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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步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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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哥,你让云儿去练兵?”赵仲听说后大吃一惊。

    真定赵家,不管过去还是现在,都是以武立族的,要把兵力交给一个人,那人就有可能是下一任的族长,当年的赵孟就是这样走过来的。

    “为何不可?”赵孟老神在在:“这小子目前的武艺都直追你我,难道你还不满意?”

    他扭头看了看那不发一言的张世平:“你家虎子,如今对我那二小子也是言听计从。还有荆州来的黄忠,哪一个都不是好相与的人。”

    “香儿的夫婿关羽、韵儿的夫婿张飞,这些人在年轻一辈中,莫不是有数的高手。”

    “大哥,我赵家并不完全是以武艺定高低。”赵仲委婉劝道:“当年我们父亲也不是族内第一高手,乾叔坤叔比他更为高强。”

    “你想到哪儿去了?”赵孟苦笑着摇摇头:“今后赵家是不是还按照以前的方式存续,这是两说。武事方面,云儿是不二人选。”

    “风儿这两年在雒阳进步不大,连巴儿都把他给抛下,才堪堪三流武者的水平。”

    赵巴这人,哥俩都清楚,压根儿就不是当家主的料,一个家族的掌舵者,当审时度势,不能一味刚强、正直。

    “然则,云儿在文事方面,更是压了风儿一头。”赵仲不无忧心。

    “老四,你没明白大哥的心事。”张世平瓮声瓮气地说道:“袁家的两个闺女嫁到赵家,他是怕今后赵家为袁家做了嫁衣。”

    赵仲从没想过自己来当家主。就算是大哥去世,自然有赵风和赵云在。

    他一力主张保持目前的局面,在两兄弟没确定谁更占优势之前,让他们自己看谁能够利用自身的条件。走得更远。

    赵家要选的家主,是要能绝对掌控一切的人。假如大哥偏帮一方,对另一方是不公平的。

    此话一出,赵仲悚然一惊,他还从没考虑过这件事情,心头还在为儿子能和袁家结亲而沾沾自喜。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一语惊醒梦中人,他不再言语。

    恒山绵延不绝,也不知道后世这里为何只有平原,或许是地壳运动的作用吧。

    这里是赵家部曲训练的地方,山上野兽众多,寻常人也不敢深入。

    ******三队人马。齐齐聚集在这里,让黄忠心里震撼异常,关羽也暗自心惊,想不到赵家的底蕴竟然如此深厚。

    只有二愣子一样的张飞两眼放光,今后不愁没人打架了。

    五百多夏巴族的士兵到了这里,犹如回到家里一样自在,他们是山林天生的战士。

    “子龙。你要如何来把他们捏合在一起?”黄忠眼里已是跃跃欲试。

    “大兄,夏巴族的语言现在可还有问题?”赵云反问道。

    “也许日常交流还有些困难,可简单的命令还是能听得懂。”黄忠露出一丝自得。

    不管是夏巴族还是汉人,只要是军人,就只服从强者,他用自己的拳头给这些人讲道理,先打服再说。

    “大兄,我赵家的部曲和那边山谷的士卒。当骑兵没有任何问题。”赵云沉吟片刻:“这些夏巴人,我想拿他们当重装步兵。”

    那是什么鬼?不仅黄忠满头雾水,就连关羽和张飞都一脸疑惑。

    “我赵家士卒,面临鲜卑人的铁骑,也丝毫不落下风。”赵云解释道:“骑兵,有时候更是数量的拼杀。”

    “两军对垒,不过是杀人三千自损八百的情况。骑兵,我不打算过多用在对异族的战场上,除非是决胜时刻。”

    也不是赵云妄自菲薄,老祖宗造父的东西流传到今天,貌似只有经常和牲畜在一起培养感情还比较实用。

    然而,草原上的胡人,从小在马背上长大,难道赵家军的骑术就一定比他们好?

    因而,与草原异族交战,以骑兵对骑兵,好像不是最理想的情况。

    相反,重步兵缓缓推进大肆杀戮,由骑兵来追逐就比较合理。

    “要打仗了?”黄忠讶然。

    今天本来正等黄旭下学回家,好好带着儿子逛逛真定城,不曾想赵云着人来叫自己。

    “前天夜里,我连夜去了安平。”赵云叹了口气:“那边的商队被鲜卑人屠戮。”

    “赵忠的名声不好,”黄忠一般不会评价别人的是非,涉及到儿子的干爹,那又不一样:“不必牵扯过多。”

    “大兄,你不明白的。”赵云幽幽说道:“安平赵家的商队,我赵家派出了骨干。护卫队的首领,是我父亲以前最得力的手下赵银龙。”

    “他被鲜卑人一阵乱箭射死,此仇不报,不管是安平那边还是我真定这边,都咽不下这口气。再说,我也很想碰碰这些异族。”

    黄忠不以为然,武者,就是要到战场上去和异族拼杀。

    关羽和张飞的感觉大不一样,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如今赵家一门双侯,到了这样的地位,还要拿着武器到战场上厮杀。

    “那你为何要让夏巴人到战场上去送死?”黄忠轻声说道:“他们本身人数就不是很多。”

    “大兄,你想到哪儿去啦?”赵云失笑:“刚才我不是说了重装步兵吗?”

    他熟知历史,当然清楚重装步兵的缺点多多,可同样,面对武器并不精良的鲜卑人,优点更多。

    君不见,传说中陷阵营先登死士,当为步兵之冠。

    古代希腊的重装步兵,有些银枪蜡头的意味,主要就是因为装备不过硬。

    看到沉甸甸的锁子甲,再瞅瞅那些夏巴人健壮的体格,黄忠哪怕没见过他们穿上后的妆容,也不由大感有戏。

    “子龙,”张飞两眼又泛光,正要继续,却被关羽狠狠瞪了一眼,赶紧改口:“兄长,这种甲胄是否有多的?”

    看他那憋屈的样子,就连黄忠也被逗笑了。叫一个比自己年龄小的人兄长,没有谁愿意。

    一方面戏韵是赵云的义妹,另一方面应该与关羽经常教导有关,看张飞时时鼻青脸肿就能知道。

    “虽然不多,然则兄弟们每人一套还是有的。”赵云莞尔颔首:“还是技术不过关,有些重,头盔加起来有五十来斤。”

    “还有盾牌呢,”张飞嘟嘟囔囔道:“我穿上甲胄再拿着盾牌行动不便。”

    一旁三人再次大笑。

    阳光下,换了装的夏巴人锁甲片闪闪发光。

    赵云知道,在另一个时空,南宋对他们有专门的称呼,那就是步人甲。(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