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节拜师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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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家激动的有些语无伦次,到不是别的,而是前些天跟随李青的骑兵里就有一个是他的儿子,回来后将自己亲眼所见告诉了管家,管家后来也亲眼看到了李青手里的那一柄长槊,对于林晓的武艺也有自己的判断,所以面对一个真真实实的绝世武将,管家有些失态了。
根本就没有顾上李虎接待宾客的四个儿子,管家直接带着林晓走了侧门——不是管家敢于慢待林晓,而是林晓自己吩咐的。
李虎此时正在后堂陪着跟自己品阶相似的其他家族代表——无一不是公侯以上的爵位,其他地位不够的,只能在其他庭院甚至只有某间偏厅休息等待。
管家先将林晓请到了一间清净但足够雅致的房间休息,然后向林晓告罪之后,才匆匆赶往后堂,通知李虎。
说李虎不关心自家爱女的师父是谁,那肯定不会,就像一个普通的爱女成狂的父亲一样,总想着给爱女包办一切,就连师父也是一样。虽然在自家家兵家将嘴里知道了一些林晓的情况,但是一样想要亲眼见到,才会真正下决心——如果林晓表现的不能得到李虎的满意,李家随时可以让一个所谓的猛将人间消失,让人消失的手段可不仅仅是武力一项!
李虎快步来到林晓休息的雅室,看到的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种高大健壮、浑身健子肉的壮汉,而是一脸书卷气的白脸书生,高大是高大了,但是看不到有多么健壮。
林晓并不在意李虎眼中的狐疑,也不在意李虎刻意散发出来的高等贵族的威严气势,很自然地和李虎打招呼,谈天说地。倒是李虎有点不自然了——摸不透林晓的根底,只是觉得林晓似乎无所不知,无论是武艺还是统帅,甚至是好马对骑兵的作用,各种武器装备,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很多东西都是令李虎都眼前一亮。
聊了半个时辰,李虎最终还是忍耐不住,希望从林晓身上找到一个证实林晓武力的突破口,这时,李虎看到了林晓腰上挂着的宝剑。
林晓在左侧腰间佩戴了一柄宝剑,是大汉帝国时代儒生的佩剑形式。剑这种武器,在三皇五帝的时代,其实是不分什么儒生和武士佩剑的不同形式的,只是到了大周王朝的晚年,诸子百家崛起,宝剑开始在很多时候代表了贵族的礼仪,那么用在战场上的宝剑就不是那么太合适出现在社交的场合了,于是剑这种兵器就出现了新的形式。
文士剑,或者说儒生剑就此开始出现。
这种变化后来也对修道界有所影响,上古时代,剑的形式大多是粗重厚,黄帝炼魔至宝、广成子打造的九宫神剑,就是这种形式。而大周王朝结束,先秦帝国兴起,文士剑的形式开始占据了贵族佩剑的主流,其形式也开始主要以轻薄和精美为主。
本来李虎以为林晓的佩剑属于文士剑,更多的应该是精美而且能代表一些家族特点的东西,所以提出希望观赏一下。林晓欣然同意了,并且将宝剑从腰间摘下,放到了自己面前的矮几上,示意一旁的侍从给李虎拿过去。
李虎也是大隋帝国的一名顶级武将,拥有不俗的武力,身边的侍从也不简单,个个都是军中高手,放到军队中,至少都是骑军百夫长以上的小将领,都有自己的骄傲。
看着林晓很随意地放在矮几上的佩剑,这名侍从也没有在意,很随意地伸手就要将宝剑拿起来,可惜,想象终归是想象,不代表林晓的宝剑内涵就不够强大——这名年龄大约二十来岁的青年脱手了!宝剑重重地再次落在矮几上,发出了沉闷的响声。
李虎这是才大吃一惊,从自己的矮几后起身转了出来,挥手要满脸羞惭的青年侍从退后,自己用足了力气,这才将林晓的宝剑拿了起来,并举在眼前,仔细观看。
这柄宝剑挂在林晓腰间的时候,并不起眼,通体黄褐色,黄褐色的剑鞘、剑格、剑柄,唯有剑柄尾端的剑镡上镶嵌了一块拇指大的黑白玉块,看起来没有什么特别的装饰,十分的普通。
但是拿到李虎手里,这才发现这柄宝剑的与众不同。第一点就是这柄剑实在是够重。一般的文士宝剑也就是四五斤的重量,而军中大剑也就是最多二十斤,而这柄剑足足有文士宝剑的十倍重量,以李虎的见识,足有六十斤!
第二就是看似不起眼的剑鞘、剑柄、剑格的材料,并不是李虎乍一看以为的木材,而是触手温凉的玉质,但这些玉质中还能清晰地看到木材的纹理,对此,李虎只有一种解释,这东西是阴沉木,而且还是万年以上的阴沉木,只有万年以上的阴沉木,才会玉质化!
第三个却是那个不起眼的黑白玉石。什么好东西都没少见过的李虎,直到将剑柄放到眼前,才发现,这块黑白玉石竟然是天然的太极图的模样,而且十分规整,阴阳眼都恰到好处,而且玉质晶莹剔透,白的莹润,黑的深沉。这种天然的太极图出现在任何一块玉石上,都可以肯定是会被涵盖在绝世美玉的范围之内,在民间可是十分罕见的,但是却在林晓的佩剑上看到了。
但这些还都不是李虎最吃惊的地方,最吃惊的还是宝剑的真身。
清亮的崩簧声过后,原本身处匣中的宝剑自动弹出了半寸,李虎顺着劲儿将宝剑全部抽出——饶是以李虎的力量,也灌注了全部精神。
剑长三尺,通体的黄褐色,几乎与剑鞘的颜色一致,但是多了一丝金属的光泽。入手十分的沉重,但是在李虎的手中挥动的时候,反而没有感觉费力气,还有种轻盈的感觉,不过即便是感觉轻盈,但是十多下过后,李虎依旧感觉到了手腕的酸软。
这柄剑是林晓在离开昆仑山之后炼制的。那一天林晓顺着昆仑山东侧,在柴达木附近发现了一块足有十丈长短万年阴沉木,看其纹理和外表特征,林晓觉得这应该是一颗古代的灵木,因为即使玉质化了的阴沉木,给林晓的感觉也是没有多少阴气,反而是温润,这就说明,这棵灵木活着时估计应当是火属性或者阳属性的,所以才能在深埋地底无数年之后,依旧没有什么阴气的表现。
对于好东西,林晓从来不会放过,正好林晓想给自己重新炼制一柄可以在凡间装13的宝剑。不是林晓没有好剑,还有两柄之多,但是一柄是自己炼制的成道之宝,另一柄虽然是大师兄所赐,棵林晓用起来依旧十分费力。当年初初入道时,使出全力,能砍出三剑,然后就浑身脱力,到现在金仙在望,依旧只能砍出三剑,然后脱力,根本就不像林晓想象中的那种,只要道行法力高了,就能开始随便用!
当然喽,随着林晓道行法力的增加,这柄剑用起来也是威力越来越大,林晓甚至隐约地感应到了这柄剑中深藏的第一层禁制!只不过半点卵用没有,虽然是使用次数越多,禁制就能被感应的更清晰,但是关键不在于林晓能使用几次,而是在于威力强大的过分的剑气,向哪里发泄的问题!
在光明境稳定了之后,林晓不是没有走出光明境试剑,那一剑是对着广袤无垠的汪洋大海发出的,结果是发出的剑气竟然将深不见底的大海的海床都露了出来!然后就是无数的血沫泛起,同时浮出海面的还有无数的大大小小的鱼鳖等海族尸首。
打那一次试剑之后,林晓就再不敢没事拔剑了。
既然两柄剑都不敢随意使用,太白金刀又送了人,总不能没事拿青木杖或者五龙轮出来吧?剑仙,怎么也要有剑仙的样子,最起码手里也要有一柄剑吧?
正是出于这个目的,遇到了阴沉木之后,林晓又想炼剑了。
不过这一次林晓并不打算炼制的有多完善,毕竟一柄仙剑可不是一天两天能炼成的,林晓的打算是先炼出一把剑坯就好。只是就算是一柄剑坯,在人间来说,也称得上是一柄好剑了——当然是重剑。
于是林晓随意地在柴达木左近找了一条小型的金矿矿脉,直接运用神通将整条矿脉抽了出来,用五龙轮将金矿中的杂质全部炼出,最后得到了现在这柄剑的剑身——看似六十斤重的金精,实际重量足有千斤以上。
要不是林晓在剑身上铭刻了轻灵符,同时收敛了金精的威力,都不要说重量,就算是金精的锋锐之气,就能将李虎割成碎片。
到了这会儿,李虎才最终肯定,眼前的这个白面书生一样的青年,的的确确是身手不凡,至少也是同样的天生神力。本来还想考较一下林晓的武艺,但是看到林晓轻轻松松就将宝剑归鞘,并随手挂在腰间,李虎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再有一个,管家过来,向李虎禀报,小姐拜师宴的吉时到了。
管家激动的有些语无伦次,到不是别的,而是前些天跟随李青的骑兵里就有一个是他的儿子,回来后将自己亲眼所见告诉了管家,管家后来也亲眼看到了李青手里的那一柄长槊,对于林晓的武艺也有自己的判断,所以面对一个真真实实的绝世武将,管家有些失态了。
根本就没有顾上李虎接待宾客的四个儿子,管家直接带着林晓走了侧门——不是管家敢于慢待林晓,而是林晓自己吩咐的。
李虎此时正在后堂陪着跟自己品阶相似的其他家族代表——无一不是公侯以上的爵位,其他地位不够的,只能在其他庭院甚至只有某间偏厅休息等待。
管家先将林晓请到了一间清净但足够雅致的房间休息,然后向林晓告罪之后,才匆匆赶往后堂,通知李虎。
说李虎不关心自家爱女的师父是谁,那肯定不会,就像一个普通的爱女成狂的父亲一样,总想着给爱女包办一切,就连师父也是一样。虽然在自家家兵家将嘴里知道了一些林晓的情况,但是一样想要亲眼见到,才会真正下决心——如果林晓表现的不能得到李虎的满意,李家随时可以让一个所谓的猛将人间消失,让人消失的手段可不仅仅是武力一项!
李虎快步来到林晓休息的雅室,看到的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种高大健壮、浑身健子肉的壮汉,而是一脸书卷气的白脸书生,高大是高大了,但是看不到有多么健壮。
林晓并不在意李虎眼中的狐疑,也不在意李虎刻意散发出来的高等贵族的威严气势,很自然地和李虎打招呼,谈天说地。倒是李虎有点不自然了——摸不透林晓的根底,只是觉得林晓似乎无所不知,无论是武艺还是统帅,甚至是好马对骑兵的作用,各种武器装备,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很多东西都是令李虎都眼前一亮。
聊了半个时辰,李虎最终还是忍耐不住,希望从林晓身上找到一个证实林晓武力的突破口,这时,李虎看到了林晓腰上挂着的宝剑。
林晓在左侧腰间佩戴了一柄宝剑,是大汉帝国时代儒生的佩剑形式。剑这种武器,在三皇五帝的时代,其实是不分什么儒生和武士佩剑的不同形式的,只是到了大周王朝的晚年,诸子百家崛起,宝剑开始在很多时候代表了贵族的礼仪,那么用在战场上的宝剑就不是那么太合适出现在社交的场合了,于是剑这种兵器就出现了新的形式。
文士剑,或者说儒生剑就此开始出现。
这种变化后来也对修道界有所影响,上古时代,剑的形式大多是粗重厚,黄帝炼魔至宝、广成子打造的九宫神剑,就是这种形式。而大周王朝结束,先秦帝国兴起,文士剑的形式开始占据了贵族佩剑的主流,其形式也开始主要以轻薄和精美为主。
本来李虎以为林晓的佩剑属于文士剑,更多的应该是精美而且能代表一些家族特点的东西,所以提出希望观赏一下。林晓欣然同意了,并且将宝剑从腰间摘下,放到了自己面前的矮几上,示意一旁的侍从给李虎拿过去。
李虎也是大隋帝国的一名顶级武将,拥有不俗的武力,身边的侍从也不简单,个个都是军中高手,放到军队中,至少都是骑军百夫长以上的小将领,都有自己的骄傲。
看着林晓很随意地放在矮几上的佩剑,这名侍从也没有在意,很随意地伸手就要将宝剑拿起来,可惜,想象终归是想象,不代表林晓的宝剑内涵就不够强大——这名年龄大约二十来岁的青年脱手了!宝剑重重地再次落在矮几上,发出了沉闷的响声。
李虎这是才大吃一惊,从自己的矮几后起身转了出来,挥手要满脸羞惭的青年侍从退后,自己用足了力气,这才将林晓的宝剑拿了起来,并举在眼前,仔细观看。
这柄宝剑挂在林晓腰间的时候,并不起眼,通体黄褐色,黄褐色的剑鞘、剑格、剑柄,唯有剑柄尾端的剑镡上镶嵌了一块拇指大的黑白玉块,看起来没有什么特别的装饰,十分的普通。
但是拿到李虎手里,这才发现这柄宝剑的与众不同。第一点就是这柄剑实在是够重。一般的文士宝剑也就是四五斤的重量,而军中大剑也就是最多二十斤,而这柄剑足足有文士宝剑的十倍重量,以李虎的见识,足有六十斤!
第二就是看似不起眼的剑鞘、剑柄、剑格的材料,并不是李虎乍一看以为的木材,而是触手温凉的玉质,但这些玉质中还能清晰地看到木材的纹理,对此,李虎只有一种解释,这东西是阴沉木,而且还是万年以上的阴沉木,只有万年以上的阴沉木,才会玉质化!
第三个却是那个不起眼的黑白玉石。什么好东西都没少见过的李虎,直到将剑柄放到眼前,才发现,这块黑白玉石竟然是天然的太极图的模样,而且十分规整,阴阳眼都恰到好处,而且玉质晶莹剔透,白的莹润,黑的深沉。这种天然的太极图出现在任何一块玉石上,都可以肯定是会被涵盖在绝世美玉的范围之内,在民间可是十分罕见的,但是却在林晓的佩剑上看到了。
但这些还都不是李虎最吃惊的地方,最吃惊的还是宝剑的真身。
清亮的崩簧声过后,原本身处匣中的宝剑自动弹出了半寸,李虎顺着劲儿将宝剑全部抽出——饶是以李虎的力量,也灌注了全部精神。
剑长三尺,通体的黄褐色,几乎与剑鞘的颜色一致,但是多了一丝金属的光泽。入手十分的沉重,但是在李虎的手中挥动的时候,反而没有感觉费力气,还有种轻盈的感觉,不过即便是感觉轻盈,但是十多下过后,李虎依旧感觉到了手腕的酸软。
这柄剑是林晓在离开昆仑山之后炼制的。那一天林晓顺着昆仑山东侧,在柴达木附近发现了一块足有十丈长短万年阴沉木,看其纹理和外表特征,林晓觉得这应该是一颗古代的灵木,因为即使玉质化了的阴沉木,给林晓的感觉也是没有多少阴气,反而是温润,这就说明,这棵灵木活着时估计应当是火属性或者阳属性的,所以才能在深埋地底无数年之后,依旧没有什么阴气的表现。
对于好东西,林晓从来不会放过,正好林晓想给自己重新炼制一柄可以在凡间装13的宝剑。不是林晓没有好剑,还有两柄之多,但是一柄是自己炼制的成道之宝,另一柄虽然是大师兄所赐,棵林晓用起来依旧十分费力。当年初初入道时,使出全力,能砍出三剑,然后就浑身脱力,到现在金仙在望,依旧只能砍出三剑,然后脱力,根本就不像林晓想象中的那种,只要道行法力高了,就能开始随便用!
当然喽,随着林晓道行法力的增加,这柄剑用起来也是威力越来越大,林晓甚至隐约地感应到了这柄剑中深藏的第一层禁制!只不过半点卵用没有,虽然是使用次数越多,禁制就能被感应的更清晰,但是关键不在于林晓能使用几次,而是在于威力强大的过分的剑气,向哪里发泄的问题!
在光明境稳定了之后,林晓不是没有走出光明境试剑,那一剑是对着广袤无垠的汪洋大海发出的,结果是发出的剑气竟然将深不见底的大海的海床都露了出来!然后就是无数的血沫泛起,同时浮出海面的还有无数的大大小小的鱼鳖等海族尸首。
打那一次试剑之后,林晓就再不敢没事拔剑了。
既然两柄剑都不敢随意使用,太白金刀又送了人,总不能没事拿青木杖或者五龙轮出来吧?剑仙,怎么也要有剑仙的样子,最起码手里也要有一柄剑吧?
正是出于这个目的,遇到了阴沉木之后,林晓又想炼剑了。
不过这一次林晓并不打算炼制的有多完善,毕竟一柄仙剑可不是一天两天能炼成的,林晓的打算是先炼出一把剑坯就好。只是就算是一柄剑坯,在人间来说,也称得上是一柄好剑了——当然是重剑。
于是林晓随意地在柴达木左近找了一条小型的金矿矿脉,直接运用神通将整条矿脉抽了出来,用五龙轮将金矿中的杂质全部炼出,最后得到了现在这柄剑的剑身——看似六十斤重的金精,实际重量足有千斤以上。
要不是林晓在剑身上铭刻了轻灵符,同时收敛了金精的威力,都不要说重量,就算是金精的锋锐之气,就能将李虎割成碎片。
到了这会儿,李虎才最终肯定,眼前的这个白面书生一样的青年,的的确确是身手不凡,至少也是同样的天生神力。本来还想考较一下林晓的武艺,但是看到林晓轻轻松松就将宝剑归鞘,并随手挂在腰间,李虎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再有一个,管家过来,向李虎禀报,小姐拜师宴的吉时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