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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清明时节雨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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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睁开眼的狗剩没有看到,他双眼中的瞳孔,有那么一个瞬间,透出蓝白色的光彩。但只是一个须臾,便消退下去,只剩下茫然和无措。

    这样的一个梦,着实令人摸不着头脑,也着实让人苦笑无奈。狗剩突然发现自己身上竟然出了一层虚汗,不禁摇头自嘲,暗道这几天难不成真是想太多了?竟然会做一个这么无稽的春梦。

    正想着,忽然就听到了屋外传来的滴答滴答声。

    狗剩愣了一下,才想到应是下雨了。

    一场春雨淅淅沥沥,来的有些匆忙。狗剩不禁想起昨日的明月,心道本来还是晴空万里,怎么一夜间便风雨交加了?不过这雨水清新柔美,倒是让狗剩多日来紧张的心情得到了一丝舒缓。

    起身,换了身内衣,在紫云丫头的服饰下穿好衣服,洗漱完毕,吃罢早餐,狗剩才想起今天是个不一样的日子。

    因为今天,是清明。

    他答应过绵延姑娘,要在清明时节,于望君坡为剪烛立碑。

    狗剩揉了揉脑袋,暗道自己这几天想的事情实在太多,脑子愈发不济,昨天还在向林教头请假,今天竟差把这件事给忘掉了。才想罢,便有下人在院子里禀告的道窦公子拜访。听到窦健已至,顾不得再细细系什么叮叮当当的玉珏环佩,狗剩携着紫云便出了院子。

    出门,抬眼一瞧便看到了窦健一身黑色常服,打着一把南方常见的油伞,站在常青树下。看见了狗剩和匆匆忙忙撑开伞的紫云,窦健笑了笑,迎上去道:“朝雨浥轻尘,少爷今儿个精神气不错。”

    狗剩望了望在春雨中渐渐透出新绿的常青树和青蒙蒙的天空,很有深意的看了窦健一眼。二人从眠月楼一别之后,这倒是首次见面,而窦健对自己的称呼,已从最初的“公子”,变成了如今的“少爷”。虽然仅仅两字之差,但其间意味,已经大不相同。至少,如今的窦健,已经彻底的将自己绑在了狗剩这条船上。

    狗剩很是满意他这种称谓上的变化,所以表情轻松,从紫云的手里接过伞,随口问:“别瞎客气,让你准备的东西怎么样了。”

    窦健笑了笑,悄悄与狗剩错开一段距离,在走路的细节上轻巧的分出了尊卑先后,也适当的表达了自己的恭敬。

    “少爷放心。昨个儿雕花玉碑便已经刻好,今天一早已经派人运了过去。方才我从眠月楼经过的时候看见了绵延姑娘,她已经去了望君坡,记得公子曾过自己要去亲眼看看,我就干脆来陪着公子一起。”

    狗剩了头,他非要去亲眼看看,倒不是有什么伤春悲秋的感慨,而是为了那个首先对自己示好的三哥宋嘉南。不管怎么,这个叫剪烛的清倌人,在某种意义上也算自己的三嫂吧去看看也在情喇中。再,既然那个家伙在大仇未报之时不愿意去,那自己代他去去,想必剪烛姑娘的在天之灵,也能得到稍许的慰藉。

    一行三人缓步在淅沥的雨中,紫云丫头怀里抱着大氅,想为少爷披上却被狗剩挥挥手止住,只能碎步藏在狗剩举起的伞下。将出府的狗剩扭头瞥了一眼三哥的院子,无声的叹了口气,转身出门

    宋嘉南身子有些不舒服,所以此时的他,还未洗漱也未曾穿好衣服。只披着北国火狐裘,手中有一方紫炭暖炉,却赤着脚站在地板上,眯起眼看着窗外。

    他的身前,是西烨云中木精心雕刻而成的书桌,抛光之后的桌面甚至还透着云中木独有淡淡香味儿和浅浅清新气息。桌上有凌乱的书本和四下里撒满墨迹的宣城黄芽纸,乱糟糟堆成一片,像是发过疯似的。

    宋嘉南站在一堆乱纸之前,目光透过窗户看着外面的雨打木叶,微微有些出神。

    然后他回过神,叹了口气,坐在了书桌前,伏案而沉沉睡去。

    一阵风吹过,翻开那些凌乱的纸张。

    每一张黄芽纸上,都或清晰或模糊,或一字一画或云烟落纸的,写着七个字。

    何当共剪西窗烛

    出了门,便有马车停在门口,自然是窦健带来的。坐上马车,窦健将早已备好的红泥火炉拿出来,又上寸许寸金的沉木香,整个马车里顿时间春意融融,尽管外面风雨依然有些吹面生寒,但马车里却是自成天地一般温暖自在。

    这马车很大,极为豪奢,青色的流苏从边角垂下,前面的木檐处甚至还有着一只银质的巧风铃,随着马车的行进而叮叮当当发出脆响,合着淅沥的春雨滴答声,即便是狗剩这般焚琴煮鹤丝毫不懂欣赏的人物,也陶醉的闭上眼头不止。

    “我你挺会享受的啊。”

    窦健心从火炉上取下温的差不多的杏花春酿,为狗剩倒好酒,又细心的替丫头也斟上半盏。女儿家不怎么会喝酒,窦健纯粹是为了表示好感而做个样子。毕竟他慧眼如炬,早看出这七少爷对这丫头非同寻常,只怕日后也是少爷的帐中之人,捞不上正室那是肯定的,但妾室偏房,总能凑上个份子。深谙豪门其间滋味儿的窦健自然要对这个现今还不显山不露水但终究会跃上高枝儿的人物保持一定的良好态度和关系,这是窦健很早便有的交际习惯!

    狗剩瞥了一眼,看到紫云丫头受宠若惊的样子,也不道破,而是笑眯眯的道:“丫头你也尝尝,味道不错。”

    紫云这才安心接过酒杯,浅浅啜上一口。

    酒自然是好酒,亦是陈酿,入口时可能爽口细腻,回味无穷,但其间隐含的后劲,却才是真的令人欲罢不能。但这般陈酿的后劲,也不是一个丫头能受的了的,所以紫云才饮下不久,脸色变有些微红了,摇摇头将空空的酒杯放在一旁,微微斜靠着马车的软丝锦绸上。

    狗剩酒量不错,所以和窦健你一杯我一杯,喝了个半酣。

    “为一个娼妓立碑,想来你受的风言风语,少不了吧。”

    窦健用铁钳将红泥炉中的无烟炭稍稍拨了一下,语气毫不在意:“我若是那种能被他人言语影响到的人物,在赏花会的时候就已经溜之大吉了。”

    “这可不一样。”狗剩摇了摇头:“那时候有绵延姑娘,可现在没有。不管你立多高的碑,也再难一亲芳泽了。”

    窦健耸耸肩,显得很是轻松和轻佻,“可现在不是有少爷你吗。”

    “我承认自己很好色,也有一色胆,可比起女人来,我最喜欢的,还是钱、和权。少爷既然能给我这些,我自然要贡献出另一些比如,忠诚。”

    狗剩笑起来,指着窦健骂开:“狗日的真是个地道的商人。”

    窦健嘿然一笑,举起酒杯:“谢少爷夸奖。”

    紫云丫头喝完酒后顿显疲态,靠在马车车厢上,脑袋枕着贴在车厢上的厚厚的软丝绵绸上,看着自家少爷和窦公子你一来我一往的喝酒聊天,但却听不真切一个字眼,只是觉得少爷似乎有些不一样了。

    确实,狗剩今天看着真的有些与往日不同。

    首先,他的眼睛似乎更明亮了一些,至少变得锐利许多,瞳孔中倒映着马车中红泥火炉的微红火光,也倒映着车窗外清亮的雨水和清濛的天空,如同一面镜子一般。

    然后,他的胸膛似乎比起往日也壮了一些。双肩打开,如同庙里的天神塑像一般,怎么看,都多了一丝英豪之气。

    再然后,他的双手似乎也变得修长了一,至少握着酒杯的时候显得格外有力,自然垂在身侧的时候,也带着丝灵动和精致味道。

    再再然后,也是最后,便是他整个人气度的变化。

    紫云知道,自己这个少爷,其实是一个来自燕国镇的无赖混混。虽然她明白少爷很好,也知道疼人,但这并不代表少爷不带着混混无赖的风气和脾性。

    比如,偶尔流露出的猥琐啊等等。

    但今天,少爷的气质风度竟是让紫云眼前微微一亮。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变化。尽管知道眼前的人是自己再熟悉不过的少爷,但紫云就是觉得二者不是同一个人,至少在气质上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如果之前的少爷是一个混混无赖的话,那么如今的少爷,便是一个跌落在尘凡的谪仙一般,偶尔流露出滴不羁,但总体上,却岳峙临渊,风姿斐然。

    紫云丫头一下子看的有些呆了。

    他忽然想起窦公子今早见窦公子时他所的一句话。

    “朝雨浥轻尘,少爷今儿个精神气不错。”

    看来,这不是一句客气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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