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我本是男儿郎【三】
推荐阅读:弃宇宙、渡劫之王、全职艺术家、天下第九、三寸人间、大符篆师、仙宫、大侠萧金衍、大华恩仇引、天刑纪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5.org】,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正好是巡逻的守卫吃饭的时间, 打晕送饭的人,姜萝丢了撮强效蒙汗药进汤碗,酒壶里也放了不少,搅和一下, 希望能把他们都放倒。
萧堂主被封住了穴道,眼睁睁看着送饭的人生死不知瘫在地上,衣服被姜萝扒下来换上, 又看见姜萝去送饭。
那些只知道吃饭的蠢猪!居然没认出来送饭的人是怜云!还和他说说笑笑,把下了药的饭菜塞嘴里……
扑通扑通倒下来。
宛如下饺子。
萧堂主乖乖给姜萝指路, 在众多瘫倒睡成猪的守卫中间, 走到怜雨所在的房间外。
匕首还插在腰上, 不能不屈服。
怜云依然留在宝乐堂。
只不过位置十分隐秘,是萧堂主常年派人守着的一栋小楼,专门供那些达官贵人取乐。
此时那些守卫都扑街了。
姜萝一个手刀劈晕了萧堂主。
听见自己骨头也发出一声脆响。
忘了现在很菜了……
姜萝随手接好了脱臼的胳膊。
面前的门反锁着。
姜萝看了看常青。
“你快走吧, 这里用不上你。”
常青犹豫了一下, 一脚把门踹开, 站在门外头, 在姜萝身后朝里看。
虽然今天看见的东西,超脱了他的常理, 但还是……
不想这么离开。
怜雨虽然学的旦角,却也学了几手拳脚功夫, 然而他年少,比不得肥胖的谭爷,屋子里乱成一团, 怜雨的脸被扇肿了,还有几个牙印,衣服也被扒了个干净。
谭爷同样光溜溜。
正拔枪欲上。
怜雨灰暗的眼睛陡然亮起来,看见门外是姜萝,又迸发出极悲戚绝望的光……
倒不如死了算了,省得拖累师兄。
谭爷打算继续,一把匕首从颈后伸过来,利落地割了喉。
他瞪大眼睛,往后看,不敢相信怜云一个半死不活的戏子,会拿出这么个凶器……
一声沉闷的倒地声传来。
姜萝脱了外袍给怜雨穿上。
他还在发抖。
“师兄你快出去,是我动的手……”
他镇定了一下,去拿姜萝手里的匕首。
“傻。”姜萝擦了擦血迹,把匕首收了起来。
“我们先逃出这个地方…其他事情再从长计议。此事与常青兄无关,只要咬定是我所为,写了口供,就没什么事。牵累了常青兄,颇觉愧疚……”
“此物就赠予常青兄,我们先走了。”
姜萝解下了腰间的玉佩,放在常青手里。
老爷们赏的,玉质极好,死当都能值不少银子。
姜萝匆匆扯了怜雨打算离开,怜雨却顿住了,慢慢走到谭爷面前。
踩住了他的下体,狠狠一跺,再一碾,把血迹擦到地毯上,才离开。
走之前怜雨看了一眼常青,意味不明。
对师兄有些心思又如何……
终究是不同道上的人。
而自己,不管是生是死…都与师兄同路。
姜萝找了个隐蔽处,装作从树后面取出来一个包裹,快速给怜雨化了妆。
看起来十分自然,瞬间就从精致漂亮、面如好女的少年变成了一个蜡黄普通的瘦小男人,年纪看上去比原来还要大上一些。
空间里常备了一些物品,姜萝也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
#易容大礼包#
她不愿意受人钳制,也不希望怜雨被磨平了棱角。
先溜为敬。
姜萝自己也涂了脸,看起来粗糙了很多,没有镜子,对自己的脸动手有些不便,但是有怜雨在,有些地方随意指导他快速修一下就成了。
瞬间普通起来。
再换了衣服,就一个普通百姓模样,毫无存在感。
姜萝走路时的姿态也从优雅自然变成了麻木平淡。
怜雨学过戏,走路的姿势依然和普通人不太一样,格外好看一些。
姜萝就往他腿上加了一个铁纱袋,到时候在外面让他装跛子,这会儿还不需要。
怜雨装模作样走起来确实像跛子,既扎眼又不容易引起怀疑,出城的时候也许能方便一些。
“我们先出去,再想办法出京。”
“好。”怜雨心中虽然有些疑惑,但还是升起了一些希望。
这一次师兄准备得这么周全,说不定真能逃出京城……
两人从角门处出了门,虽然守门的人觉得他们俩面生,但是戏班子的人来来往往杂得很,面生的人多了去了,也不以为意。
姜萝扯着怜雨去了一家成衣店,挑了一大包,又去了一个客栈,进去时看起来像两兄弟,出来时就成了一老一小。
这还不够。
京城有十分混乱的地方,姜萝抓住了一个小贼的手,用针封住他赖以生存的命脉后,乖乖让那个小贼把他们俩带回了住处,说是有生意。
小贼不敢做过头,就带着姜萝回去了,反正大本营里人多。
真要谈生意也没问题。
“两张路引,还有两匹快马,劳烦兄弟们分头带着马与我们一起出城。”姜萝说了她要的东西。
随手拈起一根筷子,轻飘飘把它戳进了桌子里。
好像那不是坚实的木桌子,而是一块豆腐。
贼首擦了擦汗。
怜雨瞥了一眼,心中疑惑,却什么也没问。
“不是我们不给大侠买,是我们真没啥钱…我们只做点小生意……”
“剩下都是给兄弟们的酒钱,江湖救急,在下性急,若有得罪,还请宽恕则个。”
姜萝取了些银票,除了购买马匹,还能剩一些,算是报酬。
随意找了处空屋,找了镜子重新修饰了一下脸,就算凑近看,也没有人能发现这位是在京城红遍天的怜云。
“师兄,你什么学会的这些?”怜雨看着姜萝那一手登峰造极的易容技术,忍不住小声问。
“上次被抓回来后。”
那也是一两年前了。
怜雨也不是无时无刻和怜云呆在一起,若是怜云慢慢钻研,有这手易容技术也正常。
至少看起来挺简单。
“我学了一门祖传的内息功夫,原先什么用也没有,鬼门关前走了一回,如今才有所成,觉着这祖传功夫没糊弄我……这些时日,你先和我学着,早点入门。”
“好。”怜雨点点头。
师兄祖上也出身不凡,后来家道中落,境遇坎坷,师兄学了什么祖传的功夫也很正常。
有些功夫它是突然开窍,就成了高手。
这样师兄就不会死了吧…
好像真的要脱离原来的日子了。
两人装作老病的父亲和跛腿儿子,慢悠悠携着路引出了城。
谭爷是今上面前最得用的太监谭富贵的侄儿子。
就算今上再荒唐,也不会因为一个死胖子的死而杀光一个戏班子的人。
如今京城戒严,在追查逃犯,有路引的人也要好好盘查一番。
“李大柱,李二狗……”
守城的士兵看了看上面的名字,打量了一下姜萝和怜雨。
看起来又黄又土,一看就是乡下人。
“官爷,咱可以回去了吧,家里的婆娘还等着呢?”姜萝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塞了几个铜板。
声音又哑又沉,还有些憨厚。
“行。”
手也粗砺得很,一看就是和庄稼打交道的农汉。
#易容大全套值得拥有#
姜萝刚带着怜雨走两步,就被叫住了。
“这小子怎么是个瘸子?”军汉突然问。
“被狗咬的,这回又来瞧了,大夫说……”
姜萝陡然悲戚起来,眼看就要抽噎,军汉不耐烦地挥挥手,示意他赶紧走。
怜雨吓得心脏骤停,出来后悄悄舒了口气。
终于逃出了这座城。
日后便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前面偏僻的地方有两匹快马,还有等着的贼首。
姜萝看了眼,马还不错,又丢了锭银子,解了之前那个小贼手腕上的穴道,与怜雨一起上马,抱拳致谢,扬鞭离去。
怜雨不太会骑马,姜萝只得一边教他,一边赶路,好在怜雨十分聪慧,上手后学得很快。
再则姜萝的魂魄极强,那两匹马本能有些害怕,不敢躁动,即使怜雨初学,有些不对的地方,它也乖顺无比,让怜雨有机会调整改正。
还没盘查到城外,姜萝带着怜雨,扮作富家公子俏丫鬟,快意又洒脱。
眉眼微微修饰,就是另一个人,与通缉令上的画像完全不一样。
怜雨武学天赋不错,此时起步虽然有些晚了,但进境依然十分可喜,勉勉强强也能称之为三流高手。
他们俩的通缉令已经贴遍了大江南北,罪名是色诱再谋杀,弄死了谭公子,判死刑。
不止要小心官府,还要小心那些赚赏金的江湖侠客。
好在姜萝没露什么破绽,怜雨也把一个温柔乖巧的丫鬟演得无比传神。
本来打算这么一路走下去…没想到,常青要被处斩了。
姜萝在南方一座还算富裕的城中停下来,找了偏僻安静的地方赁了一个小院,衣食住行一一嘱咐妥帖,让怜雨安心等着,莫要露了破绽,自己又重新入了京。
怜雨虽然不愿意独自留下来,却怕自己拖累师兄,只得翘首以待,希望师兄平安归来。
常青的罪名是颠倒黑白。
因为他不肯做人证。
谭爷的确是怜云杀的。
他写的口供是,因为谭爷强抢民男,甚至对怜雨动手,先行殴打,才会被怜云下杀手。
谭太监勒令他修改口供,常青倔强无比,宁死不改。
于是就动了刑。
先是一遍鞭刑,再淋一道辣椒水,最后抹点盐。
常青额头青筋爆起,死死咬着唇,一个字也不肯说。
“我不信高堂之上明镜高悬,会凭空颠倒黑白。”
“我不信人一得势就能为所欲为。”
常青吐了口混着血液的唾沫,正好喷到谭太监脸上。
谭太监一张菊花脸,看起来和蔼又慈祥,在皇帝面前也总是温和仁善。
他在今上身边跟了几十年了,知道皇帝心软,喜欢良善之人。
他正好长了一张和善的脸,越老越慈祥,便深受皇帝信重。
常青这种蝼蚁,谭太监伸伸手指就能碾死。
便笑着说,
“得势后,是真的能为所欲为的。常青啊常青,你还是太天真了。”
他声音与常人不同,格外阴柔些,在狱中分外尖细,在狭小的狱室不停回荡,听着很不舒服。
谭太监擦了擦脸上的唾沫,一甩鞭子,当太监的,什么场面没见过?一口唾沫算哪门子侮辱?
“口供,难道我谭某人杀人还需要这个?”
谭太监又一巴掌扇在常青脸上,反而笑了。
有时候,拿鞭子抽人,拿剑扎人都不够爽快。
只有用巴掌,用脚踹,挨着肉,才觉得出了口气。
“如今戏班子都是这种成色?”
常青这种硬骨头,狱中也有不少,刚开始能挨一段时间,日后就慢慢屈服了。
这世间阴毒的刑法多的是,是个活人,有血有肉就受不住。
“这么有骨气。”
谭太监抬起常青的下巴,和他对视,在常青恶狠狠的眼神注视下,露出一个慈和的笑。
“你这么硬挺,不知道你两个兄弟是不是像你这样有骨气?”
“是眼睁睁的看着你被砍头呢,还是来自己认罪?”
“死太监,呕。”常青被狱卒强行灌进去的稀粥全吐了出来。
全喷谭富贵袍子上了。
“咱们走着瞧,怎么着都是你输。”谭太监拍拍常青瘦削的脸,露出了一个舒畅的笑。
常青不是骨头硬,不肯屈服吗?
也用不着想方设法熬断他的骨头,只需要用他作饵,要是钓来了怜云怜雨,三个人一起折磨,让他们眼睁睁看着彼此受辱,要是没钓来,就把常青狠狠折磨一通,再放出去报仇。
你看看,你替别人坚守正义,受苦受难,别人却不管你的死活,过着神仙日子,绕是圣人也遭不住。
谭太监心情不错,哼着小曲儿出去了。
正好是巡逻的守卫吃饭的时间, 打晕送饭的人,姜萝丢了撮强效蒙汗药进汤碗,酒壶里也放了不少,搅和一下, 希望能把他们都放倒。
萧堂主被封住了穴道,眼睁睁看着送饭的人生死不知瘫在地上,衣服被姜萝扒下来换上, 又看见姜萝去送饭。
那些只知道吃饭的蠢猪!居然没认出来送饭的人是怜云!还和他说说笑笑,把下了药的饭菜塞嘴里……
扑通扑通倒下来。
宛如下饺子。
萧堂主乖乖给姜萝指路, 在众多瘫倒睡成猪的守卫中间, 走到怜雨所在的房间外。
匕首还插在腰上, 不能不屈服。
怜云依然留在宝乐堂。
只不过位置十分隐秘,是萧堂主常年派人守着的一栋小楼,专门供那些达官贵人取乐。
此时那些守卫都扑街了。
姜萝一个手刀劈晕了萧堂主。
听见自己骨头也发出一声脆响。
忘了现在很菜了……
姜萝随手接好了脱臼的胳膊。
面前的门反锁着。
姜萝看了看常青。
“你快走吧, 这里用不上你。”
常青犹豫了一下, 一脚把门踹开, 站在门外头, 在姜萝身后朝里看。
虽然今天看见的东西,超脱了他的常理, 但还是……
不想这么离开。
怜雨虽然学的旦角,却也学了几手拳脚功夫, 然而他年少,比不得肥胖的谭爷,屋子里乱成一团, 怜雨的脸被扇肿了,还有几个牙印,衣服也被扒了个干净。
谭爷同样光溜溜。
正拔枪欲上。
怜雨灰暗的眼睛陡然亮起来,看见门外是姜萝,又迸发出极悲戚绝望的光……
倒不如死了算了,省得拖累师兄。
谭爷打算继续,一把匕首从颈后伸过来,利落地割了喉。
他瞪大眼睛,往后看,不敢相信怜云一个半死不活的戏子,会拿出这么个凶器……
一声沉闷的倒地声传来。
姜萝脱了外袍给怜雨穿上。
他还在发抖。
“师兄你快出去,是我动的手……”
他镇定了一下,去拿姜萝手里的匕首。
“傻。”姜萝擦了擦血迹,把匕首收了起来。
“我们先逃出这个地方…其他事情再从长计议。此事与常青兄无关,只要咬定是我所为,写了口供,就没什么事。牵累了常青兄,颇觉愧疚……”
“此物就赠予常青兄,我们先走了。”
姜萝解下了腰间的玉佩,放在常青手里。
老爷们赏的,玉质极好,死当都能值不少银子。
姜萝匆匆扯了怜雨打算离开,怜雨却顿住了,慢慢走到谭爷面前。
踩住了他的下体,狠狠一跺,再一碾,把血迹擦到地毯上,才离开。
走之前怜雨看了一眼常青,意味不明。
对师兄有些心思又如何……
终究是不同道上的人。
而自己,不管是生是死…都与师兄同路。
姜萝找了个隐蔽处,装作从树后面取出来一个包裹,快速给怜雨化了妆。
看起来十分自然,瞬间就从精致漂亮、面如好女的少年变成了一个蜡黄普通的瘦小男人,年纪看上去比原来还要大上一些。
空间里常备了一些物品,姜萝也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
#易容大礼包#
她不愿意受人钳制,也不希望怜雨被磨平了棱角。
先溜为敬。
姜萝自己也涂了脸,看起来粗糙了很多,没有镜子,对自己的脸动手有些不便,但是有怜雨在,有些地方随意指导他快速修一下就成了。
瞬间普通起来。
再换了衣服,就一个普通百姓模样,毫无存在感。
姜萝走路时的姿态也从优雅自然变成了麻木平淡。
怜雨学过戏,走路的姿势依然和普通人不太一样,格外好看一些。
姜萝就往他腿上加了一个铁纱袋,到时候在外面让他装跛子,这会儿还不需要。
怜雨装模作样走起来确实像跛子,既扎眼又不容易引起怀疑,出城的时候也许能方便一些。
“我们先出去,再想办法出京。”
“好。”怜雨心中虽然有些疑惑,但还是升起了一些希望。
这一次师兄准备得这么周全,说不定真能逃出京城……
两人从角门处出了门,虽然守门的人觉得他们俩面生,但是戏班子的人来来往往杂得很,面生的人多了去了,也不以为意。
姜萝扯着怜雨去了一家成衣店,挑了一大包,又去了一个客栈,进去时看起来像两兄弟,出来时就成了一老一小。
这还不够。
京城有十分混乱的地方,姜萝抓住了一个小贼的手,用针封住他赖以生存的命脉后,乖乖让那个小贼把他们俩带回了住处,说是有生意。
小贼不敢做过头,就带着姜萝回去了,反正大本营里人多。
真要谈生意也没问题。
“两张路引,还有两匹快马,劳烦兄弟们分头带着马与我们一起出城。”姜萝说了她要的东西。
随手拈起一根筷子,轻飘飘把它戳进了桌子里。
好像那不是坚实的木桌子,而是一块豆腐。
贼首擦了擦汗。
怜雨瞥了一眼,心中疑惑,却什么也没问。
“不是我们不给大侠买,是我们真没啥钱…我们只做点小生意……”
“剩下都是给兄弟们的酒钱,江湖救急,在下性急,若有得罪,还请宽恕则个。”
姜萝取了些银票,除了购买马匹,还能剩一些,算是报酬。
随意找了处空屋,找了镜子重新修饰了一下脸,就算凑近看,也没有人能发现这位是在京城红遍天的怜云。
“师兄,你什么学会的这些?”怜雨看着姜萝那一手登峰造极的易容技术,忍不住小声问。
“上次被抓回来后。”
那也是一两年前了。
怜雨也不是无时无刻和怜云呆在一起,若是怜云慢慢钻研,有这手易容技术也正常。
至少看起来挺简单。
“我学了一门祖传的内息功夫,原先什么用也没有,鬼门关前走了一回,如今才有所成,觉着这祖传功夫没糊弄我……这些时日,你先和我学着,早点入门。”
“好。”怜雨点点头。
师兄祖上也出身不凡,后来家道中落,境遇坎坷,师兄学了什么祖传的功夫也很正常。
有些功夫它是突然开窍,就成了高手。
这样师兄就不会死了吧…
好像真的要脱离原来的日子了。
两人装作老病的父亲和跛腿儿子,慢悠悠携着路引出了城。
谭爷是今上面前最得用的太监谭富贵的侄儿子。
就算今上再荒唐,也不会因为一个死胖子的死而杀光一个戏班子的人。
如今京城戒严,在追查逃犯,有路引的人也要好好盘查一番。
“李大柱,李二狗……”
守城的士兵看了看上面的名字,打量了一下姜萝和怜雨。
看起来又黄又土,一看就是乡下人。
“官爷,咱可以回去了吧,家里的婆娘还等着呢?”姜萝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塞了几个铜板。
声音又哑又沉,还有些憨厚。
“行。”
手也粗砺得很,一看就是和庄稼打交道的农汉。
#易容大全套值得拥有#
姜萝刚带着怜雨走两步,就被叫住了。
“这小子怎么是个瘸子?”军汉突然问。
“被狗咬的,这回又来瞧了,大夫说……”
姜萝陡然悲戚起来,眼看就要抽噎,军汉不耐烦地挥挥手,示意他赶紧走。
怜雨吓得心脏骤停,出来后悄悄舒了口气。
终于逃出了这座城。
日后便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前面偏僻的地方有两匹快马,还有等着的贼首。
姜萝看了眼,马还不错,又丢了锭银子,解了之前那个小贼手腕上的穴道,与怜雨一起上马,抱拳致谢,扬鞭离去。
怜雨不太会骑马,姜萝只得一边教他,一边赶路,好在怜雨十分聪慧,上手后学得很快。
再则姜萝的魂魄极强,那两匹马本能有些害怕,不敢躁动,即使怜雨初学,有些不对的地方,它也乖顺无比,让怜雨有机会调整改正。
还没盘查到城外,姜萝带着怜雨,扮作富家公子俏丫鬟,快意又洒脱。
眉眼微微修饰,就是另一个人,与通缉令上的画像完全不一样。
怜雨武学天赋不错,此时起步虽然有些晚了,但进境依然十分可喜,勉勉强强也能称之为三流高手。
他们俩的通缉令已经贴遍了大江南北,罪名是色诱再谋杀,弄死了谭公子,判死刑。
不止要小心官府,还要小心那些赚赏金的江湖侠客。
好在姜萝没露什么破绽,怜雨也把一个温柔乖巧的丫鬟演得无比传神。
本来打算这么一路走下去…没想到,常青要被处斩了。
姜萝在南方一座还算富裕的城中停下来,找了偏僻安静的地方赁了一个小院,衣食住行一一嘱咐妥帖,让怜雨安心等着,莫要露了破绽,自己又重新入了京。
怜雨虽然不愿意独自留下来,却怕自己拖累师兄,只得翘首以待,希望师兄平安归来。
常青的罪名是颠倒黑白。
因为他不肯做人证。
谭爷的确是怜云杀的。
他写的口供是,因为谭爷强抢民男,甚至对怜雨动手,先行殴打,才会被怜云下杀手。
谭太监勒令他修改口供,常青倔强无比,宁死不改。
于是就动了刑。
先是一遍鞭刑,再淋一道辣椒水,最后抹点盐。
常青额头青筋爆起,死死咬着唇,一个字也不肯说。
“我不信高堂之上明镜高悬,会凭空颠倒黑白。”
“我不信人一得势就能为所欲为。”
常青吐了口混着血液的唾沫,正好喷到谭太监脸上。
谭太监一张菊花脸,看起来和蔼又慈祥,在皇帝面前也总是温和仁善。
他在今上身边跟了几十年了,知道皇帝心软,喜欢良善之人。
他正好长了一张和善的脸,越老越慈祥,便深受皇帝信重。
常青这种蝼蚁,谭太监伸伸手指就能碾死。
便笑着说,
“得势后,是真的能为所欲为的。常青啊常青,你还是太天真了。”
他声音与常人不同,格外阴柔些,在狱中分外尖细,在狭小的狱室不停回荡,听着很不舒服。
谭太监擦了擦脸上的唾沫,一甩鞭子,当太监的,什么场面没见过?一口唾沫算哪门子侮辱?
“口供,难道我谭某人杀人还需要这个?”
谭太监又一巴掌扇在常青脸上,反而笑了。
有时候,拿鞭子抽人,拿剑扎人都不够爽快。
只有用巴掌,用脚踹,挨着肉,才觉得出了口气。
“如今戏班子都是这种成色?”
常青这种硬骨头,狱中也有不少,刚开始能挨一段时间,日后就慢慢屈服了。
这世间阴毒的刑法多的是,是个活人,有血有肉就受不住。
“这么有骨气。”
谭太监抬起常青的下巴,和他对视,在常青恶狠狠的眼神注视下,露出一个慈和的笑。
“你这么硬挺,不知道你两个兄弟是不是像你这样有骨气?”
“是眼睁睁的看着你被砍头呢,还是来自己认罪?”
“死太监,呕。”常青被狱卒强行灌进去的稀粥全吐了出来。
全喷谭富贵袍子上了。
“咱们走着瞧,怎么着都是你输。”谭太监拍拍常青瘦削的脸,露出了一个舒畅的笑。
常青不是骨头硬,不肯屈服吗?
也用不着想方设法熬断他的骨头,只需要用他作饵,要是钓来了怜云怜雨,三个人一起折磨,让他们眼睁睁看着彼此受辱,要是没钓来,就把常青狠狠折磨一通,再放出去报仇。
你看看,你替别人坚守正义,受苦受难,别人却不管你的死活,过着神仙日子,绕是圣人也遭不住。
谭太监心情不错,哼着小曲儿出去了。