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七杀简史 > 白线/美国的孩子(1985年8月14日)_多加·帕尔默

白线/美国的孩子(1985年8月14日)_多加·帕尔默

作者:[牙买加]马龙·詹姆斯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剑来一剑独尊牧龙师临渊行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5.org】,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多加·帕尔默

    天色已晚,我没法用天黑当借口要他离开了。另一个多加·帕尔默,比较聪明的那个我,会开始琢磨这个男人来到她的公寓,今晚究竟会如何结束。但话说回来,谁他妈在乎呢?一个男人可以去一个女人的公寓,用不着琢磨邻居会怎么想。再说我也不认识我的邻居。但假如他认为今晚最后会像是什么法国喜剧——我躺在床上,用被单遮住奶子,他抽着烟,一脸满足的笑容——那他恐怕就犯了个可悲的错误。他在窗口望着天际线,虽说我觉得我窗外没什么风景可看。

    我知道这个桥段,我看过《豪门恩怨》。我应该问他要不要喝一杯,但我这儿只有廉价伏特加,因为烈酒永远是那么苦涩,我还有一些凤梨汁,不过很难说有没有坏。另外,请男人喝酒不就是问他要不要搞我的暗语吗?不,这种事绝对不会发生,尽管他确实很像莱尔·瓦格诺,我听说莱尔为《花花女郎》拍过照片。可悲的是我确实想换一身更舒服的衣服。大夏天穿粗花呢正装,害得我浑身他血逼的发痒。我的双脚被高跟鞋足足折磨了五个钟头,这会儿正装尖叫臭娘们儿你搞什么,想杀了我们不成?我扑哧一笑,声音太响,他转身看着我。男人的微笑是预付定金,多加·帕尔默,什么都不要卖给他。

    ——我知道我答应过不提回家的事情,我说。

    ——那就别提。你知道我认识多少个没法兑现承诺的人吗?

    ——听着像是有钱人的毛病。

    ——什么?

    ——你听见我说的了。

    ——我发誓我之所以没法离开,有一部分原因——

    ——没法?

    ——对,没法,就是你似乎时时刻刻都变得越来越大胆。天晓得到十点钟你会变成什么样。

    ——我不确定这算不算恭维话。

    ——其实我也不确定。咱们等到十点钟再看好了。

    我想说你倒是脸皮厚,闯进我的空间,占用我的时间,以为我没有其他事情可做。这时他又说:

    ——但另一方面,比起逗一个老头子开心,你肯定有更好的事情可以做。

    ——我已经说过两次你并不老了。也许你该想点别的什么恭维话。

    他哈哈大笑。

    ——太阳下山了。你有什么喝的吗?

    ——伏特加。好像还有些凤梨汁。

    ——有冰吗?

    ——应该可以做一些吧。

    ——那不就有东西可以喝了吗?我要伏特加和凤梨汁,冰箱里有什么都行。

    ——你的手有残疾吗?伏特加和干净杯子都在厨台上。

    他看着我,点点头,哈哈一笑。他妈的就喜欢这样,他说。我不禁琢磨这是不是演电影,无礼的黑人女仆让老族长又有了活下去的理由。但我依然看不出来他哪一点显老或者需要别人的帮助。

    ——你的儿子和儿媳肯定在担心了。

    ——也许吧。冰箱里有苏打水。我能喝吗?

    ——当然。

    ——这块比萨似乎该扔掉了。还有那半盒拉面。

    ——谢谢。还有其他建议要给我的冰箱吗?

    ——换了是我,吃掉半个的汉堡包也得扔掉。一个有自尊的人绝对不会被别人发现他在喝康胜啤酒。

    ——我其实不是真的很想听别人对我的冰箱提意见。

    ——唔。那你为什么要问我呢?要凤梨口味的伏特加吗?

    ——要。

    ——来喽。

    我看着他占领我的厨房。我不记得我什么时候买过酸橙,但肯定是不久之前,因为他正在切酸橙。他拿起一把刀,试了三次,然后拿起另一把,用两把刀互劈几下,像是在和自己斗剑。他切开酸橙,看着厨台上的杯子,点头的表情像是很怜悯我。我不记得我什么时候留下过墨西哥辣酱的瓶子,但他居然翻出来了两个。劈,压,捏,搅,看男人做事确实很有乐趣。除了在电视里,我不知道我有没有见过男人在厨房里忙活。好像没有。他拿着两个瓶子走回来,递给我一个。

    ——如何?好喝吗?

    ——非常好。

    ——哈,谢谢你的好心肠。

    ——棒极了,我说真的。

    他坐进扶手椅,那是我请邻居帮

    我从底下搬上楼的。从此再也没和那位邻居说过话。希望椅子上的怪味已经散掉了。他喝得很慢,就好像他不希望喝完这杯酒,于是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待下去。

    ——你穿那条正装裙不痒吗?我是说,大夏天的。

    ——我不会脱掉我的裙子。

    ——我不是要你脱掉裙子。你肯定在想邀请我回家是个天大的错误。

    ——没有。

    ——那就是了。

    ——我不喜欢耍花招。

    ——很好。

    说来奇怪,关于他的坐姿,我只能想到一个形容词,那就是强硬。我在他家里和地铁上都注意到了,他不肯瘫坐在椅子上,坐下时永远挺直腰杆,微弓背脊。多半是在军队里养成的习惯。

    ——警察这会儿已经在找你了吧?

    ——失踪要二十四小时后才能立案。

    ——绑架呢?

    ——我太大了,似乎不适合绑架,你说呢?

    ——还以为尺寸不重要呢。

    ——继续这么说下去,你就能和我一样乐在其中了。有音乐吗?

    ——你想听听最近的时髦孩子在听什么?

    ——对,没错。最近有什么新歌?那首《好时光》相当不错,对吧?相当不错?

    ——朋友,你过时了。

    我起身拿起一摞唱片的最顶上一张放在唱机上。说来好玩,在牙买加,唱片是我的父辈听的东西,音乐也都是比利·沃恩的《鸽子》或詹姆斯·拉斯特乐队之流的无聊器乐曲。1985年,恐怕只有我一个人拥有一体式柜式音箱,尤其是德律风根这种品牌。我还记得我母亲有一次带着一张唱片回家。一张普普通通的四十五转黑胶,米莉·杰克逊的《假如你到周一还没有回心转意》,不过她等我们全出门了才播放那张唱片。

    ——教堂管风琴?好品味,你在播放教堂音乐?

    ——不。

    ——那是个布道牧师,他在谈来世,这百分之百是管风琴。

    ——闭嘴,好好听着。

    他坐回原处,王子正在说:在这一生中,你只能靠自己。

    ——噢我的天。我的天,我喜欢这个。

    他又站起来,打着响指摇头晃脑。猫王走红的时候,他大概才十几岁,不知道他对披头士是什么看法。我想问他喜不喜欢摇滚乐,但看着他像是刚从平·克劳斯贝那儿学了摇摆舞回来,边打响指边跳踢踏舞,这个问题显得傻乎乎的。

    ——咱们发疯吧,咱们发狂吧,他说。我因为没有陪他跳舞而感觉内疚,于是我也起身跳舞,然后做了一件我这辈子从没做过的事情。

    ——医生总说一切都会好,却让一切都出了错,药片刺激黄水仙会杀人,吊死硬气的孩童。他来了。他来了。他来了。他来了。喔吼吼——吼。

    我抓起厨台上的梳子当麦克风,又喊了三遍喔吼吼——吼。吉他独奏开始,刚开始我以为他发了心脏病,但其实他是在用双手模仿弹吉他。我跳起来大喊发疯、发疯,音乐将这一刻拉得无比漫长——这首歌我听过几千万遍,但从未感觉它这么长过,直到最后坍塌成灰,我们也瘫倒下去。我躺在地上,他躺在沙发上。《带我和你一起走》刚一响起,他就又跳了起来,但我还是躺在地上,喘息大笑。

    ——这大概是披头士上艾德·萨利文秀以来我最开心的一刻了。

    ——你们白人到底为什么那么痴迷于披头士?

    ——因为他们就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摇滚乐乐队。

    ——上次的客户带着我在约翰·列侬的旅馆外守了一整夜。

    ——为什么?他在和保罗录音?

    ——什么?这个笑话似乎不好笑。

    他走到音响前,拿起唱片封套。

    ——骑摩托这个难看的男人婆是谁?

    ——那是王子。

    ——什么王子?

    ——就叫王子。看小胡子难道还分不清性别?

    ——呃,转念一想,这似乎是有史以来最火辣的胡子女郎。

    ——他有一部电影在放映,叫《紫雨》。

    ——不是《紫雾》?

    ——雨。是王子,不是吉米。我似乎应该换张唱片,他有点太兴奋了。

    ——甜心儿,全纽约五个行政区里,只有我买了丽蝇厂牌的所有唱片。王子吓不住我。对不起,我叫你甜心儿。好像现在的女人都不喜欢被人这么称呼了。

    我想对他说我不介意,很长时间没有人(尤其是没有男人)这么称呼我了。但我望向窗外,看着逐渐点亮灯火的天际线。

    ——封面上的姑娘是谁?

    ——阿波罗妮亚。据说是他现实中的女朋友。

    ——所以他不是同性恋。

    ——你肯定饿了吧。送到你家里的比萨饼你连一块都没吃。

    ——有点饿。你有什么?

    ——玉米片和拉面。

    ——我的天,不会是一起吃吧?

    ——更喜欢放了一星期的鸡米花?

    ——夫人您说得有道理。

    我把水壶热上,准备煮面条,于是就有时间坐下听完这张专辑了。水壶的哨音响起,专辑刚好快要放完,我想走过去将唱片翻回正面,因为我知道我无法忍耐寂静,他肯定也不行。

    ——所以你具体是从哪儿来的?

    ——什么?

    ——你具体是从……能关掉唱机吗?别弄得像是世界末日似的。你是从哪儿来的。

    ——吃你的面条吧。金斯敦。

    ——你已经说过了。

    ——一个叫哈文戴尔的地方。

    ——在市区吗?

    ——城郊。

    ——就像中西部?

    ——就像皇后区。

    ——可怕。你为什么离开?

    ——就是该走了呗。

    ——就这么简单?不是因为几年前迈克尔·曼利和共党分子什么的乱闹一气吗?

    ——看来你很了解冷战嘛。

    ——甜心儿,我在五十年代长大。

    ——我那是讽刺挖苦。

    ——我知道。

    ——总而言之,我为什么非走不可?也许因为我就是想离开吧。你有过和家里人待在一起但觉得已经不受欢迎了的感觉吗?

    ——我他妈的老天啊,我太了解了。尤其是那操蛋屋子还是你他妈出钱买的。

    ——但最后你还是不得不回去。

    ——哈,你这么觉得?你呢?

    ——我没有要回去的理由。

    ——真的?没有家人?没有情人?

    ——你确实是个五十年代的孩子。在牙买加,情人是你瞒着老婆睡的女人。

    ——有意思。说到有意思,我得用一下你的洗手间。

    ——进门那条走廊,右手边倒数第二扇门。

    ——收到。

    这会儿打开电视一定很有意思,克朗凯特多半正在说科尔斯特家的族长遭到绑架,无疑是为了赎金。儿媳在镜头前号啕大哭,直到发觉睫毛膏顺着面颊淌了下来,然后大喊停下!儿子显得坚忍克制,既因为他不想说话,也因为他妻子不肯住嘴。“我们认为那家机构名声很好,但毕竟人心隔肚皮。她看上去很值得信赖——她名叫多加,老天在上!天晓得她会要多少赎金。”我猜她会打扮得整整齐齐,等待新闻摄像机出现。我的照片在电视上会是什么样呢?不过我确定介绍所没有我的照片。至少我不记得他们有。就算他们有我的照片好了,报名照改一改语境就会像罪犯大头照。我打赌拍照那天我出门肯定忘了好好梳头。儿子和儿媳会手拉手,她哀求绑匪——也就是我——保留一点人性,因为她公公身体不好,非常不好,而且——

    ——这是什么?

    我没有听见他走出卫生间。没有冲水的声音,没有门的吱嘎声,什么声音都没有。我走神走到了九霄云外,直到他站在我面前我才醒过来。

    ——我问你呢,这是什么?你到底是谁?

    他在我面前挥舞那东西。我已经对自己说过,有人来到我的住处,这一天肯定不会简简单单结束。你要明白,住在这里的女人从没想到过会接待客人。真该死,我应该先检查一下卫生间的,哪怕只是为了确定洗脸池上挂着干净毛巾也好。此刻他站在我面前,样子好像他姓警名察,挥舞着平时放在我枕头底下的那本书。

    《如何彻底消失并永远不被找到》,作者道格·里奇蒙。

    真他血逼的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