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就像一个变态狂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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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俊虽然自幼养尊处优,但心里自有一股倔劲,所以他逃婚并加入珠峰探险队,最后才来到了这里。此刻恢复体力的他,燃起了斗志,以一个摄影师敏锐的观察力,他很快在沙漠之中找到了路,那是一串轻微的足迹,散乱,无序,看样子是有一队人往某个方向逃窜而去。林小俊沿着足迹,一路而行,终于在日落前发现了一个较大的绿洲,而且那里还有一个小城镇。
水源,美食,舒服的床,林小俊心里激动的想:我来了!
坐落在沙漠绿洲中的明珠镇,方圆有几公里,背靠着野猪峰,就像一颗绿色的果实,这里没有高大的建筑,所有房子都是有木材所搭建,屋顶盖着厚厚的发黄的树叶,溪流之上,有独木小桥,人们穿着朴素,照面之间相互以报以微笑,似乎周围无边的沙漠,狂暴的风沙,更衬托出生活在这里人们的幸福指数。
这里没有繁华的都市,但绝对是沙漠中的一颗明珠。
林小俊远远的观察到这里人们友善的笑容,心想绝对不会是食人族之流,于是放心大胆的走了进去。
风和日丽,经历了食人族和沙漠迷路,林小俊死里逃生,现在又幸运的遇到绿洲和小镇,心情一下子感觉到从来没有过的轻松,抬头望天,太阳也不再是刚才那么毒辣,相反倒是一种久违的温暖从心而生。
他哼着改编的摇滚歌曲《妹妹你大胆的往前走》,大步向前,心里想着美味的食物,温暖的大床,还有可爱的服务生可以撩拨。
可是,前脚刚一踏入明珠镇,看到林小俊的人们的脸立刻就变了。
“变态啊!”
“异装癖狂!”
“肯定是公孙家族那群变态狂!”
“看衣服款式就是那群食人魔,错不了!”
“打死他!”
“把他从这里赶出去!”
“快去通知兄弟会的动力装甲精英队!食人族来了!”
林小俊吓了一跳,忽然想起自己从食人族营地逃出来的时候,确实穿了一套女装,还是那种齐b短裙,超性感的那种,怪不得这里的人们以为他是变态,而且这套衣服确实是食人族的。
正想要解释,各种石头,烂菜叶铺面而来,林小俊只好灰溜溜的逃跑。
他逃到镇外的一个小沙丘,远望着小镇,心想走了这么远,才找到这个小镇,就这样离开可惜,况且这么大一个沙漠,下一个小镇还有多远,自己能否坚持走到那里还是一个问题。如果再进去,自己这身衣服,肯定会被当成变态打死的。该如何是好?
林小俊心想:我堂堂一个林家大少爷,珠穆朗玛峰崩塌都没能弄死我,怎么可能就丧命在这沙漠之地?肯定有办法进入小镇。
他站起来,远远地观察小镇,只是太远了,虽然作为一个摄影师,即便拥有超越6.0的视力,但这么远的距离,细节已经超越人类裸视的极限了。林小俊忽然想起从食人族营地带出来的单反,被埋地下那么久,电池什么的肯定坏了,但镜头不会坏,那是一支36-360mm的大变焦镜头,拿来当望远镜还是很不错的。
林小俊拿出单反,幸好是ovf取景器没有电还能用,如果是微单的evf取景器,没电就成了瞎眼了。
(备注:ovf就是光学取景器,依赖光学镜片和反光进行取景,从单反发明开始就有的最原始取景方式。evf是电子取景器,依靠相机的cmos感光电子芯片进行取景,没有电池就无法使用。)
林小俊把变焦调到360mm,果然整个小镇的细节就清晰地展现在自己眼前。
他仔细的观察着整个小镇,发现整个小镇被两人高的木墙包围着,以自己的身手,那是怎么也翻不过去的,整座木墙只有一进一出两个大门,有守卫把守,而且人来人往,要混进去基本是不可能的。
不过离入口百多米处的一处木墙有个破口还没修补,估计可以钻进去。
等天黑之后,或许就可以混进去了。
进去之后,只要偷件衣服换了,相信白天那么短一点照面的时间,虽然自己长得帅,但相信也没有人会记住自己的样子了,这样就可以大摇大摆的在小镇里走来走去了。
嗯,美味的食物,温暖的大床,还有可爱的女服务生,你们等着我吧!
在无聊之中,很快就等到天黑,林小俊收起单反,迅速的来到木墙缺口处。
不错,缺口有半人多高,猫着腰就能钻进去。
林小俊钻过去之后,果然顺利的进入小镇,凭着白天里观察的记忆,他很快就确定了衣物店的位置,并且迅速的跑了过去。
到了衣服店,门轻轻一推就开了,敢情这个小镇的人都没有锁门的习惯?林小俊不管那么多了,进去拿了件衣服就走,刚一出门,撞到了两个护卫身上。
“小子,狗洞装有红外线报警装置,”一个胖护卫将手无缚鸡之力的林小俊像小鸡一样的提了起来,说:“我们从你进来的时候就盯上你了,果然不仅是个变态狂,还是个贼,现在人赃俱获,你还有什么话说?”
林小俊:“我……”
“跟他瞎扯什么?”另一个偏瘦一点的护卫说:“把他交给白老。”
两个护卫将林小俊带到一座相对比较高大的房子里,这里就是护卫所说的“白老”白举的办公室,只见白举满头白发,留着长长地胡须,一副仁慈老者的模样。
林小俊心想:这下得救了!
“把他吊到柱子上去饿死。”白举听了胖护卫的陈述,想都不想就下了判决。
“喂喂,老头,”林小俊大喊:“你怎么不听我辩解,就这样草菅人命啊!”
“没什么好听的,”白举冷冷的说:“人赃俱获,按照明珠镇的法律,窃贼一律吊在广场中间的柱子上饿死,这是小镇创立以来就定下的规矩。”
盗贼要被吊着饿死?林小俊心中大震:这么严酷的规矩,怪不得这里的人都不用锁门的,哪会有人敢做贼?
林小俊虽然自幼养尊处优,但心里自有一股倔劲,所以他逃婚并加入珠峰探险队,最后才来到了这里。此刻恢复体力的他,燃起了斗志,以一个摄影师敏锐的观察力,他很快在沙漠之中找到了路,那是一串轻微的足迹,散乱,无序,看样子是有一队人往某个方向逃窜而去。林小俊沿着足迹,一路而行,终于在日落前发现了一个较大的绿洲,而且那里还有一个小城镇。
水源,美食,舒服的床,林小俊心里激动的想:我来了!
坐落在沙漠绿洲中的明珠镇,方圆有几公里,背靠着野猪峰,就像一颗绿色的果实,这里没有高大的建筑,所有房子都是有木材所搭建,屋顶盖着厚厚的发黄的树叶,溪流之上,有独木小桥,人们穿着朴素,照面之间相互以报以微笑,似乎周围无边的沙漠,狂暴的风沙,更衬托出生活在这里人们的幸福指数。
这里没有繁华的都市,但绝对是沙漠中的一颗明珠。
林小俊远远的观察到这里人们友善的笑容,心想绝对不会是食人族之流,于是放心大胆的走了进去。
风和日丽,经历了食人族和沙漠迷路,林小俊死里逃生,现在又幸运的遇到绿洲和小镇,心情一下子感觉到从来没有过的轻松,抬头望天,太阳也不再是刚才那么毒辣,相反倒是一种久违的温暖从心而生。
他哼着改编的摇滚歌曲《妹妹你大胆的往前走》,大步向前,心里想着美味的食物,温暖的大床,还有可爱的服务生可以撩拨。
可是,前脚刚一踏入明珠镇,看到林小俊的人们的脸立刻就变了。
“变态啊!”
“异装癖狂!”
“肯定是公孙家族那群变态狂!”
“看衣服款式就是那群食人魔,错不了!”
“打死他!”
“把他从这里赶出去!”
“快去通知兄弟会的动力装甲精英队!食人族来了!”
林小俊吓了一跳,忽然想起自己从食人族营地逃出来的时候,确实穿了一套女装,还是那种齐b短裙,超性感的那种,怪不得这里的人们以为他是变态,而且这套衣服确实是食人族的。
正想要解释,各种石头,烂菜叶铺面而来,林小俊只好灰溜溜的逃跑。
他逃到镇外的一个小沙丘,远望着小镇,心想走了这么远,才找到这个小镇,就这样离开可惜,况且这么大一个沙漠,下一个小镇还有多远,自己能否坚持走到那里还是一个问题。如果再进去,自己这身衣服,肯定会被当成变态打死的。该如何是好?
林小俊心想:我堂堂一个林家大少爷,珠穆朗玛峰崩塌都没能弄死我,怎么可能就丧命在这沙漠之地?肯定有办法进入小镇。
他站起来,远远地观察小镇,只是太远了,虽然作为一个摄影师,即便拥有超越6.0的视力,但这么远的距离,细节已经超越人类裸视的极限了。林小俊忽然想起从食人族营地带出来的单反,被埋地下那么久,电池什么的肯定坏了,但镜头不会坏,那是一支36-360mm的大变焦镜头,拿来当望远镜还是很不错的。
林小俊拿出单反,幸好是ovf取景器没有电还能用,如果是微单的evf取景器,没电就成了瞎眼了。
(备注:ovf就是光学取景器,依赖光学镜片和反光进行取景,从单反发明开始就有的最原始取景方式。evf是电子取景器,依靠相机的cmos感光电子芯片进行取景,没有电池就无法使用。)
林小俊把变焦调到360mm,果然整个小镇的细节就清晰地展现在自己眼前。
他仔细的观察着整个小镇,发现整个小镇被两人高的木墙包围着,以自己的身手,那是怎么也翻不过去的,整座木墙只有一进一出两个大门,有守卫把守,而且人来人往,要混进去基本是不可能的。
不过离入口百多米处的一处木墙有个破口还没修补,估计可以钻进去。
等天黑之后,或许就可以混进去了。
进去之后,只要偷件衣服换了,相信白天那么短一点照面的时间,虽然自己长得帅,但相信也没有人会记住自己的样子了,这样就可以大摇大摆的在小镇里走来走去了。
嗯,美味的食物,温暖的大床,还有可爱的女服务生,你们等着我吧!
在无聊之中,很快就等到天黑,林小俊收起单反,迅速的来到木墙缺口处。
不错,缺口有半人多高,猫着腰就能钻进去。
林小俊钻过去之后,果然顺利的进入小镇,凭着白天里观察的记忆,他很快就确定了衣物店的位置,并且迅速的跑了过去。
到了衣服店,门轻轻一推就开了,敢情这个小镇的人都没有锁门的习惯?林小俊不管那么多了,进去拿了件衣服就走,刚一出门,撞到了两个护卫身上。
“小子,狗洞装有红外线报警装置,”一个胖护卫将手无缚鸡之力的林小俊像小鸡一样的提了起来,说:“我们从你进来的时候就盯上你了,果然不仅是个变态狂,还是个贼,现在人赃俱获,你还有什么话说?”
林小俊:“我……”
“跟他瞎扯什么?”另一个偏瘦一点的护卫说:“把他交给白老。”
两个护卫将林小俊带到一座相对比较高大的房子里,这里就是护卫所说的“白老”白举的办公室,只见白举满头白发,留着长长地胡须,一副仁慈老者的模样。
林小俊心想:这下得救了!
“把他吊到柱子上去饿死。”白举听了胖护卫的陈述,想都不想就下了判决。
“喂喂,老头,”林小俊大喊:“你怎么不听我辩解,就这样草菅人命啊!”
“没什么好听的,”白举冷冷的说:“人赃俱获,按照明珠镇的法律,窃贼一律吊在广场中间的柱子上饿死,这是小镇创立以来就定下的规矩。”
盗贼要被吊着饿死?林小俊心中大震:这么严酷的规矩,怪不得这里的人都不用锁门的,哪会有人敢做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