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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老爸急儿媳

作者:我是壹阵风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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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是男人的一所学校,就像是徐志摩经历了三个女人,张幼仪,林徽因,陆小曼,才写出了那么多可歌可泣的爱情诗集。虽然为了赶赴京城听一场林徽音的演讲而搭机撞山葬送了生命,以顽童般的笑声为朋友所记忆,盛年以这样突兀的告别形式为自己光彩夺目的人生划上了句点。但他那首轻轻地我来了,正如我轻轻地走,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却永远记忆在了后人心中,成为永恒经典。

    习青和徐志摩相同,因为孟瑶,在爱情这第一所学校毕业,结业证书就是他的这一本爱情诗集。

    习青本以为这一本诗集当中,最火的应当是初相遇和一种奇妙的缘分,但是在校园网上传后,火的却是另外一首。

    《见与不见》

    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等你,不悲不喜?

    你跟,或者不跟我,我就在那里,跟你,不舍不弃?

    你恋,或者不恋我,我就在那里,恋你,不悔不移?

    你想,或者不想我,我就在那里,想你,像紫罗兰弥漫在春天里的气息。

    你走,或者留下,我都祝福你,爱你,曾答应海角天涯,执子之手、常伴相依!

    好浪漫的诗啊!好心碎的诗啊!在校园网上的同学看完都吸了一口气!整篇诗下来,叫人忍不住伤感,似乎分手的一幕幕再现,却又掺杂太多在一起时候的美好,读下来,还有一点点对前任的自责和悔恨。

    什么是好诗?

    能够牵动人心,直抵内心深处,慰藉心灵的这或许就是好诗!

    爱读诗的小柔:发现一首好湿!作者是咱们中文系的,大家快来看啊!

    柳小四:看到了!看到了,是那首见与不见吧?qaq!这首诗好带感噢!好感动哦!

    爱读书的小柔:是呢,不光是这一首,这几首都很不错,他的作品每一个都没得挑!

    我喜欢那首初相遇,明明知道你已跋涉千里,却又觉得芳草鲜美落英缤纷,好像你我才初初相遇。很唯美,太厉害了!

    给我点激情:我这人从不看现代诗,打小就不喜欢这种艺术形式,觉得真的是无病呻.吟。但这位同学的诗让我彻头彻尾地爱上了诗歌这种艺术,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我此刻的心情。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说,你信,或者不信,我现在很激动!真得很激动!

    隔壁班老王:我想说,楼上你爱,或者不爱,我就是隔壁班老王。

    接着就是很多见与不见体的泛滥模仿。让见与不见彻底发酵!

    可也有不同声音,比如小猫咪:这种诗有什么好的,真心是少见多怪!

    喵了个咪:这个诗根本不足为诗。

    声讨的声音随即而至,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再美的诗也会有不同的声音。可声讨之下,支援的声音也是此起彼伏。

    过了大概几分钟,一个叫做“诗的儿子”的家伙的话亮了:“大家听我说一下,我刚才读了这位同学的几首诗,我看到有些人评价说这是无聊的爱情呻.吟,可我不这么认为。这些诗虽然诗句里有爱,有情,甚至一首诗里最后还有我爱你三字,但那只是字面上的东西。就拿见与不见说,如果真正把这首诗读进去你会发现这是一首带着慈悲的诗,一个人怎么会用慈悲的胸怀去写爱情?所以我分析这位同学这首诗是升华了。这首诗更可以说是写给所有世人的一首诗!”

    “请继续。”

    “有能人来了,求分析!”

    “坐等大能解析这首诗,我能说我没看懂吗!”

    下面好多跟评的,好多人确实只认为这是一首爱情诗,但听大能说了一些见解后,觉得好像真的并非那么简单。

    诗的儿子继续道:“我要先声明,这只是我个人浅见啊,我觉得这位同学是想表达一个对世人的博爱。他知道他的湿不可能被所有人都接受,所以无论骂他的,不喜欢他的,他都无所谓。他只想用他的作品打动人、感动人、帮助人,于是才有了就算别人见或不见他,他都不悲不喜;就算别人跟或不跟他,他都不舍不弃。恋或者不恋,他也不悔,不移。作为一个自然人,他或许达不到这个程度。但作为一个诗人,他必须有这种胸怀。嗯,这是我所看到的,也不知说得对不对,这首诗太有回味和琢磨的地方了,每一句话几乎都能让人反思良久!要说真的只是爱情的,那最后一句也许是诗人爱的表达!执子之手,相伴相依!”

    “说得好!”

    “长姿势了啊!”

    “是这个意思啊!谢谢大能解析!”

    诗的儿子道:“不能算解析,这首诗很深,我也没这个本事解析,只是个人意见罢了,但无论怎么说,事实都证明了一点,我想现在我们都很喜欢他的诗,我们应该把这个人找出来,他就是我们学校中文系的!”

    是呢。你找,或者不找,他就在中文系,不悲不喜。

    一个小伙伴一改编,其他同学也对习青诗句的改编重新乐此不疲!

    “小李,你不是喜欢那个谁吗?你追,或者不追求,她就在那里,不悲不喜……”

    “小李,你追,或者不追求,她妈也总在家里,等着揍你……”

    “哈哈哈。”

    转眼的工夫,习青发布的《见与不见》的评论已经有五百多次,校园网上的同学把见与不见共享到其他网络渠道,围脖,微信,转发次数瞬间突破了一千次。

    “找到了,这个作诗的大湿原来就是中文系的习白,习甫。”

    突然,金.枪.不倒的注册号发来一条消息,他证实了这个诗作的作者竟然就是中文系汉语言呢专业,大名鼎鼎的习青。

    “原来是习白同学啊,我说呢,咱们滨师大何时有这等人才了?原来是他。”

    “习白同学那一首歌颂教师的诗至今我还能背诵出来,灭烛怜光春已晚,不堪盈手送真知。经典,我太爱习白同学了。”

    “恩,习白厉害。我们的水平有限,求习同学改编!”

    “哈哈,对对对,快把习白同学叫出来啊,让他听到我们的声音!让他听倒我们的呐喊!”

    习青确实正在电脑面前,之前的几分钟,他也的确是在校园网看同学们的评论,习青从没想到,自己无聊所作疗伤的爱情诗集竟然可以引起这样的轩然大波。并且,在同学们当中的呼声这么高。

    尤其,那个叫做诗的儿子的家伙拯救了习青。说真的,习青自己都没有想过这首诗是可以献给全世界的,并且,还被别人解读出来如此的正能量!

    只因为诗的儿子,习青觉得自己应该振作起来,应该乐观起来,应该去散发正能量。或许,孟瑶在大洋彼岸也希望自己可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吧!

    ......

    ps:前一章的描写可能酸到某些人了,我看到评论里有个刘大书呆说看了半章就败退,说太酸了。那如果是上一章我想酸一点也正常,分手了吗,还不酸呀!我很珍稀每一位书友,所以希望大家都能一直陪伴小风,不要轻易败退,有什么问题大家都可以进群讨论,小风会虚心接受好的建议。裙号再次公布一下547123070!最后感谢安好勿念1997,终极一班111的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