
背篓里依旧是木耳跟蘑菇,宋时初带着宋赟走到摊位上,旁边挨着的依旧是钱老抠。
宋时初瞧一眼宋赟,说道:“你先在这里叫卖,不要随便走,娘在集市转转看。”
“妹子放心就好,你儿子有我看着,不会出事的。”钱老抠对着宋时初摆摆手。
宋时初笑了一下,开始在集市上转悠起来。
一条街上热闹的很,有煮面条卖馄饨,包饺子,白米饭还有卖包子卖花卷卖炊饼,烙油饼还有什么驴打滚、枣糕美食种类也算是种类齐全了。
集市上应时的果蔬有胡萝卜、水萝卜、丝瓜、西瓜、莴笋、菠菜、扁豆、芹菜等,都比较传统,这个年代的人饮食虽然不丰富,但是也不匮乏。
走到集市尽头,瞧见一个东西,宋时初脚步顿了一下,盯着地上的椰子,眼里闪过惊讶。
椰子这东西应该生长在南边,现在怎么在集市上出现了。
宋瑞祥终于忍不住了,开口说道:“小妹,你这里边是什么东西,怎么这么香,这东西如果放在县城里,要比哥每天做出新鲜的豆腐卖的还俏。”
宋时初宋瑞祥着急的模样,心里有底了,出去卖蛋糕挣钱,可以行得通的:“这东西叫蛋糕,一会儿就烤熟了,回去的时候你给恬恬她们带些尝尝。”
放在别的时候,宋瑞祥肯定是要拒绝的。
但是,这会儿闻着蛋糕香甜的味道,拒绝的话怎么也说不出来。
被太阳晒黑的脸憋的通红。
太阳下山,黑夜降临,蛋糕出炉,宋时初切成小孩巴掌大小,分着尝了一下。
宋赟吃了一口,瞪眼看着宋时初:“娘,好吃。”
“好吃那就多吃一些。”宋时初尝了一口,对于她来讲,糖有些多了,牛奶正好,发的有些不够,比不上后世买来的美味,但是放在这个时候,新鲜甜腻对于没吃过的人来讲那就是绝世美味。
连宋瑞祥这样的大男人都没忍住多吃了两块:“好吃,就跟吃云朵一样,又甜又软,小妹你真厉害,这样的东西都能做出来。”
“我娘最棒了。”宋赟抬头插话,说完继续啃手里的蛋糕。只把肚子吃的圆鼓鼓的,小手在肚子上摸了摸,十分不舍的停下来。
宋时初对宋赟的举止很满意,吃饱了就放下,而不是把自己撑得打嗝撑得死去活来,经历过饿肚子的生活,还能有现在这种克制力,是个好苗子啊!
夜色越发深沉,宋瑞祥从这边离开的时候,抱着一个兔子,提着两块蛋糕。
走上两步就打一个饱嗝。
回到自家院子里,瞧见等着他的苏氏。
把捆着兔腿的兔子往灶房草堆一扔,提着蛋糕往屋子里走去。
打开荷叶包,混着奶香又甜丝丝的味道在屋子散发。
宋瑞祥的三个孩子立马循着味儿跑了过来,宋恬、宋礼带着两岁多的宋信凑到桌子边上,眼巴巴的盯着蛋糕看,口水分泌出来,又使劲咽下去。
“这是什么东西,哪儿来的,味道怪好闻的。”苏氏没忍住也吞咽一下口水,直勾勾盯着宋瑞祥。
这目光,只把宋瑞祥看的口干舌燥的,自打有了孩子,刚成亲时候那会儿的劲儿就没了,现在油灯下瞧着苏氏的脸,邪火升起,余光瞧见自家孩子围在一边儿,压下心里的火,解释道:“这是蛋糕,小妹胡乱做出来的东西,打算拿到县城去卖,我拿过来给你们尝尝。”
“她……”苏氏一脸怀疑,不过心里知道宋瑞祥听不得那个妹子丁点的不好,又把嘴里的话咽了下去。
拿着蛋糕分给儿女,自己也尝了一小块。软绵绵的,甜丝丝的,就跟新婚夜吃的酒一样。
苏氏忍不住又吃了一口。
苏氏吃够了,孩子们也睡了,这个时候,就轮到了宋瑞祥吃她。
夜色将人世间大多数私密的事儿掩盖住。
篱笆小院里,宋时初哄睡了宋赟,把一天下来的衣服清洗了。
晾晒在院子里,带着吃过见手青的兔子走进空间。
兔子乍一更换生活环境,还有些摸不清楚状况,耳朵摆动几下,鼻子抽了抽,似乎闻到什么美味,往木盆那边跑去,跳进洗衣盆里,小口小口喝着洗过衣服的水,刚和两口,兔子就被宋时初给提溜出来。
喝了水的兔子明显发生变化。
体型变大一点儿,眼睛更红了。
宋时初提着兔子走出空间,点亮油灯观察起兔子来,跟小个的蟋蟀不一样,没有死没有凉,眼睛变得更红,还出了一身汗,汗水把地面踏湿,发出恶臭味道。
闻着怪异的气味,宋时初有些忍受不了,提着兔子出了空间。
从院子里的井里提了一盆水,把兔子扔进去。盆里的水瞬间变的黑漆漆。
……这兔子多少年没洗过澡。
也不对,就算一辈子不洗澡也不应该这么脏,想来想去,宋时初得到一个结论,空间里的那口井,可能很看过的小说一样,是灵泉,可以洗精伐髓。
不然,没办法解释那只野鸡为什么突然力气变大。
更没有办法解释,这只兔子喝了水以后变得这么脏。
前日卖野鸡是在早市的时候,早市又脏又乱,味道本就臭,所以忽略了野鸡身上的臭味。
至于蟋蟀死了,大概是蟋蟀个头太小,承受不了这种浓度的灵水,如果把水稀释一下,指不定就不会死了。
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宋时初抿了抿嘴唇,决定继续用动物尝试。
如果真的可以洗精伐髓,那身体里导致她变黑变胖变形的毒素是不是能够解除?
把兔子绑在院子里,防止跑走。
从老鼠窝里挖了几只老鼠,第一只老鼠喝了半碗水,啪叽七窍流血死了,宋时初减少老鼠喝水的量,用外面的普通水一比十勾兑以后,老鼠也只能喝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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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时初将做好的古早蛋糕放在背篓里,准备去县城卖着试试。
走出房间,绕着院子跑了几圈,胸闷窒息、强烈压抑的感觉袭来,慢慢停止跑步运动,在原地拉伸起筋骨来,训练完毕。
推门看一灶房里的野兔子,精神抖擞的,腿上的绳子被两个大门牙咬碎。
柴房门拉开的一瞬间,兔子就跑了出去。
宋时初从头发上把簪子拔下来,对着兔子掷去,簪子穿破兔子的耳朵。吃疼之下,兔子速度减慢,宋时初捡回准备做观察使用的兔子,绑在院子里。
带着宋赟往县城走去。
背篓里依旧是木耳跟蘑菇,宋时初带着宋赟走到摊位上,旁边挨着的依旧是钱老抠。
宋时初瞧一眼宋赟,说道:“你先在这里叫卖,不要随便走,娘在集市转转看。”
“妹子放心就好,你儿子有我看着,不会出事的。”钱老抠对着宋时初摆摆手。
宋时初笑了一下,开始在集市上转悠起来。
一条街上热闹的很,有煮面条卖馄饨,包饺子,白米饭还有卖包子卖花卷卖炊饼,烙油饼还有什么驴打滚、枣糕美食种类也算是种类齐全了。
集市上应时的果蔬有胡萝卜、水萝卜、丝瓜、西瓜、莴笋、菠菜、扁豆、芹菜等,都比较传统,这个年代的人饮食虽然不丰富,但是也不匮乏。
走到集市尽头,瞧见一个东西,宋时初脚步顿了一下,盯着地上的椰子,眼里闪过惊讶。
椰子这东西应该生长在南边,现在怎么在集市上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