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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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近乎委屈的愤怒从胸腔处蔓延开来,她好想对他吼道,我是成年人,自己所做的事都由自己作主并承担一切责任,根本不必向任何人解释,更不必对任何人交代。
但她并未对他这样说,因为她知道,这男人本来就是个保守到近乎严苛的地步,她再解释也只是徒劳,只是闭了闭眼,感觉一阵凄凉疲倦袭上心头,她深吸口气,隐忍心头的悲愤和委屈,冷冷地道:“劲严,那是我以前的私事,我是个成年人,我有权利保留我的隐私。你明白吗?”
王劲严沉默了会,又说:“我明白。可是,既然我们都已走到一起了,你总应该向我交代一下吧?”
“如果你认为我因为以前的事要对你有所交代的话,那么你找错对象了。王劲严,你听着,我并不认为我要为以前失败的恋情而向任何人交代,如果你无法接受我曾经的恋情,那么你可以提出分手,我不会怪你的。”她主动结束通话,明明知道王劲严本来就是这样的男人,可在事情真正发生后,他的反应仍然让她难受到极点。
凭什么男人可以千人斩万人骑,而不必受到女友或是妻子的拮难,而女人就不能?
她凭什么要为以前失败的恋情向现任男友交代?她是成年人,只对自己做过的事负责,如果他能接受那是再好不过,反之,冬儿说的对,这样的男人,也不是她的良配。
*
尽管理论得到了证实,可真的发生后,仍是觉得难受,大概是身为女人在情感上仍是要受封建思想的桎梏而悲愤绝望,一个人无法咽下这份令人愤怒委屈的罪名,又打电话找冬儿倾诉,说着说着,委屈的泪水一股脑儿地落下,她不是在为这份苦心经营的恋情的消失而难过,而是无法忍受自己还须把以前的恋情拿出来给别人交代而愤怒。
冬儿心里也是有些愤怒的,谴责了王劲严的顽固不化的保守思想后,又安慰她,“别哭了,你再哭也无济于事。那种男人,不要也罢,何必苦恼?我就不信,天下之大,就没有能容忍你以前恋情的男人。
冬儿说的很有道理,她是不必去伤心的---可,她就是忍不住呀。
*
无法发泄怒火的玉爱爱踩着愤怒的步伐冲出了饭店,却在门口与一人相撞,对方身子高大,撞上去被反弹回来,踉跄了两步才稳住身子,来不及站稳身子,“对不起”的话已脱口而出。
“你走路总是这么不小心吗?”带着指责的语气里有着浓浓的熟悉味。玉爱爱定眼一瞧,脑袋轰然作响,懊恼不已,她什么人不去撞,偏撞到这姓金的臭男人。
“对不起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请直接无视我。”不等他开口,她主动承认错误。发现他皱着眉头,以为他又要说她是故意撞他好引起他的注意,于是又加了句,“我对你真的没有非分之想的,所以请你不要想歪了。”见他眉头皱的更凶,她忽然意识到,她不解释还好,越解释越是有猫腻,尴尬之下,只能在他出声讽刺之前迅速闪人。
“哎,等等---”金炎堂瞪着那个已跑得老远的背影,忽然担忧以她那样的速度,会不会被拐到脚?脑海里又想到她刚才的话,顿时哭笑不得,看来还真是一报还一报,以前他总是先入为主强加爱幕虚荣的罪名给她,现在可好,自己也被她加上自以为是、傲慢自大的标签。
*
与金炎堂的偶遇并未让玉爱爱分太多的心思,她现在满颗心都沉浸在王劲严带给她的愤怒中,以至于愤怒到错过了最后一班公交车。反正离住处不太远,干脆就走路回去算了。
她平时生气就喜欢压马路,从德莉莱饭店到自己的住处需要走大半个钟头,因为在愤怒中,所以走起路来虎虎生风,脸上带着咬牙切齿的怒火,看上去有些狰狞,路人见了也会自动避让。可总有不识相的家伙---并且还是个大家伙----
玉爱爱瞪着挡在面前的银色宝马车,她都走在人行道上了,这破车子还故意堵在她面前,存心找死啊?宝马又了不起啊,有本事你去开迈巴赫、劳斯莱斯。
不过恨归恨,她仍是不敢骂出口的,深圳有钱人多,有部份都是白手起家的富豪,这类富豪凭借自己的双手和艰辛创造出的财富,总是带着或明或暗的暴发户嘴脸,通常这类人脾气都很大的,还是不要去招惹了。
不过,当看到车主是金炎堂后,震惊过后,她冷哼一声抬腿就走。
“这么晚了一个人回家不*全,我送你一程吧。”
玉爱爱想也没想抬腿就走,还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平时见了她要么爱理不理,就是把她当空气,或是看她不顺眼,怎么这次却主动要送她?肯定不怀好意。
银色宝马车继续跟在她身边,金炎堂探出头来,望着她气呼呼的俏脸,因为生气而双颊通红,气鼓鼓的模样,有说不出的可爱,不由微微笑了起来,“怎么了,是谁惹你生气?”
“不关你的事,走开。”她愤怒地吼他。
金炎堂并未被她的冷面孔吓退,继续跟进,“是工作上出了问题,还是---怎么王劲严没来送你?”
仿佛被踩到痛脚,她愤怒转头,吼道:“别给我提那个混蛋。”吼过后她才忆起,她就算再生气,也不能对他发火啊,他算哪根葱?不就是比别人有了点钱,比别的男人长的帅了点,脾气臭了点性格怪了点吗?对于这种男人,不理会是最明智的选择。
于是,她继续向前走,宝马车也继续跟在旁边,她来气了,冲金炎堂吼道:“姓金的,你烦不烦啊?跟着我做什么?”
“我只是想单犯送你一程而已。”金炎堂无辜地耸耸肩,看到她脚下的两寸高的高跟鞋,“走了那么长的路,你的脚不累么?”
是有点儿累,但再累也不会坐他的车啊,如果坐上去了,身上肯定会贴上“爱慕他、喜欢他、想勾引他”的永久标签,洗也洗不掉。
她才不会这么傻呢。
金炎堂有些无耐,没见过这么固执的女人,不过最更加引起他的兴趣,觉得她真的好可爱,连生气起来都那么吸引人。
车子慢慢跟在她身后,一边掌握方向盘,一边欣赏她走路的姿态,与香格里拉饭店制服不同的是,德莉莱的制服更加贴身,裙子更短,让她的曼妙曲线表露无疑,细腰、翘臀、美腿,再加上就算处于愤怒中走起路的姿态仍是优美万分---金炎堂忽然发现周身起了一团火,忙开大车内冷气,仍是觉得一团热气在小腹处乱窜,生怕这样开车会带来想不到的危机,便把车子停在了路边。
*
而玉爱爱发现金炎堂不再跟着自己时,偷偷松了口气,她生平最讨厌的就是在自己最悲观无助时被痛恨的男人看到,尤其她与王劲严会分手的情况下,更不想让他看笑话。
大半个钟头的路程被她缩短到三十分钟,正要转弯时,忽然眼角处发现一辆熟悉的车子,吓得一阵激灵,怎么,姓金的臭男人被自己拒绝了还不死心又悄悄跟踪她?
不行不行,她万万不能让他知道自己的住处,不然以后他天天跑来骚扰自己那就惨了,于是,她又折身,装作没看到他,走进附近一间酒吧。
玉爱爱从小就是个乖乖牌,再加上父母时常耳提面命地对她说社会上的种种诱惑陷阱,所以就算她想去坠落都没那个胆子和勇气。所以她在找了一间又一间酒吧后,终于来到一间看上去挺清静异性顾客没几个的酒吧,点了一瓶不算烈的酒细细喝了起来,压了半小时的马路,体内积余的气基本消完了,只剩下一点点不甘心,这该死的王劲严,他以前交往过那么多女友,她都不计较了,他凭什么还来干涉她?哼,早点把他蹬了也好,免得以后受他的闲气。
想到这里,心里顺气多了。
心里舒坦后,觉得眼前不算贵的酒也挺好喝的,不知不觉间又多喝了几杯---请记住,她可不是借酒烧愁哦,她只是心情好,借酒庆祝而已。
眼看时间越来越晚,来酒吧的人开始增多,尤其是一些男人,个个看她的眼光都带着那么点异样,趁着脑袋还清醒,赶紧闪人。
可是,她明明只喝了几杯酒,根本还没醉呀,怎么眼睛开始冒起金星,脑袋也开始晕了?虽然意识还是非常清醒,但手脚却不大听使唤,这该死的酒吧,给她的是什么酒啊?哪有吃了后马上就醉倒的?
软软地倒在地上,她犹在想,“惨了,如果我真醉死在街头,还真是死的冤啊!”
一阵脚步声响来,一双有力的手抚起了她,已打横把她抱了起来,她想挣扎的,却徒劳无力,只感觉好像被放进了车子里,她强迫自己睁眼,却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影子,头越来越晕了,她也意识到,陌生男人把酒醉的自己带上车,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她再是清楚不过了。
不过,我们可爱的女主大人,在危难来临时,总有着异于常人的处理能力。在意识快散之前,还在自我安慰中,“我真的很倒霉,今晚注定要失身了。不过,我也挺幸运的,至少不会醉死在街头。”(未完待续)
一阵近乎委屈的愤怒从胸腔处蔓延开来,她好想对他吼道,我是成年人,自己所做的事都由自己作主并承担一切责任,根本不必向任何人解释,更不必对任何人交代。
但她并未对他这样说,因为她知道,这男人本来就是个保守到近乎严苛的地步,她再解释也只是徒劳,只是闭了闭眼,感觉一阵凄凉疲倦袭上心头,她深吸口气,隐忍心头的悲愤和委屈,冷冷地道:“劲严,那是我以前的私事,我是个成年人,我有权利保留我的隐私。你明白吗?”
王劲严沉默了会,又说:“我明白。可是,既然我们都已走到一起了,你总应该向我交代一下吧?”
“如果你认为我因为以前的事要对你有所交代的话,那么你找错对象了。王劲严,你听着,我并不认为我要为以前失败的恋情而向任何人交代,如果你无法接受我曾经的恋情,那么你可以提出分手,我不会怪你的。”她主动结束通话,明明知道王劲严本来就是这样的男人,可在事情真正发生后,他的反应仍然让她难受到极点。
凭什么男人可以千人斩万人骑,而不必受到女友或是妻子的拮难,而女人就不能?
她凭什么要为以前失败的恋情向现任男友交代?她是成年人,只对自己做过的事负责,如果他能接受那是再好不过,反之,冬儿说的对,这样的男人,也不是她的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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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理论得到了证实,可真的发生后,仍是觉得难受,大概是身为女人在情感上仍是要受封建思想的桎梏而悲愤绝望,一个人无法咽下这份令人愤怒委屈的罪名,又打电话找冬儿倾诉,说着说着,委屈的泪水一股脑儿地落下,她不是在为这份苦心经营的恋情的消失而难过,而是无法忍受自己还须把以前的恋情拿出来给别人交代而愤怒。
冬儿心里也是有些愤怒的,谴责了王劲严的顽固不化的保守思想后,又安慰她,“别哭了,你再哭也无济于事。那种男人,不要也罢,何必苦恼?我就不信,天下之大,就没有能容忍你以前恋情的男人。
冬儿说的很有道理,她是不必去伤心的---可,她就是忍不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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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发泄怒火的玉爱爱踩着愤怒的步伐冲出了饭店,却在门口与一人相撞,对方身子高大,撞上去被反弹回来,踉跄了两步才稳住身子,来不及站稳身子,“对不起”的话已脱口而出。
“你走路总是这么不小心吗?”带着指责的语气里有着浓浓的熟悉味。玉爱爱定眼一瞧,脑袋轰然作响,懊恼不已,她什么人不去撞,偏撞到这姓金的臭男人。
“对不起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请直接无视我。”不等他开口,她主动承认错误。发现他皱着眉头,以为他又要说她是故意撞他好引起他的注意,于是又加了句,“我对你真的没有非分之想的,所以请你不要想歪了。”见他眉头皱的更凶,她忽然意识到,她不解释还好,越解释越是有猫腻,尴尬之下,只能在他出声讽刺之前迅速闪人。
“哎,等等---”金炎堂瞪着那个已跑得老远的背影,忽然担忧以她那样的速度,会不会被拐到脚?脑海里又想到她刚才的话,顿时哭笑不得,看来还真是一报还一报,以前他总是先入为主强加爱幕虚荣的罪名给她,现在可好,自己也被她加上自以为是、傲慢自大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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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金炎堂的偶遇并未让玉爱爱分太多的心思,她现在满颗心都沉浸在王劲严带给她的愤怒中,以至于愤怒到错过了最后一班公交车。反正离住处不太远,干脆就走路回去算了。
她平时生气就喜欢压马路,从德莉莱饭店到自己的住处需要走大半个钟头,因为在愤怒中,所以走起路来虎虎生风,脸上带着咬牙切齿的怒火,看上去有些狰狞,路人见了也会自动避让。可总有不识相的家伙---并且还是个大家伙----
玉爱爱瞪着挡在面前的银色宝马车,她都走在人行道上了,这破车子还故意堵在她面前,存心找死啊?宝马又了不起啊,有本事你去开迈巴赫、劳斯莱斯。
不过恨归恨,她仍是不敢骂出口的,深圳有钱人多,有部份都是白手起家的富豪,这类富豪凭借自己的双手和艰辛创造出的财富,总是带着或明或暗的暴发户嘴脸,通常这类人脾气都很大的,还是不要去招惹了。
不过,当看到车主是金炎堂后,震惊过后,她冷哼一声抬腿就走。
“这么晚了一个人回家不*全,我送你一程吧。”
玉爱爱想也没想抬腿就走,还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平时见了她要么爱理不理,就是把她当空气,或是看她不顺眼,怎么这次却主动要送她?肯定不怀好意。
银色宝马车继续跟在她身边,金炎堂探出头来,望着她气呼呼的俏脸,因为生气而双颊通红,气鼓鼓的模样,有说不出的可爱,不由微微笑了起来,“怎么了,是谁惹你生气?”
“不关你的事,走开。”她愤怒地吼他。
金炎堂并未被她的冷面孔吓退,继续跟进,“是工作上出了问题,还是---怎么王劲严没来送你?”
仿佛被踩到痛脚,她愤怒转头,吼道:“别给我提那个混蛋。”吼过后她才忆起,她就算再生气,也不能对他发火啊,他算哪根葱?不就是比别人有了点钱,比别的男人长的帅了点,脾气臭了点性格怪了点吗?对于这种男人,不理会是最明智的选择。
于是,她继续向前走,宝马车也继续跟在旁边,她来气了,冲金炎堂吼道:“姓金的,你烦不烦啊?跟着我做什么?”
“我只是想单犯送你一程而已。”金炎堂无辜地耸耸肩,看到她脚下的两寸高的高跟鞋,“走了那么长的路,你的脚不累么?”
是有点儿累,但再累也不会坐他的车啊,如果坐上去了,身上肯定会贴上“爱慕他、喜欢他、想勾引他”的永久标签,洗也洗不掉。
她才不会这么傻呢。
金炎堂有些无耐,没见过这么固执的女人,不过最更加引起他的兴趣,觉得她真的好可爱,连生气起来都那么吸引人。
车子慢慢跟在她身后,一边掌握方向盘,一边欣赏她走路的姿态,与香格里拉饭店制服不同的是,德莉莱的制服更加贴身,裙子更短,让她的曼妙曲线表露无疑,细腰、翘臀、美腿,再加上就算处于愤怒中走起路的姿态仍是优美万分---金炎堂忽然发现周身起了一团火,忙开大车内冷气,仍是觉得一团热气在小腹处乱窜,生怕这样开车会带来想不到的危机,便把车子停在了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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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玉爱爱发现金炎堂不再跟着自己时,偷偷松了口气,她生平最讨厌的就是在自己最悲观无助时被痛恨的男人看到,尤其她与王劲严会分手的情况下,更不想让他看笑话。
大半个钟头的路程被她缩短到三十分钟,正要转弯时,忽然眼角处发现一辆熟悉的车子,吓得一阵激灵,怎么,姓金的臭男人被自己拒绝了还不死心又悄悄跟踪她?
不行不行,她万万不能让他知道自己的住处,不然以后他天天跑来骚扰自己那就惨了,于是,她又折身,装作没看到他,走进附近一间酒吧。
玉爱爱从小就是个乖乖牌,再加上父母时常耳提面命地对她说社会上的种种诱惑陷阱,所以就算她想去坠落都没那个胆子和勇气。所以她在找了一间又一间酒吧后,终于来到一间看上去挺清静异性顾客没几个的酒吧,点了一瓶不算烈的酒细细喝了起来,压了半小时的马路,体内积余的气基本消完了,只剩下一点点不甘心,这该死的王劲严,他以前交往过那么多女友,她都不计较了,他凭什么还来干涉她?哼,早点把他蹬了也好,免得以后受他的闲气。
想到这里,心里顺气多了。
心里舒坦后,觉得眼前不算贵的酒也挺好喝的,不知不觉间又多喝了几杯---请记住,她可不是借酒烧愁哦,她只是心情好,借酒庆祝而已。
眼看时间越来越晚,来酒吧的人开始增多,尤其是一些男人,个个看她的眼光都带着那么点异样,趁着脑袋还清醒,赶紧闪人。
可是,她明明只喝了几杯酒,根本还没醉呀,怎么眼睛开始冒起金星,脑袋也开始晕了?虽然意识还是非常清醒,但手脚却不大听使唤,这该死的酒吧,给她的是什么酒啊?哪有吃了后马上就醉倒的?
软软地倒在地上,她犹在想,“惨了,如果我真醉死在街头,还真是死的冤啊!”
一阵脚步声响来,一双有力的手抚起了她,已打横把她抱了起来,她想挣扎的,却徒劳无力,只感觉好像被放进了车子里,她强迫自己睁眼,却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影子,头越来越晕了,她也意识到,陌生男人把酒醉的自己带上车,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她再是清楚不过了。
不过,我们可爱的女主大人,在危难来临时,总有着异于常人的处理能力。在意识快散之前,还在自我安慰中,“我真的很倒霉,今晚注定要失身了。不过,我也挺幸运的,至少不会醉死在街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