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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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在饭桌上看着那个被我一铁棍敲到脑袋上的大汉,我端起杯子,没说话跟他无声的碰了一个。

    水老鼠也在半个小时后来了,他见桌上气氛不太对劲,也乖乖的闭上嘴巴,他可不想惹祸上身。

    啤酒一支一支的被我们喝掉,我开始感觉脑袋有点微微发晕,我说:[哥们儿,对不住了,我这个人就是暴脾气,有时克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我向你赔罪了。]我高高抬起酒杯,心想,我可真够暴力的,人家做的挺好,非打人家一棍子干嘛?

    被打的那个大汉脸上很明显肿了一块,他没吱声,又跟我碰了个。

    像我这样的男人身边压根就不能有朋友,借着酒劲,我掏出手机打给远在他乡的女友,电话终于接通了,我差点感动的流眼泪,这他妈都过了七、八个月了,她终于肯接我电话了,她的声音依然那么甜美:[喂,老公啊~怎么啦?]我说:[我们分手吧。]

    [嘟…嘟…嘟…]对面把电话挂断,可我不能在哥们儿面前掉面子,冲着嘟嘟响的电话吼叫:[**,听清楚了,咱们分手,别他妈鸡歪!以后别来烦老子!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我不适合你…]我这边正发泄的过瘾,手机忽然响了。

    [……]一群人看着我,我的脸顿时红了,跟熟透了的苹果似的。

    [喂……]我无力地接起。

    是黄甜甜打来的。

    [强,晚上有没有空?我明天休息,一起去看电影吧!]

    我说:[晚上要做事,明天吧,明天我找你……]

    [好!那就这么说定了!]黄甜甜愉快地挂线了。

    水老鼠和猛子看着我,分别端起了酒杯:[强哥,别为一个已经不爱你的女人伤心。]

    我拍着他们的肩膀,像一个受了伤的小孩儿,想哭却又不能哭,强忍着心中的悲伤抓起啤酒就往自己肚子里倒。

    我是个流氓,好勇斗狠,但那个女孩确实是我真心爱过的,如今说没有就没有了,心里的支柱仿佛一下子就倒塌了,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我就算被砍了几十刀住院也没哭过,照样笑嘻嘻地跟猛子他们吹牛,但这次,我他妈哭了,就跟冒牌五金店贩卖的冒牌水龙头一样,一打开就再也收不住了。

    [强哥,女人嘛,像你这样的人,还怕找不到女人吗?如果你愿意,今晚哥们儿带你去找几个洋妞!]被我打的大汉开口。

    [放屁!那种女人能跟老子的真爱比么?]我大声吼叫着,周围几桌的食客看怪物一样看着我。

    我站起来冲他们吼:[看,看什么看,愿意吃就吃,不愿意吃滚!]

    猛子上前压住我,劝道:[强哥,消消气,消消气。]转头向那几桌人赔笑:[不好意思,我老大喝多了,你们吃好,喝好。]

    当晚我就像是个受了气的小媳妇,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大通话,无非就是一些[她不爱搭理我。][我他妈那么爱她。][她不想我]之类的话。

    一直到十点,带着八分醉意,我们一行十人坐上了去[飞云道]的公交车。

    我的钱总是在拿到手后的第二天就被挥霍一空,根本就没想过要买辆二手的面包车,到哪不是二路小跑就是坐比林肯还要长的三十坐公交车。

    心情极度恶劣,一路无话,只是在车上抽着烟,司机原本想制止,可见到我那副死人脸,倒也没敢吱声。

    女朋友没了,再连他妈抽烟都不让,这日子还能过么?我是这么想的。

    飞云道是很复杂的地区,是天门势力笼罩下比较薄弱的地区,近年来天门行事低调,专心开办各种盈利公司,如网吧、酒吧、舞厅、商业公司、工厂,很少去管理那些小帮会,也不知道是根本没将那些小帮会放在眼里,还是不屑去管。总言之,整个天门都在转型,现在看来似乎转型的很成功,走到任何地方都能见到打着[天门]旗号的公司。

    到站,下车,按欠条上写的地址我们徒步走过去。

    那是一条明亮的街道,路灯闪耀,十几个痞子每人架着一辆摩托车在街道口徘徊,我心里有数了,他们是飙车族,估计借来的钱也都用来改装零件了。

    借款人的名字叫[啊笛]。

    我让猛子他们将家伙准备好,自己将猎枪插在裤腰带上,缓缓走上去。

    [啊笛在不在?]我问。

    他们看了我一眼却没搭理我,我又问:[我们是旷世财务公司的,找啊笛,麻烦认识他的告诉我一声。]

    摩托车忽然全部停止了发动,一名类似日本暴组族的朋克男子搂着两名金发碧眼的洋妞从后面走了出来,他很瘦,脖子上挂了个骷髅标志。

    [笛哥。]众小弟喊。

    [我就是啊笛,找我什么事?]啊笛远远地看着我们。

    我挥着手上的欠条,说:[哥们儿,你欠了我们公司的帐有一年多了,连本带利,你要还三百万,零头我都给你省了,说说吧,什么时候还钱。]

    啊笛拍拍洋妞的屁股,让她们离开,自己带着小弟走上来:[什么钱?老子什么时候欠过你们钱?你他妈谁啊?我不认识你!]

    我陪着笑脸:[这可就是您的不对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白纸黑字上写的清清楚楚,您总不能耍赖吧?]

    [啥?拿来我看看!]啊笛走过来,将我手中的欠条抓在手中,只扫了一眼,便将其揉成纸团扔到了一旁的臭水沟里,他耸耸肩:[现在没有喽~]

    [我**的!]猛子抄着刀向前一步,被我单臂拦下了。

    我忍气道:[笛哥,你这么做就是不打算还钱喽?]

    啊笛狂笑,他指着我:[老子是飞云道的扛把子,凭你说两句话就把钱还了,我以后还怎么混?]

    我也笑:[你无非是要面子,钱还了,我摆上几桌让兄弟伙开心一下,这样总行了吧?]

    [放屁!我劝你现在就滚,我数三声,你们要是还在这,我就不客气了!]啊笛转身离去,猛子一个箭步上前,挥起刀向啊笛的背后砍。啊笛惨叫一声,背后被砍的血肉粼粼,那些小弟们见状,全都从摩托车上掏出了家伙,还有一名小弟吹了一声极响的口哨,出来混这么久,我知道,他这是在招呼在附近的伙伴。

    我掏出猎枪,大步向前,说:[速战速决,这个啊笛要带走!]

    [卡卡!]子弹上膛,我瞄准一堆聚在一起的小弟,毫不犹豫地开了枪。

    [砰!]子弹呈伞状飞了过去。

    [啊!]四、五个小弟被射中,躺在地上扭摆着身体,这种自制猎枪的好处就是穿透力不强,攻击范围大,能使人暂时失去攻击力,还不至人于死亡,是街头巷战必备的武器。

    [卡卡!]我右手高举着猎枪,左手一把将倒在地上呻吟的啊笛头发拽起,扔给水老鼠:[带走!]

    [我操,你他妈的不得好死!你们死定了!]啊笛疯狂嚎叫着,我回头看他,用枪托狠狠砸在他脸上,这小子马上昏了过去。

    我骂了一声:[让你他妈废话!]

    [走!]我挥挥手,不知是什么原因,我总是觉得这件事没那么顺利。

    一行十人走出巷口,我惊讶的发现马路两旁分别站了几十人,他们手里都握着长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