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调教好莱坞 > 021.【恐怖之王】

021.【恐怖之王】

推荐阅读:弃宇宙渡劫之王全职艺术家天下第九三寸人间大符篆师仙宫大侠萧金衍大华恩仇引天刑纪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5.org】,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内华达州位于美国的西北部,毗邻加州。(/吞噬小说网  www.tsxsw.com)这里山脉森林众多,气候异常,原始气氛浓重,因此充满了鬼神传说,被誉为美国的“鬼州”。

    在这里,你可以看见一望无际的平原,地势险峻的丘陵,可以看见高架在平原上的风车,可以看见呼啸而过的货柜车。

    这里孤独,荒芜,充满故事和传说。

    尤其在郊区,简直是未曾开垦的印第安时代。

    不过当你进入内华达州的城镇,就会发现,这里又是另外一番天地。

    繁荣,热闹,洋溢着时代都市气息。

    内华达州,就是这么一个模棱两可的地域,对于很多作家来说,是寻找创作灵感最好的元素。

    斯蒂芬-金虽然是缅因州人,却很喜欢内华达这种神秘的地方,因此每年五六月份都会在这里居住一段时间,不管是从他的小说《凶兆》,《宠物坟墓》,还是从他的第一部作品《魔女嘉丽》,都可以寻找到他在内化达州生活过的点点滴滴。

    五月份的一天,当易飞扬驱车来到这里的时候,已经中午,他将掏了一千美金买来的二手汽车,停泊在了斯蒂芬-金居住的别墅附近,一路行来,附近的邻人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

    要知道,内华达州不是纽约,不是洛杉矶,很少有华人会来到这里,何况这个华人看起来还很年轻,很精神,至少让这里的一些女孩子忍不住驻足多看了几眼。

    斯蒂芬-金的家很好找,原因是他太出名了,很多他的崇拜者都会慕名而来。询问的多了,那些邻人们不烦其扰,于是就自发地安置了很多指示牌,上面写得很不清楚,“斯蒂芬家,左拐100米。”

    前面100米处,步行走来的易飞扬,昂头望着这栋古旧的古董级别墅。

    宽大的铁门禁闭,里面碉堡林立,哥特式的楼宇耸天而立。细长的烟囱直插云霄。几排茂密的松针树围绕在别墅周围。让人从外面只能窥豹一斑地看见这栋别墅的大致布局。

    依照易飞扬的看法,这样的别墅,简直就是传说中的“鬼屋”。比如电影《鬼哭狼嚎》,以及电影《瓦德马尔阴宅》,从外面看就给人一种阴气森森的感觉,可以说电影里面的别墅造型简直和这栋大楼如出一辙。

    易飞扬甚至认为,斯蒂芬-金那部畅销电影作品《血色玫瑰》,估计就是从这里取景的。

    秘密、谋杀和鬼魂交织而成的惊悚故事虽然片名如此美丽,但《血色玫瑰》却不是浪漫爱情电影,事实上它是一幢废倾已久豪宅的名称,在她美丽的外表下,隐藏著骇人的残酷血腥。《血色玫瑰》诞生于世纪初,由居住富豪动工兴建,但自建屋起就灾厄不断,不仅多名建筑工人惨死,落成后又有多人接连失踪,前后已有26名人士神秘消逝于《血色玫瑰》的荒烟漫草内。传说这幢房子遭受诅咒,它会自行增建……

    这就是这部戏的大致内容,在有些看来,也许它并不算经典,但是无论经典与否,在易飞扬看来,鬼屋系列的电影中恐怕能有超越它的也很少了。此片另外一个吸引人的地方是它的音乐,简直是让人心脏停止跳动的地狱之声。

    易飞扬来到大铁门前,按了按门铃,里面传来一阵响动。

    可是大铁门却没有马上打开。

    “你找谁?”忽然一个声音从铁门语音器传来。

    “我叫易飞扬,是斯蒂芬-金先生邀请我来的!”

    “哦,你请等一下。”

    没了声音。

    易飞扬慵懒地靠在铁门上,摸出一根烟点燃。

    还没抽两口。

    铁门嘎吱吱打开了。

    易飞扬道了声:“多谢!”就迈步朝里面走去。

    从外面看,里面已经够大了,可是当你真正走进去的时候,才发觉,这里简直大得难以想象。

    绿色的草坪,堪比宽大的足球场,各种各样的植被,以及花草,装饰着整个别墅的庄园。

    在那绿色的草地上,豢养着许多美丽的小动物,甚至还有一头硕壮的麋鹿。

    易飞扬服了,这就是有钱人的生活啊,不说别的,很多人连自己都养活,更别说养这么多宠物了。

    就在易飞扬左顾右盼的时候,别墅内,走出来一个高大白人,手里牵着一头巨大的德国狼犬。

    那狼犬龇牙咧嘴,吐着红舌头,用凶恶的目光盯着易飞扬这个不速之客。

    那白人开口道:“你好,朋友,你就是易飞扬先生么?”

    “是的,我是。”易飞扬忙回头答道。

    那白人男子刚要继续开口说话,牵着的狼犬却突然咆哮一声,挣脱了绳子的束缚,一个跃起,狠狠地朝着易飞扬扑去!

    “哦,该死!”白人大惊失色!

    眼看那狼犬就要将易飞扬直接扑到,危难间,易飞扬毫不客气地抡起拳头,噗地一声,直接打在了狼犬的鼻头上。

    “嗷”地一声惨叫!

    那狼犬哪里想到对手会如此彪悍,鼻头又是它最脆弱的地方,当即被一拳打昏过去。

    白人傻眼了。

    瞅了瞅躺在地上抽搐的爱犬,又瞅了瞅活动手腕的易飞扬,须臾,竖起大拇指:“厉害!”

    ……

    眼前这位身材高大的白人男子不是别人,正是美国传奇作家,恐怖大王斯蒂芬-金。

    斯蒂芬-金是个奇怪的人,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写恐怖小说写的久了,自己的精神也趋于疯狂阶段。有的时候,他很喜欢观察死去的东西,比如丢在垃圾桶的死狗,死猫,死耗子,这些东西会给他灵感,他会立马想象出一个画面,一个主妇打开冰箱,里面盛放的不是什么奶酪三明治,而是一个死孩子!

    如今,斯蒂芬-金又迷上了养狗,并且是那种最凶猛的狼狗。

    在他看来,这种动物像荒外的野狼一样,还保留有动物大多数的兽性,而这种兽性正是他创作恐怖小说所需要的。

    斯蒂芬-金喜欢看大狼狗将一只活鸡活活撕裂的模样,那种血淋淋的场景,会让他沉浸在死亡之中难以自拔。

    他的家人十分反对他这种超常的行为,认为他这种是谋杀和虐待。

    可是斯蒂芬-金却说,每一个成功的恐怖作家,都是疯子,你们和疯子讲道理,无疑等于与虎谋皮。

    这只大狼犬的残忍,成为了斯蒂芬-金钟爱的原因,可是没想到今天却差点闹出事故。要不是易飞扬那凌厉的一拳,将发疯的狼犬直接打晕,后果真的难以想象。

    斯蒂芬-金看看地上嗷嗷叫的爱犬,再看看若无其事的易飞扬,说了一句,“你的拳头很硬!”

    易飞扬笑了笑,说:“是它的鼻子太软!”

    “我是斯蒂芬-金”

    “我是易飞扬。”

    紧接着,美国有名的恐怖之王和未来震慑好莱坞的某人,第一次握手。                <dd class="a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