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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三重冕下两把叉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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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腊神话中,众神之父宙斯与被尊称为“神后”赫拉的女儿---厄里斯是司掌纷争的女神,她那刻有“献给最美的女神”的金苹果曾挑起著名的特洛伊之战。

    一个美丽的金苹果,一句看似温馨的话,却因为人类(且将不能脱俗的神们看成是人)种种的差异性而引出一场浩劫,万神反目为仇,人间生灵涂炭,许多城池被毁灭。而在恺撒帝国“金苹果”则被视为引起巨大纠纷导火索的代名词。

    没有人知道,康斯罗纳是多么厌倦战争,虚伪?那只不过是一种态度。但战争则永远是贵族骑士们彼此获得勋章的唯一途径,政客和阴谋家总是为战争而欣喜,因为他能挑起全民的斗志。

    从曼彻斯特大街开始簇拥而移动异常的人群,一直蔓延到了恺撒皇宫门口,再聚集到了到保罗广场。

    或许对于一个国家而言,远征的确是值得庆贺的日子。

    不管你有没有野心,即使平庸,只要你的心是属于神圣帝国的,只要你体内留着恺撒民族的血,这样的日子,永远是骄傲而荣誉。

    恺撒帝国二六七三年,帝国远征,恺撒帝国神圣皇帝保禄二世在圣保罗广场的宗教大会上说:“在东方,美利坚公国占领了我们恺撒帝国的‘圣城’,现在我代表上帝向你们下令、恳求和号召你们,迅行动起来,把那邪恶的种族从我们兄弟的土地上消灭干净!”

    而梵蒂冈教廷则宣言:“圣城是世界的中心,它的物产丰富无比,就像另一座天堂。在上帝的引导下,勇敢地踏上征途吧!”

    康斯罗纳在人群中依然沉默,他身披一身被视为只有奥古斯丁历代家主或继承人出征的时候才会穿上的唯美铠甲,黑得领人窒息,庄重地衬托出他今天那骄傲严肃且年轻的脸,他无疑是最瞩目的,耀眼无比。

    但他确定自己确实是被这样的气氛感染了,当站在圣保罗广场的高台上,俯视遥远天空下的帝国时,人群疯狂的高呼万岁,那时,他无比深刻的感受到帝国的荣耀。

    恺撒帝国的骑士与军队,顺着战神之门前行,街道两道的人群,欢呼,尖叫,甚至是抛起了手中的鲜花,神圣帝国皇帝,遥远的向他们敬礼。

    而菲落丽亚的视线则一直没有开康斯罗纳的身上移开,只是深情的凝视。

    无论隔着多少人,我只能听见你沉重的呼吸。

    混乱之中,你是否能从千万人里面,抓住我的手,遇到我的视线。

    菲落丽亚追逐在浩荡的人群之中,几乎是喘不过气来,然后她抬头看见了康斯罗纳的目光,他只是坐在马上,手伸了出去,越过了人群,菲落丽亚突然抓住了他的手,时间好象停止了,周围也逐渐没有了声音,画面定格。

    众人之中,混乱而喧闹的世界里,我却偏偏的只认得你那诱惑人心的银眸,只想抓住你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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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雪遍地的大道上,传来孤独的马蹄声,商人揭开遮挡雪花的帘子,眯着眼,冷冷的看着前方不远处飘舞着的黄金狮子头旗帜军团。

    洁白的冬雪在狂风中肆虐,庞大且骄傲的军队早已没有在帝都的威风,在这无情的风雪中缓慢前行,而留下的,只不过是沙漠中的一个又一个浅坑罢了。

    圣恺撒东部边境的军营里,小兵们正在清扫着大道上的积雪,而两个身穿黑色长袍的人,则在雪地里随意的走着,其中的一个人则对士兵们高声喊了下“别管地上的积雪了,你们去把房顶上的清理干净就行,如果今晚再下雪的话,那就麻烦大了。”

    “遵命,将军。”军营里的亲兵对他们两当然可以说是无人不识的,史泰龙德商将军是这次帝国远征的起人之一,而另外一个年轻脸色略显苍白的则是前锋骑士,康斯罗纳奥古斯丁,那可是神圣帝国无数军人仰望的尊贵姓氏,但他从不对亲兵骑士摆架子,显得格外的容易近人。

    史泰龙看了看天空中飘舞的飞雪,咒骂了一声:“这该死的大雪,让我们的军队过不了前面的地中海,该死的,我就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鬼天气,相信我,我的朋友,康斯罗纳,这绝对是美利坚公国的幸运。”

    康斯罗纳摇了摇头,笑了一笑,朝着史泰龙将军说道:“我亲爱的朋友,我对你所说的深有为然,但是,照你看,这场大雪,下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呢,我可是想摘取几枚显赫的勋章带回去炫耀一翻。”

    “呵呵,我的朋友,别担心,裴多德老公爵会有办法的。”史泰龙掩饰了心中的睥睨,对康斯罗纳的变形奉承欣然接受,显得理所当然,而且从他的眼神里,还有种,老子心中自有百万雄兵的傲气。

    史泰龙德商不是傻子,德商不是贵族,但是这个姓氏却比一些普通贵族来的娇贵,从小是跟着父辈在战火阑珊中撕杀,没有溺爱的大人物父母宠着护着,只有一个教会他必须用拳头和脑子来对付敌人的铁腕爷爷。

    吃了不少苦,也跟着一位听说来自遥远东方的世外高人学了几年拳术,不敢说挥洒自如群绝伦,但即使是孤自一人跑到美利坚公国的边境线上侦察,也能一口气轻松的搞定几个准备痛打落水狗的傻子,顺着祖辈的意念,进了恺撒帝国东部的地中海军营,成了名骑士,经过几年的努力奋斗,爬上了将军,还赢得了一个暴龙的绰号。

    而就当他在地中海大营混得风生水起,因为自身条件优异,再加上家族正宗军人血统的关系,被几个帝国上层的大人物看中,说过一两年就保举他进神圣骑士团,这样一个有资本可以去骄傲的男人,这几十年里,可以说是走得顺风顺水,吃过小亏,但也没什么大不了,就当他觉得人生无憾的时候,帝国远征打响,准备凭借自己的资本去捞取勋章时,却在两个月前被告之,只能服从于身边的这个娘娘腔,只因为他佩带着一枚尊贵的黄色郁金香徽章,如惊天大雷,史泰龙觉得自己丢的,不只是那一排排显赫的勋章,还有他一直以来心中那不为人知的自卑。

    私生子,所以要比正房的孩子更像个军人,更像个德商家的爷们,不是贵族,却要比贵族还跋扈,这是极端的自负,也是畸形的自尊,一切根源来于自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